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庆杰:解释的断桥:从编码到理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14 次 更新时间:2015-08-2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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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庆杰  

开放性就意味着,研究对象的结构通过分析呈现出来之前,研究者不要对研究对象进行理论上的结构化处理(Hoffmann-Riem,转引自弗里克,2011:76)。

一、引言

在研究方法领域,质性研究和以定量为主的实证主义研究之间的争论由来已久,有不少学者认为,两种方法之间存在本体论的差异。质性研究认为作为研究对象的世界本身是动态的、互动的,是多元建构的结果,而实证主义认为这个世界是客观的、规律性的。双方之间的争论,复杂交叉,形成了介于二者之间的、诸如后实证主义等方法论主张的研究方法谱系。本研究无意全面呈现两种方法论之争,而主要关注质性研究方法的实施过程中,从理论导向、编码理论化到结论形成的各环节中解释的逻辑断裂问题,即解释的断桥。

本研究所讨论的质性研究方法,聚焦于扎根理论。一篇质性研究论文的形成,容易招致很多批评,比如理论欠缺信度和效度、理论预设导致对来自研究对象的访谈资料和数据的过度阐释和解读、因一个个案而得出的结论缺乏解释力等,但是本研究认为下述讨论包含回应上述批评的核心问题,即采用扎根理论的研究,其分析框架和理论指向,究竟是基于对田野调查的访谈数据逐层编码、抽离、理论化获取结论,还是在研究之前就已形成理论预设,而每一层次分析框架的论证资料是根据理论预设从田野访谈资料中进行“选择性抽取”,或者说根据理论预设选择与理论框架和观点相印证的资料数据。上述观点背后有着不同的逻辑,前者是基于归纳逻辑通过扎根田野收集资料进行论证,后者则是理论分析框架先行,搜集和分析资料的目的在于“适应”或者“契合”已有理论预设。如果后者成立,那么就会对扎根理论构成釜底抽薪的否定性批评。

无论是质性研究还是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建立资料和理论之间的连接,形成经验和理论的论证与对话,是共同的研究旨趣。但是对于扎根理论而言,怎样才能保证研究的有效性,进而回应上述批评,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关键议题。本文围绕该议题中从资料到理论的过程中究竟是否存在解释的断桥这一问题,从文献阅读和理论导向、编码到理论的跳跃、资料饱和与理论饱和、多元三角印证的可能性等4个方面加以论述,尝试对其中所包含的谜团、困境加以阐释拓展或澄清。

二、文献阅读与理论导向

对于质性研究中的扎根理论而言,在进入田野之前,究竟是先读文献还是不带任何理论前提预设地投身到田野资料搜集之中,解答此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扎根理论的归纳型逻辑,其目的是要从田野中生成结论。通过比照方法论的要求指向和真实田野中的研究实践,我们需要重新反思方法论对归纳逻辑的纯粹性或者说“纯度”要求。

(一)学术规范和学术积累

现代学术中任何一项研究,在本专业分工领域,除非是全新的领域或研究议题的拓新,均要求围绕某一议题。首先必须开展一种梯度式推进,也就是要求必须尊重并回顾本议题的既有学术积累,而不能重新开展“发明车轮”的研究。每一项新的研究,需要在充分分析既有文献的结论、资料、方法、论证逻辑的基础上,展开对话(包括拓展、完善、更新、采用新的视角方法材料、彻底推翻)和争鸣,然后论证新的发现。其次,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的研究目的,最终是要努力在理论层面上做出独特的、崭新的、不同于既往研究的贡献。最后,反过来看,即便是扎根理论具有田野化取向,也需要回应既往学术积累和理论的对话而不是重复性论证,这样才能不断地丰富、推进现有的学术积累。

(二)理论导向

1.解释学的“前见”

在解释学领域,研究者作为研究行为实践主体投身到田野中去,其头脑意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进入田野之前既有的“前见”(伽达默尔,1999:341)(认知和知识背景),而这些“前见”认知作为先导性认知背景,会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对田野点和访谈对象的选择、问题的设定、观察的视角等产生影响,所以不存在完全空白的大脑。在扎根理论领域,学者们主张“开放(放空)的大脑”,这和“空白的大脑”是有区别的,然而如何使大脑“放空”,却不是那么容易做到。关于“放空”,不外乎是在研究者介入田野之前,避免“前见”对调查实践的干扰,或在得出田野调查的结论之后,剔除或减少“前见”对于结论的预设性影响,本文后面的多元印证会再度讨论这个问题。

