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北宋开国故事:众声喧哗中的造假与虚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31 次 更新时间:2016-06-0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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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  

内容提要:宋朝建立后,为适应新的形势与要求,服务于新的时代,人们在重构开国故事的过程中,围绕与宋太祖、宋太宗相关的史事,出现了一系列造假与虚构现象,具体表现为通过伪造和虚构史事,来塑造宋太祖的神圣、仁德形象以及满足统治阶层利益博弈的需要等。导致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乃在于历史的当代性。虽然历史的当代性并不必然导致伪造与虚构史事问题的出现,但却为伪造与虚构史事提供了可能,而统治者对历史编纂的干预、普通民众及士大夫阶层普遍缺乏必要的史学素养、一些史家对史学求真原则的坚持不彻底等因素,则将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关 键 词:北宋开国故事  历史重构  历史当代性


检讨历史,可以发现一个朝代一经确立,关于它的历史重构活动就展开了,其中历朝的开国故事在每一个朝代的历史记忆中都显得相当活跃,这在秦汉以下那些历世绵长的大一统皇朝表现得尤其突出。究其原因,乃在于每一个朝代的开国故事都涉及王朝正统、合法形象的塑造,并对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在当时代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有意思的是,在众声喧哗的叙述中,造假、虚构等行为也在人们对开国故事的叙述中大行其道。应该说这是一个颇有意趣的学术现象,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为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本文以富有典型意义的宋代开国故事重构为例,试图对这一现象进行具体而微的剖析,以求正于方家。


一 鼓吹符命神异之事神化赵匡胤

秦汉以降,历朝历代都以合乎所谓五德、三统之义,做为皇朝存在的正统性与合法性的依据,在此过程中,由于开国君主处在五德或三统推移的转折时期,是旧天命的终结者和新天命的承接者,故开国之君是否得到天命,直接关系着皇朝正统性与合法性的获得,因此历朝历代都非常注意在开国君主身上下功夫,竭力将其塑造成为新天命的承接者,而其手法则主要是大力鼓吹符瑞神异之事,神化开国之君。

故宋太祖赵匡胤得国之后,与其相关的谶言大兴。赵普、释惠演、陶穀、薛居正、杨亿等都不约而同地将流行于五代时期的一些谶言,与赵宋的建立相联系,将这些谶言视为宋太祖兴起的先兆。与宋太祖相关的神异之事也为宋人津津乐道。如王禹偁称后唐明宗即位后常祈祷天降圣人,而赵匡胤就生在天成二年。杨亿称赵匡胤出生的当晚有奇异之事发生,成人后更是奇事不断,其中尤为让人瞠目的是有道人曾见赤蛇出入其鼻①。

就历史上流行的谶纬符瑞言论而言,北宋中期以降,随着理学的兴起,已遭学者大加挞伐。如欧阳修称:“郑惑谶纬,其不经之说汩乱六经者不可胜数。学者稍知正道,自能识为非圣之言。”②又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幽赞神明而生蓍’,‘两仪生四象’,若此者,非圣人之言,凡学之不通者,惑此者也。知此,然后知《易》矣。”③司马光自言诵读经书,读注疏,求圣人之道,“直取其合人情物理,目前可用者而从之。前贤高奇之论,皆如面墙”④。二程兄弟“在构建理学体系方面有着相同或相近的观点”⑤,表现在对异端的认识方面,他们一致认为:“治乱之在国,不可归之命。”⑥“人事常随天理,天变非应人事。”⑦程颐论“六天”,称:“此起于谶书,郑玄之徒从而广之甚可笑也。帝者,气之主也。东则谓之青帝,南则谓之赤帝,西则谓之白帝,北则谓之黑帝,中则谓之黄帝。岂有上帝而别有五帝之理?此因《周礼》言祀昊天上帝,而后又言祀五帝亦如之,故诸儒附此说。”⑧

