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发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不对称信息”分析

——兼谈“就业率”对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的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05 次 更新时间:2006-01-14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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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发跃  

「内容提要」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已成了一个敏感的社会话题,提高“就业率”带来的负面效应是不容忽视的,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阻碍了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使人才市场经济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影响了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转,给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社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特别是在“就业率”上注水分是就业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典型事例。因此,本文提出“就业率”的考核体系要有科学性、客观性、连续性和系统性等探讨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高等院校/就业率/大学毕业生/无形就业市场/不对称信息

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面向社会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极大震动,各新闻媒介从不同的角度纷纷加以报道,相关的文章理论分析也充斥着学术期刊,其倾向是一片叫好声占了主流。本文研究借鉴西方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理论(注: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微观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它是由英国詹姆斯·莫里斯(James ·A ·Mirrlees)和美国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rey )在信息经济学中所提出的重要理论,它用以说明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对于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所产生的一系列重要影响。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如斯彭斯(Spence)等就把这一理论引入了对劳动力市场的研究领域。信息的不对称可以从两个角度划分:一是从发生的时间上看,不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分别称为事前不对称和事后不对称。二是从内容上来看,信息不对称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行动,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知识和信息,分别称为隐藏行动和隐藏信息。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第一,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未获得完全清楚的信息;第二,有关交易的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第三,交易双方对于各自在信息占有方面的相对地位都是清楚的。这种对相关信息占有的不对称状况导致在交易完成前后分别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它们严重降低市场运行效率,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市场交易的停顿。),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后的客观现实及效果,以及就业率评估体系的不完善带来的负面效应对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的影响进行探讨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现状

所谓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实际上就是初次就业率,其基本公式:初次就业率(%)=[(毕业生总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其中待就业毕业生人数包括截止到该年度6月1日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人数,和已申请不参加本年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1]从1999年开始,教育部对其直属院校每年的9月1日都要通过权威媒介向社会公布这些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2002-2004年又将74所教育部直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划分成了六个档次,特别是名校之一的清华大学一向在各项大学排名中位于前列,其“就业率”竟然排在于第三个档次,社会反响颇大。2003年年底,教育部公布了各省及教育部直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当地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率。2004年5月份又正式公布了国家四月份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出要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监督和评估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并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体系,科学、准确、快速地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当地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又进一步解释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反映高等学校组织管理、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办学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这一指标与高校的招生计划安排和领导班子考核相挂钩。[2]这些相应措施的出台,自然是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尤其是各高校、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触动最大。

虽然“就业率”只是对高校的一个单项评价,但“就业率”反映了高校培养的学生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是市场机制作用于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指标。公布“就业率”的目的有四个:一是刺激高校按照社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二是引导考生根据社会需求填报志愿,三是促使各高校更加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3]四是刺激用人单位积极争夺高校人才。如此高等院校的压力越来越大,不得不将出口(就业)与进口(招生)等同视之,并越来越强调大学生的就业率,与教学、科研并驾齐驱,基本上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搞好学生的就业工作就要从源头抓起,于是纷纷投资改造老专业,设置新专业等种种举措就是为了适应将来就业市场的需要,[4]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

有压力必然就有就业工作动力,一些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普遍认为,依靠教育部外力推动,有助于各高校将就业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提高就业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地位。[5]不仅是地位的提高,其动力正如有关研究成果得出的结论,一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可被视作这所学校的一个亮点,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将会启动教育资源的良性循环。[6]

