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维明:全球性存在危机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价值

——在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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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维明 (进入专栏)  

儒家为己之学与西方启蒙主义思潮

我感到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到贵州大学和大家一起交流。最近几年,我在国内不少大学做过学术报告,比如去年就在北京大学光华学院作了一系列演讲,讲题主要是有关四书——《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的诠释问题。最近是就文化中国——广泛意义上的文化中国的问题,与国内外学术界朋友多次交换了意见。文化中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也包括海外的华人社会及跟中国有血缘关系的外国人士,他们都认同中国文化,都在文化中国的范围之内。我们也讨论过文明对话问题,今天的演讲会涉及到一些与之相关的内容。再就是西方世界“启蒙”所带来的人文精神取向,我也做了一些学理上的回应,其中也涉及到儒学的现代性发展和创新。关于儒学的现代性发展和创新,可说是一个题域广泛的主题,但今天我仍想讨论一下,主要集中在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等思想范畴上,具有相当强的现实性,很可能引起非议。

儒家的学问《论语》讲得非常清楚,概括起来便是“为己之学”。1985年,我在北京大学担任一门儒家哲学课。一些资深的学者告诉我,1921年梁漱溟先生曾开过这门课。以后到现在则再也没有人开过。我第一堂课问一些大学生和研究生,照你们的理解儒学和儒家传统是“为己之学”还是“为人之学”?当时的回答是:应该是“为人之学”。因为儒家不注重个人,只注重社会、人际关系和家庭。但是很明显,《论语》已区分了“为己之学”和“为人之学”,二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儒家哲学是“为己之学”,目的是为了自己人格的全面发展,不是为了学校,为了老师,为了炫耀自己,不是为任何人,所以后来宋明理学传统就说儒学是安身立命之学,或者是身心性命之学。要讲人的本性、命运或天命。也有人说儒学是如何做人的学问,是圣人之学或体验之学。这些观念在现代哲学思想中,并未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现代哲学思想要求严格的思想训练,不关注心性论,本体论,只关注语言和逻辑,讨论形而上学,却很少讨论人的人格发展。估计最近十年到十五年,世界各地的哲学界会有一个较大的变化,就是特别注意精神磨练,也称为精神锻炼。最近一位有名的法国学者出了一本书,译成中文便是《作为生命哲学的精神锻炼》,从苏格拉底一直讲到现在的福柯、德里达,主要突出精神锻炼问题。我哲学界的一位同事,主要研究数理逻辑,最近在退休前,专门花了四年时间,研究了四个重要的犹太思想家,其中特别注重人的人格发展和精神磨练。哲学界现在有一个新的发展趋势,或者说从前有认识论的转向,后来有语言学的转向,现在则可能有关注人的精神问题的哲学转向。人们需要重新了解自我,了解人的发展。但是我们的回应却显得很不够,从鸦片战争到现在已有166年了,我们追求富国强兵,却疏离了自己重视精神和人格的传统。

纵观世界各国学术思潮中,最强势的仍应是人文主义思潮,特别是现代西方以启蒙运动为代表的思潮。我们可以将其叫做凡俗性质的人文思潮。什么叫做凡俗性质的人文思潮?主要就是推崇理性,推崇科学、推崇技术。现代西方以启蒙运动为代表的人文主义可以说是人类思想发展大潮流中最有影响力的意识形态。只要举一个例子,即可说明问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二者都是通过这个大潮流发展起来的,现在流行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市民社会,乃至后来由此而引发出的各种理论学说,像自由、理性、民主、法制、人权、个人的尊严等,诸如此类的价值也是从启蒙所代表的人文精神的产物。因此,最强势的意识形态或许便是以现代西方价值为主的人文主义思潮。相比之下,整个儒家传统虽然已有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但在我们的文化经济结构和文化传统结构中,仍然是西方的自由、理性、民主、法制、人权、个人的尊严等价值更具有影响力和说服力,声势之大,甚至远远超过了中国传统的基本价值。但就我们的主流意识而言,包括企业、学术界、媒体、不同的职业团体、不同的社会组织,甚至我们在座的各位朋友,连我也在内,我们从自己及他人的身上都可以感觉到,传统文化的因素,尤其是儒家文化,已渐渐失去了影响力,根本就无法与刚才提到的现在西方文化所代表价值相比。所以谈到自由、民主、法制、人权、科学等观念时,大家都很熟悉。这些都已成为我们文化经济结构之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要谈到儒家传统,甚至要向大家介绍儒家传统的仁、义、礼、智、信等价值,我们就感到不仅生疏,而且心持怀疑。大家会想,这些古老的观念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我们人类碰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面前,还有实际的价值吗?还对我们的人生观有意义吗?提出这些问题,我感觉是一种冒险,但我仍希望与大家一起讨论并达成共识。