受此影响,北宋中期,在历史编纂过程中,排斥符瑞妖异内容成为学者的共识。如宋初薛居正等在编纂《旧五代史》的过程中,将见于五代典籍的大量符瑞祥异事件载入史中,而欧阳修在撰写《新五代史》时,则将这些事件删而不载。如“在《旧五代史》中记载了朱全忠称帝前后出现的大量符瑞现象,而在《新五代史》皆被欧阳修一一刊落”⑨。司马光与范祖禹讨论修《资治通鉴》的原则时就称:“妖异止于怪诞,诙谐止于取笑之类,便请直删不妨……妖异有所儆戒,诙谐有所补益,并告存之。”⑩在建议刘恕修《五代长编》之余修《五代史志》时,对刘恕也称:“其符瑞等皆无用,可删。”(11)故《通鉴》一书所载祥瑞妖异事甚少,且若载必有深意。如其载汉平帝元始五年十二月符命之事之后,特地指出这是人为的结果:“是月,前辉光谢嚣奏武功长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圆下方,有丹书著石,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12)其叙南朝宋废帝异事:“先是帝游华林园竹林堂,使官人倮相逐,一人不从命,斩之,夜,梦在竹林堂,有女子骂曰:‘帝悖虐不道,明年不及熟矣!’帝于宫中求得一人似所梦者斩之。又梦所杀者骂曰:‘我已诉上帝矣!’”胡三省对此称:“《通鉴》不语怪,而独书此事者,以明人不可妄杀,而天聪明为不可欺也。”然此语后又云:“于是巫觋言竹林堂有鬼。”(13)显见此事为实有,因有警戒意义,故司马光书之。其叙唐玄宗天宝二年正月安禄山入朝一事称,玄宗宠待安禄山甚厚,谒见无时。安禄山奏言:“去年营州虫食苗,臣焚香祝天云:‘臣若操心不正,事君不忠,愿使虫食臣心;若不负神祗,愿使虫散。’即有群鸟从北来,食虫立尽。请宣付史官。”其奏为玄宗所接受(14)。又载天宝四载十月甲午,“安禄山奏:‘臣讨契丹至北平郡,梦先朝名将李靖、李绩从臣求食。’遂命立庙。又奏荐奠之日,庙梁产芝”。对此胡三省指出:“《通鉴》不语怪,而书安禄山飞鸟食蝗、庙梁产芝之事,以著禄山之欺罔,明皇之昏蔽。”(15)不过,司马光的《通鉴》叙事也有不可解之处,如其在叙述刘邦史事时,径录《史记》所云刘邦为“赤帝子”之事:“刘季被酒,夜径泽中,有大蛇当径,季拔剑斩蛇。有老妪哭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赤帝子杀之!’因忽不见。”(16)对此王应麟指出:“《通鉴》不书符瑞,高帝赤帝子之事,失于删削”(17)。考历代开国之君,史书多载其神异之事,《通鉴》皆黜而不书,今独于此书之,可知王应麟的判断是正确的。

对于北宋中期以来史学领域内的新变,李焘作为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是清楚的,尤其对司马光的史学思想有着深刻的理解。其撰写《续资治通鉴长编》便是全仿司马光的编纂义例,如他在《进〈长编〉表》中说:“臣今所纂集,义例悉用光所创立”(18),因此按理他不应书符瑞、妖异之事,然而他在叙述宋太祖得国一事时,却一再语怪。如文莹称:“苗训仕周为殿前散员。学星术于王处讷,从太祖北征,处讷谕训曰:‘庚申岁初,太阳躔亢宿,亢怪性刚,其兽乃龙,恐与太阳并驾,若果然,则圣人利见之期也。’至庚申岁旦,太阳之上复有一日,众皆谓目眩,以油盆俯窥,果有两日相磨荡,即太祖陈桥起圣之时也。”(19)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将该史料载入书中,称建隆元年正月癸卯“大军出爱景门,纪律严甚,众心稍安。军校河中苗训者号知天文,见日下复有一日,黑光久相磨荡,指谓太祖亲吏宋城楚昭辅曰:‘此天命也。’”(20)又称开宝元年七月“殿前散员都虞侯董遵诲为通远军使。遵诲,涿州人。父宗本,仕汉为随州刺史,上微时尝往依焉。遵诲凭借父势,多所凌忽,尝谓上曰:‘每见城上有紫云如盖,又梦登高台,遇黑蛇约长百余丈,俄化为龙,飞腾东北去,雷电随之。是何祥也?’上皆不对。他日论兵战事,遵诲理屈,即拂衣起。上乃辞宗本去,自是,遵诲亦不复见紫云矣。及上即位,遵诲累迁至骁武指挥使。一日,便殿召见,遵诲伏地请死,上令左右扶起,因谕之曰:‘卿尚记往日紫云及龙化之梦乎?’遵诲再拜呼万岁。”(21)据杨亿称,赵匡胤出生之夕,“光照一室,胞衣如菡萏,营前三日香,至今人呼应天禅院为香孩儿营”(22)。关于这条史料,李焘在其著作中虽没有直接引用,然而在其正文下所作的注中,却大段引用了《龟鉴》对太祖的评价:“我太祖之生,盖天成二年丁亥岁也。祥光瑞采,流为精英。异芳幽馥,郁为神气。帝王之兴,自有珍符,信不诬也。”(23)考李焘之所以通过引文的方式将这条史料放入其著作,原因应在于其书从建隆元年开篇,正文无法叙述宋太祖出生时史事,而李焘对这条史料又不舍得抛弃,遂以引述的方式载入。凡此种种,凸显出了李焘治史为当代服务的宗旨。


二 伪造和虚构史事重构宋太祖仁德形象

秦汉以降,历朝历代在称说天命的同时,还常常通过塑造开国君主的仁德形象的方式,来宣扬其得国之正。故宋人也常常通过伪造和虚构史事的方法,来宣扬宋太祖的仁德,这在对陈桥兵变及杯酒释兵权两件史事的重构上表现得尤其突出。