鉴于上述人类认知基本背景图式的规律和解释学的论证,在扎根理论中想全面地消除或者抹去“前见”的存在及其对研究实践的影响,是不可能的。这样看来必然存在的前见一定会影响对田野、个案、访谈对象、资料收集、问题导向等各方面的选择,如果批评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有偏颇的导向,那么显然没有人能做到无前见的选择。

2.理论导向的必要性

在研究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带任何理论导向的扎根田野研究,会出现许多问题。如果没有理论导向,那么扎根田野的研究,无论是给予多少时间或者进行多少访谈和观察,也难以避免田野资料和数据的碎片化,也就是说,研究者面对浩如烟海的田野资料和数据,难以下手和取舍,更难以形成有效的思维映射,只能浮在资料的表层(Suddaby,2006)。其次,理论导向的存在,会进一步促成问题意识的形成,而问题意识的指向,恰恰是扎根理论研究的核心所在,否则研究什么、为什么研究都会处于一团模糊之中。最后,在现代学术考评体制下,无论是学位型研究论文,还是项目基金型课题,都要在有限的时间、资金和精力等要素的约束下展开研究,所以,没有理论导向的研究,可能会遭遇现代学术体制的生存困境。

有批评观点认为,理论导向违背了扎根理论通过归纳法从充分而大量的田野资料数据中得出理论发现的研究逻辑,进而导致研究者根据研究议题或理论导向有意图地选择符合或者能够论证预设理论的田野数据资料,并有意地忽视甚至隐藏差异性的或相反的论证资料。这种批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误区。

首先,扎根田野之前的理论导向,在理论抽象的层次上不能直接看作研究议题的具体表达或者具体的研究结论,理论导向是一个主题性、导向性议题,它起到划定区域、指引方向而非预设结论的作用。理论导向定位了一个指导性的模糊方向,在分析资料的过程中,被不断地剔除、清晰化、聚焦、调校、修正甚至重设,这取决于资料分析过程中“持续的比较”和“对研究对象的暂时性理解得到不断的修正”(Glaser,1965)。此处所论持续比较和修正聚焦的背后,是扎根理论的方法论要旨所主张的立场:质性研究是面向动态、流变、变动不居、行动主体参与其中的世界展开研究的。进一步说,扎根理论的问题意识之形成,本身就是一个在理论导向和扎根田野搜集资料之间来回互动并逐步聚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基于所搜集资料,理论导向会慢慢缩小、聚焦、明确化,成为要论证的命题或解释性结论。抑或发生反转,全部或部分调整研究议题并导向一个前期理论导向预料之外的方向,但无论是聚焦还是转向,都发生在研究过程中,而非研究之前。

其次,在扎根理论的研究中,编码是资料分析的重要环节。从编码到理论的过程是一个生产性的过程,而非一个对资料数据进行契合理论预设的“筛选”并“选择性论证”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取决于编码过程的质量及程序的严密性,但这是一个误差控制的技术性问题而非一个逻辑论证问题。

最后,有批评观点认为,质性研究者会对田野过程中涌现的不利于论证研究议题的相关田野资料有意忽视,后续对多元印证的讨论会回应这个问题。多元印证所主张的开放性鼓励不同的主体、采用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对研究对象开展再研究。

三、编码:从资料到理论

批评观点认为研究结论的论证框架先于扎根田野的调查实践,并且是对田野资料和数据有选择的“取舍”,不利于论证研究主题的资料被故意舍弃。扎根理论研究如果想要有效地应对这种批评,应视编码工作为核心基石。通过编码把纷繁复杂的经验型资料转化为理论表达,是基本的研究生产程序。

对于质性研究资料的编码,不少人认为,这是以定量研究为主导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霸权的体现,它要求扎根田野所获得数据和资料也要通过编码的方式加以抽离和提纯才能得出结论。在扎根理论的发展史上,格拉泽师从罗伯特·默顿和拉扎斯菲尔德,施特劳斯则师从符号互动论学派的布鲁默,这两位研究者在1967年合著的《扎根理论的发现》一书是实证主义和符号互动论或建构主义的合流(卡麦兹,2009:8-11),加之符号互动论背后的实用主义思想基础(Oktay,2012:22),决定了扎根理论虽然是通过对田野数据分析编码形成类属概括和说明,但其本身已经超越了实证主义的束缚。

其实,恰恰是为了应对实证主义的挑战,早期扎根理论家格拉泽和施特劳斯明确提出,田野资料收集完成之后,数据资料的编码是分析性研究的第一部分,尽管后来施特劳斯与格拉泽的观点有所偏离,但是他仍然认为诠释资料是实证工作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发展理论。