对广大毕业生尤其是家长来说,辛劳半生、省吃俭用、甚至借债供子女上大学,除了为提升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全面素质外,最终目的就是希望受过高等教育后,能找到较为满意的工作,即在日趋激烈的人才市场中胜出一筹。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就是投入——产出(回报),毕业生自然是希望有所回报,因而提高“就业率”不仅是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更是重要的社会问题。有专家一语中的:高校就业率是公众、尤其是考生和考生家长最关注的信息之一,但长期以来,各高校就业信息很少对公众公布,甚至讳莫如深,一些就业形势不好的学校更是把“就业率”当作死守的秘密,担心公布会影响招生,官方(教育部)公布高校就业率,受到公众欢迎是肯定的,这是力促高校工作透明的重要举措。[7]如近几年高考家长与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但考虑“名校、热门专业”,还要看“学校就业率”,高“就业率”的学校颇受家长们的欢迎就是这个道理。同时“就业率”排在前面的高校认为,这样公布能够促进自己学校的生源,是某种意义上的优胜劣汰。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虽说看重名牌大学,但性质相同的学校、学科专业之间毕业生就业率的差别大小同样也会引起用人机构的高度关注。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毕竟反映了用人单位最看重的大学生素质前5个指标,其中专业知识与技艺排在第一,反映了用人单位对专业化知识和能力的需求,同时说明了有些大学一方面不研究社会的需求,专业的开设与社会需求脱节,并忽视专业的培养质量和水平;[8]另一方面不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无形中造成了用人机构对该校毕业生的不感冒,影响了这个学校的就业率。

尽管教育部有关人士在公布“就业率”时强调,毕业生就业率并不是反映高校办学和管理水平的惟一指标,也不是反映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的惟一指标,因此,不同地域、不同科类、不同类型学校之间不宜简单比较。但事实是社会上已把“就业率”作为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的标准了。每年3-9月都是各高校招生宣传时期(包括争夺分数排在最后档次的继续教育生),这对“就业率”不高的学校当然是有较大刺激,其影响也大。因此,关于各个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操作性在教育界有较大的争议,并提出了一些质疑及看法。

二、问题

教育部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已成为一种制度,并分两个层次公布,一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向全国公布,二是各省份在当地公布所属院校的就业率。但也有人担心,在目前中国大学生就业市场和就业形态复杂的情况下,“就业率”的统计是否准确?为此教育部公布的高校就业率从2002年开始又分成了2002年7月份和12月份两个部分,其目的就是有防止虚报就业率的考虑。7月份的统计数据是根据各高校的就业方案生成的,造假的可能性不大,至于12月份的数据,有关负责人坦言:存在着虚报的可能,这部分是学校自己报的,12月学生都离校了,有的学校统计得好,有的学校则不好,这要看学校的跟踪情况。[9]另一方面,各省(市)属院校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和自身的利益考虑,其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大打折扣。

教育部公布“就业率”的本意是好的,是为让各校大学生教育和培养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所设专业更接近社会的需求。可是有些学校为了摆脱这个压力,没有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和途径来千方百计提高“就业率”,或者是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等,甚至还有少数学校在“就业率”上造假,使之成为一种虚报成绩的手段。“就业率”失真,除了相关配套机制没有跟上外(比如就业统一口径、取消不合理的政策限制、鼓励政策等),在宏观调控上没有充分考虑到扩招情形下,目前的就业市场能不能有效配置并接纳这么多毕业生,在无法解决这个难题的时候,有关部门就用“就业率”这种行政手段来解决市场问题,在各种利益驱使下,必然会出现“虚假就业率”。因此,目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1.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体系不科学。一是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是本科、专科和高职在一起进行统计,公布的时候是合在一起只公布一个数字。由于专科和一部分高职的就业率较低,这样会拉低整个“就业率”,使得设专科的学校和不设专科的学校差别较大。同时还会给人造成误导,让用人单位感觉大专生没人要,导致人才高消费的恶性循环。[10]二是目前所统计的“就业率”只是“报到率”,并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就业水平。因为到国外留学的、继续深造或考研的、自主创业的,这些都不应算在“就业率”的统计范畴内。如江苏高校的“龙头老大”南京大学的就业率在2003年屈居第30位,该校有关负责人针对这种情况指出:目前“就业率”统计对“就业”并无科学的界定,将暂时没有就业意愿的人放进分母,“就业率”势必永远也上不去。[11]当然,还有的专业应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对艰苦行业的“就业率”要“配套考虑”,如冶金、采矿、地质等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通常难以保证,不能因此压缩或停办这些专业。[12]所以现行的“就业率”不能全面科学地反映一个学校就业的量,更反映不出来就业的“质”,从这个数字里看不出学生的就业层次、就业流向和供需比例。