就陈桥兵变而言,当其还没发生之时,社会上已广为传言赵匡胤要发动政变,据称赵匡胤将北征,“京师间喧言:‘出军之日,当立点检为天子。’富室或挈家逃匿于外州,独宫中不之知。太祖闻之惧,密以告家人曰:‘外间讻讻如此,将若之何?’太祖姊或云即魏国长公主,面如铁色,方在厨,引面杖逐太祖击之,曰:‘大丈夫临大事,可否当自决胸怀,乃来家间恐怖妇女何为邪!’太祖默然而出。”(24)又,“太祖北征,群公祖道于芳林园,既授绥,承旨陶穀牵衣留恋,坚欲致拜,上再三避。穀曰:‘且先受取两拜,回来难为揖酌也。’”(25)显见赵匡胤将发动兵变一事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以至于南宋时袁文对此评议称:“则此事当时已知之矣,万一别有变,将如之何?何不谨密如此。”(26)

故此事若据事直书,势必会影响到宋朝的形象。而避而不谈也非良策,因为宋朝毕竟是通过陈桥兵变得国的,隐瞒不是办法。比较妥当的方法就是重构这段历史,围绕“仁德”二字大作宋太祖的文章,最大限度地彰显宋太祖得国的正义性。故薛居正等编纂《旧五代史》时,就将此事叙述为宋太祖是为形势所迫而称帝:“显德七年春正月辛丑朔,文武百僚进名奉贺,镇、定二州驰奏,契丹入寇,河东贼军自土门东下,与蕃寇合势,诏今上率兵北征。癸卯,发京师,是夕宿于陈桥驿。未曙,军变,将士大噪呼万岁,擐甲将刃,推戴今上升大位,扶策升马,拥迫南行。”(27)

而在太平兴国年间修成的《太祖实录》对此事语焉不详时,宋太宗特地指出:“史官之职,固在善恶必书,无所隐讳,昔唐玄宗欲焚武后史,左史以为不可,欲后代以为鉴戒尔。因言及太祖受命之际,固非谋虑所及。自昔受禅者如曹操、司马仲达,皆数十年窥伺神器,先邀九锡,至于易世,方有传禅之事。太祖之事周朝也,尽力王室,中外所知。至于大宝,非有意也。无何边吏言契丹侵轶,太祖方醉卧传舍中……无何众愤汹汹,擐甲露刃者云集,请登天位以副人望,此盖历数所钟,且非人力能效也。当时之事,史册有所阙,宜令(李)至等数人重加缀集。”(28)

宋太宗的言论既是官方修史的纲领性意见,又属宋人的普遍共识。检讨宋人关于这一史事的叙述可发现,不仅是官方史著,就是私家著述在叙述这一史事时,也大都自觉不自觉地遵循了宋太宗的这种主张。如曾巩称陈桥兵变是“军士推戴,势不可避”(29)。王称云赵匡胤师次陈桥驿,“军中共议推戴。戊夜,军士聚于驿门。俄而列校毕集,曰:‘我辈出万死,冒白刃,为国家破敌。天子幼,不如先策点检为天子,然后北伐。’于时,太祖以饮饯宣劝至醉卧阁中,不之省。迟明,军士控弦露刃,直扣寝门,相与扶太祖出听事,被以黄袍。诸校列拜曰:‘诸军无主,愿策点检为天子。’传呼万岁,声闻数十里。太祖叱之,不退,即共拥太祖就马南归。”(30)沈遘诗《陈桥驿》称:“艺祖昔臣周,周德久已衰。上将分六师,北征在郊圻。士卒中夜起,神器仓猝移。谁言一朝变,乃定万世基。”(31)而关于陈桥兵变的叙述,尤以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最称经典。李焘用千余字的篇幅将赵匡胤迫不得已、仓促称帝的无奈,约束兵士、秋毫无犯的仁德以及天命所归的征兆等一一叙及,自此遂成为陈桥兵变一事的定本而广为流传。

而如果有谁敢讲述事情的真相,就会受到惩罚。如仁宗时李淑作《恭帝诗》:“弄楯牵车挽鼓催,不知门外倒戈回。荒坟断陇才三尺,犹认房陵平伏来。”该诗传入宫中,为仁宗所知,仁宗将其交由中书评议。“翰林学士叶清臣等言本朝以揖逊得天下,而淑诬以干戈,且臣子非所宜言。仁宗亦深恶之,遂落李所居职,自是运蹇,为侍从垂二十年,竟不能用而卒。”(32)