人类的存在危机与儒家的人文精神


儒家学说内涵的一套价值,是建构在宽广的人文精神的基础之上的。西方的人文主义,即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文化思潮,概括地说,主要有两个特色,也可说是两个盲点。虽然它也发展出健康的科学理性,发展出人的自由诉求,发展出现代法制,发展出其他各种有益的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它仍有两个大盲点:一是在如何对待自然的态度问题上,它是以征服自然为目的诉求的;再一点就是缺乏对人的终极关怀,凡是关涉到人的精神世界的宗教思想都遭到了它的排挤,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才将其称为凡俗的人文主义,原因便是由于它是从反宗教和征服自然的观念中发展出来的思想学说。从征服自然带来的危机看,人类现在碰到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不是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是社会可能面临的解体,不是核弹或其它爆炸力极强的武器的挑战,而是人本身能不能存活的问题,即人类能不能生存下去,能不能活下去,而不是活得好不好的危机。大家知道,石油一类能源现在是极度的匮乏。北京大学的一位先生,他说二十世纪或二十一世纪初期是能源危机,但二十一世纪中期可能水的问题更严重。实际上空气的污染也很严重。二十世纪60年代以来,人类已开始离开我们所生存的地球,进入广袤的太空世界,可以从太空的角度来了解我们大家都生存于其中的蓝色地球。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就知道,地球不仅能源有限,水源有限,土地有限,甚至连空气也极为有限。整个地球环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所以50年、100年以后,或者150年、200年以后,我们能不能存活下来,就不能不是一个非常严峻的必须思考的问题。由于科学技术的长足发展,人类已逐渐摆脱了饥饿的困境和对疾病的恐惧,譬如联合国已在考虑如何在15年之内达到每个人都温饱的总体目标,但温饱解决之后,更重要问题就不是能不能生活或生存的问题,而是如何活得有意义的问题。能不能活下来的问题,其本身是有意义的。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活下来,我们如何活得有意义。怎么叫有意义呢?我想儒教对人的终极关怀,儒家对人和自然关系的看法,都是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答案的。