2.各项统计指标缺乏监督。统计过程缺乏监督也会导致“就业率”失真,“就业率”都是由各所高校自己报上去的,“虽然有关部门会有审核的标准,但是有些数据高校是可以做出来的。”[13]

3.各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操作较难。尽管教育部不断完善“就业率”的统计工作,即将毕业生到非公有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项列入12月的就业统计口径,并将考取研究生和出国、出境学习及工作的毕业生计入就业总量,力争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出实际的就业情况。但仍有许多高校表示异议,他们认为:就业的概念是什么,是不是有固定岗位、固定收入的就算就业了?这很难统计,目前隐性就业是很普遍的,现在很多学生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不想工作,想出国,还想锻炼能力,重修一些课程。你说“就业率”能反映什么?“就业率”排行榜最后一档的某美术学院的就业情况却是:像我们这样的院校到设计公司去的很多,学生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报到证,只要去干活就行,没有什么正规的就业手续,有些学生就是想做自由职业,不急于就业,这样的学生从就业统计口径上就没有办法反映出来。[14]因而那些毕业后二次就业、自谋职业、暂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都被认为是待就业生,这些越来越多的隐性就业在“就业率”中根本反映不出来,现在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越来越开放,他们不在乎户口、编制以及单位的所有制性质。所以说:一个反映真实完全情况的“就业率”数据,应当反映的是劳动力市场接纳毕业生的程度。

4.片面追求“就业率”难为了毕业生。有些学校为了减轻压力,维护学校自身的利益,逃避目前就业工作的困难,片面追求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而造成了使学生利益受损的短期行为。如有学生通过媒介反映,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变相将毕业生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为了档案户口等问题,学生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甚至大四一年的主要精力不是学业,也不是毕业设计,而是考虑就业。学校为何不愿留我们的档案呢?因为涉及“就业率”,这是最直接的原因。提高“就业率”本来是出于好意,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被各学校走了样儿,那绝不是政策设计者的初衷。这些短期行为,甚至导致了一些基础性的学科和基本教育职能被忽视。

5.违约现象严重导致诚信丧失。有相当的毕业生通过网络媒介反映,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把部分压力“转嫁”给学生,如有的学校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向上级报表,在4月份就要学生落实单位、签订协议书,否则就按违约处理,不少学生只得匆忙与用人单位签约,致使毁约率增加。甚至还有的高校为争取生源,对外的宣传资料均称自己的毕业生就业率为100%,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成分。[15]如果一所大学的毕业生和学校自己都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人为签约提高“就业率”,那么用人单位和社会是如何看待你这个学校生产的产品(毕业生),其最后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尽管得逞一时。

6.“假挂靠”变相提高“就业率”。有的高校让用人单位先假装开出接收函,统计“就业率”后,毕业生不去报到。如此主管部门想要得到真实的毕业生就业率便越来越难。报载,某些高校毕业生2004年毕业前学校要求所有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都要填写一份上级就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这种就业方式无须签订协议,也不牵涉户口和档案,而学校的要求“说白了就是随便找家企业给盖个章”,于是同学们到处求亲问朋,总算都盖上章了,这样做的结果是这些学校所在专业就业率一下子提高到90%,而实际上,也就50%上下。在“就业率”上做手脚,一直是部分高校公开的秘密:或是直接改动数字,或将考研学生也同时找个单位挂靠,一人“贡献”两个就业名额等,不一而足。许多高校都有两个就业统计:一个是各班级报上的真实数据,另一个则是对外的。而2004年有些省市要求在“就业率”统计当中,增加灵活方式就业一项,本意在于使“就业率”统计更加贴近当前就业的真实状况,不料却更给了一些学校作假可乘之机。[16]这样一来学生找“挂靠”单位容易了很多,同时,即使有关部门对灵活就业的真实性加以调查,也不用怕。因为这种就业本来流动性就很大,可能干一两个月就辞职不干了,查也不害怕。这还是就业压力在作怪,其实,当前高等教育诸多专业,就业孰优孰劣,只要在就业市场上稍一调查,很容易有个清楚认识,没必要自欺欺人。

