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奥伯尔 著 吴万伟 译
古希腊的智慧:如果我们明白民主与自由的差别,两者都会好得多。
25年前,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宣称历史终结。寻找最佳政治秩序的悠久历史已经接近尾声。主权在民加上个人自主及人权的自由民主就是答案。
如今,在恐怖主义、连绵不断的战争和独裁政权死灰复燃的时代,历史报复性地杀了回来。但是,福山最近在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访谈中重申其基本观点,即自由民主是政治发展的最高成就,该观点也得到很多人的广泛赞同。认知心理学家斯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对比了自由民主和建立在魔鬼附身的乌托邦意识形态基础上的政权,得出的结论是“民主国家没有其他政府管理形式那么凶残。”像其他现代作家一样,平克说的“民主”是“自由民主”的简称,是包含了更加令人向往的条件的摸彩袋(女士随身携带的小包):主权在民、法治、选举权、人权、言论自由、机会平等、政教分离、分配正义、市场经济等。但民主对古希腊创造者而言,不过意味着公民的集体自治而已。
当今人们普遍推崇自由民主的一揽子方案,很少有人仔细审查其真正含义,人们往往忘了它事实上是一个整体。甚至怀疑者也将民主和自由混为一谈:早在2008年,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Pervez Musharraf)就呼吁西方政府不要痴迷于民主,但他实际上表达的意思是:不要把焦点集中在人权问题上。当福山、平克和穆沙拉夫使用“民主”指代对普遍人权的承诺或政教分离时,很少有人表示质疑。但是,请让我们提出一些问题。民主和自由都包含很多价值观,但是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能够将两者结合起来作为一种成功的政治秩序,但这种结合并非必然结果。
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公民自治历史清楚阐明了民主是什么,民主带来了什么。像希腊其他城邦国家一样,古代雅典是民主国家但并非自由民主国家。古代雅典既不支持人权也不赞同将宗教与强制性国家权威区分开来。自由主义是诞生于18世纪启蒙运动的道德理想,其核心观点是个人自主性的价值观。自由主义阐明了为什么人权应该具有普遍性,论证每个个体天生拥有的权利以及在宗教问题上强制性的国家权威应该保持中立等。一个政权可能是自由的,但不一定民主,如19世纪奥匈帝国就是这样的例子。
撇开穆沙拉夫的反民主不谈,当今几乎没有公然反对民主者。即便德国的新纳粹分子也将其政党的名称叫做“国家民主党”(而非国家社会主义党)。中国独裁者也将其专制政权称为民主。后革命国家的宪法、大国的外交政策和国际组织的使命论述也都积极宣称民主是其奋斗目标。结果如何?如果民主与自由主义混为一谈,如果集体自治等同于人权和世俗政权,会出现什么问题?
如果民主如此重要,值得人们为之积蓄众多努力和资源,人们就应该搞清楚民主到底是什么。至少在过去25年所谓的民主建设努力造成的某些人类痛苦可能是政治阶级不很清楚自由民主到底包含什么成份造成的。如果民主值得人们为之奋斗,那搞清楚其基本内容就应该非常重要了。
学者们在狭隘的意义上使用民主时,通常不过是指“多数派执政,仅此而已”,这与法治对应。在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者如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等担忧暴民统治的人看来,没有自由的民主可能造成多数派暴政。古希腊民主显示,把民主仅仅设想为多数派执政是错误的。民主,甚至包括自由民主之前的民主都不仅仅是多数派执政。
