在“二战”后的社会学史或以社会学为主要学科依托的社会理论史研究中,确立了学科主要研究范式的“古典”时期——十九世纪晚期至二十世纪早期——被认为是最重要的阶段。在欧洲,除个别例外,[1]主要奠基者是以T.滕尼斯、S.弗洛伊德、E.涂尔干、G.齐美尔、M.韦伯等人为代表的所谓“1890一代”;在美国,相对应的则是以C.H.库利、G.H.米德、W.I.托马斯、R.帕克、E.A.罗斯等人为代表的所谓“进步主义一代”。[2]在以往的社会理论/社会学史研究中,侧重点在欧洲,较早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譬如帕森斯侧重“社会理论”本身的理论体系发展研究和修斯注重“思想史”取向的研究,美国早期的社会理论/社会学在其中都付阙如。[3]即使在当今的社会学史类教科书中,美国在“古典时期”依然处于窘境:要么缺席、要么是无足轻重的配角。[4]但另一方面,像托克维尔、马克思、M.韦伯这些欧洲主要的社会理论家,都极为重视美国这个既不同于欧洲却又同属西方的“新世界”的观察和研究。美国社会学家蒂尔亚基安注意到社会理论与其生身处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并提出如下问题:产生于欧洲现代境况的马克思、涂尔干和M.韦伯的社会理论——亦即被公认为西方社会理论最主要的研究范式——是否适用于“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美国这种社会历史现象”?[5]
当然,美国并不缺少其本土社会理论家/社会学家,而且,众所周知,作为一门现代智识学科的社会学虽然源于欧洲,但就其在大学体系中的制度化和快速发展而言,美国显然是后来居上。在美国早期社会(科)学发展的历史研究方面,很多论著都充分认识到美国早期社会(科)学与美国社会、历史的独特性之间的密切关联。[6]但这似乎依然改变不了“古典”社会理论/社会学研究中的“欧洲中心论”倾向。美国早期社会学中的诸多人物和著作似乎已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当然也有例外,譬如本文将要论及的乔治·赫伯特·米德。[7]米德能够跻身于马克思、涂尔干、M.韦伯、齐美尔这些最重要的社会理论家之列,虽然说多少有些遭人质疑,毕竟米德生前既未出版过专著(更不用说社会学论著),在其40余年的大学执教生涯中也从未教授过社会学课程,但迄今人们对其思想依然保有不减的兴趣,说明了米德思想自身的重要性。[8]
不过,即使在今天,米德的主要学术肖像依然是“社会心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一个重要的现代“自我”理论家。[9]这一方面和米德著述的数量、风格等因素不无关系,另一方面,“二战”后米德思想“经典化”过程中的某些因素更是起着重要作用。这至少导致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是对其著作和思想的不完整理解乃至误解,掩盖了其思想的系统性;二是以抽象的方式来诠释和利用米德的思想,割裂了他的著述与思想同其时代的紧密关联。[10]但从1980年代以来,米德研究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突破,在米德著述的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方面颇有进展,米德思想的系统性、多维性以及与所处时代的相关性等方面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研究。[11]本文基于米德的文本和晚近一些主要的相关研究,一方面通过对米德的生活史和著述史的简要分析,揭示其思想与所处社会、时代的相互关联性;另一方面将米德关于其所处改革时代的一些重要的时代问题的论述与他对社会理论的实质性贡献——关于社会与自我的独特思想——联系起来,突出其关于社会改革和社会重建背后的社会与自我动力学思想,进而彰显他作为其时代的理论家和改革者的原本形象。
一、“我想要更加积极的生活”