从18世纪以来发展出来的启蒙思潮,即西方的启蒙运动及启蒙理念所带来的人文主义,出现了征服自然与意义失落两大问题。东西方学者都作了很多回应。世界经济论坛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每年大概有二千多个跨国公司的负责人参加,是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已经有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以往讨论的多半是经济全球化或市场经济的问题,但从2000年的多边讨论开始,核心范畴就成了21世纪的宗教变迁趋势问题,再就是文化认同问题。认同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有国家认同,有文化认同,有个人认同,有社会认同,有组织认同,有性别认同,有年龄认同。总之,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认同,英文世界也在研究,但最早出现是在二十世纪60年代,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类似的问题,60年代才开始研究。认同(Ability)是一个心理学家——美国心理学家提出来的,主要是考虑人的发展过程中,大概到十七八岁吧,就开始要面临各种各样的人生选择。例如刚进大学就感到我将来到底要做什么,就有认同危机出现。我是谁?我要做什么?我如何定位?对我自己的人格,对我自己的信念,对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都开始加以生命的追问。这就是认同危机。我是第一个把Ability译为“认同”的,后来我从美国回到台湾母校上课,第一门课的教学内容就是文化认同与社会变迁,我要求学生从认同的前提来加以讨论,20世纪以来中国思想发展的曲折进程,我认为就与这个问题有关,甚至即使21世纪也有非常重要的挑战性。但具体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呢?全球化、西化和现代化,它们之间最大不同是什么呢?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强调要突出地域化和区域化的特色。全球化不应消解不同文化的差异性区别,反而应加强文化的多样性。全球化和地方化、区域化同时出现,世界经济论坛就特别强调,使得我们成为具体人的基本条件,如种族、性别、语言、年龄、地域、主权、阶层及宗教等,二十一世纪都会显得越来越重要。新世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世纪,生命共同体的观念在这个世纪已开始出现。我们都知道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国与国之间的沟通,都越来越频繁,二十一世纪也可说是沟通理性特别突出的时代,没有任何一个地区能和全球化大潮流分开。民族语言的特性,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将会越来越小,如何不同于其他文化的宗教,这就成为人类能不能和谐相处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需要进行复杂的思维,复杂思维则必须有一个复杂的人文精神作为后盾,而复杂的人文精神对人生的意义,对人与各种存在的交往,特别是如何与自然保持持久和谐的关系,就显得更为重要了。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才认为,儒家的人文精神,儒家所代表的一套价值系统,完全可以避免西方人文主义的盲点,至今仍然有很强的生命力。

重新建构整合的全面的以和谐与对话为特色的现代人文精神,仍然是有非常深刻的时代意义的。儒家的人文精神,不仅不排斥精神领域,不仅不排斥自然,反而极为重视精神修炼,强调必须和自然保持和谐。尤其是儒家希望人的存在能够跟高层次的精神领域达致整合。与西方从启蒙运动发展出来的强势的人文主义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觉得在人生观和宇宙论两大领域内,儒家人文精神仍有一定的现代性价值。儒家的人文精神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你真正要做人,要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完美的人,完全可以从儒家思想吸取丰富的资源。西方人文主义只以人类为中心考虑问题,确实是个体本位的人文主义。个体本位的人文精神在英文世界中,如果是人文的,那就意味着不是自然的,不是精神的,甚至因为是人文的,所以必须去“精神性”、去“自然性”,be nature就一定是人文的。儒家的人文精神如何呢?儒家的人文主义必须是自然的,同时也必须是精神的,儒家的人文精神与道家一样,有自然主义的一面,它属于be nature,属于自然,并且又和各种宗教教义相辅相成,具有很强的人文性和精神性。


儒家人文精神的内涵与“仁”的价值


儒家传统人文精神有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自我,二是社会,三是自然,四是天道。每一个方面都不可或缺,都和儒家文化所展现出来的人文精神密切相关。从个人角度讲,是修身养性;从社会层面看,是齐家治国。合在一起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于人类与自然如何保持持久性和谐,如何使人心与天道相辅相成,前提是二者都要具体落实,都要十字打开,这样才能彻底彰显儒家所代表的人文精神。所以儒家思想具有四个基本的理念:

(一)个人身和心的融洽整合;

(二)个人和社会的健康互动;

(三)人类与自然的持久性和谐;

