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肃然 欣琦:中层理论:回顾与反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77 次 更新时间:2015-12-0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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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肃然   欣琦  

【内容提要】 自罗伯特•金•默顿提出“中层理论”以来,它业已成为社科研究中最重要的方法论概念之一。在为社会科学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它也遭遇到很多批评。系统回顾中层理论的历史、价值和局限性,并从社会科学哲学的角度予以评判,有助于我们超越目前常见的从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立场对此概念所做的解读和倡导,更深入地理解宏大理论、中层理论与经验研究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为当代中国的社会学研究提供有益反思。

【关 键 词】中层理论/宏大理论/默顿


一、中层理论的产生及影响

(一)“中层理论”的提出

在1947年的美国社会学年会上,塔尔科特•帕森斯宣读了一篇名为《社会学理论的位置》的论文,强调宏观理论对于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性,并声称美国社会学研究者各自为阵的时代可以画上句号,构建统一化理论的时机已经到来。在帕森斯宣读完文章后,罗伯特•金•默顿做了点评,他从以下几个方面反驳了帕森斯的论断:1.美国社会学研究的碎片状态并不是由于缺少一个系统理论而导致,恰恰相反,研究者们大都关注建立终极理论的任务,这使得他们没能生产出虽层次较低却较为扎实的研究成果;2.“社会理论”一词本身不具有明晰的科学意义,自然科学界并不存在着单一的、具体的“物理理论”或“化学理论”;3.以往的社会理论充斥着未经检验的论断,它们或是错的,或是规范性的教条;4.历史上的社会理论只属于理论家自己的年代,它们对于解决今天的研究问题没有帮助;5.社会研究需要理论,但是在目前的阶段发展统一理论为时过早;6.不同抽象层次的理论有各自的价值,但是为了更合理的分配研究资源,社会学家需要提倡“多元理论”而非“单一理论”(Parsons,1948)。

帕森斯的论文与默顿的评论发表在1948年的《美国社会学评论》上,一年之后,默顿在《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系统总结了上述观点,并提出了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这一著名概念。根据他的定义,“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而且必要的操作性假设,也不是一个包罗一切、用以解释所有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自成体系的统一理论,而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中层理论原则上应用于对经验研究的指导……介于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和对细节的详尽描述之间”(Merton,1968:39)。这两段文字清晰表明了“中层理论”的学术导向,即弥合经验研究和理论研究之间的鸿沟。尽管有人批评它是一种折衷主义,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带有折衷色彩的“中层理论”对20世纪后半叶的美国社会学乃至世界社会学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自20世纪40年代起,美国社会进入了现代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政策制定者们迫切想要得到有关社会需求、社会结构以及社会运行规律的知识,这种愿望使得社会学领域中产生了一种“大跃进”式的热情,人们认为没有什么社会问题是社会学不能给出答案的(Homans,1986)。在这种供需两旺的情况下,社会学界产生了两种倾向。一方面,各种经验研究迅速发展,以芝加哥学派和哥伦比亚学派为代表的社会学家在城市社区中开展了大量的田野调查及问卷调查;另一方面,以帕森斯、索罗金为代表的宏大理论影响愈加广泛,彼时的结构功能主义蓬勃发展,一度成为社会学理论的代名词。

在默顿看来,上述第一种倾向的研究揭示了“社会”所不为人所知的一面,但是这种“未被社会学理论所吸收的概括性(命题)……只能给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学提供原始资料”(Merton,1968:149),换言之,这些研究没有以理论为导向,因而无法形成真正的知识积累。第二种倾向的研究则不恰当的借鉴了哲学而非科学,宏大理论会导致“我们拥有太多概念,但是很少有能被确认的理论;我们有太多的看法,却只有很少的公理;我们有太多尝试,却只有很少的结论”;同时它还忽视了科学发展的阶段性,科学的社会学需要克服不成熟科学常犯的毛病——即认为可以用一套宏大理论来解释或处理所有问题,当前“还没有出现社会学的开普勒,更不用说牛顿、拉普拉斯、吉布斯、麦克斯韦和普朗克了”,社会学应该以发展解释有限范围现象的特殊理论为主要任务(Merton,1968:47-52)。

在中层理论提出之后的50-60年代,美国社会学界发生了一场“理论建设运动”,中层理论则被看作是这场运动的主要行动宣言(Zhao,1996)。60年代后期,美国社会学进入了理论和方法的多元化时代,而深受默顿影响的、特别是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的社会学家则成为了社会学界的领军人物,他们纷纷对其时的美国社会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解释。不同于宏大理论“一统天下”的野心,这些理论明确限定了自己的适用范围,带来了社会学各分支领域的兴起。

(二)中层理论的贡献

首先,从学科气质的角度看,如果说帕森斯还继承了某些古典哲学家的形而上学品格,那么默顿则沿袭了经典社会学家视社会科学为一种“治学实践”的思想传统(Mills,1959:156)。默顿的这种实践取向,一方面来源于孔德和涂尔干的实证主义中反对形而上学、抛弃预设价值、主张一切从经验中来、主张不断进入现实世界的精神气质,另一方面也继承了美国实用主义哲学中将经验与理论紧密结合的传统。这种实践取向在社会学家身上体现为一种“实证型人格”——他们要求自己不断地修正脑海中对于社会的构想,并将研究工作视为一项通过理论建设不断逼近现实的事业,致力于提升社会科学研究的工艺水平以及社会科学对于实质性问题的回答效力(Pawson,2000)。默顿为社会学所赋予的这种学科精神使得社会学得以从当时西方社会、纳粹以及苏联的意识形态论战中走出,获得了作为一门学科而独立发展的合法性。通过与拉扎斯菲尔德的示范性合作,默顿让社会学的学习者们有机会从经验和理论两个角度来认识社会学,培养了他们将二者相结合的意识,使他们从“宏大的哲学理论”的迷思中走了出来(Blau,1995)。斯梅尔塞曾说过,虽然二战后的美国社会学存在着很多争论,但是“社会学学科保持了一种发展的连续性……社会学家大都相信世界是由经验性的社会事实以及社会问题所组成的……他们采用了折衷的理论框架来开展研究……而并没有被有关理论性质和意识形态的运动所影响”(Smelser,1991),这种研究精神正体现了默顿提出中层理论之际的核心关怀。