将民主简化为多数派主义就是授权精英统治。提出“哲学家国王”计划的柏拉图就是这种精英统治的早期支持者。他相信好政府要求把多数人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柏拉图将政治决策限制在少数人手中的目标是要促进美德。现代世界也有影响力很大的政治理论家,如已经过世的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他就宣称为了保护权威、权利和分配正义等自由主义道德价值观,必须限制普通人的政治参与。但是,精英管理的途径无论意图多么良好,都非常危险(和不民主的),因为道德承诺不足以指导多数时代和多数人的日常行为。单靠自由主义道德并不能产生稳定的社会秩序,其基础是拥有自我利益的个体做出的自由选择。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当今自由主义需要民主或专制作为其政治基础。
有两种方式可以抓住民主的核心意义。一个是回顾发明民主的古希腊社会。在他们看来,民主意味着广泛的公民群体有做事的权利:制订和实施公共政策。但是,21世纪的公民为什么应该在乎一帮拥有奴隶的男人对民主含义的看法呢?他们拒绝给予妇女和移民政治参与权。答案就在于我们仍然追求他们对民主概念的基本认识。
“民主”这个词源于雅典城邦国家,那是在公元前508年雅典革命之后。在那次革命中,雅典人推翻了外国人支持的政治领袖,他将政治对手流放并试图建立由亲信仆从组成的压迫政府。革命之后,胜利的雅典人唤回了流放外地的平民领袖克里斯提尼(Cleisthenes)。克里斯提尼意识到不可能简单地恢复独裁统治或狭隘的贵族联盟统治。雅典人现在成为新宪政秩序的集体制造者和保护神。革命把雅典人带入历史舞台的中央。
克里斯提尼在危机时刻设计的实验性体制被证明特别成功。新政府就位,雅典人在希腊世界崛起。新获得公民权的劳动阶层公民为雅典提供了庞大的、动机高尚的武装力量。他们投票支持使用财政收益为公共利益服务。因为不再担心独裁者基于自身利益考虑破坏国家利益,雅典人将投资用于社会服务。艺术和手工艺蓬勃发展,制造业和贸易也迅速增长。雅典与对手斯巴达联手打败了强大的波斯帝国入侵,建立了爱琴海帝国,经受住与斯巴达的灾难性战争,推动了希腊经济两百多年的增长。古代雅典民主的崛起和活力帮助奠定了西方文明的文化基础。
大有机会赢得最终胜利的是最好的论证而非最响亮的声音。
雅典人将其新政府命名为“民主”(democracy),希腊语是“demokratia”,有“民众”(demos)和“权力”(kratos)合并而成。所以,民主就是“民众权力”。具体而言,民众是“所有公民”的意思,权力是“有做事能力”的意思。该新名称确认了理想和现实。首先,这个词宣称应该由公民这个集体而非独裁者或一小撮贵族来统治这个国家:民众是最具合法性的公共权威。民主理想也认为民众在道德上和思想上都有能力自治。他们可能犯错误,但有能力以理性的方式追求公共利益。
民众通过使用民主政府的新机构形式制订和执行政策,进行管理,无需高高在上的主人。来自各行各业的公民以合作和竞争的方式就政策问题进行协商。他们集聚信息和知识来找到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办法。大有机会赢得最终胜利的是最好的论证而非最响亮的声音。在一年一度的抽签中,雅典人选择民主委员会的500名公民议员。这些公民议员咨询专家,就政策问题进行辩论,确定面向所有公民开放的公民大会议题。亚里斯多德时代典型的公民大会能够吸引六千名到八千名公民投票。
有些人对公民的权力感到恼火。对自己失去政治垄断权感到愤愤不平和怒火中烧的贵族嘲笑新政府是自私的多数支配有闲暇的和受到良好教育的少数。他们质疑,普通人---农民、制陶工人和零售业者或鞋匠怎么能了解国家大事?他们怎么能和做苦力的奴隶区分开来?在愤愤不平的贵族看来,民众是贬义词,仅限于依靠工作谋生的公民。在反民主人士看来,劳工阶级多数非法窃取了“少数精英”的权力,这些精英认为他们才应该拥有统治权,因为他们在出身、财富或教育都优越于其他人。
拒绝了民主,希腊贵族创造了虚幻的概念,实际上意味着“无法无天的多数派暴政”。比较一下用来表示统治方式的希腊词汇如(贵族统治、寡头统治或君主统治)就会非常清楚“民主统治”首先是褒义词的事实,最初被那些支持国家是所有公民的共同利益的人使用。