质性资料的编码,是对数据和资料进行定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基于自我的认知对数据的段落和片段贴上标签,并赋予不同的意义和视角,这也是一个对扎根田野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打散、分类和重组的过程。因此,编码是搜集数据和形成解释数据的理论之间的关键环节(卡麦兹,2009)。总体上看,从资料到理论,整个编码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Strauss & Corbin,1998)。

(一)初始编码(开放式编码)

这是扎根理论研究中围绕田野数据或资料展开的第一阶段编码工作,即对于字、词、句、段落或整篇文字赋予代码,这既是对仍处于经验层面的初始资料或数据归类的过程,也是寻找这些字词或语段背后的属性、主题的过程。这些原始资料描述对象的维度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行为、态度、立场取向等多个方面。初始编码阶段要求不能非常快的抽象并脱离经验层面的资料,而是要紧紧贴近数据或资料本身。伴随着初始编码的归类,还需要在不同的经验材料之间进行持续不断的比较,以寻求它们之间的共同性和差异性,这就可能产生某一段落资料从这个维度看可被归为甲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又可以被归为乙类。初始编码阶段允许这样的多元归类状态的存在,也保持编码的开放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编码工作的不断进展,现阶段对某一资料编码中所赋予的代码是临时性的,可能随着新资料的出现、比较、重组而发生改变(Glaser & Strauss,1967:105)。

初始编码阶段,有批评观点认为研究者可能将先入为主的理论预设投入到原初资料的编码中,然后让归类类属或者主题向理论预设靠拢。在扎根理论的早期,格拉泽曾经主张过严格的没有任何理论前见的初始编码(Glaser,1967)。但是正如前文所述,这反倒不是一种客观的直面研究者既存思维图式的立场。为了保证初始编码的独立性,卡麦兹提出,除了前面编码的开放性和可修正性之外,还要保持三点,第一是在初始编码的时候,尽可能地采用动词或者动名词的代码特征,这样就可以直接贴近经验材料的鲜活性,而避免被静态的预设理论所俘获(卡麦兹,2009:61-69)。第二就是要允许研究团队中不同研究者对数据进行编码,然后对编码结果进行比较,加以整合。其实这已类属后文所要论述的多元印证的方法。第三是初始编码所赋予的代码尽可能采用原生代码,即研究对象在访谈中直接使用的关键性话语和焦点性词语,这些关键词语是研究对象认为生活世界中人人共享因而使用的。原生代码的采用,首先可以保证这些具有强大解释力的关键词语与研究对象处世经验形成密切关联,并建立更直接的从经验到理论的解释桥梁,进而避免跳跃的解释断桥之风险。其次,可以促进研究本土化的发展,并寻求特殊的解释路径。中国学者吴飞在关于自杀问题的研究中,不同于涂尔干围绕西方自杀现象得出的社会整合理论,提出了极富中国文化特质的解释模式。“做人”和“过日子”,这两个词是吴飞对中国自杀问题进行解释的核心概念,直接取自研究对象描述自杀现象和进行意义理解时的原生表述,即原生代码(吴飞,2009:32-54)。

在初始编码阶段,尤其需要重视不要太早、太快在一般、抽象层面上对丰富的田野资料或数据进行编码总结。第二,在编码过程中要更多关注资料中研究对象主体的行为过程,而非直奔分析性或概念化主题。第三是对资料的编码不能忽视资料的背景框架(卡麦兹,2009:88)。笔者认为这种强调的背后关涉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解释性关系,即尽可能地避免用研究者的研究话语或学术领域既成的理论或概念工具为田野资料贴标签。同时,只有把田野资料植入其生成的情境框架之中,才能更好地理解研究对象对其认知、行为、关系的意义赋予。所以有观点认为,这是一个在编码的过程中究竟采用文化客位(研究者使用的一般普遍层面上的代码)的编码系统,还是文化主位的编码系统(被研究对象或参与者使用的特殊情境中的代码)的问题(米尔斯、霍布尔曼,2008:87)。笔者认为,在扎根理论的编码过程中,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二元选择,而是从文化主位到文化客位的过渡,而且文化客位编码系统的先在性,也在资料分析的过程中受到修正甚至重构。其中文化主位的编码系统对于研究目的而言,是第一位的基础资料。不能让文化客位编码切割文化主位编码或者让文化主位编码适应文化客位编码,而是随着资料分析的展开,从文化主位编码逐渐凝练、转化、生成文化客位编码,并以理论化结果呈现。