(四)人心和天道的相辅相成。

依据以上四条基本原则,人——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网络的中心点。从网络中心点了解人,了解每一个人的尊严,便是不放弃个人又兼顾群体的精神,也是“为己之学”所要突出的精神,更是通常所谓孟子之学的重要内容,甚至荀子也有类似的主张。必须以个人的人格发展来作为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的前提。自己不能健康发展,不能站起来,不能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又如何能报效国家,服务社会呢?要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首先就要发展自己的人格,要争取各种机会实现自我,这就叫“为己之学”、“身心之学”、“体验之学”。但人是关系网络的中心点,除了自己这个中心点以外,还有他的中心点,这个关系网络就是家庭、社会、国家,也包括人与自然,它们与自我这个中心点共同组成了复杂的社会生活。同心点不是对外封闭的,而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王阳明贵州龙场悟道后,就提出“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思想,他的意思无非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突破各种各样的限制——突破个人主义的限制,突破家庭主义的限制,突破地方主义的限制,突破种族主义的限制,突破狭隘的国家主义的限制,突破人类中心主义的限制,人才能真正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有人批评王阳明,这不是太空泛,太玄太虚吗?我们真能做到吗?事实上,道理也很简单,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可以用“仁”来作为其本质规定性的人,我们的心是可以和世界感通的,也是可以和任何存在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人的特性,与动物相较有很大的不同。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人都有很多的定义,或者把人当作理性的动物,或者把人当作使用工具的动物,或者把人当作语言的动物,但儒家对人的基本信念则为:人是有感情的存在,是能跟外部世界感通的存在,人的本性是可以通过恻隐之心来体现的,心量也是无限的,不管遥远的星球,或者表面看来不相干的草木瓦石,我们的心都可以对其做出回应。从总的原则看,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和人的心完全没有关联,我意识到了,我的心量接触到了,就和我发生关系了。“哀莫大于心死”,心死即意味着我们在情感和精神上不能与外部世界发生关联了,程灏讲麻木不仁的人生要义,麻木不仁即人生最大的悲哀。如果不是麻木不仁,都可以与外部世界感通并产生恻隐之心。从这一角度看,儒家价值的来源,也就是孔子最核心的价值:“仁者爱人”,就有了生命内部的根基。仁的价值,引起很多的误会,因为仁在儒家思想中,是对他人有等差的爱,不是基督教的博爱,也不是墨子的兼爱,而是与他们有很大区别的等差的爱。正因为是从自己出发的对他人的爱,大家便认为是具体主义的或特殊主义的爱,而不是普遍主义的爱。但我认为,“仁”这一观念仍是普遍的,是从具体通向普遍的。具体的感情及其对生命的意义非常重要,这是不能忽视的首要问题,也是必须首先强调的问题。其次,就是人是与万事万物合为一体,其中最为关键的不能不是人,人和人的关系,人和动物的关系,人和植物的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严格说是有分别的,但无论怎样分别,都仍有一定的联系。王阳明就说,看见小孩落入井中,我们会感到震动,感到不安,就一定会去救,这震动和不安就使我们与落井的小孩联为一体了,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仁”在主动自我呈显了。同样,如果看到鸟被残杀,我们也会感到不安,或者看到其他动物、植物受伤害,我们会觉得难受,我们就和动物、植物联为一体了。甚至山、石头和水,也可以在人的生命中产生类似的感觉,也可以与人的生命合为一体。但儒家对人的看法,仍有两个根本的原则,一是根源性原则,再是超越性原则。我们要关心我们自己,但是我们要跳出自己,我们生活在自己的族群、社会之中,但我们又要跳出自己的族群、社会之处看问题,作到真正的超越,但超越又不脱离根源性,不是虚幻的、空洞的超越,而是切身的、实质的超越。换句话说,儒家是以个人为网络关系的中心点,来讨论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问题的。儒家提倡通过个人的身心性命的体验,在个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最和谐、最正常、最开放、最有根源性的由各种不同关系组成的社会,它同时还要兼顾与所有存在的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人的交往世界的各种不同的家庭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要通过自己的具体实践来营建好这种关系。