米德的一生经历了美国历史上两个极其重要的时期:成长于镀金时代(Gelded Age),活跃于“进步主义时代”(Progressive Era)。而这两个时代横跨的半个多世纪正是“现代美国”形成的关键时期,确立了美国在西方世界新“引领社会”(lead society)的地位。[12]出生于美国内战时期的米德,成长过程中见证了美国快速的现代化进程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乱象和问题。当米德真正步入其学术生涯时,美国也进入了一个由“乱”到“治”的改革时代。这个时代涌现出大量的改革者和思想家,米德就是其中的重要一员。进步主义时代之美国对于理解米德思想的意义,犹如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之于涂尔干、德意志第二帝国之于M.韦伯。这也是把握米德思想最基本的社会历史脉络。这是一个快速变迁和变革的时代,“改革在这些年里主宰了一切活动,或发生在这段时期的一切事件(包括所有在改革旗帜下做的事)都是积极变革的组成部分”。[13]
从米德个人的生活史和著述史来看,“社会改革”这条脉络也是清晰可见的。米德的生平经历并不复杂,大致上可以划分为芝加哥之前的时期和芝加哥时期。[14]米德1894年执教于芝加哥大学哲学系,直至1931年去世,芝加哥时期可以说基本代表着米德的学术生涯,除了大学时期的几篇习作,他生前发表的作品也都是在这个阶段完成的。而此前的时期可以视为米德的成长阶段或者说其思想框架的初步确立时期,借用韦伯的概念,可以说是米德的“心灵架构”(frame of mind)逐渐形成的时期。米德一生中有两位最重要的朋友:卡斯尔(Henry Northrup Castle)和杜威,大致对应于这前后两个时期。米德与卡斯尔结识于奥柏林学院,在此后十余年里,无论是在奥柏林的大学时光,还是毕业后数年“打工”的艰难岁月,以及重返校园到哈佛大学攻读哲学,乃至负笈德国研读心理学,都可以看到卡斯尔——米德眼中的其青年时代最重要、最亲密的朋友——的陪伴和两人之间频繁、深入的交流。这是米德的青年时代,他称之为他的“浪漫主义时期”,他生活中的“狂飙突进时期”。[15]米德在这个时期接受的教育和实践,他在职业选择方面受到的宗教与世俗、学术与政治等问题的困扰和思考,对他以后的学术生涯产生了深远影响。不幸的是,卡斯尔在米德转入芝加哥大学不久的1895年初遭遇海难而英年早逝。[16]米德在1891年提前结束在德国的学习回国任教于密歇根大学,在这里结识了对其以后的学术生涯和现实生活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的杜威,两人可谓一见如故,以至于后者在1894年接受芝加哥大学哲学系系主任职位时,以对方同时接受并无博士学位的米德的教职为附加条件。毫无疑问,如果没有跟随杜威到芝加哥大学,米德的学术生涯应当说会是另外一副面貌。米德在哈佛大学时就与实用主义的主要奠基者之一威廉·詹姆斯有过密切交往,而与杜威的长期、密切交流,无疑加深了他对实用主义的进一步理解,并选择它作为其思考和研究的基本视角,这使得米德的思想有了一个可以进一步发展和充实的大致框架。
其中有几点需要进一步明确。一是米德心中很早就孕育了“社会改革/改良”的种子,并在其成长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培育和激发。米德是在一个具有浓厚新教氛围的家庭中成长的,父亲既是公理会牧师也是学院教授,因此米德可以说很早就受到美国自由主义神学所具有的改善现代人的境况这一强烈取向的影响。另外,米德大学时就读的奥柏林学院在变迁和变革的时代,在“社会福音运动”风行美国的时代,成为美国“新的神学、政治和社会思想潮流的中心”。如果说它曾经奉行的传统新教精神强调“致力于改善人类生活作为宗教义务的最高表达的热忱”,新的福音传播者则倡导以督教式的社会工作来治愈现代社会的病症。一些研究者通过米德早期的通信等文献资料证明了他对于“社会改革”的关注和热忱。即使在德国求学期间,米德也深受德国“资产阶级的改革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吸引,并一度想要把德国的社会改革思想和实践引入美国;在致好友卡斯尔的信中,更是直抒胸臆:“我想要更加积极的生活”![17]
另一方面,米德最终选择的实用主义研究范式,既是和“现代美国”一起发展起来的极具美国本土特色的思想体系,实质上也是一种改革取向和进步取向的哲学和社会理论,是进步主义时代大多数改革者所共享的一种视角或方法论。不过,即使仅仅考虑其“古典”时期,“实用主义”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思想体系,涉及哲学和社会科学诸多领域;抛开这些不论,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个关于“实用主义”的简明界定:“实用主义提供了一种强调过程与关系的形而上学;一种从自然主义的和进化的视角来理解智力/智识活动,认为这种活动是问题取向的并从历史发展出的方法中获益;以及强调通过教育和其他制度进行民主性的社会重建。”[18]其中提及的过程哲学、自然主义和进化论的视角、对现代科学(方法)的特别强调、对教育(改革)的重视以及对于社会民主的坚定信奉等,都是实用主义比较核心的内容(当然远非如此),在下文的论述中还将不断提及这些方面。
