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我国海外产业园区正处于据点式扩张、规模化建设、多样化合作的发展阶段,据不完全统计,中资企业在海外建设的各类产业园区已经超过50个。但由于企业运作园区经验欠缺、对相关风险预估不足以及很难获得国家层面政策统一协调,致使许多已建成的海外产业园区存在着发展功能比较单一、开发成本偏高、经营方式粗放、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与国内产业衔接不紧密等问题。为了力促这些问题尽早妥善解决,下一步应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加快建设一批实践国家战略意图、综合功能突出、服务配套完善、市场化运作、平台型组织形式的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紧紧抓住这些“关键少数”,使之真正成为我国迈向经济强国的“海外飞地”。
第一,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能够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实践平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产业合作离不开相应的产业载体作为支撑。为了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产业配套体系,我国应考虑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优先布局一批高水平产业园区,这样不仅能够加强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缔结更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也契合国家战略意图,延续甚至增强中国产业全球竞争优势。
第二,建设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是我国产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战略需要。现阶段,我国非金融领域对外直接投资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近三年增速均超过14%。我国企业“走出去”呈现规模化、集中化和多业态的趋势,但绝大多数企业对外投资仍面临各种风险,如金融风险、政治安全风险、产权纠纷风险等。为此,打造一批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既能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舒适的生产空间,进而降低投资风险,又能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实质性的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产业内外协作联动。
第三,建设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是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全球战略布局。我国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产业布局加快优化调整,势必带动一批成熟产业向外形成雁阵式梯度转移,促进国际产能合作。为了顺应这些趋势,加快布局建设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海外飞地经济,这样可以延续中国企业的竞争优势,也能为国内产业升级腾出空间。
第四,建设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能够为我国创造更好的开放发展条件。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已出现了巨大的国际收支顺差,并与全球失衡紧密联系起来。而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借助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促进产业“走出去”,不仅有利于改善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从中找到经济再平衡的出路,也有利于更好地开展跨国产业协作,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第五,建设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可以对外介绍、推广“中国经验”。实践表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发展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各类工业园区迅速成长起来,为工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载体。工业园区走过的发展历程和积累的经验,侧面说明了“中国经验”是在持续创新中逐渐打磨而成的,这些宝贵经验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参考借鉴。
加快建设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的思路建议
为了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低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宜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既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统筹布局和组织引导,又要从微观层面出发,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促进园区运作模式创新,改善企业“走出去”的配套环境。
一是完善海外产业园区的顶层设计。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总体要求,尽早在国家层面编制推进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建设的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海外产业园区布局、分类建设实施指导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已达成的各种政府间战略合作框架,依靠市场主体,优先启动建设一批中外合作的海外产业园区,为产能国际合作提供发展空间。同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思路,鼓励国内园区专业开发企业到海外自建或共建高水平产业园区,承接国内企业“走出去”。此外,继续完善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实施办法,适当提高境外经贸合作区认定标准,制定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标准评价体系,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二是培育发展一批海外园区专业开发企业。鼓励国内实力较强、园区运作经验丰富的企业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海外投资服务中介等共同组建海外园区专业开发企业。充分发挥这类企业的平台作用,鼓励企业结合东道国的国情特点引入适宜、高效、特色的商业模式,将园区选址、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整合起来,为企业量身打造体系化、菜单式、便捷性的“套餐”服务。支持这类企业用国际化视野运作产业园区,包括组建国际化的高端管理团队、构建全球性的招商引资平台、推出适宜园区内各国企业特点的管家式服务等,最大限度减少入园企业的投资风险。此外,有关部门应配合这类企业做好赴外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三是引导已建或在建海外产业园区升级。继续强化海外产业园区产业集聚的基本功能,加强园区的交通、能源、环保、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投资的软硬环境,为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园区企业提供“拎包入住”便利服务,使入园企业轻装上阵、开工生产。鼓励海外产业园区实施本土化发展战略,督促园区经营主体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和宗教信仰,履行好社会责任,重视园区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估。支持海外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地优化提升园区功能,如促进产城融合,建设多样化的生产空间,布局一些社会文化、安全防护、社会救助等设施,进一步提高园区的适配性,融入东道国经济社会文化网络。
四是推动产业生态环境对外输出。为了减少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各类“水土不服”问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专门针对我国产业发展的阶段特点和市场环境,制定一个行业指导性较强的行动方案,依托海外园区,推动钢铁、有色、建材、装备、轻纺等重点行业产能输出,促进产业生态环境异地复制或改良。在具体操作时,采取整体打包的思路,实施政策输出、园区管理输出、技术标准输出和产业配套体系输出,并将其与产业输出有效结合起来,促进产能合作及早见效、平稳开展。
五是构建完善的投融资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按照国家战略导向,优先为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提供差异化的投融资服务。同时,为了降低项目运营风险,国家宜安排财政资金设立一个海外产业园区风险基金,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共同为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项目提供特殊保险服务,以减少东道国政治动荡或自然灾害给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鼓励国内各类投资公司与海外产业园区开发企业合作,为入园企业提供项目融资、设备租赁、订单抵押等融资服务,减少企业对外投资的资金压力。
六是加强配套政策的国际协调。针对海外产业园区运行特点和对外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建议我国与相关国家进一步完善双边或多边合作框架,将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技术标准等方面列为政策协调的重点,争取促成一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使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成为特殊政策的优先实施平台。同时,在政府间合作框架下,经过协商谈判,探索建立政策协调机制,避免政策频繁变动,切实提高优惠政策对园区企业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特别是,通过政府间协议,让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中资企业在投资、进出口关税等环节方便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大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七是完善相关的组织保障。把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列入 “一带一路”、对外开放等国家战略布局,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在现行归口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产业“走出去”与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布局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工作统一领导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协调办公室。这个机构具体职责是,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开展政府间协作,引导产业“走出去”,出台海外产业园区布局国别指南等;同时,进一步整合各部委政策资源,制定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全球战略布局方案和行动计划,协调各部委和驻外机构,及时、妥善解决海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