其次,中层理论激发了学术实践模式和知识发展模式的多元化。不同于帕森斯所塑造的理论集权模式,也不同于非系统化经验研究的“无政府主义”状态,中层理论提供了一种“民主”、“进步”的科学发展模式。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不同学者有着各自明确的任务分工,从而使学科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为社会学从业队伍的膨胀提供了合法的消化渠道(Salancik,1980)。在中层理论的引导下,美国社会学研究的连续性和累积效应得以显现,例如在布劳和邓肯(Blau,Dunkan,1967)发表有关美国职业结构研究的报告之后,大量的后续研究随之出现,对他们所提出的观点和概念框架进行了不断的阐释和修正(周怡,2009)。

再次,中层理论为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结合提供了典范。1930年代,社会学田野调查技术以及统计方法日趋成熟(Homans,1986),但它们并没有得到较好结合,默顿则以“参照群体”、“相对剥夺”以及“角色丛”等中层理论为示范,向社会学家们详细展示了将定性技术和定量技术妥善结合的研究过程。

最后,中层理论不仅对当代的美国社会学研究影响巨大,它也深深影响美国之外的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如历史学、考古学、管理学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风格(Bourgeois,1979;Pinder,Moore,1980;Raab、Goodyear,1984;Tschauner,1996;杨念群,2012)。当代中国社会学界就将中层理论看作一块极为重要的研究基石,在80年代学科重建时,林南和布劳等任课教师的方法论观点对南开社会学班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两个班的学员现在多已成为中国社会学领域的重量级人物,形塑了当代中国社会学家对学科性质和学术规范的认识。在许多社会学家看来,摆脱笼罩在社会现象上的哲学思辨,是学科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必由之路。传统理论话语中的概念如“阶级斗争”往往沦为“空洞的陈述”,它们不能提供有关社会事实的可靠判断,不属于精确的科学知识,而中层理论则是“让社会学获得一门科学所应有的认知效力的主要途径”,是社会学科学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Boudon,1991)。中国社会学家逐渐认可了这样的看法:现代社会学忌讳普遍性命题,也忌讳那些“堂而皇之称为理论”的纯经验命题,学者们应该探讨和关注的,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中层因果命题(彭玉生,2011)。对中国社会学来说,中层理论既可以“有效防止社会科学研究的巫术化倾向”,又有助于缓解“经验研究/理论”、“外来理论/本土化理论”、“全域性理论/地方性知识”、“社会科学知识的有效性/开放性”、“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良知/科学态度”这五对关系之间的紧张(毛丹,2006)。可以说,“中层理论”为当代中国大量的社会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合法性。

二、西方社会学界对中层理论的批评

在默顿提出后的数十年里,中层理论受到了日趋广泛的肯定,但是许多社会学家也对它提出了来自或理论、或实践角度的批评,这些批评中的一部分有失偏颇,不过也有相当一部分敏锐中肯地指出了此概念的问题,比如“中层”这一词汇具有模糊性和相对性、默顿的观点缺少科学史的充足证据、默顿对宏大理论/中层理论/经验研究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解过于简单,等等。这些观点有助于人们对中层理论的学术思想背景获得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并进一步反思它给当代社会研究造成的一些负面后果。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主张中层理论的社会学家并不了解这些观点,以致他们对该概念的解读和使用只占据了复杂论辩中一个极其片面的角落,反倒为下述批评意见提供了现实的佐证。

(一)“中层”的多重含义

如前文所述,默顿(1990:54)为中层理论给出过如下界定:“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而且必要的操作性假设,也不是一个包罗一切、用以解释所有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自成体系的统一理论,而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仔细推敲这一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它的模糊之处。该定义包含两个维度:第一个是抽象层次的维度,它的一端是操作化后的假设,另一端是用日常语言表述的抽象命题;第二个则是解释范围的维度,它的一端可以是某社区、某群体甚至某人,另一端则是国家、世界乃至整个社会系统。这两个维度彼此是独立的:相对论在解释范围上非常宏大,但这不妨碍它具有操作性的“工作假设”,而访谈对象所说得很简单的一句话“我的日子比他过得好”尽管只涵盖了两个对象的范围,它的语义抽象程度却比较高。这种现象在大数定律主导的社会研究中更为常见,比如我们能够预测某群体的自杀率却难以得知某个体自杀的概率,在这种情况下,对象的范围越小,就越难获得操作性的工作假设。默顿将“中层理论”的“中层”同时赋予这两个维度的做法,为后来者的讨论和应用埋下了混乱的伏笔。