除此之外,还要特别提及的是米德的芝加哥岁月:芝加哥这个在美国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新兴城市,这个在许多研究者和社会改革者眼中的“巨大的天然实验室”,为米德的社会改革的实践和理论形成提供了极佳的现实条件。实际上,米德在芝加哥近40年的时光里,大部分时间都积极投身于芝加哥的各种社会改革实践,只是在最后10年左右才更多地深入自己的研究中。杜威在芝加哥呆了10年,做了很多改革尝试,尤其是教育方面的改革,米德积极参与,譬如杜威创办的“实验学校”,并一度担任该校家长联合会的主席,以及在当时颇具影响的《小学教师》杂志的编委会成员。除此之外,他还积极参与芝加哥的公共教育改革,推动芝加哥的职业教育运动。同时,米德也积极参与芝加哥的城市建设、市政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他是芝加哥最主要的市民改革团体“芝加哥城市俱乐部”(City Club of Chicago)的主要成员并一度当选俱乐部主席,该组织的目标就是“对芝加哥市的市政条件和公共事务进行调查研究和改进”。[19]米德在芝加哥的社会改革实践的另外一个主要方面是与美国“睦邻运动”(social settlement movement)的主要领导者、芝加哥“赫尔馆”(Hull House)的创建者简·亚当斯(Jean Adams)等社会改革家密切合作,推进芝加哥在移民、劳工等方面的社会改革。早期的芝加哥大学与芝加哥城可谓共同成长,为城市社会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智识和学术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例如在米德加入芝加哥大学的1894年,成立了“芝加哥大学社会服务社”),而米德就是这个时期的芝加哥大学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教授。[20]
芝加哥不仅为米德提供了积极参与社会改革实践的机会和舞台,而且使得他的实用主义的社会理论得以发展和锤炼。如前所述,从米德的著述史看,他基本上是从进入芝加哥大学的1894年才开始发表文章,讨论的主题大部分都是围绕着各种改革议题和现实问题而写的,即使1920年之后米德明显从社会改革实践中退入自己的学术研究,对其关于社会与自我等问题进行更为深入思考和论述,但依然关注现实的改革问题并有一些重要的相关文章发表。因此,终其一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米德都可谓与其所处的社会改革这个时代主题息息相关,从而成为我们理解米德思想的一条主要脉络。
二、社会重建、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
米德在1919年给儿子的一封信中写道:“当今的问题并不是个体的内在生活问题,而是社会重建的问题”。[21]按照美国史研究的一般说法,此时已是“进步主义时代”的尾声,美国虽然在“一战”后进一步巩固了其世界第一强国的地位,但在米德看来,美国的社会改革和社会重建依然是任重道远。这一方面和米德的实用主义社会理论的动力学特性有关,另一方面也和美国的社会历史发展及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密不可分。
一般而论,“社会重建”是一个在现代社会科学发展的不同脉络中经常提及的观念,例如“大革命”之后的法国,民国时期的中国。在美国历史发展脉络中,“社会重建”更是具有其独特的意涵和重要性,甚至可以说一直是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尤其是美国建国以后面临的诸多危机,都与此问题密切相关。林肯在美国内战时期就提出过“社会重建”的口号,不过他主要指的是想要与过去做一个清晰的分割,然后让国家开始步入一条崭新的道路。[22]不过,美国的社会重建问题任重道远,远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内战后南方的所谓“重建时期”(Reconstruction Era)的错综复杂性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的难度。在广泛的意义上,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的美国可以说始终处于“社会重建”的过程中。因此之故,美国社会的研究者们总会不断地提出这个问题。[23]