“义”的合理原则与“礼”的制约力量


孟子在先秦曾受到两种思潮的挑战,一种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就是杨朱一派。一种是极端的集体主义,即墨子一派。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孟子一派和墨子一派之间的争论。墨子的看法,是应该平等地爱每一个人,就象基督教的博爱一样,不是首先爱自己的父母及自己亲近的人,然后再推出去爱其他的人,这自然是一种普遍性的原则。但孟子所考虑的问题是,假如我们要求每一个人,他爱陌生人就像爱自己的父母一样,假如用墨家的普遍性原则来要求每一个人,甚至强迫他平等地爱一切人,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对自己的父母和对陌生人一样冷淡。要求别人作他不能作到的事,就等于你要他跳,实际他还不能走;你要他飞,实际他还不能跑。在现实生活中,必须有实际的原则来指导他如何行动。我不妨这样比喻,人的仁爱就像水一样,如果水位高,就流得远,如果水位低,就流得近,如果就一点点水,就只能填满小水沟。在培养仁的经验时,最初只流到最近的人的身上,然后再流到其他关系上较为疏远的人的身上。这就非常现实,非常容易推广。但是我希望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从生命中流出的仁爱之情能涵盖更大的范围,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自己所亲近的少数几位亲人,这样不断地超越又超越,慢慢地社会就有了真正的温情与和谐。总之,要慢慢地培养涵化,不能一下子就达到普遍性的爱。如果要求每一个人都像墨子所说的那样爱人,要求每一个人都有雷锋精神,结果训练出来的不仅不是雷锋,反而多半都是虚假或虚伪。信念不能达到如此高的高度,如果强迫人们平等地“兼爱”,结果不但远离现实,而也破坏了最高理想。理想更多的是要求自己,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别人。相对而言,我自己是私,我的家庭是公;我的家庭是私,族群就是公;族群是私,社会就是公;社会是私,国家就是公;国家是私,人类社会就是公;人类社会是私,宇宙就是公。从这一角度看,要求每一个人都不损人利己,同时也以己推人,这才是价值。很自私的人也有价值,因为他至少满足了自己,但是如果他能照顾最亲近的人,就是向外推及到家庭,价值就显得更大。推不仅要推到家庭,也要推到社会。如果一个人越有钱,越有势,越有影响力,越能调动社会资源,就越应该推,如果不向外推,就对不起人,对不起社会。儒家要求有影响的人,要求拥有权力的人,要求拥有财富的人,要求能调动社会资源的人,应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作到有公信度,有透明度,而不是单方面地要求普通老百姓,要求整个群体,或者无缘无故地要求没有能力的人,肩负起他们不能肩负的责任。所以在人类思想史上,推己及人是最真切、最实在的观念。大家都可以推,而向外推的过程即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过程,也是发展自己人格的过程。人人皆以修身为本,这并非精英主义学说,而是一种非常平实的说法,是孟子要从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潮开出的一条新路径。这条路径是义道——仁义的人生大道。什么是“义”呢?义就是对社会或他人负责。有时答应为人家做什么,结果又反悔不做,从康德哲学看,不能不是严重的道德缺失,但从孟子学说看,则要具体考察是否符合“义”。如果答应借钱,借钱者要买鸦片,或者目的是买枪,履行诺言就不符合“义”,不履行诺言反而符合“义”。可见人在社会中有各种原则,“义”的原则为最高的道德原则。

但是要使社会成为文明社会,人人都应该关心客观性的规范建构工作,不能仅靠人情本身,也不能单靠生活实践中的直觉,而是要靠社会群体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发展出来的一套游戏规则——和平相处的游戏规则,人类才有客观的规范可以遵循。和平相处的游戏规则,不是刻板的现成法规,而是人与人之间相处逐渐演变出来的文明习俗,是活生生的如何对待对方的动态关系原则。经过长期观察之后,人们觉得最好是能有一套客观游戏规则,比较符合一个群体的和谐发展,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观念不一样,难免不产生各种矛盾,固而一定要有一套大家共同认同的游戏规则,才可以使人类社会和谐有序。“礼”就是由社会发展出来的一套规则,是社会文明的客观表现形式。所谓“克己复礼”,就是要以礼待人。譬如对父母,活着的时候要“以礼待之”,逝世之后也要“葬之以礼”,以礼来葬、以礼来祭。“礼”也可说是中国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的基本构成方式,是人与人结为群体的相处之道。这就是我对“礼”的看法。大家可能会想到“吃人”的礼教的说法,但其实任何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礼”或许根本就无法存在。