总之,原始的田野资料是理论发展的最终基础文本(弗里克,2011:79)。在初始编码阶段要使编码工作所建构的代码契合数据资料,而不是使资料契合研究者在分析过程中所建构的代码。

(二)聚类编码(主轴式编码)

聚类编码是扎根理论研究中整个编码工作的第二个阶段,主要对第一阶段初始编码获得的代码以及代码之间的类属或主题进一步加以凝聚、聚焦、精练和区分。这个凝练和区分的过程,首先基于持续不断的比较和整合,其次建立在进一步范畴化、概括化、抽象化的基础上。编码的目的始终是持续不断地对田野中的数据或资料进行拆解、重组,不断地尝试打散再组,进而提出和发展范畴,并将这些范畴纳入一定的秩序(弗里克,2011)。

聚类编码的工作,处于从描述性经验到分析性概念之间的过渡阶段。通过聚类编码,研究者在经验现象描述、概念统括、范畴分析界定之间建立关联,并努力探索和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结构和秩序。这一阶段的编码工作,不同于初始编码阶段之处在于,研究者不仅要对数据资料进行持续不断地比较,而且还要不断地比较代码和类属、类属和类属、主题和主题、范畴和范畴之间的关联和差异。最终研究者所发现的事件、行动和关系机制,不是来自研究之前的理论预设,而是对大量原初数据和资料持续不断地比较、概念化、类别化、重新聚合归类、提升抽象化的结果。

所以有学者把聚类编码阶段的任务归结为发现概念、类属之间的联系,并展现资料中各个部分的有机关联。这些联系可以是因果关系、时间先后关系、语义关系、情境关系、相似关系、差异关系、对等关系、类型关系、结构关系、功能关系、过程关系、策略关系等(陈向明,2000:333)。无独有偶,面对纷繁的资料,针对如何聚焦的问题,洛夫兰德等学者(2009:140-164)也提供了由单元和层面构成的主题清单,其中单元包括实践、片断、相遇、角色或社会类型关系、团体、组织群落或居留地、亚文化与生活方式,而层面包括认知、情绪和等级结构。他们认为,对于任何社会情境中的田野资料,均可将上述单元和层次两两交叉形成矩阵加以分析。但是他们依然很谨慎地指出,这些单元/层面/主题要在编码的过程中保持弹性,也就是说,它们仅是方向性的指导,而非一套指令性的不可逾越的规则框架。面对最具鲜活生命力的田野资料,研究者需要保持开放,可修正上述单元和层次构成的主题,也可添加新的分析范畴和维度。所以笔者认为我们可以把上述提出的分类或主题的范畴集合,看作一种基本架构导引式(米尔斯、霍布尔曼,2008:87),即对编码工作起基本导向性作用,但不对从原始资料生成编码形成限制。

在格拉泽对聚类编码的论述之外,其合作者和后继者施特劳斯和科尔宾提出了轴心编码(Strauss & Corbin,1998),他们认为在聚类编码完成之后,要回答哪里、为什么、谁、怎么样、结果如何的问题,因此他们提出一套科学化的策略术语,形成了一个结构性分析框架,包括一个现象的原因条件与后果、情景和影响条件以及行动策略(弗里克,2011:252)。但是将这样一个结构性的分析框架作为轴心编码的普遍适用性工具,在一定程度上无异于用一种理论预设束缚了活泼的原始资料和数据的多元化分析路径,所以笔者认为此分析框架可能会窒息扎根理论研究编码过程中具有活力的原创性思想观点。因此,笔者再次将轴心编码与聚类编码放在一个阶段,并且认为应当对其提出的结构性分析框架保持谨慎的态度,以避免分析思维的固化。

(三)选择性编码(理论编码)

选择性编码或者理论编码是对前两个阶段的编码所发现的类属、范畴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结构秩序等方面,加以选择和整合,以形成理论化取向的分析模式。这一阶段的编码工作明确地指向理论维度,以形成分析性和解释性路径,而非停留在描述性阶段。

选择性理论编码是研究者基于前期两个阶段的编码进行的理论建构工作。理论建构的有效与否,直接决定于扎根田野实践的调查和访谈所产生的庞大的原始资料是怎样慢慢地、一步步逐渐生成分析性理论框架,而非决定于批判者认为的先入为主的理论预设,以及通过选择性地切割和有意图地忽视否定性材料加以论证的逻辑。