关于宋初“杯酒释兵权”一事,据李焘称:“《正史》《实录》皆略之。”(33)追溯此说之源头,当自丁谓的《丁晋公谈录》始,据该书称,赵普“或一日奏太祖曰:‘石守信、王审琦皆不可令主兵。’上曰:‘此二人岂肯作罪过?’赵曰:‘然,此二人必不肯为过。臣熟观其非才,但虑不能制伏于下。既不能制伏于下,其间军伍忽有作孽者,临时不自由耳。’太祖又谓曰:‘此二人受国家如此擢用,岂负得朕?’赵曰:‘只如陛下,岂负得世宗?’太祖方悟而从之”(34)。观此可知,罢黜石守信等兵权一事,是赵普提议而得到赵匡胤的许可,要解决的问题是防范武将篡夺皇位,由于维护的是一己之私利而已,不免显得相当粗鄙。而王曾《笔录》述及此事,赵匡胤的形象就高大了许多:“太祖创业,在位历年,石守信、王审琦等犹分典禁兵如故,相国赵普屡以为言,上力保庇之。普又密启请授以他任,于是不得已,召守信等曲宴,道旧相乐,因谕之曰:‘朕与公等,昔常比肩,义同骨肉,岂有他哉?而言事者进说不已,今莫若自择善地,各守外藩,勿议除替,赋租之入足以自奉,优游卒岁,不亦乐乎!朕后宫中有诸女,当约婚以示无间,庶几异日无累公等。’守信等咸顿首称谢。由是高、石、王、魏之族俱蒙选尚,寻各归镇,几二十年,贵盛赫奕,始终如一。前称光武能保全功臣,不是过也。”(35)在王曾的叙述中,赵匡胤是受赵普所迫,不得已方罢黜了石守信等。这样的叙述虽然彰显了赵匡胤的仁德,但却与事实不符。因为赵普并没有左右赵匡胤的能力。当时,“国家大政的决策权还是牢牢掌握在宋太祖一人手中,赵普也只能是在宋太祖意图的大框架之内发挥个人作用,这是一个不能逾越的分寸。禁军统帅的人事安排,直接关系到皇帝宝座的安稳与否,当然就更是如此了。”(36)故所谓的赵匡胤不得已云云,只能是对史事的文饰,而非事实如此。但这种文饰还是有很大的缺陷,因为赵匡胤在要求石守信等主动退位的同时,又提出作为补偿,石守信等可以任意挑选好的地方,去做节度使,并且他会把他家族的女子嫁与这些权贵之家。与臣子讨价还价,形同交易,这无疑有损赵匡胤作为皇帝的尊严。而到了司马光的《涑水记闻》中,这个故事不仅首尾俱完,而且赵匡胤的光辉形象也得以全面树立。在丁谓、王曾那里,罢黜禁军统帅的动议是赵普提出的,赵匡胤属被动接受。而在司马光这里,罢黜石守信实出赵匡胤的乾纲独断,其原因不是出于一己之私利,而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赵普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参谋的作用而已:“太祖既得天下,诛李筠、李重进,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十姓,兵革不息,苍生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建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唐季以来,战斗不息,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谕矣。’”接着司马光又叙述了赵匡胤设宴款待石守信等一事,此显是受了王曾的影响,而其间君臣往复议论,则明显是采用了丁谓的《谈录》。如称饮至酒酣,“上屏左右谓曰:‘我非尔曹之力不得至此,念尔之德无有穷已。然为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今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守信等皆曰:‘何故?’上曰:‘是不难知之,居此位者,谁不欲为之?’守信等皆惶恐起,顿首曰:‘陛下何为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上曰:‘不然。汝曹虽无心,其如汝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何!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不可得也。’”这段叙述司马光虽然写得煞是生动,但与丁谓的《谈录》做一比照,则此处俨然是《谈录》的翻版,所不同的是在这里提问者换成了石守信等,回答者则是赵匡胤。继而在建议石守信等主动交权两无猜嫌时,赵匡胤也只是给他们指明出路而已,并没有提出王曾所述的交换条件:“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银,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而石守信等对此的反应一则是战战兢兢:“臣等愚不及此,唯陛下哀怜,指示以可生之途。”再则是感激不尽:“陛下念臣及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经司马光的推演,赵匡胤的仁德形象得以全面确立。然而《涑水纪闻》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如司马光称赵匡胤希望石守信等交出兵权,解职还家;又称他们“皆以散官就第”(37)。然而事实是赵匡胤解除了石守信等统领禁军之权,而委之以节度使之任。故李焘一则曰《涑水纪闻》:“云守信等皆以散官就第,误矣。”再则曰:“太祖与赵普之意,但不欲守信等典禁军耳,岂不令守信等各居方镇邪?太祖云为天子不若为节度使乐,是欲守信等出为节度使也。及开宝三年冬十月,乃罢王彦超等节度使,盖《纪闻》误并二事一耳。”并指出在这方面“王曾《笔录》皆得其实”。此外司马光在赵匡胤与赵普君臣全局性的对答之后,立马便引入杯酒释兵权一事,显得过于突兀,而丁谓的《谈录》在这方面有较为细致的叙述。故李焘在叙述这件史事时,以《涑水纪闻》的叙述为主,以王曾《笔录》、丁谓《谈录》为辅,修订、补充《纪闻》的错误与不足:“王曾《笔录》皆得其实,今从之。文辞则多取《纪闻》,稍增益以丁谓《谈录》。”(38)从而形成一个全新的版本。“自李焘考订之后,‘杯酒释兵权’一事就有了一个确实可信的底本,成为信史,为后人广泛称引。”(39)