7.中介机构(包括用人单位)“趁火打劫”迫使毕业生蒙受伤害。上级部门将“就业率”视为评价高等院校的第一把硬尺子。这样,在实际利益的推动下,在上级部门的指挥棒下,学校自然会不惜一切代价提高“就业率”,而大学生特别是大专生就业难是短时间难以扭转的客观事实,高校为了追求高“就业率”,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漠视实际情况,掺水分造数字,一方面可能会为了扩大学生就业途径,对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考察不足、了解不够,对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够重视,推出校门了事。[17]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的切身利益难免会受到伤害。中介公司纯粹是盈利机构,他们看重的不是学生的利益,而是每推荐一个学生就能收取到的一笔中介费,自然会千方百计多安排学生就业。他们隐瞒真实情况,美化描述就业岗位,而岗位合适不合适,学生就业后的切身权益能否保障,自然不在他们关心的范围内。学校为了“就业率”,自然会睁只眼闭只眼,至于就业通过的是哪个中介机构,有没有合法资质,毕业生毫不知情。这说明某些用人单位和中介公司针对高等院校这种“就业率心理”,狠狠宰骗了毕业生一把,不仅毕业生的利益受到侵犯,而且学校的名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反过来还是影响了学校的生源和其他工作。

三、影响

信息不对称理论证明:自由竞争的市场未必能带来最好的效率。也就是说,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人们在趋利的投机心理作用下,交易双方都在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不对称来为其谋取最大利益,如用人单位只想招聘投资最小化赢得企业利益最大化,新闻媒介人力资源招聘广告收入最大化,至于网络媒介信息更是在市场竞争无序中获利,致使社会用人机制不健全,高等院校也从各自就业率出发强调就业信息相互保密,致使就业信息资源不充分和不对称以致共享无法保证和有效传递等。

目前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存在的这些问题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这些“就业率”都是通过报刊、网络媒介加以报道、披露和反馈的,这种人为的负面影响使得就业信息的分布更加不均衡,就业渠道本来就不畅通的更是雪上加霜,实际上大学毕业生求职除了传统的现场招聘会之类的有形就业市场渠道之外,其无形就业市场的渠道是越来越重要了。因此这些不利因素加剧了信息不对称的严重程度,严重阻碍了毕业生无形就业市场基本经济功能的发挥,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负担,使国家的宏观就业政策调控受到制约,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更加难以解决,从而导致大学毕业生无形就业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交易成本加大,并大大降低了市场效率,制约了无形就业市场的发展,对毕业生的就业产生了破坏性的作用,使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毕业生就业行为中“假冒伪劣”时有发生,双方就业信息传递能力受到抑制,大学生这一特殊劳动力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大学生就业更加困难,高等院校生源及质量得不到保证,企(事)业单位得不到最高回报,影响了社会经济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人才的培养。那么对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有哪些呢?

1.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造成人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对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秩序的消极影响是严重的。它所造成的“虚假就业率”和人才市场欺诈现象,不仅侵害了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使高等院校形象蒙受羞辱,而且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损害了大学生这一特殊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的作用,危害了无形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2.“虚假就业率”是就业的一种“浮夸风”、“大跃进”,如果这样的作风长时间上演下去,虽然高校就业率喜报频传,但却导致了大学生隐性失业率的增加,[18]从而为无形就业市场信息的疏通埋下了隐患。因为“虚假就业率”推动了一些网上人才市场代理出售“假劳动合同”的皮包公司的发展(报刊媒体也会出现这种类似的“假接收企业”中介机构)。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为更多的大学生上当受骗埋下“祸根”。任由这种做法蔓延,将会加重高校投机心理,不利于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提高和专业技能的全面发展。

3.压力制造了虚假的动力。对公办高校而言,“就业率”上不去,自然就要或多或少影响到专业的发展乃至领导的升迁,而对于民办高校来说,虽然没有这么复杂,却直接威胁着其生存危机——以后招生时没有谁敢报考。处于解决自身危机的需要,许多高校宁肯牺牲毕业生的实际利益,也不惜以造假骗取社会各界。这种造出来的“就业率”,掩盖了高等院校就业率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虚假就业率”,最终的受害者都将是高校本身,它将会承受信誉缺失、招生难和教学质量下降等损失。阻碍了高等院校网上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公布的就业信息令人难以置信,“疑人偷斧”的阴影在无形人才市场将会永远挥之不去。