在理论编码阶段,基于“持续不断的比较”(Strauss & Corbin,1997:110)和两个阶段编码获得了类属、分析性概念和范畴,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也逐步呈现,包括概念和概念之间的关系与范畴的层级(核心范畴和次级范畴、上级范畴和下级范畴),以及概念和范畴之间构成的理论分析框架。

研究议题、问题导向和资料是多元丰富的,因此这个编码阶段所呈现的分析性理论模式是多元而开放的。格拉泽提出了18个理论代码的家族系列,以供后来的研究者选择代码、启迪灵感和使用编码类属,这些代码家族包括6C(原因、语境、偶然性、协变量、结果和条件)、过程、程度、策略、类型、互动、认同、文化和共识,后来又增加了结构、功能、单元身份等代码家族(卡麦兹,2009:80)。卡麦兹也提出了针对资料的理论关注点,包括表现和意识、个体和集体行动、合作和冲突、选择和限制、意义和行动、立场和差异、礼节和仪式、位置和网络、权力和声望、结构和过程、机会和不平等、权力和资源、道德生活和责任(卡麦兹,2009:175)。正如前文关于结构性分析框架的讨论和格拉泽的自我总结,我们不否认任何一项扎根理论研究所得结论的理论化取向和分析框架,但是每项研究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化取向应该基于三阶段编码过程中原初田野数据和资料自我涌现,而不是单一地依靠研究者提供的既有参照(即代码家族和理论关注点)作为指路的导向,否则这些编码家族可能会僵化分析者的思维,成为新研究的强制性框架。

上述格拉泽等人提出的“编码家族”固化研究者思维的危险性,并不意味着扎根理论的开放性不足以指向明确的理论目的。一般而言对于扎根理论的批评认为扎根理论过度集中于微观个案的经验性材料,无力探索个案背后社会与历史的结构性脉络,因此无法把握更深度的结构因素分析。但是这种批评是站不住脚的。卡麦兹(2009:77)认为,首先,对于扎根理论而言,其建构主义的取向认为社会事实的存在有“真实”的逻辑,而非必然是“真相(真理)”的逻辑,前者是关于多元主体如何互动建构社会世界的真实,而后者是关于社会世界的真理正确与否的问题,扎根理论在追寻真实的过程中个体和外部环境的互动形成了复杂的链环。其次,扎根理论从收集资料伊始,就进行持续不断的比较,这种比较的层次发生在语词、句段、篇章、个案之间,这不仅仅包含横向的比较分类关系,还包含纵向的从微观到宏观的累积论证关系,通过三级编码,微观的日常生活与宏观的社会结构力量之间会形成建构理论关联的路径。情境化的扎根理论,可以从基础材料出发,提出从敏感化概念到权力、全球化等归纳性概念,使地方世界和更大的社会世界之间的联系理论化(卡麦兹,2009:169)。

我们完成了对编码过程从资料到理论的讨论之后,会发现其中存在一个难解的困境。不知在哪个阶段,研究工作逐渐完成了从描述性资料到分析性理论的转化,这种转化的过程存在解释的断桥吗?我们怎样解释从数据到理论的跳跃呢?笔者在早期的一篇论文中曾经讨论过这种跳跃(郑庆杰,2011a),这种从经验材料到理论分析的跳跃,其中也包含着从研究对象的世界向研究者世界的跳跃,这两个领域或者两个话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那么这种跳跃的连接点的合法性该如何论证呢?现象学认为,无论科学研究还是哲学研究中,虽然两套话语体系是不一样的存在,但是它们拥有共同深植于生活世界之中的根系,这个生活世界是共享的。在扎根理论的操作策略上,有两个方面可以使共享的交集尽可能地成立,一方面研究者要对研究对象的文化和生活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洞悉,包括语言和文化。另一方面,研究者所得结论应该能够从研究对象处获得反馈,并加以印证。这一要求背后的论证基础在于,研究对象的经验材料是他们作为主体对于行为、事件、态度的意义赋予和理解,那么研究者作为携带科学研究旨趣的外来者,需要立足于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共同置身的、作为总体背景性基础框架的生活世界,达至与研究对象相同层次的理解。

如果以上无法得到保证,那么在扎根理论研究中,从经验材料到分析性理论的跳跃,就仍然是惊险的且招致质疑的一跳,如果理论不能基于经验材料生成并契合经验材料且充满解释力,那么本文最初所提出的我们需要面对的对扎根理论釜底抽薪的批评,就仍然是一个致命的挑战。所以,我们需要继续讨论理论抽样、资料和理论饱和。