关于“杯酒释兵权”一事,丁则良、徐规、方建新、顾吉辰等学者对其真实性多有怀疑,而柳立言、王育济等学者则肯定它的存在。也就是说关于此事的是有是无,学界多有论争,但无论是怀疑它的真实性,或是肯定它的真实性,人们都不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即此事颇多文饰加工之处。如顾吉辰称:“有关太祖‘杯酒释兵权’之记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详的过程,而且各说之间互相抄袭,喧染,最终出现了一个有声有色的‘杯酒释兵权’的‘历史事实’。”(40)王育济称:“应当承认,有关‘杯酒释兵权’的记载中,某些细节的夸张和渲染肯定是存在的。”(41)这也就是说,不只笔者如此认为,但凡有识之士都认识到杯酒释兵权一事,是一个经过夸张、渲染等加工的故事。


三 开国故事在统治阶层利益博弈过程中的演化

现实政治的运作过程中,往往也会对开国史事产生需求,由此导致伪造和虚构开国史事现象的发生。如宋太宗对陈桥兵变开基之功的觊觎迫使史官们伪造了他参与兵变的史事,统治核心的利益博弈导致“金匮之盟”疑窦丛生,而宋太祖誓约的出现也是现实政治演进的结果。

由沈伦监修、李昉等编修,太平兴国三年正月开修,五年九月修成的《太祖实录》,即所谓的《旧录》,在叙述陈桥兵变时,没有录入宋太宗赵匡义的名字,考虑到当时离国初不远,参与修史的史官有的就是时事的亲历者,如监修沈伦早年曾是太祖幕府中的主要成员,此后他于开宝六年拜相,太平兴国四年罢。参编者如郭贽、宋白、赵邻几等颇受太宗信任,是太宗的亲信。由于陈桥兵变属北宋开国大事,故若太宗亲与其事,他们不会不录,因此在《旧录》关于陈桥兵变的记载中没有赵匡义,应该属于实录。但这显然于太宗功业有亏,故宋太宗在阅览过《旧录》后,颇为不满,并明确指出,陈桥兵变时他就在现场:“太祖方醉卧传舍中,朕与赵普、李处耘并在左右。”遂以史有阙略为由,要求史官们“重加缀集”(42)。淳化五年,太宗任命张洎等人重修《太祖实录》,同年十月,张洎等撰成《太祖纪》一卷,“以朱墨杂书。凡躬承圣问及史官采摭之事,即朱以别之”(43)。咸平元年九月,真宗诏令吕端、钱若水等重加刊修《太祖实录》,到咸平二年六月书成,又称《新录》。在《新录》中,就有了太宗现身陈桥兵变的记述。李焘在其所述的“匡义立于马前,请以剽劫为戒”语句下注称:“《旧录》禁剽劫都城,实太祖自行约束,初无纳说者。今从《新录》。”(44)

关于宋初的“金匮之盟”,据《太祖新录》《太宗实录》及《三朝国史》等官方史著载,所述核心内容为太祖传位于太宗,是谓“独传约”;而北宋时的私史稗乘《建隆遗事》《涑水纪闻》《嘉祐杂志》则认为“金匮之盟”的顺序是太祖传太宗,太宗传廷美,廷美传德昭,是谓“三传约”。20世纪40年代,张荫麟、邓广铭、吴天墀等学者几乎同时撰文,指称“金匮之盟”颇多破绽,不足征信,断为伪造。“此后,又经近世中外学者频频申论发挥,‘金匮之盟’伪造说殆成定案。”(45)而1993年王育济、何冠环关于“金匮之盟”真伪考辨文章的发表,对张荫麟等的伪造说提出挑战,认为“金匮之盟”确实存在,不过虽然与张荫麟等的观点近乎水火不容,但也不否认有伪造之处,尤其是王育济明确指出“三传约”是真实的,“独传约”是伪造的(46)。造伪的原因,张荫麟说支持者认为:“太宗伪造金匮之盟是为自己无太祖顾命入继缘饰。尽管太宗实居储君之位,但既无太祖顾命,又无正式储君之名,且以弟继兄毕竟不合常例,故才出此下策,寻求合法正式依据。”(47)而王育济则认为,在太平兴国六年时,赵德昭已死,赵廷美还活着,由于“三传约”是真的,而太宗想传子,则赵廷美就成了他传子的最大障碍,因此,“当太宗欲除掉廷美这最后一块心病时,自然也就不能不正视廷美的身份与‘三传约’的关系了。当然,此前官方并未公开过‘三传约’,但未公开不等于人皆不知,亦不等于舆论中无所传闻。所以,要除掉廷美,就必须考虑到舆论的影响,亦要考虑廷美及其同党可能依此而进行抗争,在这种情况下,由当年参与订立‘金匮之盟’的元老重臣出面公开‘金匮之约’(当然只能是修改后的‘独传约’),正可以假代真,暗否‘三传约’的存在,以‘正’舆论之视听,同时也就从法定依据上将廷美排除出了继位人的序列,为随后太宗对廷美的实际迫害创造了条件。”进而总结:“‘三传约’是原始的、真实的‘金匮之盟’,而太宗即位六年后与赵普联手公布的‘独传约’则是对原始‘金匮之盟’的篡伪,但其保留的内容本身却是真实的。故整个‘金匮’之事,是一桩有真有伪,而伪者又非纯伪的复杂事件。”(48)嗣后顾宏义在《建隆遗事》确为王禹偁所撰的前提下,对“金匮之盟”的真伪进行考辨,再度肯定了“三传约”之真与“独传约”之伪,而之所以出现这种做伪现象,是赵普在太宗太平兴国中期,“为能东山再起,故配合太宗欲传子之想,而造作了内容有别于旧的金匮之盟、仅传位太宗的新的金匮之盟。于是廷美贬死,赵普复相,太宗顺利传子,两人各遂其愿”(49)。应该说,通过王育济、顾宏义等的考辨,“金匮之盟”“三传约”的真实性应该无可争议了,但同时也可以看出,之所以造成聚讼纷纭局面的出现,正是出于为现实服务的目的,而暗中纂改历史、混淆视听的结果。

