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正式公布,困扰学界和政界多年的户籍难题已经有解。然而,中国的城市化依然任重而道远,一个新难题已经出现,即“都市乡民”群体的逐步形成和不断扩大。“都市乡民”是城市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进入城市生活、实现了职业非农化、享受城市公共服务但没有完成人格和生活方式转型的进城农民,是城市性滞后于城市化的直接后果。
四类“都市乡民”群体
“失地农民”是我国目前存在的第一个规模庞大的“都市乡民”群体。从地理学(居住在城市)、经济学(非农就业、经济实力)、政治学(城市人的市民身份)几个角度来看,失地农民都已经是城市市民。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失地农民依然是农村人。由于“农转非”不是他们的主动选择,而是被动甚至被迫的遭遇;他们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工业化、城市化的外力强行席卷到城市生活方式的轨道,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社会必然非常困难。还有不少失地农民没有住进统一规划的城市小区,仍然居住在原来的村落,但是这些村落已经全部或部分被城市包围。这就是学界最近10多年来广泛研究的“城中村”现象。
流动人口聚居区聚集了我国目前第二个规模庞大的“都市乡民”群体。一般来讲,城中村都是流动人口聚居区。城中村居民基本上都是由有村籍的原住民和外来流动人口两部分组成,而且后者的数量远远超过前者。人们用“村”一词来概括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特性,其中最为有名的是北京“浙江村”。与“浙江村”类似的流动农民“村落”还有北京的“新疆村”、“安徽村”、“河南村”和“福建村”以及南京的“河南村”和广州的“新疆村”等。其实这样的流动农民“村落”还有不少,广泛分布于全国各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大中城市。
建筑业农民工是第三个规模庞大的“都市乡民”群体。这部分农民工已经进入都市生活,他们的生活空间就是散布于城市各个建筑工地的临时生活区,多以“包工队”作为工作和生活单元,与城市人接触机会少,城市性更弱,是更接近“农村人”的“都市乡民”。一个包工队就是一个“都市乡民”群体,建筑业农民工就是千千万万个“都市乡民”群体的组合。
第四个大规模的“都市乡民”群体是聚居在集体宿舍的农民工。农民工集体宿舍一般都位于各城市周边的开发区、工业区、厂区,远离城市生活区、商贸区和休闲娱乐区。宿舍围墙以及严格的作息制度限制了农民工的活动空间,他们与工友以外的其他人交往机会非常有限,基本保留了从农村带来的乡土性。
都市乡民在城市复制乡村生活方式
都市乡民在城市大规模复制乡村生活方式。同源社会网和同乡社会网基本圈定了流动农民的社会交往空间,“老乡”意识、“故乡”情结、“同乡”传统成为社会联结的主要纽带。城中村村民以“种地”的心态“种楼”赚钱,流动农民以“搞副业”的心理进城“找活路”,并以连锁就业的方式形成规模庞大的老乡同业网络。在农村走向终结的村落在城市大规模复活,流动人口聚居区演变成“同乡村”或“同乡村”的组合,深圳市属于“同乡村”概念的群体就有643个,120万四川人按地域聚居在一起而形成的“四川村”就有几十个。对于来自都市文化的挑战,流动农民的应对策略是在城中村、城边村或其他异地农村社区聚居,因为这类地区无论景观、习惯还是风俗上都与流动人口的来源地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性,使其更易找到心理认同感,更易融合到新的环境之中。对于来自土著文化的挑战,流动农民在同源、同乡、同业、同居的基础上逐步在流入地复制、再造尽可能类似故乡的村落社会;当地农民甚至会慢慢撤出,使流动农民的生活环境更像故乡的村落社会。这样一来,流动农民在城市里复制了原有的乡村生活和文化模式,将农村生活模式移植到城市,以至于在乡村走向衰落甚至终结的村落在异地城市复活。
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是“人的城市化”的关键
从世界经验来看,都市乡民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阶段性社会群体,这一群体具有过渡性特征,但是会长期存在;都市乡民的终结将是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都市乡民伴随城市化而产生,但不会随城市化完成而立即终结,都市乡民的终结通常会大大滞后于城市化进程。甘斯所描述的“都市乡民”现象广泛存在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急剧城市化进程中的美国,直到20世纪60年代“都市乡民”现象才在美国逐步消失。我们预测,中国人口统计意义上的城市化将会在未来10—20年内进入尾声,但中国都市乡民群体将会在未来50—100年内长期大规模存在。
已有研究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认同、社会交往、文化和政治生活以及情感支持方面的内卷化不断加强。如果不引起重视,未来城市社会可能进入阶层分裂、隔离甚至对立的状态;城市社会可能分裂成众多相对封闭的族群,社会不稳定甚至动荡的结构性因素将潜藏下来。2011年6月11日晚,广东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发生大规模聚众滋事事件,就是城中村两大族群(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长期“积怨”的结果。
城市化率只反映了城市化的数量和规模水平,城市化进程中进城农民转移是否彻底以及新市民的素质才能综合反映城市化的质量。“人的城市化”概念使我们把注意力从城市扩张、地产开发、形象工程、产业发展、经济规模等“物”的层面转移到城市化的主体“人”上面,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或者说是明智地回归城市化的正确道路。但我们必须全面理解“人的城市化”的完整意义。“人的城市化”应该包括“人口城市化”和“人格城市化”两个内涵。“人口城市化”就是指进城农民冲破二元社会结构的限制、争取与城市人平等的公民权、获得城市社会合法身份、平等分享城市公共福利的过程,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市民身份化”过程。“人格城市化”则是指走出农村的传统农民逐步放弃乡村生活方式,同时接受城市生活方式、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的过程,也就是“都市乡民”逐步得到化解的过程。我们认为,人口城市化虽然不容易,但实现人格城市化将更为艰难。人口城市化是一个显性的问题,容易引起全社会的注意;而人格城市化是一个隐性的问题,不容易引起政府和学界的注意,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半城市化问题将仍不能解决,城市化依然难以真正实现。在人口城市化问题解决以后或者在逐步解决的过程中,人格城市化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