一般而言, “礼”和“法”谁更重要,德治、法治、仁治孰轻孰重,总是容易引起大家的争论。我认为法治是基本要求,社会秩序要靠法制来维持,但法制本身不能产生道德价值或伦理价值。“法”是强制性的,如果在“法’之上,我们还想发展出真正的道德伦理秩序,就要依靠“礼”的观念,使“礼”在社会生活中有所落实。“礼”是普法的前提,是法的提升。但“法”本身的存在仍是必要的,儒家传统对此从来就没有怀疑,只是在传统社会中,“法”的概念较为狭隘而已。用现在的话来说,“法”在当时就是刑法。现在很多比较文化人类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儒家“礼”的观念和欧美对习惯法的不少看法是一致的。但中国古代的“礼”是和“法”分开的,“礼”涉及的范围是显得更为宽广。最近一位韩国学者在哈佛大学法学院作博士论文,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他的题目是《作为宪法礼义的礼》。他认为儒家的“礼”是宪法意义上的“礼”。简单地概括,宪法乃是调节社会权力如何运作的基础,对最有权力者,如总统、政府要员、不同职能部门权力中心的掌权者,包括行政权、司法权怎样分配等都要加以约束和限制,这样一套理念及相应的制度化架构,就叫做宪法。他认为从“礼”的观点来看,中国社会,包括韩国、日本等儒家文化社会,长期都用“礼”来作为大经大法。“礼”制约最厉害的不是一般百姓,而是精英,特别是政治精英。政治精英受“礼”的制约最全面的就是皇帝。黑格尔说,在中国,只有一个人是自由的,其他人都不自由。这个自由的人就是皇帝,没有任何法律可以限制他。实际则未必尽然,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最不自由的恰恰就是皇帝。理由很简单,皇帝没有私的可能,他的一言一行都属于公领域,没有任何隐私权。《汉书•艺文志》说“左史记言,右史记行”,皇帝凡做每一件事,凡说每一句话,都会被史官记录下来, 都有人在观察、监控。这个监控系统就是“礼”。皇帝的早朝,他的休息,他的饮食,他吃什么东西,以及穿什么,用什么,都要纳入官方的记录中。他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甚至包括性生活,都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儒家文化主导的社会中,甚至太子要成为皇帝,从三四岁起,就有三个老师,每天教他念四书背五经。所以在中国传统中,皇帝是英雄的很少,像汉高祖、汉武帝、唐太宗都是英雄,但整体人数并不很多。清朝是个特例,像康熙、雍正、乾隆这样的皇帝历史上也是不多的。而暴君——像俄罗斯、法国历史上那样的暴君,在中国却很少,大多是平庸之辈,要就是年龄很小,要就是智商不高。从中不难看到,做皇帝非常难,难就难在有一套大经大法来规范他。当代社会其实也一样,最有钱有势、最有影响力并掌握大量资源的人,受到社会的制约也应最大。这样社会才能稳定,才相对公平;没有这样的机制,社会就难免不出现危机。一旦社会出现问题,第一件事就是责问这些人是否作到以身作则,掌握了权力而自己不能成为表率,又如何能够要求别人呢?