进步主义时代作为一个改革时代,实质上也是一个“社会重建”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改革者们不仅要承受过去遗留下来的、甚至会进一步加剧的问题,譬如黑人问题(种族问题)和移民问题,而且要面对因为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等现代化进程带来的新问题,如劳资问题、家庭问题、妇女问题等。有论者认为这个时期需要解决的社会重建问题包括:让政府进入市场,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扩大经济机会的范围;教育民主化;将公众转变为社会控制的能动者。[24]作为进步主义时代、尤其是“芝加哥实用主义者”中的重要成员,[25]米德对社会重建的过程、手段、目的诸方面有颇多论述,这些论述总体上可以说是实用主义取向的,涉及米德对现代科学、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等重要问题的思考。
1.米德认为“社会重建”是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这种过程不存在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换言之,社会重建没有设定的理想目标或终极目标。这体现了实用主义的过程论或过程哲学。他在早期一篇论及社会改革的文章中写道:“我们永远不可能提出一种关于最终将要达到之条件的详细陈述。我们所拥有的是在应用中的某种方法和控制,而非一种努力实现的理想”;认为“一切以一种关于未来必定(达到)的世界的观念来指导行动的尝试,不仅是一种失败,而且是有害的”。[26]这种过程论,或者说一种流动的和形成中的世界观构成了米德社会理论的一个基本点,贯穿于他对自我、社会、心灵、时间等诸多领域的论述中。
2.米德特别强调“明智的社会重建”(intelligent social reconstruction),或者说科学方法指导的社会重建。在他看来,社会改革就是“将智识/智力(intelligence)应用到对社会条件的控制中”。[27]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米德极为重视科学、尤其是现代科学对于人类的重要意义,并在这个方面多有论述。米德在芝加哥大学长期开设关于西方思想史方面的课程,[28]其中对于西方科学的观念及发展多有涉及,尤其重视现代科学对于西方现代世界的形成所具有的无可替代的意义。在其思想史论著《十九世纪的思想运动》中,这种科学观有充分体现。米德认为现代科学是“研究科学”(research science):“研究科学研究的是一些问题。它并没有力图在任何一个具体领域中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给出一个系统的说明”。这种科学对应的就是其流动的世界观:“科学变得实际上是流动性的,而不是对世界的一个固定不变的教条式结构。它成了一种方法,一种理解世界的方式,以至于我们可以按照它来行动”。[29]另一方面,现代科学虽然成为一种方法,一种“解决问题的活动”(problem-solving activity),但它和人的行动、人类的道德和价值问题却是密切相关的;换言之,它不仅可以有效指导人的行动、而且可以有效解决道德和价值问题,亦即可以有效地运用于社会改革和社会重建之中,因为“社会理论的问题一定是(科学)研究问题”。米德在“科学方法与道德科学”这篇重要文章中对此有详细和深入论述。和M.韦伯一样,米德也认为科学并不能确定善恶问题,但是,一旦我们始终如一地运用科学方法,当面对“相互冲突的目的、制度以及它们那些迄今不可侵犯的价值观”时,科学方法就会要求对涉及的各方进行调节并因此进行重新表述和重建,这样“明智的行动”才有可能。和M.韦伯不一样的是,在面对现代社会中的“诸神之争”问题时,米德并没有前者抱持的那种悲观主义以及采取个人决断的应对方式,而是坚持一种更加讲求实际和协调、充分和公正考虑各方诉求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因为他认为科学方法就是“一种高度发展的公正智识(impartial intelligence)的形式”。[30]