宋太祖誓约的出现也是现实政治演进的结果。宋太祖誓约有二,一为“誓不诛大臣、言官”(50),一为“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51)。由于前者据称藏于太庙,故可称为“誓约”说;后者据称刻于碑上,藏于太庙,故可称为“誓碑”说。20世纪以来,学界对宋太祖誓约的“誓约”说和“誓碑”说之真伪屡有辨析。这其中颇多学者注意到了宋代学者伪造史事的现象。如张荫麟认为“誓碑”说属“伪造”:“誓碑之说,盖由《北狩见闻录》所载徽宗之寄语而繁衍耳。”(52)杜文玉怀疑“誓碑”说可能是曹勋南归后,“高宗出于某种政治需要和他共同编造了这套假话”(53)。徐规认为“誓约”说“经过后人辗转相传,并加以渲染,难免有谬误失实之处”,并举“誓碑”说以为例证(54)。不过由于张荫麟、徐规所论甚简略,而杜文玉的论述错讹甚多,因此受到张希清的质疑。在驳杜文玉论说的同时,张希清从史源学角度入手,推考史料的源起,得出“誓约”说确实存在的论断,同时因认为“誓碑”说另有史源,故而尝试着对“誓碑”说的史源进行探析,虽颇有创获,但最终不得要领而止,又因无法解释“誓碑”说何以与太祖在位期间曾诛杀臣下的史实不符,因而只好对誓碑说存疑。就“誓约”说而言,张希清为使其论得以成立,又广泛征引北宋官员、君主与“誓约”说相关的言论,并例举寇准、蔡确、刘挚、吕大防等大臣被贬窜之事以证“誓约”说之真。事实上其所征引的北宋官员、君主的言论与其说是验证了其坚持的“誓约”说之真,倒不如说是反映了“誓约”说形成的过程。其所举的数个大臣被贬窜之例,皆似是而实非,并不能成为“誓约”说确实存在的证据(55)。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自太祖至哲宗,朝廷是处死过大臣的,如仁宗初年枢密使曹利用之死就是出于最高统治者之意,所以说张希清认为“誓约”说确有其事的看法也是不能成立的。刘浦江沿张希清的路径从史源学角度对宋太祖誓约的真伪进行考辨,并赞同张希清之说,虽然进一步理清了“誓约”说的传布路径,深化了对“誓碑”说史源的研究,但最终也未能追溯到“誓碑”说的源起。因而其说也难以成为定论(56)。杨海文试图解决“誓碑”说的史源问题,不过由于其将功夫用在穷“誓碑”说之流,而非溯“誓碑”说之源,所以其用功虽勤,但其认为“誓碑”说确实存在的观点也难以成立(57)。有鉴于此,笔者先后撰述了《论北宋“不杀士大夫”》《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新论——兼与张希清、刘浦江等先生商榷》等两篇论文,对宋太祖誓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析,从而基本上理清了这一问题的头绪,指出宋太祖誓约的出现是宋人出于现实政治需要而重构出来的一件史事。

宋朝开国后,为了整肃纪纲,太祖杀戮臣下颇众。因此庆历年间参知政事范仲淹在向枢密副使富弼解释他为何劝阻仁宗诛杀获罪官员晁仲约的原因时,仅是说宋自立国以来不“轻杀”臣下:“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58)及至神宗时期,由于朝廷自真仁以来长期罕诛官员,故宰相蔡确在反对神宗要求斩杀一漕臣的诏令时径称:“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59)。到了哲宗时,不杀“臣下”就被吕大防总结为宋代的一条祖宗家法:“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惟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黜,此宽仁之法也。”并且得到了哲宗的认可:“哲宗甚然之。”(60)曾布继而在元符元年三月对哲宗说:“况祖宗以来,未尝诛杀大臣,今(梁)焘更有罪恶,亦不过徙海外。”而哲宗对此也深表赞同说:“祖宗未尝诛杀大臣,今岂有此。”(61)总之,在多种因素的制约下(62),到哲宗时期有利于官僚阶层的不诛戮臣下之传统,已被作为宋代的祖宗遗训而得到朝廷上下的普遍认同。及至北宋灭亡,被掳至燕山府的徽宗遣曹勋南归,向高宗传达自己的旨意,其中谈到了太祖誓约称:“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每念靖康年中诛罚为甚,今日之祸,虽不止此,然要当知而戒焉。”(63)如前所言,事实上自太祖至哲宗,朝廷是处死过大臣的。故徽宗此语与史实并不符,考虑到徽宗在位期间经常编造谎言以行其志,故此太祖誓约很可能出自他的编造。因为利用这条誓约可达成他的三个目的:“既重塑了自身光辉的政治形象,又撇清了自己与宋朝亡国的关系,同时还亮明了自己对钦宗的态度。”但是此说“涉及官员的范围过窄,且没能反映北宋士大夫阶层受君主重视的事实,同时北宋对普通百姓上书言事似也很宽容,如太学生陈东等上书一事就是例证,而誓约也没能将这一事实体现出来”(64)。因此嗣后出现了誓碑说。该说称太祖建宋后,密刻一誓碑藏于太庙,誓碑誓词共三行,其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65)此说“不仅容纳了誓约的内容,而且将整个士大夫阶层以及上书的平民都包括了进去,显得非常完善与丰满,这也标志着太祖誓约的最终定型”(66)。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宋人在对其开国故事重构的过程中可谓众声嘈杂,在此过程中,做伪与虚构成了历史重构活动的重要内容。