什托姆普卡(Sztompka,1986:109-110)也指出了中层理论中的类似问题:“尽管中层理论的概念看上去很吸引人且有说服力,但是它却有一定程度的含糊……让我们看看默顿这些摇摆的定义:有限范围的现象(limited ranges of phenomena),有限范围的数据(limited ranges of data),现象的有限方面(limited aspects of phenomena),有限的概念范围(limited conceptual ranges)。这里的困难在于,范围这个词既可以指对象的范围,也可以指属性的范围,既可以指理论的范围,也可以指理论的普遍程度……范围的维度和普遍性的程度是各自独立的,他们并不一定相关。这样的话,就可能存在着解释范围较小的普遍性理论,比如斯梅尔塞用抽象的‘加值理论’来解释人类集体行为中非常有限的社会运动现象;也存在着解释范围较大的非普遍性理论,比如奥尔波特用非常具体的‘偏见理论’处理了不同群体和情境下的相关问题。”

默顿没有回应上述批评,但我们不妨给出一些猜测:也许他认为不同维度上的范围变化是正相关的,或者认为社会学研究应该在多个维度上同时达到中层,但更有可能的是,他并没有意识到,在衡量包括“理论”在内的一切事物的大小时,都存在着相互独立的多个维度。这种无意识体现出默顿的原子论世界观和机械论认识观,如同许多社会学方法论概念一样,中层理论虽然回避甚至贬低了哲学思辨,我们却能在其中看到隐而不彰的形而上学前提。然而这一前提与美国以外的社会学传统往往是不相容的,这就有可能让社会学的研究者与学习者的视野变得狭窄、思维变得僵化。中层理论对于维度的模糊处理,也被它的不少后继者和支持者无意识地继承,默顿以自己的模糊为代价,为大量与他共享一种科学观与世界观的社会科学研究者谋取了方法论的确定性,从而让一种特定的学术风格和学术体制获得了再生产的动力。

(二)“中层”的相对性

比斯塔特(Bierstedt,1960)曾以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为例说明了宏大理论的价值,以此批判中层理论,而默顿(2008:79)回应道:“比斯塔特对韦伯学术著作的评价与他痛斥中层理论苍白无力、极为浅陋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这部学术著作正是中层理论的一个主要代表,它论述的就是一个严格限定的问题,正好可以用来说明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对其他社会和其他时期所具有的意义。宗教责任感与经济行为相互联系的方式所展现的就是一种范围有限的理论,并且它为各种社会制度之间相互依存的方式提出了多个更为一般的理论。韦伯是只有苍白的志向,还是努力发展以经验为基础的范围适中的理论的楷模呢?”

默顿将韦伯界定为中层理论的执行者,这种说法难免令读者疑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讨论了现代性的发生机制,而此问题是现代社会学的根本问题之一,更何况该书的讨论风格并不符合默顿为中层理论划定的各种标准,何以这样一本著作成了中层理论的楷模呢?有研究者(Bluedorn,Evered,1980)指出,默顿在理论至经验间建立了一个连续光谱,除了两头两个无意义的极点之外,中层理论可以指代这一连续光谱中的任意位置,于是它成了一个相对的概念,任何一个理论都可以找到比它抽象层次更高的理论,那么相对于后者,前者就成了中层理论。当代中国的社会史研究者对中层理论的理解就时大时小,比如有人将人类学家张光直的理论观点视为宏大理论,有人则将其视作中层理论,他们的判断就来自于各自不同的参照系(杨念群、肖自强,2002)。这种模糊的定义导致了人们对中层理论概念的滥用,不少经验研究者把自己所建构的极微观的理论称作中层理论,而韦伯的宏大理论代表作也可以被默顿解读为中层理论了。正如欧普(Opp,1970)所说,宏大理论在默顿的中层理论体系中成了一个非常空洞的东西,除了作为直接靶子的帕森斯理论外,我们很难找到其他的对应物。

上述问题还存在着另一方面的困难。如果中层理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那么不仅所有理论都可以被称作“中层”,它们也都同时可被称为“宏大理论”了,因为此时只要我们把参照对象移至抽象性光谱的另一侧即可。这就导致了一个严重问题:人们可以很方便的以自己所做的研究为参照系,将抽象层次高于自己的理论都批评为不可靠的大理论,只有自己的研究才是“科学”的。然而经验世界是可以无限细分的,因此对中层理论的褒扬和对宏大理论的贬抑将会驱使人们选择越来越微观的参照系,将社会学研究带入经验的无底洞,以至于社会学家“对越来越少的东西了解得越来越多”(Vaughan,1992),学术研究的碎片化就难以避免了。如罗西指出的,一些缺少理论关怀的经验研究者常常喜欢用中层理论的讲法来使自己在不改变自身工作形式的情况下提升自己的研究地位(默顿,2008:73)。在这种情况下,中层理论就带来了默顿不愿见到的意外后果。

(三)中层理论的历史证据

在为社会科学开出中层理论的药方时,默顿一直将物理学作为学习榜样,把物理学的发展史当作中层理论有效性的经验证据。然而有批评者指出,物理学的实际成熟并不是依照中层理论的路径发生的,虽然从牛顿力学的“大体系”中可以推导出层次较低的伽利略自由落体定律和开普勒的行星运动定律,但是牛顿力学并不是在综合后两个层次较低的理论后才得到的,这个宏大的理论体系直接来自于经验研究。生物学的发展史同样不符合中层理论的路径,达尔文、华莱士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定律都不是从更低层次的中层理论综合而来的,他们使用的研究方法完全不同于默顿试图医治社会科学时所描述的自然科学典范(Bluedorn,Evered,1980;Opp,1970)。