4.“虚假就业率”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有专家认为,“虚假就业率”会导致一些人才市场需求并不是看好的专业反而能吸引大批优秀考生,导致人才市场供大于需的恶性循环。一位家长说得好:如果学校造假“就业率”,就是在侵害我们的知情权。教育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一个孩子的身上,为这个孩子倾家荡产的让他上大学,“虚假就业率”侵害他们的知情权,这只是表象的东西,最本质的是害了一个家庭,断送了一个孩子的前程。同时也使人们怀疑各种媒介所提供的就业信息及传递的可信度,阻碍了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转。

5.“虚假就业率”直接影响学生的人生观。学校为了表明所谓的“实力”,扩大自身的知名度,吸引生源,过分看重的是那张盖了章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尽管是保证了学校的“就业率”,但学生却成了直接受害者。一些学生未出校门,就迫不得已参与学校精心策划的假就业,他们如何以健康的心态步入社会和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呢?

6.用人单位乘机以假制假。在我国信用制度、立法及执法体系还不健全,企业及个人制造虚假信息几乎不受成本约束的情况下,他们在做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决策时,就暗含了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如果社会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惩罚机制,这种提供虚假信息的败德可能就会变成现实。既然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都可以做假,为高等院校的脸面贴金并给招生带来大大的好处,我们用人单位为什么不可以利用无形就业市场来推销企业形象并也带来企业的最大利益呢!因此夸大招聘名额,本则一名,写出来的却是若干名,甚至不招聘。其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是无形中加大了大学生就业的思想压力,二是浪费了招聘机会与资源,三是浪费了应聘者的时间、精力与财力。而毕业生迫于学校就业率的压力,在求职材料上夸大其词甚至弄虚作假,虽然在短时间内可能会为自己带来好处,但这也容易让用人单位对其期望过高。当看到毕业生的真实表现后,用人单位的过高期望极易变成失望,就会进一步“抬高招聘门槛”,使人才高消费升级,从而对其他毕业生的应聘产生不利影响。还有一些毕业生在找工作时,有“保底签约”的情况,等再找到了更满意的工作时就无情毁约,导致在招聘会上有的单位打出了大学生免谈的标语,就是害怕其毁约或跳槽。这些连环道德风险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无形就业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困难。

7.“虚假就业率”败坏社会风气。由于学校一味追求“就业率”,使一些代理出售“假劳动合同”的单位得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拿到毕业证书,一些大学生不得不四处寻找可以盖章的“接受单位”,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那些盖章无门的学生,岂不是被迫花钱买章盖?像这样雪上加霜的事,只能使一些企业大捞不义之财,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无形就业市场特有信息的公正性也会受到影响。

四、对策

目前这种以“就业率”的方式来考核一个高校的教育质量,并且把它同招生挂钩,本来这样的规定是为防止高校的盲目扩张,但一些高校却利用提高“就业率”办法,增加学校扩招的砝码,达到增加经济收入,或是其他一些目的。这些弊端和客观效果是不容忽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有些学校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在“就业率”上玩“猫腻”,给高教界、用人单位、就业市场(尤其是无形就业市场)、社会(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所以“就业率”是一个关系到大学生就业市场的有序发展、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针对上述“就业率”失真的状况,提供如下对策和建议供参考。

1.考核数量化。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应按照市场竞争要求,力争数据的公布要有透明度,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硬性指标,将就业的各个环节,包括软硬件设施、就业情况能够量化的尽量量化。同时因高校的情况千差万别,就业率的统计,可以按照学历层次、院校类别、专业公布分类别统计,并将统计时间适当延长。考察方式包括听取学校介绍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及网络调查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校就业工作和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及调整专业结构、制定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主要领导的政绩也与此挂钩。