一般而言,历史是一个与现实相对应的名词,历史指的就是“人类社会历史过程已经消失的部分,即过往社会的客观过程”(67)。而现实指的则是“当前存在着的客观实际;事实”(68)。据此,宋代开国故事可以有因一些客观原因而造成的失载、讹误,但不应该有主动虚构、伪造的史实,因为理论上过去的事实属于不可更改的客观存在:“它是一种失去了的客观实在,任何人也无法把它变更。”(69)然而在宋代开国故事的重构中虚构、伪造的史事却触目皆是。

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屡有阐述,其中颇多真知灼见,不过在本人看来,导致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乃在于历史的当代性。关于历史的当代性,克罗齐有精辟的论述,在克罗齐看来,“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70),何兆武指出此语的含义是“不仅我们的思想是当前的,我们所谓的历史也只存在于我们当前。我们在思想过去时,是把过去纳入我们当前的精神之中的;没有当前的精神,就没有过去的历史可言。所谓‘当代’,是指它构成我们当前精神活动的一部分。历史是精神活动,而精神活动永远是当前的,决不是死去了的过去。所以历史永远都是当代史”(71)。因此,克罗齐指出:“当代性不是某一类历史的特征(如同经验性范围所持之有理的),而是一切历史的内在特征”(72)。

克罗齐的理论使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清晰呈现,即历史从来就没有从现实中退场,或者历史就是特殊的现实。由于人类正是通过对现实的改造和利用来实现其目的的,故而改造和利用历史这一特殊的现实以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自然属于题中应有之义。也正因如此,在作为过去事实的历史沉寂下去之后,重构历史的活动就随之展开了。国家如此,个人亦如此。这种重构既包括对客观事实的重新撰述,也包括伪造和虚构在历史上原本并不存在的史事。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历史的当代性并不必然导致出现伪造和虚构史事现象。因为真实是史学的根本属性,致用必须以求真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求真可谓是史学的第一准则。因此古代学者论及“直笔”“书法不隐”“实录”,莫不深致其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对史事的伪造和虚构现象在宋代的历史重构过程中仍然发生了。

这是因为作为特殊现实的历史是在特殊背景下受特殊意愿的驱动而形成的,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当它面对受当前背景支配的当前意愿审视时,必然会有一些史事不可能完全满足当前意愿的要求,而人们对这些史事又有着现实的需求,这不免会让一些人产生改造这些特殊现实以满足其当下要求的想法,再加上统治者对本朝史编纂的控制和干预、普通民众及士大夫阶层普遍缺乏必要的史学素养、一些史家对史学求真原则的坚持不彻底等原因,遂导致宋人在重构本朝史的过程中造假与虚构史事现象屡有发生。参与其事者,上有君临天下的皇帝,下有普通的小民百姓,中有士大夫阶层(这其中包括相当数量史学造诣深厚的学者),其中士大夫阶层是伪造与虚构史事的主力,另外释道在其中也屡有现身。他们或是史事造假与虚构的直接参与者,或是记录者,或二者兼而有之。

总之,受种种原因的影响,使宋代在重构开国故事的过程中,出现了相当普遍的伪造与虚构史事现象。广而言之,或许我们可以进而得出一个推论,即不仅是宋人在重构北宋开国故事的过程中会发生伪造与虚构史事的现象,在中国古代几乎所有的历史重构活动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伪造与虚构史事的问题。导致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乃在于历史的当代性。虽然历史的当代性并不必然导致伪造与虚构史事问题的出现,但却为伪造与虚构史事提供了可能性,而统治者对历史编纂的干预等因素则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

①李峰:《论北宋前期的时代命题与史学贡献》,《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

②欧阳修:《诗本义》卷十二《长发》,四部丛刊三编本。

③欧阳修撰,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六十一《易或问》,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879页。

④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5)卷六十二《答怀州许奉世秀才书》,巴蜀书社2009年版,第76页。

⑤赵振:《二程理学思想异同说的文献学考察——以二程语录中“二先生语”的辨析为中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⑥程颢、程颐:《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18页。