四、资料饱和、理论饱和与理论抽样

在扎根理论的分析过程中,我们需要经常面对以定量研究为主导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提出的质疑,经常难以回答的问题之一就是一个单一的个案,到底对于这个复杂而广阔的社会世界有多大的解释力。这其实是一个研究结论的效度问题。当然,质性研究者可以直接回答,对于扎根理论研究而言,提出研究结论的普适效度问题,本身就是对象误置的问题。扎根理论的研究,不是为了论证自己的研究结论的普适性,而是为了发展理论,提出理论模式本身,并运用理论本身来呈现研究对象内部复杂的互动机制和逻辑,以把握其内部的复杂性和特殊的实践关系。理论的目的不在于对命题的假设或验证,而是提出可信的叙述与解释的框架,对社会关系提出解释、组织和呈现(卡麦兹,2009:166)。这意味着扎根理论要提出理论层面上的分析性解释理论框架。所以,我们还是要面对理论本身。

(一)资料饱和与理论饱和

扎根理论的研究者在进入田野的时候,通常需要确定基本的访谈对象或研究对象,起初可能采用滚雪球的方式,但是面对没有穷尽的访谈对象,究竟在什么样的程度、层次或范围上,资料搜集才可以算是够用并截止呢?这虽然是一个经验性问题,但是在研究实践中却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问题。通常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研究者搜集资料并持续性地进行分析,直到新添加的资料再也不能提供新的分析类属为止。

通过上面的论述和研究实践的总结,我们发现采取持续性分析所要求的编码工作始于资料搜集起始阶段的研究策略,是非常有效的。因为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理论的浮现,所以原始资料的服务功能应该指向理论本身,也就是持续的编码要指向分析性理论。因此,资料饱和的标准不应该是后来的访谈资料不断地重复原来的访谈资料,而是访谈资料不断地重复,不再能够产生新的类属范畴、概念化主题或者理论模式和理论见解,这种情况才是资料饱和。这说明资料饱和和理论饱和是一脉相承的,当我们讨论资料饱和时其实是在谈理论饱和,资料饱和是以理论饱和作为依据的。

对于资料饱和而言,在扎根理论的研究中,虽然不再涌现新的理论主题或类属意味着不断被纳入研究范围的研究对象之间同质性很强,但是过度地追求研究对象的高同质性却有可能是一个研究陷阱。因为扎根理论研究发展理论的目的不是为了印证理论如何具有普遍的解释力,而是要呈现研究对象内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基于此,扎根理论研究者更需要重视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异质性或者一些对比强烈的反例。研究对象内部的对比差异性、多元性而非同质性,才是扎根理论面向理论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的。

(二)理论抽样

在扎根理论研究中,理论抽样不同于研究对象抽样之处在于,理论抽样不是与经验研究对象直接相关的抽样方法,而是在研究过程中为满足研究需要所建构出来的程序。与研究对象相关的直接抽样,是为了原初材料的丰富性而进行的,但理论抽样并非如此。通过对原初材料的初始编码和聚类编码,研究者获得从描述性经验材料向分析性理论过渡的类属、主题或者概念化的范畴,而这些类属的生成,是研究者建构的产物,是贴近经验层面但超越经验层面的理论类属取向,这些理论类属或主题的形成,恰恰是理论抽样的出发点。这其中的逻辑是:发展理论是研究者的目的,理论类属是研究过程中从经验到理论的中转站,但是这个中转站的形成,并不具备充足的解释力来澄清某些田野资料中的模糊、难以解释和含混不清之处,含混不清的原因或者缘于资料不全面不充分,或者缘于研究对象的缺失或差异性,或者缘于某些关系关联还没有被发现并加以建构,所以为了理论类属建立在更坚实更具有解释力的根基上,需要做理论抽样,也就是要进一步搜集相关资料对基于前期资料建构生成的理论类属、主题、概念化范畴加以强化论证或否定,明确已形成理论类属的属性、解释界限和变量范围。

理论抽样虽然再度进行了个案的采集,但是其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扩展个案的数量,而是为了通过获取更多的资料来论证、厘清、丰富已浮现的分析性概念或范畴,或者提高它们之间理论解释的弥合度(蓝佩嘉,2013)。

有限的资料形成初步的理论类属和概念化范畴的理论解释,但这个初步的理论推论还不够扎实,需要进一步在经验材料中加以检验。伴随着理论抽样所获取的新材料,研究者在比较中会逐渐丰富现有的议题或者开拓新的理论维度。最后通过不断的理论抽样加以检验的理论类属,会使理论性分析框架更加抽象化、普遍化,进而提升到一个正式的理论水平上,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五、多方印证的可能性

