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中国基金会的困境与破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83 次 更新时间:2017-11-30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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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 (进入专栏)  

1.社会文明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


中共19大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思想和新战略,其中包括建设“社会文明”的新目标,在原先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之外,增加了“社会文明”,从“四大文明”建设,变为“五大文明”建设。并且将社会文明的目标,纳入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百年目标”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19大报告中指出,第一阶段,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


2.文明是什么?


人们常常不加区分地使用“文化”与“文明”,在日常生活中两者有同义的一面。广义的文明是指特定人类的理性所创造的一切成就;人类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各方面的所有进步作为一个整体都是人类文明的组成要素。在中文语境中,狭义的文明指人类的进步状态,是形成体系的文化系统,由不同的亚文化组成。如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等 。


3.社会文明是什么?


社会文明是人类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进步状态,是社会生活领域所有进步成就的总和,既包含人类在推动社会进步过程中所产生的先进意识、价值、法律、制度和风俗,也包括个人的素质、修养、道德、习惯和行为方式。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密不可分,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相互塑造。


4. 什么是基金会?


国务院2004年颁布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定义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 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虽然基金会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人类的互助活动,正式的基金会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它是人类自身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简单地说,基金会就是基于自愿捐赠的资产专门从事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和非政府性组织。


5. 基金会是社会进步的产物


一般认为,作为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基金会,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最早起源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但是,不能据此认为现代基金会是西方国家特有的事物,它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人类文明产生于不同的地域,必然有先后之分。但只要是人类进步所必需的事物,它必定具有普遍意义。每个国家和民族都需要公益事业,公益事业都离不开公益基金,有了公益基金后,都要追求公益基金的最大效用,因而,基金会对现代国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我国改革开放后也引入了现代基金会制度,1981年成立了我国第一家正规的国家级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


6.公益性是基金会的本质特征


基金会具有自愿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和非政府性,是典型的民间组织或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结构的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可以分为三个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的三个部分:以政府组织为基础,以官员为代表的政府系统或政治系统;以企业组织为基础,以企业家为代表的市场系统或经济系统;以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为基础,以公民自己为代表的市民社会系统,或简称社会系统。在基金会的众多属性中,公益性是其本质特征。基金会越发达,表明社会的公益事业越发达。基金会的发展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反映着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状况,体现着社会文明的进步。


7.基金会对于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


基金会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但反过来基金会的发展又有力地推动社会的进步与文明,提升社会文明的程度。

第一,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倡导先进理念和先进价值。基金会的本质功能是公益,而公益本身就是一种先进的理念与价值,它需要奉献、博爱、友善、合作、负责、透明、诚信、服务、有效、互助等等。所有这些都是社会文明所不可或缺的先进理念和价值。

第二,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推动社会创新。现代基金会本身就是制度创新的产物,基金会既不同于企业组织,又不同于政府组织,甚至也不同于一般的民间组织。一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不适用于基金会的发展和管理,需要制度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用。因此,基金会的每一步发展,都会有效地推动社会创新。

第三,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公益基金实质上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是实现财富在全社会公平分配的一种补充手段。因此,从本质上说,基金会通过扶贫帮困和社会救助等特定形式发挥着调节财富和福利再分配的作用,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第四,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扩大公民的社会参与。基金会实际上是一个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公共平台,任何热心公益并且有一定行动能力的人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活动,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基金会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是公民有序参与的重要渠道。

第五,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改善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传统统治与现代治理的实质性区别之一,是公共治理的主体从一元至多元,包括基金会在内的众多社会组织是现代公共治理的重要主体。发挥基金会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方式之一。

第六,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信力。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力。没有足够的公信力,任何国家都无法有效治理。社会的公信力越低,其治理的成本便越高。基金会主要依赖公民的自愿捐助和志愿行为从事公益活动,公信力更是其生命所在。诈捐可以毁掉一个企业的声誉,失信同样可以毁掉一个基金会的信誉。因此,基金会的成长发展过程,其实也是其社会公信力的提升过程。

第七,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培育公民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不仅公民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也同样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基金会是培育和实践公民与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场所,基金会越发达,就越能彰显公民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八,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俗。基金会所从事的通常是救人于困难、帮人于病弱、团结互助、弘扬正义的慈善公益活动,这些慈善公益活动本身就是社会的美德和良俗。从事慈善公益的过程,就是弘扬社会美德良俗的过程。

第九,基金会的发展有助于提升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参与和从事基金会的公益活动,需要牺牲、奉献、利他、友爱、诚信、助人、宽容、忍耐等品格,所有这些都是人类的高尚情操和修养。参与基金会的公益活动,对于个体而言,可以养育和提升个人的品性修养,是一个修身养性的过程和品质升华的过程。


8.积极发展基金会,提升社会文明的程度


我国的基金会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发展壮大。从1981年成立第一家正规基金会直到现在,已经拥有6263家正式登记注册的基金会, 2015年底净资产1187亿元。各类基金会在促进公益事业、扩大社会参与、改善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创新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角度看,我国的基金会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宏观制度环境不够完善、公益基金的数量规模相对较小、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管理人才不足、内部治理能力有待提高、国际性参与不够等。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我国基金会事业的发展。

第一,要更加重视基金会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基金会的本质功能是慈善公益,但它对社会进步的意义绝非简单的慈善公益。它关系到社会公平、公民参与、社会诚信、社会治理和社会文明。要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提升社会文明的高度,更加重视基金会的发展。

第二,要改革和完善基金会的制度环境,为基金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尤其要加强基金会的立法,制订更加合适的公共政策,营造更好的社会生态,鼓励更多的企业家和公民投身于基金会事业。

第三,吸引更多的基金和人才,增强基金会自身的能力。基金会没有基金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要想方设法募集更多的资金和财产,扩大基金的规模和总量。此外,也同样要重视吸引更多社会精英参与基金会事业。要增强基金会的能力,财力和人力,同样重要。

第四,除了做好公益慈善外,基金会还应当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改善社会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应当把基金会视作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主体之一,发挥其在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基金会自己也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起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相应责任。

最后,要加强公益教育和培训。努力培育普通公民的公益精神,丰富公民的公益知识,使全社会更多地关注基金会的发展。

总而言之,在推动社会创新、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进程中,有基金会的重要角色和广阔前景。基金会的事业,是关系到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事业。我充分相信,各类基金会必将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本文整理于成都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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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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