“智”与“学”的关系及“信”的价值


“智”是儒家的一个重要人生境界,“学”则是儒家的一个基本原则。在讲“智”之前,必须先提到“学”。一个全面的人格的实现,在儒家文化看来是不能脱离“学”的。儒家所强调的是为己之学、身心之学、性命之学、体验之学,都可见儒家极为重视“学”。但“学”的理念的“中心点”首先是教我们如何学做人,同时也学做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象征了“学”的精神。修身、治国、平天下就是学与用交互展开的关系。孔子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十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耳顺,六十而知天命,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人的一生都是学的过程,可说是活到老,学到老。十五岁有志于学,到七十岁从心所欲不逾矩,假如孔子活到和释迦摩尼佛一样八十岁,最后八年他会怎么做呢?从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看,就他当然是想作什么就能作什么,同时又完全符合“礼”的规范,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或许可以轻松一下了。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结果肯定不是这样。孔老先生是我们尊重的人师,他一定还要努力,他还要老当益壮努力进学。他自己也说“废寝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真正作到了“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他认为学生颜回和他自己才有资格说是好学,可见《论语》的好学是一个很高的评价,所以他从不轻易说其他学生好学。有人问他那个学生好学,他说颜回最好学,可惜不幸短命而死,现在则看不到这样的人,没听说过好学的人了。我们翻读《论语》原文就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无,未闻好学者也。’”但另一方面,好学也并不难!孔子说:“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换成现在的语言就是一个人不要太重视饮食,太奢求好的生活条件,做事情要非常敏捷,讲话要极为慎重,还要找比他自己更有经验、更有德行的人,去求证自己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经验、体验经验和生命经验,这样的人就算是好学了。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对自己的人格发展,对自己人格发展进程中所碰到的问题和环境进行反思和改进,并作到长期坚持不懈,才能有实质性、精神性的进步。

受到儒家观点影响或与儒家文化关系密切的其他文明社会,都十分强调学的精神。譬如鸦片战争以后,日本先是学习兰学,也就是向荷兰学习,然后向英国、法国、德国甚至美国学习,其他几个亚洲国家也有类似的情况,都明显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但是儒家的学而用的精神,主要是人的全面发展,不单纯是为了知识,也不单纯是为了技术。现在大家认为年轻人掌握的信息多,知识量大,技术熟悉程度高,象电脑一学就会,相比之下,我们这些老年人就落伍了。但是我想指出的是,数据不就是信息,信息也不就是知识,知识也不能等同于智慧。但我们往往将信息和知识、知识和智慧混为一谈。儒家将“知”解释为“智慧”,“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能够知道自己不知道是知,这非常难,要靠你自己亲身的体验和亲身的经历。人生有些境遇是不能改变的,即使现代的基因技术也不能改变,像儒家所说的人格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例证。由青年渐渐到壮年,由壮年渐渐到中年,由中年逐渐到老年,人生不能越过一个阶段而跳入另一阶段,不能先老年再中年,不能先死再中年。这是不可能的。再出现奇迹,也要经历这一切,走完这一生,因此,一切精神文明都不会过时。精神文明为什么永远都不能忽略呢?因为它根植于体验之学,是智慧的结晶。科学技术等领域的发展,总是越新越好、越快越好,但是从人生智慧看,传统的历史性源头,总是给人带来新的价值、意义与挑战。古代圣贤之书,也能在意义与价值方面对现代社会做出回应,提供智慧的源泉。譬如现在重新看《传习录》,就能感到王阳明对我们的强烈震撼。这是不同于西方纯粹功利主义所追求的价值与意义的精神性震撼!

儒家尚有一个基本价值——“信”(trust)。在现代任何社会,无论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或人类共同财富的积累,都离不开一个“信”字。“信”是个人的美德,也是人类群居相处必不可少的价值。限于时间,这里就不再详细阐述了。总之,儒家所代表的人文精神所展现的宽广的人文魅力,是可以和西方启蒙思想所代表的人文主义相互对话的。通过对话可以开拓更新的人文气象。儒家宽广的人文精神,经过现代人的努力发掘和创造诠释,即使面对全球性的现代困境、西方功利主义价值的泛滥,也完全可以作出相应的回应与批判。但这并不是说我们重视儒家文化,就一定要用儒家价值来取代西方价值。我们希望东西方文化能够实现对话,通过对话了解西方现代文化,同时也弘扬儒家传统文化,使大家都能从中吸取资源,从而以更丰富的文化底蕴面对全球性的危机和挑战,作出创造性的积极回应,实现东西方文化多方面的交流与互补。