为了应对本文一开始提出的对扎根理论釜底抽薪的质疑,研究者除了在上述资料饱和、理论饱和与理论抽样之间,要做到逻辑自洽和有效论证之外,还要对研究结论保持一定的怀疑性警觉和接受检验的开放性。针对批评者提出的个案结论不具普遍解释力问题,扎根理论研究者认为其研究结论的解释力,不在于普遍性,而在于深入性和独特性,能够解释研究对象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但是在现代学术规范模式的约束下,这种扎根理论研究结论的自信需要在自我审慎和开放性检验中保持平衡。开放性检验不同于前者的是,多元印证涉及研究的理论阐释和分析模式是否成立。

这里所论述的检验,是指围绕质性研究展开的效度检验,其核心旨意在于:研究者在田野中展开调查的过程中,如何证实所得出的结论能够正确地反映研究对象所提供资料的内涵。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者能否正确真实地理解研究对象提供的数据和描述的资料。二是研究者所得出的结论能否契合研究对象的意图。以上两个方面,前者聚焦于研究过程,后者聚焦于研究结论。但是,由于扎根理论方法面对的变动不居的田野之动态性,以上两个方面均引发了讨论。

首先,从实在论的角度看,无论是研究结论的契合性,还是要求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一一对应的评价标准,其本质还是采用了客观主义立场下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所主张的效度检验方法。邓金(Denzin)主张实现四种不同的结合:一是研究资料的多元结合,是指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对不同的人群收集整理资料;二是不同研究者或观察者的多元结合;三是不同研究理论和研究视角的多元结合;四是不同研究方法的多元结合(转引自弗里克,2011:328)。尽管邓金不断地采用多元策略丰富和细化了质性研究方法,提高了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的有效性,但是这种主张的背后仍然是客观主义的反映论立场。而扎根理论面对田野,从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主体间性、访谈和个案的文化语境等多个方面,都提出了对于上述客观主义的质疑。这类质疑指向建构的视角,建构主义认为,质性研究的田野中,无论是研究过程的描述和叙事,还是研究结论,都是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基于生活世界中的主体间性关系建构而成的。因此问题转换为研究者的建构如何与研究对象的建构形成共鸣、达成共识。但是这种建构主义的立场,并不意味着分歧的弥合,而是要求研究者不仅要反思研究对象的解释,也要反思自己的解释(卡麦兹,2009:165)。

其次,从建构主义角度看,从研究过程到研究结论,采用研究对象参与研究过程、研究对象反馈确认研究结论的做法,并不是检验研究结论效度的有效策略。一是由于研究者和研究对象虽然都是从生活世界的基础性背景出发,展开文化的阐释和解读,但并不意味着二者需要达成共识才能保证研究的效度,因为二者是在生活世界的基础之上,分别从研究对象的“生平境遇”和研究者的“哲学反思”两个角度,形成对话的关系,这场对话与其理解成契合一致,不如看作主体间性的沟通理解逐步深入、视域逐步拓展的一个过程。二是从伦理和政治的角度看,无论是行动研究主张的研究对象参与研究以改变世界的行动取向,还是社会结构中对社会无意识层面深度挖掘的诉求,都超越了研究对象的立场,具有政治解放的意味(郑庆杰,2011b)。上述分析决定了采用研究对象对研究结论确认反馈的方法不是有效的检验方法。也就是说,研究对象没有优先权对研究者的论断形成确认和驳斥,研究者的结论或许恰恰在于揭示和批判研究对象在意识形态等外部力量蒙蔽下形成的认知偏见和误区(希尔弗曼,2009:181),进而我们还可以反思研究者作为外来知识精英的立场以及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自身价值介入导致的“全面本地化”之弊端。

围绕上述关于多方印证的讨论和反思,学界认为针对扎根理论研究,需要制定不同于定量研究方法主张的客观性的有效性检验策略,比如可信任度、可靠性、可转移度等(弗里克,2011:317),这其中包含着一个微妙的转向,也就是把对扎根理论研究结论的效度检验,从研究结论向研究过程倾斜,也即要把结论的效度检验更密切地结合到研究过程中,包括理论抽样的实施、三级编码的策略、访谈提纲和参与观察的审慎制定、文化情境的分析和解释等。至于过程效度的检验如何实施,则需要另一篇单独地讨论,本文无法详述。