对于上述质疑,默顿没能给出有力的回应。事实上,在默顿试图将物理学树立为典范,以此在社会科学界推销中层理论的时候,他的很多说法都是较为含糊甚至矛盾的。在《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默顿先是将自然科学的历史描绘成一幅由中层理论发展到宏大理论的图景,随后把这幅图景当作社会科学的发展蓝图。可是在其后有关社会学宏大理论的论述和评价中,默顿又表示物理学研究中并没有一个大一统的理论,并以此为据批评社会学家构建宏大理论的冲动。于是我们在同一文本中看到了前后两段自相矛盾的陈述。

那么自然科学的发展究竟依照什么样的方法理路呢?对于这个问题,默顿之后的科学史研究者和科学社会学家都做了大量研究,他们的研究表明,默顿对自然科学的许多描述是不符合事实的。默顿的论述借助了一定的修辞手法,把彼此并不相容的科学哲学观点与人们的常识糅合起来,起到了相当广泛的知识效果。但是从论证逻辑来看,默顿对物理学与中层理论关系的看法是牵强的。默顿之后的美国社会学家逐渐否认了社会学与物理学的共性,转而强调社会学与物理学的差异(谢宇,2006:15),便是对该漏洞的必要修补。

(四)中层理论与宏大理论的关系

欧普(Opp,1970)在一篇评价中层理论的文章中写道:“假设我们依照默顿的方案开展研究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足够多的中层理论,此时默顿或许会说:‘继续吧,是时候构建统一理论了’,那么我们到底该做什么呢?我们并没有看到继续生成普遍理论的逻辑法则”,对于这个问题,“默顿保持了沉默。他一次次的强调要将中层理论聚合在一起,却没有告诉我们这种聚合如何产生。因此遵循默顿方案的科学家会进入死胡同:他想办法先实现研究的部分目标(建立起一系列的中层理论),在达到这个目标后,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这个批评道出了中层理论的又一缺陷:虽然默顿在论证中层理论的功效时举出了大量中层理论的实例,但是他没有在物理学、生物学或者社会科学中举出任何一个从中层理论发展到宏大理论的实例(Bluedorn,Evered,1980)。

对于欧普的质疑,有研究者帮助默顿做了回答,什托姆普卡(Sztompka,1986:112)说道:“欧普混淆了分析的逻辑层次和经验层次。默顿所倡导的只是一个逻辑次序,社会学的发展史并不一定要与之符合。实际上,正是因为二者存在着差异,才要求我们掌握一个兼具批判性和引导性的逻辑工具,这就是我们需要突出强调中层理论的原因。”这种回应带有一定的知识社会学色彩,其表述具有较强的说服力,然而什托姆普卡在阐述自己的理由时却忽视了默顿在构建中层理论时所摆出的知识社会学立场。在默顿的笔下,物理学作为社会学的榜样出现,中层理论乃是物理学史所能切实揭示和验证的东西,社会学则应当在经验层次学习物理学的发展过程。他并没有主张一种逻辑与经验层次的区分,因为一旦存在这种区分,那么人们在倡导社会学界的中层理论时就必须与科学哲学对话,人们需要从科学哲学的逻辑而非科学史的证据出发来说明中层理论的正当性。更进一步来说,受逻辑经验主义影响较深的默顿并不会承认科学哲学与科学史之间的根本区别。什托姆普卡对欧普所做的知识社会学反驳,在他自己的理论框架下是成立的,然而由于什托姆普卡与默顿的知识论框架并不一样,所以他的回应并不能消解欧普对默顿的批评。

欧普的批评不仅具有学理意义,也指向了现实研究中的问题。不少主张中层理论研究的社会学家并没有思考过如何走向宏大理论,很多人对此问题甚至还抱着“水桶”式的原始想象:当水桶里的经验和中层理论满了的时候,宏大理论就会自动从桶里溢出来。这种想象实际上阻断了宏大理论的孕生,使得当代社会学研究者在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却丧失了对社会现象的总体理解。

(五)经验研究与宏大理论的关系

尽管中层理论试图调和宏大理论与经验研究的关系,但是默顿对二者的态度并不相同。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层理论作为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它对宏大理论有着很强的批判态度,以致默顿曾声称:宏大理论是伪科学,充其量只是一种艺术爱好(dilletantism);而对于纯粹的经验主义研究来说,默顿的批判则温和得多,在他看来,纯粹经验虽然不能被称为社会学知识,但它们是知识发展过程中的中转站(way-station)(Sztompka,1986:82-83)。

默顿的这种偏袒态度也引来了一些批评。希尔伯特(Hilbert,1990)在一篇讨论“角色丛”的论文中写道:尽管默顿将该理论视为摆脱了宏大理论风格的、典型的中层理论建设,可实际并非如此。默顿在讨论“角色丛”时提到了该理论的一些预设,而这些预设本身就属于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框架。比如“角色丛”理论沿袭了结构功能主义对于“规则”的理解,然而依据常人方法学的考察,这些理解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作为中层理论的“角色丛”不仅没能摆脱结构功能主义此类宏大理论的束缚,也没能成功的使用经验证据来构建理论和检验理论,它反而将理论中原有的错误认识再生产了。希尔伯特认为,类似于“角色丛”的研究发现只不过是结构功能主义者的自我实现,结构解释是他们自己加诸于行动者身上的,只有在他们固有的视角下,经验现象才能被如此解释。虽然任何科学研究都存在着前提,但是包括默顿在内的很多功能主义者都把前提又当作了研究中的解释项,由此导致了“自我实现”的不当论证。