⑦程颢、程颐:《河南程氏外书》卷五,《二程集》,第374页。

⑧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上,《二程集》,第287页。

⑨李峰:《北宋史学思想流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15页。

⑩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6)附录卷三《答范梦得》,巴蜀书社2009年版,第162~163页。

(11)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5)卷六十二《与刘道原书》,第79页。

(12)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三十六,“元始五年十二月”,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1157页。

(13)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泰始元年十一月”,第4088页。

(14)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二年正月”,第6856~6857页。

(1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四载十月甲午”,第6868页。

(16)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七,“二世元年九月”,第260页。

(17)王应麟著,翁元圻等注,栾保群、田松青、吕宗力校点:《困学纪闻》卷十二《考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412页。

(18)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九三《经籍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37页。

(19)文莹撰,郑世刚、杨立扬点校:《玉壶清话》卷一,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页。

(2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2)卷一,“建隆元年正月癸卯”,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页。

(2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2)卷九,“开宝元年七月”,第203~204页。

(22)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一,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页。

(2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2)卷一,“建隆元年正月乙巳”,第5页。

(24)司马光撰,邓广铭、张希清点校:《涑水记闻》卷一《民间宣言当立点检为天子》,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页。

(25)张舜民:《画墁录》,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0页。

(26)袁文著,李伟国点校:《瓮牖闲评》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8页。

(27)《旧五代史》卷一百二十《周恭帝纪》,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596~1597页。

(28)孙逢吉:《职官分纪》卷十五,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74页。

(29)曾巩撰,王瑞来校证:《隆平集校证》卷一,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页。

(30)王称撰,孙言诚、崔国光点校:《东都事略》卷一,齐鲁书社2000年版,第4页。

(31)沈遘:《西溪集》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20页。

(32)魏泰撰,李裕民点校:《东轩笔录》卷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2页。

(3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2)卷二,“建隆二年七月戊辰”,第50页。

(34)虞云国、吴爱芬整理:《丁晋公谈录》,《全宋笔记》第一编(四),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262页。

(35)王曾撰,张剑光、孙励整理:《王文正公笔录》,《全宋笔记》第一编(三),第267~268页。

(36)范学辉:《关于“杯酒释兵权”若干问题的再探讨》,《史学月刊》2006年第3期。

(37)司马光撰,邓广铭、张希清点校:《涑水记闻》卷一《杯酒释兵权》,第11~12页。

(3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2)卷二,“建隆二年七月戊辰”,第50页。

(39)王育济:《论杯酒释兵权》,《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

(40)顾吉辰:《关于宋初“杯酒释兵权”的几个问题》,《中州学刊》1993年第3期。

(41)王育济:《论“杯酒释兵权”》,《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

(42)孙逢吉:《职官分纪》卷十五,第374页。

(4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4)卷三十六,“淳化五年十月丙午”,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00页。

(4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2)卷一,“建隆元年正月甲辰”,第3页。

(45)(46)王育济:《“金匮之盟”真伪考——对一桩学术定案的重新甄别》,《山东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

(47)侯杨方:《宋太宗继统考实》,《复旦学报》1992年第2期。

(48)王育济:《“金匮之盟”真伪考——对一桩学术定案的重新甄别》,《山东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

(49)顾宏义:《王禹偁〈建隆遗事〉考——兼论宋初“金匮之盟”之真伪》,《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3期。

(50)曹勋:《松隐文集》卷二十六《进前十事札子》,嘉业堂丛书本。

(51)陆楫等辑:《避暑漫抄》,《古今说海》,巴蜀书社1988年版,第673页。

(52)张荫麟:《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文史杂志》第1卷7期,1941年。

(53)杜文玉:《宋太祖誓碑质疑》,《河南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

(54)徐规:《宋太祖誓约辨析》,《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

(55)张希清:《宋太祖“不诛大臣、言官”誓约考论》,《文史哲》2012年第2期。参见张希清:《宋太祖誓约与岳飞之死》,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37~645页;张希清:《再论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编:《宋学研究集刊》(第2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8~275页。

(56)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

(57)杨海文:《“宋太祖誓碑”的文献地图》,《学术月刊》2010年第10期。

(5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11)卷一四五,“庆历三年十一月”,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499页。

(59)侯延庆:《退斋笔录》,丛书集成初编本,第3页。

(60)《宋史》卷三四○《吕大防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843页。

(6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33)卷四九五,“元符元年三月辛亥”,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1764页。

(62)李峰:《论北宋“不杀士大夫”》,《史学月刊》2005年第12期。

(63)曹勋:《松隐文集》卷二十六《进前十事札子》,嘉业堂丛书本。

(64)(66)李峰:《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新论——兼与张希清、刘浦江等先生商榷》,《史林》2012年第6期。

(65)陆楫等辑:《避暑漫抄》,《古今说海》,第673页。

(67)(69)李振宏、刘克辉:《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68)罗竹凤主编:《汉语大词典》第4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年版,第581页。

(70)贝奈戴托•克罗齐著,道格拉斯•安斯利英译,傅任敢译:《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页。

(71)何兆武、陈启能主编:《当代西方史学理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42页。

(72)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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