六、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的基本议题来自于以定量研究为主导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和质性研究方法之间的批评和争论。客观地讲,实证主义的持续批评强化了质性研究的自我反思和审慎论证。本文聚焦于质性研究扎根理论的研究实践,阐释在田野资料的获取和分析的过程中,研究结论的生成逻辑和自我证成。实证主义批评认为,扎根理论号称扎根,其实难以做到研究前空白的头脑,所以理论预设或先导分析框架的形成,影响了随后扎根田野的资料搜集和论证,也就是说研究者根据自己欲图论证的理论,有意识地选择性裁剪田野调查资料或数据填充到分析框架中进行论证,进而导致研究结论的无效性。针对这种釜底抽薪式的批评,质性研究中的扎根理论必须做出有效的解释和回应。

本研究认为:

第一,在现代学术规范下的文献先行和理论先导,是客观而必要的。但这并不必然导致理论预设,其关键在于文献的导向性和理论先导的范围和层次是模糊而非明确、开放而非固化的,扎根理论的田野工作本身就是一个逐步缩小范围和聚焦的过程,因此,理论先导明确方向、领域和范围,问题和理论解释框架是从田野材料或数据的编码过程中逐渐浮现、聚焦形成的。

第二,编码工作从下而上、从经验到理论的基础性比较、分类、概念范畴化,能够保证从描述性经验到分析性理论的过渡与转换。这其中的关键在于:田野数据和资料是原初的、第一位的,而研究结论是衍生的、第二位的,后者契合于前者,而非相反。经过严格的初始编码、聚类编码和理论编码,最后研究结论所呈现出的理论性分析框架,才是研究报告或论文的主要骨架,而非实证主义者的批评所指的理论预设和选择性论证。

第三,在扎根理论研究中,理论饱和的程度是资料饱和与否的标准。资料的丰裕与否,取决于其服务指向的理论类属或主题概念化范畴是否稳定、内涵的结构性关系是否得以充分的挖掘和解释。此外,理论抽样,是扎根理论在研究过程中为了论证和检验基于前期部分资料所得出的理论类属、主题或概念化范畴的解释力所采取的方法,其目的仍是为了夯实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第四,扎根理论的自我审慎的警觉和开放性检验,需要通过采取多方印证的方法,来控制研究结论的信度和效度,但是基于客观主义和建构主义的两种立场,多元印证的可能性也需要审慎对待。

本研究集中关注扎根理论,所讨论的观点并不一定适于比如现象学、叙事研究、行动理论等其他质性研究方法。另外,本研究的基本问题脉络虽然单一,但对质性研究方法的基础争议性问题多有涉及。文章并无全面回应和解释所有争议的能力和空间。最后,后续研究需要关注编码浮现理论与理论表述之间的转换关系,而质性研究的信度和效度标准问题值得再度深入讨论。

本文为2014年中国社会学学术年会获奖论文,受江西省高校高水平建设项目资助,感谢与会专家的批评建议和匿名审稿人的宝贵修改意见。

参考文献:

[1]陈向明,2000,《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弗里克,武威,2011,《质性研究导引》,孙进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3]伽达默尔,汉斯—格奥尔格,1999,《真理与方法》(上),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4]卡麦兹,凯西,2009,《建构扎根理论》,边国英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5]蓝佩嘉,2013,《质性个案研究:扎根理论与延伸个案法》,载瞿海源等编《社会及行为科学研究法(二)——质性研究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6]洛夫兰德,约翰等,2009,《分析社会情境:质性观察和分析方法》,林小英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7]米尔斯、霍布尔曼,2008,《质性资料的分析:方法与实践》,张芬芬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8]吴飞,2009,《浮生取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希尔弗曼,大卫,2009,《如何做质性研究》,李雪、张劼颖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10]郑庆杰,2011a,《生活世界与行动意义研究的可能性》,《前沿》第1期。

[11]——,2011b,《“主体间性—干预行动”:质性研究的反思谱系》,《社会》第3期。

[12]Strauss,A.L.& J.M.Corbin 1997,Grounded Theory in Practice? Sage Publications.

[13]——1998,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for Developing Grounded Theory.Sage Publications.

[14]Glaser,B.G.1965,"The constant comparative method of qualitative analysis." Social Problems 12.

[15]Glaser,B.G.& A.Strauss 1965,"Discovery of substantive theory:A basic strategy underlying qualitative analysis."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8.

[16]——1967,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Strategies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Chicago:Aldine.

[17]Julianne,S.O.2012,Grounded Theo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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