希尔伯特旨在说明宏大理论对社会研究者的潜在影响,其他研究者(Gould,1990)则提出了另一个角度的批评:默顿不恰当地贬低了理论在经验研究中的作用。社会科学研究很少存在自然科学中的那种“判决实验”,社会研究者常常会陷入“理论解释证据,证据检验理论”的解释学循环中,而宏大理论恰恰是用来打破这种循环的。科学社会学家柯林斯(2007)曾提出过著名概念“实验者的回归”,以此指出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常见现象:为了获得实验的正确数据,我们必须适当地使用仪器、操作得当;为了检验是否正确使用仪器并操作得当,就需要先判定实验是否得到了正确的数据。默顿则低估了数据与理论间的这种复杂关系。

基于上述批评意见,默顿在后期作品中修正了自己对理论的态度,“他认为社会学中层理论的建构无论如何都离不开社会学一般理论”,“社会学一般理论是更广泛的公设,是促进确定假设进程的必要前提,对科学探索的发展具有更深刻的影响,社会学一般理论是理论家的出发点,是建构社会学中层理论的基点”(侯钧生,1994)。其实早期的默顿也不是一个彻底的还原论者,只是为了批判宏大理论,他不得不在中层理论的方法论建构中淡化其价值。为了不让自己完全倒向纯粹经验主义,默顿强调了范式在社会研究中的作用(Merton,1948)。然而这种做法引出了一个新问题,即默顿口中的范式和通常人们所说的理论有何区别?实际上,默顿赋予“范式”的许多功能恰恰是“理论”所具有的,可是他为何不直接谈论理论的功能,而是转而借助范式的概念来阐述经验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理论要素呢?原因很可能是这样:早期默顿依托于实证主义立场,批评宏大理论中“很少有已被证实的理论”,因此他不能过多强调理论对经验的反馈作用。可是这种实证立场与具体的社会学实践/科学实践不相符合,为了将反实证话语引入到中层理论中,默顿不得不引入了范式概念,把理论的功能赋予范式并强调其作用。只有使用这种修辞技巧,默顿才可以既将解释学要素搬运到社会研究中,又可以保卫“宏大理论—中层理论—经验证据”这个实证框架的纯洁性。

(六)宏大理论的可欲性

上述批评揭示出默顿对宏大理论的矛盾态度。克拉克(Clark,1990)曾指出,默顿的中层理论存在着一种强形式和一种弱形式。强形式从原则上拒绝对一个“完整的社会学体系”的探求,就像默顿在阐释中层理论时所说的那样,一个大一统的社会理论乃是天启一样的事物,它就如同那些已经被废弃的无所不包的哲学体系一样,说得很好听但毫无前景。默顿经常援引其他自然科学的例子,用以劝说社会科学家们丢掉构建完整社会学体系的幻想。弱形式则保守一些,例如默顿在与帕森斯等学者对话时多次提到: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史太短,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此时去构建一个宏大理论为时过早。对比来看,强形式中的宏大理论和中层理论有着非黑即白的矛盾,而在弱形式中,社会学家究竟追求大理论还是中层理论,只是一个技术问题。

比斯塔特(Bierstedt,1981:453)对这两种形式的中层理论做出了评价。对于强形式的中层理论,他说道:默顿总是指责宏大理论不能很好的指导经验研究,按照这个标准,康德、洛克、沃德、萨姆纳甚至默顿自己的理论都失去了价值。对于弱形式的中层理论,他反问道:到底什么叫为时过早的理论建构?是不是柏拉图、霍布斯、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凡勃伦等人的研究都是为时过早的呢?在1968年再版的《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默顿回应了比斯塔特:“真正的中层理论,如失调理论、社会分化理论或参考群体理论,都具有很高的概括性,远远超出特定的历史时代或文化”,而“这些理论都不是来源于一个唯一的综合理论体系”。这段话试图说明:中层理论能够承担起原本属于宏大理论的知识目标,因此人们没有必要为宏大理论的失势而担忧。然而这样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默顿回避了以下问题:既然中层理论已经有了如此的表现,那么社会学家究竟要不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宏大理论呢?这种工作究竟是“毫无前景”还是“为时过早”呢?默顿没有直面克拉克所揭示的强弱两种形式间的冲突。

从科学史和科学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强弱两种形式均不符合自然科学的发展史。杰出的物理学家如牛顿、麦克斯韦、爱因斯坦、玻尔、温伯格等人,无不致力于探寻一个抽象性极高的统一理论,正如物理学家索尔森(Saulson,2010)在20世纪末的科学大战中指出的那样,对于终极理论的出现,理论物理学家都抱着积极态度,“历史不断支持了理论物理学家普遍的乐观主义期待,并且显著地激励着像温伯格这样的人,他们希望发现‘终极理论’,它能包容并衍生出我们迄今为止知道的所有定律”。宏大理论对于物理学研究来说具有完全的“可欲性”,以自然科学为例来要求社会科学家放弃或延缓对宏大理论的追求,这种做法很不合理,以致我们不得不做出一个遗憾的推断:科学社会学的鼻祖默顿在为社会科学建立中层理论纲领的时候,有选择性地选取了自然科学中的一些例子,这种做法是相当片面的。

三、对中层理论的社会科学哲学反思

前文回顾了西方社会学家对中层理论的影响较大且未得到充分回应的批评,这些批评融合为一个社会科学哲学的批判视角,在此视角下我们能够看到中层理论的四种特质:进化论、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和保守主义,它们构成了本文对此概念的反思起点。