2.统计质量化。“就业率”是毕业生就业的数量反映,不能完全反映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在国外,就业质量主要是针对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薪酬水平进行统计,比较能反映就业的层次。因而,“就业率”并非反映就业状况和质量的惟一指标。有人建议高校就业率还应公布其他三项指标:一是毕业生数和需求单位数的比例,如某高校毕业生1000人,社会上有3000个岗位有需求,证明该校的就业是成功的;二是要公布“不就业族”的数字;三是公布参与就业的毕业生的数据。报载:北科大大学生毕业前淘汰率为10%,统计就业率时就没有把淘汰者的基数也计算在内,其理由是“企业不会把不合格产品拉出来卖。”[19]如此可以防止通过毕业生的“假挂靠”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人为虚假。目前已有研究成果更为科学,即:建立大学生就业指数系统,包括就业率指数、就业缺口指数和就业质量指数,它选取就业率、就业缺口、就业质量三个指标组成体系,运用了数理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其统计指数能够综合反映某地区乃至全国大学生就业的供给、需求和质量状况。[20]这个系统在前者的基础上更为准确显示了用人岗位数和毕业生实际就业质量,是一个综合全面的评价体系,这个体系,对于高校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重视,使就业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更科学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不过就业质量指数比前二个指数更为复杂,难以把握,需要更深入的系统调查。

3.就业追踪化。国家可以借鉴国外三至五年的跟踪制度,把毕业生就业后的职业发展情况纳入评介体系。加拿大地方政府的统计值得借鉴:如安大略省培训学院及大学教育厅每年公布一份就业档案,对辖区内大学毕业生就业后6个月间的表现予以调查,毕业生就业率只是其中一项指标,其他考察的要素还包括毕业率、学生满意度、毕业生满意度以及雇主满意度等。

4.监督法制化。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上揭露“虚假就业率”的危害,督促高校进行整改;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对制造“虚假就业率”的高校的处罚决不手软;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保护学生权利的立法,让学生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对评价高校“就业率”这个硬指标,相关政府部门应重新考虑其合理性;在统计“就业率”时,我们不应只依靠学校进行,还应借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如借助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建立起网络平台和就业中介机构等进行统计;高校要切实进行整改,要以提高学生素质、锻炼学生技能、树立学生正确人生观、道德观作为教学的重点,要在改善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5.约束常规化。各高校在客观反映自己毕业生就业率时,应该有自己的约束机制使之成为常规工作。同时主管部门更应当在各个专业“就业率”的公示和控制上下功夫:一边对“高危”专业进行经常性的定期公布,一边在专业的审批上更体现出市场的需求,逐步引导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接轨。

「参考文献」

[1][3]宋福进:《我国高校不同层次毕业生供求的经济学分析》,载《现代教育科学》,2002(3),第56~58页。

[2]《中国今后实行高校就业率公布制度与招生挂钩》,2004.10.2.www.baidu.com/.

[4]尹发跃:《高校就业信息服务方面人才队伍建设的探究》,载《图书馆论坛》,2004(2):第55~57,81页。

[5][7][9][14]林楚方:《高校就业率排行榜的是与非》,载《南方周末》,2003-04-17.

[6]童思雄:《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几点思考》,载《湖北中医学院学报》,2004(2),64页。

[8]曾湘泉:《变革中的就业环境与中国大学生就业》,载《经济研究》,2004(6),87~95页。

[10][15]《高校就业率有多少水分?》,载《齐鲁晚报》,2000-10-28.

[11][13]《高校就业率排名南大靠后有说法》,2004.10.2.,www.baidu.com/.

[12][19]《教育部公布高校就业率就业率榜刺激高校神经》,2004.10.2.,www.baidu.com/.

[16]《灵活就业=找个企业盖章?高校就业率成了“数字游戏”》,2004.10.2.,www.baidu.com/.

[17]王海等:《高校岂能“制造就业率?”》,2004.10.2.,517job.com.

[18]《民建海南省委针对某些高校就业率不实提出——加强监督杜绝“虚假就业率”》,2004.10.2.,www.baidu.com/.

[20]童光荣等:《大学生就业指数系统研究》,载《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6),第93~96页。

「标题注释」本文是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4年立项课题《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非对称信息实证分析》成果之一,课题编号为A2004105,主持人尹发跃。

「作者简介」尹发跃,华中农业大学经贸、土管学院,武汉430070

来源:《管理研究》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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