对雅典民主派而言,民众包括能够在国家边界内积极行使政治权的所有人。古希腊文化想象的国家公民首先是“自由的成年男性(18岁以上)”,要么本地出生,要么能证明对国家的忠诚。从历史角度看,这种想象力被扩大了,因为它包括了所有本地男人,没有财产或教育方面的限制。古代雅典的公民资格标准至少在18世纪革命时代之前都是不平等的。
当然,在21世纪,古希腊有关谁可以成为具有参与能力的公民的文化想象似乎被认为缺乏合理性,因为它排除了女性、奴隶和雅典领土上大部分出生于外地的居民。因此,有些研究希腊历史的人认为雅典并非民主国家。但是,他们实际表达的意思不过是雅典非自由民主国家,因为雅典人不承认奴隶、妇女和长期居住在此的外国居民的人权。事实上,雅典不是自由民主国家,但它的确是实现公民自治的民主国家。
公元前五世纪的末尾见证了雅典民主历史上的最重要制度变革。雅典公民在外来战争、瘟疫、内战的痛苦阶段之后采取的新统治方式理清了政策法令与背后的宪法原则之间的关系。新法则认定公民大会通过的法令受到法律挑战的制约。司法审核有可能判定法令无效。对直接民主权力的这种制衡通过确保富人和穷人都重新承诺于共同的社会共同体使得内战后的雅典社会保持稳定。新法则是民主的精细化,而非从多数派暴政到宪政的180度反转。事实上,雅典人在民主时代初期就确立了公民大会的权力边界。
民主未必是多数派的怪胎
管理放逐实践的法则提供了一个说明公民大会立法权边界的例子。该边界是民主的而非自由的。每年在公民大会开会期间,雅典人都要投票决定是否实施流放。通常他们投票反对。在15场著名的场合,他们投票支持流放。此后他们举行第二次会议,每位公民在带来的陶片或贝壳上写上他认为最应该驱逐出雅典10年以上的人的名字,在公共广场决定。这种“不受欢迎者的竞赛”中得票最多者将被放逐。没有司法审判也没有上诉。
陶片放逐制度侵犯了后来被认定为自由主义核心的个人权利。但是,这当然是民主的做法,雅典人狭隘地定义了民主范围。法则限制了一年一度进行的陶片放逐制度的实施。放逐何人的投票是在第二次会议上进行的。因为陶片放逐制度的法律,雅典人在民主革命之后不久就从制度上限制了立法权威。后来的法律改革正式确定和延伸了从一开始就存在的立法边界原则。
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当今许多人认为限制政府权力是现代的、自由派特有的发明。并非如此。不自由的民主国家能够为自身施加边界限制。民主社会的公民选择法治作为宪法原则,他们可以在不求助于法治的神秘概念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民主未必是多数派的怪胎。
成熟的古代雅典民主是有限制的公民集体自治。这仍然是当今民主的本质吗?这个问题可以从哲学角度来回答。想象一个庞大的现代人群体,居住在明确的领土边界内;我们姑且称为德莫波里斯(Demopolis)。德莫波里斯的民众多种多样,有富人也有穷人,还有不同的民族背景。有些是自由派,有些是自由意志论者、共和派。他们还是有不同宗教信仰的教徒。
德莫波里斯的民众有通常人们所拥有的自私利益考虑,天生并不比其他族群的人更喜欢合作。但是,他们的确有三点共识:都渴望创建这样一个国家:1)稳定和安全;2)足以与敌对国家竞争的繁荣;3)非独裁国家---不是被强大的独裁者或独裁者联盟所统治。德莫波里斯的民众能够为国家创造新的宪政,但如果新秩序取得成功,他们就必须将法则限制在多样化的民众积极支持的人手中。
德莫波里斯的宪法起草者并没有认定他们在确立一个让世界各地所有人都普遍尝试的制度。相反,他们寻求的是允许德莫波里斯民众实现三大目标---安全、繁荣和非独裁政府。为此,他们愿意付出一些代价,如生活在没有主人的世界所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缴纳税款,但他们不打算把全部生活都投入到国家管理上。德莫波里斯的虚拟宪法起草者集体负责为自己和子孙后代制订合理而持久的统治原则。这些法则必须确保公民及其子孙后代集体执行,必要时得到修改。因此,公民必须愿意和能够作为集体行动者采取集体行动。
为了实现这三大目标,德莫波里斯的民众需要确立基本法则。第一条法则要求在制订和实施法则时民众参与。参与的要求意味着从文化角度看所有潜在公民都是实际公民。因为这是在现代,它包括了所有本地成年男女和至少已经加入该国国籍的外国居民。参与法则还意味着所有人分担政府开支。所有公民都有义务帮助制订和实施这些法则。他们有相应的义务制裁不履行参与义务的任何人。参与法则对于减少搭便车是必要的。每个公民,只要他理性和考虑自我利益,都能选择和享受安全、繁荣和非独裁的好处,无需为维持这些努力做贡献。但是,如果国家里面充斥着搭便车者的话,将不可能长久保持安全和繁荣。