讨论与回应

问:儒家思想之所以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 原因是它主要以国家民族利益、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根本, 一切都要服从国家,服从集体。刚才第二个问题谈到“义”,我们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为了尽君臣之义,历史付出了多少代价。“礼”相当于现在的法律,但现在中国的法律有很多问题,譬如孩子的母亲生了病,奄奄一息,在紧急情况下他抢了人,换了钱为母亲治病,法律是一定会判刑的。但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每个人都有感情,我们不一定非要按死刑来判处。我真的希望您及其他学者,能够多关注人文精神。能调和各个学派的思想,成为一个新的学派,更好地回应现实,不能把几千年的东西搬来和现实比附。

答:我很赞成你刚才的话,但是你仍应该注意,不要把古老的传统简单化,不要把多元、多边的儒家文化单一化。最基本的工作是了解,空空泛泛谈论儒家文化不叫理解,要真正了解儒家文化,就要走进去,重新认识它,而不是轻易否定它,践踏它。没有进去之前是很难了解它的复杂面相的。

问:今天的中国社会,不少传统道德已经丧失,必须用法律的形式来重新规定。这种现象意味着人文思想将朝何种方向发展?

答:现在不少专家认为总的趋势是法律走向。就中国而言,我们对转型带来的问题应多加理解,虽然法律在不断建构,但形势仍是严峻的。中国地大物博,在变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纰漏是正常的。据相关统计,中国因犯法而被处死的人,是世界其他国家犯法处死的人的全部总和。与此同时,社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出现很多问题。市场能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如果一切都市场化——社会市场化,学校市场化,家庭市场化,人际关系市场化,甚至婚姻也市场化,那就非常危险了,至少伦理建构方面会出大问题。1995年联合国召开世界高峰论坛,一是讨论贫穷问题,二是伦理实践问题,三是社会解体问题。现在,从最基础的家庭到社会团体或地方社群包括政治社群,宗教社群,都面临解体的危机。我们不能认为仅仅建构法律,就能感染人的道德心理,在行为、态度、性理方面达成基本的共识。我们凡事不能从一个方面考虑,应从多维、多面的角度慎重思考。

问:道家与儒家您更喜欢哪一家,能说出原因吗?

答:就个人而言,我喜欢道家,但我更愿意作儒家。这已超越了喜欢不喜欢,超越了感情。道家的情趣,道家所体现的人生价值,对我都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我从中学开始接触儒家思想,逐步有了深入的了解。我觉得儒家和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结合得最紧密。要建立现在的文化认同,回应现在的文化认同挑战,发展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仍不能不首先依靠儒家。道家是超脱的,这条路只能走儒家的路,但要重新针对现实进行长远的理性分析。儒家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受到解构并呈现出多元化的分化现象,也同儒家与中华文化的认同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尝试分析中国知识精英,比如说吴虞,他之所以要打倒孔家店——还有激烈批判传统文化的鲁迅,他们背后的动因其实都是强烈的爱国主义。正因为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才碰到了如何重新塑造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的问题。只是建构民族认同以抛弃儒家文化为前提,这一点我觉得问题很严重。经济腾飞发展,面对全球化潮流,如何建构自身文化的主体性?我希望能重新建构一套开放的而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儒家核心价值。我关注儒家文化,不少情况下是不得已,但在心愿上又自觉地以为非关注不可。

问:现在制定法律条文,不少是照抄照搬西方,而不是以中国传统为基础,杜先生对此有什么看法?请问儒学思想在法律宪政建设中有哪些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答:我只能做个简单的回应。法律后面有其必须具备的法律文化,而法律建构又是实践性的,而不是形式主义的。如果真是宪法,我不知道从二十世纪20年代以来有多少次修改,多少个版本,但实际运作起来都很困难。有个美国法学家研究各国法律后指出,世界上逻辑性最强的法律制度,当是拿破仑建构的法国法律。最难以理解、漏洞很多的是英国的习惯法。但法国的法律执行时困难重重,英国的法律运作起来却非常有效。法律的实践并不就是空洞的条文,具体地说,不可能建构一套法律制度而使其孤悬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之外,很难设想法律条文根本就不受到自身传统的约束。文化传统对实际的政治及社会现象或多或少总有影响,只有根植于其中才能发展出一套能付诸实践且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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