3.米德认为社会重建与社会主义问题密切相关。社会主义在美国是一个颇多争议的问题,譬如所谓的“桑巴特命题”。[31]问题的关键倒不在于美国有没有社会主义,而在于对美国的社会主义的自身特征等问题的探讨。实际上,当美国在快速现代化过程中产生资本主义发展必然会导致的问题(如劳资问题)时,自然也会面临社会主义的选择或在很多人眼中的威胁。从镀金时代到进步主义时代,美国曾先后出现过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如基督教社会主义,进步主义时代的许多改革也曾被指责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米德很早就关注到社会主义问题,比如前文曾提及的他在德国求学时一度被德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所吸引,但后来随着他的实用主义的思想框架慢慢确定后,他对“社会主义”的看法也不知不觉发生了改变。应该说,米德对社会主义问题有过比较深入的研究。例如在《十九世纪思想运动》中,关于“工业革命”、“功利主义”以及“马克思与社会主义”的三章先后排列,而且后两章共有一个主标题:“社会的复兴”。这说明米德明确认识到现代“社会”概念与“社会主义”的产生之间具有内在关联,而且在讨论马克思的思想时,能够紧紧把握英国政治经济学和黑格尔辩证法这两个关键脉络。不过,基于实用主义立场,他显然不赞同马克思(式)的社会主义,亦即他所谓的“革命的社会主义”;相反,他比较赞同“费边式社会主义”,认为它是一种“演化的社会主义”。米德也指出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的局限性以及社会主义运动在英国等欧洲国家出现的变化(比如从所谓的“规划”到“机会主义”的转变),以及不适合美国社会等问题。[32]米德的这些观点,在其早期发表的关于法国心理学家勒邦(Gustave Le Bon)的著作《社会主义的心理学》的书评中已有体现。勒邦将“拉丁社会”的社会主义与“盎格鲁-撒克逊社会”的个体主义相对张,认为拉丁社会因自身的特性而成为社会主义产生的“天然土壤”。米德虽然对勒邦的有些机械的划分持批评立场,但书中关于“规划社会主义”(program-socialism)和“机会主义的社会主义”(opportunist socialism)的划分还是对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33]后来在“一战”期间撰写的“社会主义与战争”中,从国际主义以及以战争手段解决冲突等方面再次对社会主义的方案进行了批评。[34]和大多数进步主义时代的改革者一样,米德并不赞同以暴力和革命的方式来推动社会变革或重建新秩序。针对法国大革命,米德曾经阐述过一种“将革命原则纳入制度之中”的观点:“当你确立了一部宪法,而且其中的某个条款还可以改变,那么,在某种意义上你就把革命过程容纳到社会秩序之中了。”[35]这种“革命制度化”(institutionalizing of revolution)观点,[36]体现的是米德奉行的基于宪政的和平、民主变革,亦即一种渐进的社会改革或重建。
4.米德关于社会改革和社会重建的论述,其实质在于其民主性,亦即一种社会民主意义上的重建过程。不论是流动性的世界观或过程哲学,还是坚持将科学方法运用到社会改革过程的“明智的社会重建”论,以及反对通过暴力和革命推动社会变革的“革命制度化”观念,在实用主义的思想框架里,最终都要落实到民主问题上。作为美国本土思想,实用主义最基本的信条之一就是民主,换言之,实用主义实质上是一种民主哲学。进步主义时代的大多数改革虽然不乏激进乃至社会主义色彩,但基本上都可谓民主改革。米德在芝加哥数十年积极参与的各种社会改革,最能体现出进步主义时代的社会民主特征。有论者指出,进步主义时代的改革者们都是“新型的民主主义者”,是“渴望将其民主制度社会化的男男女女”,为了“一种更加平衡、更加平等,甚至是更加公平的人类自由制度”而努力。[37]米德的社会心理学、尤其是其自我理论就是一种典型的民主理论。
三、社会与自我的动力学