第二个法则涉及到决策制订。非独裁意味着民众中没有特定派别能作为天生的独裁者合法地统治其他民众。参与法则加上非独裁法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必须拥有平等投票权和平等机会参与制订立法,决定在确立法则过程中创立的其他任何政治角色。而且,立法政策必须将目标设定在不仅仅是确保非独裁程序,而且还要考虑效率。如果在危险的、反复无常的环境中实现繁荣目标,公民做出的管理决策肯定比“抛硬币”的随意选择好得多。要做出更好决策,公民就必须要求实现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
第三个法则为集体权威设置边界:立法和政策制订过程必须限制公民集体制订可能威胁到功能性平等或公民自由的能力。之所以需要有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是因为政治自由和公民平等是以国家存在的基本价值所在。因为公民同意他们需要安全、繁荣和非独裁国家,作为立法者的公民认识到,他们一定不会制订一些可能令国家变得不安全、不繁荣或不民主的法则。简而言之,法则必须符合宪政标准:必须从法律上牢固确立和执行这个法则,即必须禁止任何威胁安全、繁荣和非独裁的立法。
将民主与自由混合起来的现代趋势已经使得人们更难实施民主但不自由的成功政权。
三大基本法则产生了想象中的德莫波里斯的基本政府管理模式。它们是要求在制订和实施法则时的参与法则,确立共同的、有效的决策制订所需的程序,和禁止那些可能威胁到制订和执行决策所需条件的立法。该政府的核心特征与古希腊实际存在的民主的核心特征一样:政治上自由和平等的公民所组成的庞大和多样的群体实施有限度的集体自治。该政府在当今确保普遍人权的意义上是不自由的,但它也不是多数派暴政。事实上,它是民主。
德莫波里斯不过是思想实验,但它与真实世界有很近的可类比性。在过去25年里,许多人寻求创造新的政府管理形式---非独裁、安全和繁荣,请回顾阿拉伯之春和东欧的“颜色革命”。像真实的古代雅典人或想象中的德莫波里斯公民,其目标是集体自治民主。但并非所有人都拥抱自由主义。对有些自由派而言,这应该被视为道德失败。但那些本来朝着民主转型前进的无政府主义者和独裁者却走向更根本的政治失败。这个失败部分归咎于这个事实,即不自由的民主从来就不是国际政策的选项之一。
阿拉伯之春和其他地方最近的革命运动没有带来稳定、繁荣和非独裁国家有很多原因。但是将民主与自由混合起来的现代趋势已经使得人们更难实施民主但不自由的成功政权。这种政权并没有达到自由民主派人士渴望的结果:它可能不支持人权,可能强制推行宗教一致性,可能不怎么公平地分配物质财富等。但不自由的民主政权能够保持稳定,也未必落入多数派暴政陷阱。它应该基于政治自由原则给予公民平等的政治权利。在其他选择是压迫性独裁政权或无政府状态时,集体自治的民主仍不失为值得追求的目标。民主能够提供政治秩序得以存在的牢固基础。这种民主有可能走向自由民主。
民主和自由都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值得称赞的特征。但是,我们一定不要低估既要维持公民集体自治又要保护和推进公民自由权利的艰巨性。这种困难体现在21世纪的美国,该国正在艰苦地打击全球和国内的恐怖主义、政治两极化、新旧各种形式的歧视、族群身份政治以及不断扩大的经济不平等。如果民众明白民主和自由的差异,国内外的民主和自由前景将得到极大改善。
作者简介:
约书亚·奥伯尔(Josiah Ober),斯坦福大学政治学和古典学教授。最新著作是《古希腊的盛衰荣辱》(2015)。
译自:Lessons of Demopolis by Josiah Ober
https://aeon.co/essays/the-marriage-of-democracy-and-liberalism-is-not-inevi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