(一)进化论

中层理论带有浓厚的进化论色彩,在这方面,默顿继承了孔德的知识进化论思想,孔德将知识的发展分为神学、形而上学和实证科学三个阶段,并提出了“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社会学”的发展序列,越在序列前面的学科越早进入实证主义阶段,越在后面的则越晚。从孔德的划分很容易得出一个提示,即后来的学科要以先行的学科为学习对象,这就是默顿大量引用物理学的实例来论证中层理论的原因。在默顿看来,物理学很早就进入了实证阶段,并在此阶段进行了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积累之后才收获到实证科学的硕果,而社会学的宏大理论一直停留在神学或形而上学阶段,要让社会学尽早进入实证主义阶段,就需要抛弃这些“早产”的宏大理论,从微观的实证知识开始学科积累。正如什托姆普卡(Sztompka,1985:85)所说,默顿将一种原罪赋予了社会科学,这种“年轻的原罪”(sin of youth)解释了以下诸多问题:为什么宏大的社会学理论没能像牛顿力学一样表现出科学效力?为什么社会学家对社会问题看法不一?为什么社会科学不能对迫切的社会问题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为什么社会科学家的地位比自然科学家低很多?这一切都是由于社会科学太年轻导致的,因此社会科学需要尽快进入实证科学阶段,踏上知识的进化过程。

然而以上的进化论知识观存在着一些漏洞。默顿将社会学和物理学并置在一起讨论,以此说明经验研究的重要性,可是科学研究未必都以“经验研究的累积”为研究方式。以20世纪末至今的计算机技术为例,在短短几十年间,计算机技术就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极其原始到高度发达的过程,其社会影响力令人震惊。那么我们如何站在中层理论的视角来看待这个缺少了“亿万个小时”经验研究积累的科学发展过程呢?另外,在把物理学当作社会学的学习对象时,默顿也忽略了“后发优势”这一重要因素。社会发展理论常常强调“后来者可以借鉴先发者的经验”,何以社会科学的发展不能缩短自己的经验积累过程呢?实际上,默顿(2008:59,64)对此问题是矛盾的,他有时强调社会学与物理学的历史积累相差很多,有时又主张社会学可以从自然科学的发展史中吸取教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少走那些不必要的弯路。同时提出这两种倡导却未加细致的辨析,这种做法损伤了中层理论的内在逻辑。

中层理论的进化论色彩还表现在它继承了亚当•斯密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在斯密那里,社会财富的增加是以劳动分工的细化为基础的,劳动分工促进了人的专业化,提高了生产率;在涂尔干看来,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共同体的联结方式由机械团结转化为有机团结,社会组织形式更加紧密高效,表现出“递增优势”(涂尔干,2000)。对默顿来说,宏大理论本身就像一个未经分工的社会形态,研究者们应当舍弃“theory”而接纳“theories of middle range”的方法论态度,“让多方合作共同努力使其完善”。人们应通过分工让研究精细化,使理论命题在微观层面上得到确证,随后使多个理论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将它们结合为“更加广泛的理论网络”,最终形成一个“严谨的密切相联的体系”(默顿,2008:59,85)。这种体系是靠“科学方法”这一坚实纽带联系起来的,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和索罗金的整合社会学”所代表的旧有的“综合理论取向”只是一种“机械团结”式的整体,它的内部各部分缺少清晰联结的纽带,它们所能体现的只不过是理论家自己的“体系精神”。这种体系精神就像前现代社会群体中的“集体意识”或“原始思维”,它不能让我们看清楚理论各部分间的逻辑联结,正如集体意识无法让人们计算清楚自己对于共同体所负的权利和义务一样。这种方法论观念与社会政治观之间的神似,值得社会学研究者进行一番认真的理论反思。

(二)实证主义

美国社会学家施泰因梅兹(Steinmetz,2005a)曾写道:“(对比)讨论二战前与二战后的帕森斯理论,我们能够看到一个逐渐向方法论实证主义靠拢的趋势,在将帕森斯的宏大理论转换成那些适合方法论实证主义处理的概念的过程中,默顿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而这都要特别借助于他那有高度影响力的经验实证主义概念——‘中层理论’。”

对于“默顿是经验实证主义者”这个判断,默顿自己和中层理论的支持者们可能都不会同意。可是就像施泰因梅兹所说,一个社会学家是否是实证主义者,并不能根据他的口头宣称来判断。如果我们将“实证主义”定义为17世纪洛克、休谟以降,到18世纪的密尔、马赫,再到十九世纪的卡尔•皮尔逊,最后到20世纪的逻辑经验主义者,那么我们可以判定,直到21世纪初的美国社会学仍然运作在实证主义的基本框架下。虽然近几十年来出现了大量对于实证主义的批判,但是美国社会学界所受的影响有限,社会学权威期刊的风格不为所动,顶尖大学的社会学教育未受显著影响,而社会学家在面对实证主义批判时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了一些修补,并没有动摇实证主义的基本框架。虽然50年代后美国许多社会学家避免讨论科学哲学甚至对其抱有敌意,但是这种对哲学争论的超越是虚假的,他们往往是坚定的逻辑经验主义者,而默顿的中层理论则为他们中的很多人提供了虚假超越时所用的阶梯(Steinmetz,2005b)。