米德在社会理论方面最主要的贡献是他关于社会与自我的颇具原创性的论述,这种论述实际上也构成了米德思想的核心,是能够将米德思想体系诸维度连接起来的关键点。不过,囿于米德的著述情况,其中的丰富内容只能散见于他的已刊未刊文稿、讲义笔记等等之中,所以需要后来者的诠释和建构。下面仅就本文论题略作展开。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实用主义的社会理论,米德关于社会与自我的论述体现了十分明显的自然主义和进化论的视角。米德晚期在宇宙论方面用力颇多,诸如“视角”(perspective)、演化和突生(emergence)、“社会性”(sociality)等概念和时间理论的阐发,[38]无疑拓展和深化了米德的思想体系,也使其具有更加广泛的解释力: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生命的出现到人类的诞生,从无意识到意识,从姿态(gesture)到语言的产生,从心灵(mind)的出现到自我的产生,等等。对于社会和自我的演进过程,米德分别采用了“种系发生学”(phylogenesis)和个体发生学(ontogenetics)的解释进路。在种系发生学的意义上,“社会”可以视为一种“自然实体”,其演进过程是一种自然历史进程;这种进程并不会通过设定“遥远的目标”而加速,而是通过社会自身与其环境的即时调适来推进,米德认为这是社会推进的唯一途径;而每一次的调适,环境改变了,社会及其构成个体也会发生同样改变。[39]这种通过解决问题和困难而推动的渐进变革,正是实用主义的基本观点。从个体发生学来看,自我的产生不仅要以社会演进过程中突生的“心灵”为前提,而且自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这是米德的社会心理学主要探讨的问题。
社会与自我的演进过程,或者说意识在种系发生学和个体发生学意义上的演进过程,实际上是相互指涉的。米德指出:“倘若没有心灵与自我,我们所了解的人类社会便不可能存在,因为它的所有典型特征都以其个体成员拥有心灵与自我为前提;但是,倘若心灵与自我没有在人类社会过程中的较低阶段中产生或突现出来的话,人类社会的个体成员便不会拥有心灵与自我。”[40]因此,在社会与自我关系问题上,米德所持的是社会优先于自我的立场,而且始终强调心灵与自我都是在“社会性”或社会关系中产生和形成的。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比如米德在讲到古代与现代的世界观时,认为“现代文化世界观本质上是一种动态的世界观”,而“古代文化的世界观本质上是静止的世界观”。[41]类似的比较在米德著述中并不少见。这也说明,本文论及的社会改革与社会重建论题,实际上只有在现代社会才是可能的,也只有在现代社会才可能出现米德所谓的“社会重建”与“自我重建”之间相互指涉的互惠关系:
我们在自己所置身的社会秩序中作的变革必然也包括在我们自身作的变革……社会重建与自我或人格重建之间的关系是互惠的、内在的和有机的;任何有组织的人类社会中个体成员进行的社会重建必然要求每个个体进行某种程度的自我或人格重建,反之亦然……简言之,社会重建和自我或人格重建是一个过程——人类社会演进过程——的两个方面。人类社会进步包括人类个体对他们从社会得出的自我意识机制的使用,既包括实施这种进步的社会变革,亦包括发展其个体自我或人格,从而使之与社会重建齐步前进。[42]
自我重建与社会重建一方面具有自身发展的动力学,另一方面它们又共同构成了更为一般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学。自我或人格的发展与重建还涉及一个社会的教育制度问题。而教育问题恰恰是米德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他在芝加哥的社会改革实践与教育问题牵连至深,他生前发表的著述中关于教育问题的讨论所占比例可谓最大。就论题而言,从幼儿园到大学,从学校教育到职业教育,从城市教育体制改革到大学改革,米德几乎都有论述。总的来说,米德的教育思想也可归于实用主义教育理论名下。在实用主义视角下,教育同样被视为一种社会过程,但不是一般的社会过程。以《教育哲学》为例,米德是从“共同体的智识生活”这个角度来理解教育的实质,把教育视为“共同体的智识生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就此而言,教育可谓是一种“意义传递过程”,同时也是一种意义生成过程;比如就教育的主要对象儿童来说,他们并非是某种灌输容器,在他们与他人(如教育者)的交流过程中,新的意义得以产生。[43]总体而言,米德强调的教育功能主要是使接受教育者成为所属共同体的合格成员,形成具备“采取他人态度”之自我能力的社会成员;只有具备了这种自我能力,才会有自我或人格重建的可能。至于米德对于教育问题的大量论述,限于篇幅,就不再涉及。