默顿很少讨论科学哲学,但是他在论述中层理论时常常将培根和密尔等古典归纳主义者视为中层理论的先驱,这就体现出中层理论包含的经验论色彩。虽然中层理论强调理论与经验的融合,但默顿实际上倒转了帕森斯的理论逻辑,而尝试从经验上来定义“理论”,一些中层理论的支持者也正是如此解读默顿的(Goode,1975)。从这种理论建构逻辑看,默顿既不是反实证主义者,也不是批判实在论者,因为在这二者的方法论框架下不可能存在“中层现实”(middle range reality)(Steinmetz,Chae,2002)。虽然近些年来有不少分析社会学家尝试对中层理论进行新的解读,但是他们也很难改变默顿的实证主义形象。

当中层理论中的实证主义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相遇后,许多社会学家就更加看不清自己所在的位置了。目前一些学者一方面将自己的研究界定为中层理论,一方面将自己的方法视为波普尔的后实证主义,这种观念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虽然默顿批评了帕森斯的宏大理论,但他从来没有说过该理论的原因是“不可证伪”,而只是站在朴素实证主义的立场上来批评帕森斯的理论缺乏经验内容,只有站在这个立场上,中层理论的整个建构逻辑才能自洽。而后来的一些学者则把默顿对宏大理论的批判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相嫁接,批评宏大理论不可证伪(Weick,1974;Lenski,1988),由此主张中层理论,这种说法实是相当混乱,因为在波普尔的科学哲学中并没有中层理论的合适位置。

默顿的实证主义还体现在中层理论中暗含的理论一元论。虽然默顿常常主张社会学和物理学中的理论多元性,但在他看来,这些多元理论是无关的或是互补的,他们不能互相代替,更不可能自相矛盾。在默顿那里,理论不是建构而是通过经验证成的,所以不可能出现一些后现代社会学家所主张的那种多元理论格局。不过,默顿的看法是以经验的绝对判据地位为前提的,可是在社会学研究中,此前提存在着疑问(Sztompka,1986:116-117)。笔者曾撰文指出过以下现象:同样面对着访谈对象由喜变忧、由“没意见”变成“有意见”的过程,两种理论取向的学者表现出了十分不同的理解。阶级斗争视角下的社会学家将打工妹从喜变忧的过程视为阶级意识的觉醒,将“忧”视为事实,而国家政权建设视角下的社会学家则将土改中诉苦农民的前后变化视为国家政权干预的结果,将“喜”视为事实。在不同的理论视角下,同样的经验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实”(吴肃然,2010)。这种情况说明,在社会学研究中我们很可能无法获得所谓“被经验确证”的理论,更不要说将它们继续聚合成宏大理论了。实证主义取向的默顿并没有清晰意识到这些问题,正如傅铿的评价:“由于其总体理论的思辨性质和各层次结构的实证主义倾向,中层理论主要提出了一种方法论,并未解决社会学理论的科学基础问题”(傅铿,1984)。

(三)科学主义

科学主义亦是中层理论的重要特质,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第一,在创立中层理论时以及在回应他人对该理论的批判中,默顿大量引述了自然科学研究的例子,用以说明中层理论的合理性。许多著名的自然科学家、实验以及研究成果——比如吉尔伯特、波义耳、达尔文、帕斯卡、开普勒、牛顿、哈维等人的物理学、生物学和医学研究——都被默顿用作历史证据。一些著名科学家如爱因斯坦和费曼有关科学研究的并不成体系的感悟也被默顿引述,作为其回应批判的盾牌。默顿主张,社会科学家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家的研究精神,社会科学家需要学习他人的研究方法,社会科学需要沿袭自然科学的发展过程,社会科学也要模仿自然科学的学科建制,这四方面相辅相成,组成了一个立体式的学科大厦,而中层理论就为建造这座大厦提供了脚手架。

当然,默顿对这种科学主义还是有所保留的。当西方社会学发展到默顿的时代,人们对社会学的科学化早已不像孔德时代那么乐观,因此默顿虽然倡导社会科学自身的进化,却未表示出类似于孔德的社会学帝国主义野心,于是他一方面要求社会科学学习自然科学,另一方面又似乎认为社会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科学(Sztompka,1986:86),这种言辞上的含糊虽然微小却颇为成疑。

第二,与许多科学主义取向的社会学家一样,默顿否认了社会学存在着非科学的发展可能,否认了其他发展途径的价值。尽管有不少的社会学流派和社会学家都指出社会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主张社会学追求批判性、反思性、实用性,声称社会学与哲学、艺术或文学存在着不可割裂的联系,但是这些观念都不为科学主义社会学家所接纳,相反,它们恰恰是社会学不够成熟的标志。

然而,在批评人文取向的社会学家时,默顿也犯了科学主义者的常见概念错误。在他对“科学”一词的讨论中,我们能看到几个层次的理解:1.科学是一种方法;2.科学意味着合理的或合理性的;3.科学意指真理。这几个层次的理解并不是浑然一体的,可是科学主义者往往没有认真区分。以文学和艺术为例:人们不会否认文学和艺术所包含的“真理性”,尽管它们不是科学。那么我们就不妨提问:与文学和艺术相联系的社会学为何总被视为不能接受的、无前景的学科目标呢?这里的原因在于,在批评人文取向的社会学时,科学取向的社会学家常混淆了方法意义上的“科学”和真理意义上的“科学”,他们常无意识的穿梭于不同层次间,以此才能让自己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同时获得优势地位(吴肃然,2015)。社会学的学科教育受到逻辑经验主义的长期影响,使得一些学者习惯于使用某些规则来排斥知识形态的多样性。然而这些规则本身都是值得推敲的,许多中层理论的拥趸在反对宏大理论时给出的理由皆为“宏大理论不能被证伪”,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当我们把证伪原则应用于“中层理论”时也会看到同样的问题:到底社会学发展到什么阶段时才能摆脱“早产”的形象?默顿从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界定。社会学家根本无法得知自己的学科是否已经成熟,这样的话,中层理论自身也变成不可证伪的“伪科学”了。

第三,在研究形式上,默顿一直坚持逻辑经验主义的命题逻辑,当代社会学研究的“洋八股”就是这种命题逻辑的体现(彭玉生,2010)。许多社会学家将命题逻辑等同于“科学”,同时由于他们混淆了“方法”和“真理”的两种科学定义,于是命题逻辑就变成了先验标准(Boudon,1991)。然而命题逻辑在很多时候并不适合于社会科学,许多社会现象中都存在着显著的“概念依赖”(conceptual dependency),当我们通过理论命题对社会现实进行分类时会出现一种“循回效应”(looping effects),而这种反馈机制在自然现象中并不存在。正如著名哲学家哈金所说:“夸克并不会意识到自己是夸克,因此它们就不会因为被界定为夸克而改变自己。”(Steinmetz,2005b)只有在不存在显著循回效应的时候,“概念—假设—观测—检验”的操作方法才有可能发挥它的效力。默顿否认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区别,因此“他的设想最终仍然是一种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的设想……如此的理念本身就是错误的”(黄宗智、高原,2015)。

(四)保守主义

赵鼎新(2004)在评价中层理论时说道:“通过中层理论方法得出的结论往往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并得出一些逃不出直观的或往往是很肤浅的结论。这些结论对认识和解决像美国这样一个体制化程度很高,变化相对缓慢的社会及其问题可能会有用,但是对于研究和理解中国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并带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国家则显得有一些无能为力。”这种说法对于不少中层理论的支持者来说是难以理解的,因为他们将中层理论看作一种纯粹的方法倡导:它与研究对象的时空特征无关,无论一个社会的社会结构处于什么样的停滞或变迁过程中,中层理论的研究逻辑都不受影响。这种经验实证主义观点在50年代后的美国学界体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可是有研究者指出,中层理论所代表的一系列社会学研究之所以能够有效,并不是由于它的方法论优势,而是因为在这个阶段,美国的社会学实证主义和整个社会的福特主义精神相结合了。福特主义是一种“暂时稳定的,有助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整合形式”(Steinmetz,2005b),只有在这种具有稳定再生产机制的社会结构下,经验研究中的数据意义才获得了稳定的“齐一性”从而具备了作为知识判据的资格,中层理论所主张的横向的知识分工方式和纵向的知识积累方式才获得了合理性。正是由于福特主义的存在,人们才打造出一种反文化、反历史、个人主义、追求普遍规律、复制性、预测性和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默顿的中层理论代表了一种文化保守主义。

20世纪40年代起,美国社会学界有了明显的问题转向,社会学家们将关注点从殖民社会研究转换到了美国境内的城市研究,西方社会学家的西方中心主义从他们的研究问题中消失了。可是它并没有真正逝去,而是以更隐蔽的形态存在着,并借助中层理论这种方法论概念在西方和非西方社会得到了再造。当代中国的不少社会学研究始终在公民权和新制度主义等理论框架下对我们身边的经验进行解读,使得不少依托于“中层理论”的经验研究最终成为政治观念和文化观念的注脚。执着于“经验”以及“中层理论”的社会学家们表面上回避了宏大理论,实际上却无意识的对保守理论和主流理论进行不断的再生产,从而使得社会学家在面对剧烈变动的中国社会结构和全球社会秩序时失去洞见。

四、结语

作为唯理主义与经验主义哲学争论的遗产,理论/经验的二分法深深困扰着社会科学研究,默顿所提出的中层理论便是疗救此问题的著名方案。这一方案为推动当代社会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它的历史局限性也导致很多负面后果:泛滥的无意义研究和碎片化研究已危及学科的生命力,大量的经验研究并未真正开拓人们对社会的新认识,反而成为“极端意见的僭主”(渠敬东,2015)。虽然从理论逻辑看,“中层理论”倡导在理论与经验二者间维持合适的张力,可是默顿和大多数中层理论的支持者都带着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明显倾向来强调理论与经验的综合,这便是上述负面后果的病因所在。而即使面对着相当显著的研究乱象,许多研究者也没有对中层理论予以积极反思,反而继续借助该理论,通过赋予社会学以“年轻的原罪”来开脱自己的知识责任。

面对着中层理论中的进化论、科学主义、实证主义和保守主义诸观念,社会学从来不会无意识的全盘接纳,而是一直担当着继承者和反思者的双重角色。我们需要意识到,默顿的中层理论是针对美国社会学研究在特定时代的特定形态而提出的、弥合研究意义与研究逻辑的疗救方案,它一度成为西方和非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很重要的知识解放力量。然而如果人们不能很好把握研究中的实践感,不能在方法之外领会社会学的学科气质,那么这种解放力量就很容易转化为束缚,以致我们将“战后美国社会学特有的理论家和调查研究者之间所存在的那种‘科学’分野视为当然,并认可这是一种不容争辩的既定的社会学实践秩序”(布迪厄、华康德,1998:37),忽视了中层理论在发挥正面作用时所必需的一种历史亲和性。社会研究并不永远遵循默顿规划的路径,审慎而积极的超越狭隘的科学观,这应是当代中国社会学进一步“科学化”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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