社会重建与自我重建也是一种“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过程。米德虽然接受了进化论的视角,但却抱持着一种能动的或创造性的演进论。社会的演进和重建过程一方面体现为对环境的控制能力不断增强的过程,现代科学的兴起,更是加强了人类的理性控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对其个体成员的控制不断增强的过程,这一点充分体现在米德的自我理论中。按照米德的论述,社会个体越是扩展其“采取他人态度”或具备“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就愈加能够依据共同体的态度或“一般化他人”来控制其思考和行动。这种情形在米德关于“主我”(I)与“宾我”(Me)的著名划分中有典型体现:“社会控制乃是与‘主我’的表现相对的‘客我’的表现。它规定界限,它设立的限定可以说使‘主我’能够把‘客我’用作实现大家都关心的事业的手段”。不过,米德认为,社会控制“不仅不会扑灭人类个体,不会湮没其有自我意识的个性,相反,实际上它乃是个性的基本要素,与个性不可解脱地联系在一起;因为个体之所以为个体,作为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人存在,正是在于他是社会的一员,参与了社会经验与活动过程,并因而在他的行动中受到社会的控制”。[44]
因此,在米德关于社会与自我的演进、重建过程的论述中,实际上蕴含着某种“理想”的因素,虽然其实用主义的科学观反对目的论的范式。这种“理想社会”就是米德在许多地方描述的人类未来会演进到的某种“普遍社会”(universal society):“人类社会的理想是这样的,它能使人们的相互关系变得亲密无间,使必要的交流方式得到充分发展,使得执行自己的独特职能的个体能够采取他们所影响的其他人的态度”。[45]米德认为,人类历史上产生的语言、经济、宗教等制度都是具有广泛普遍性,有助于促进人类社会迈向更具普遍性的社会。这种社会是一种“有自我意识的社会”(self-conscious society),构成这种社会的个体是“有自我意识的自我”(self-conscious selves)。这种社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交流的充分发展,以至于大家都能够按照“一般化他人”或共同体的态度来行动和思考。当然,在米德看来,这样的社会也必定是一个“民主社会”,因为“民主的意思是,个体可以高度发展存在于他自己天性中的各种可能性,而且仍能采取他所影响的他人的态度”。[46]
结语
杜威在米德的葬礼上发表的讲话中,对已成故人的昔日好友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心灵具有深刻的独创性”,是“美国最近一代哲学(家)中最具原创性的心灵”。[47]杜威的这个评价可以部分解释本文开始部分提及的一个事实:“美国社会学奠基者”们大多日益湮没在历史文献之中,米德研究却可谓方兴未艾。虽然如此,米德研究自身仍存在着诸多问题。除了米德本人的文本问题外,迄今在米德的传记(哪怕是思想传记)研究和对米德思想体系的综合性研究这些最重要的问题上,依然没有突出进展。因此,即使米德研究在1980年代已经有所突破而进入一个新阶段,但数十年来我们依然不是很了解米德其人,除了其社会心理学外不清楚米德思想的整体框架。这篇小文自然无力承担如此重任,只是想要在这两个方面(人与思想框架)做出一点点努力,稍微澄清米德所处的社会历史脉络,并结合其时代问题对其思想提出一种语境化的解读。同时也想重申或彰显米德作为美国进步主义时代最重要的社会理论家的地位。米德亲历了“现代美国”的兴起,但生、卒却皆处于美国历史上的大“危机”时期(“内战”和“大萧条”)。虽然如杜威所说在寻找“恰当的言辞来表达其哲学观念”方面面临困难,但在积极投身于社会改革运动的同时,米德仍努力构建既能反映时代又具有超越性的理论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米德和帕森斯是美国两代社会理论家的主要代表。本文仅仅是往这个解释方向迈出的一小步。
本文刊发于《学海》2017年第5期,作者为赵立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