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军、唐亚林:变迁与创新: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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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军 (进入专栏)   唐亚林  


一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演进逻辑

城市社区是指居住在城市一定地域、因生存需要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人类利益共同体。它与城市行政区划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城市行政区划主要侧重于一定地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且主要集中于物质层面的发展,而城市社区的发展目标则集中于人,在于人的精神、人的满意度、人的归属感以及人的凝聚力,其根本途径在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大力发展上。从这个意义说,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根本。它的演变与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规律:

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了制度性条件和新的发展机遇。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为确保新生的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发展,我国在城市基层逐步创建了以街道办事处为中心,以居民委员会为基点的城市社区。但这种城市社区实质上是一种城市行政区划结构,是一种“准政府”的社会组织形式,所承担的职能以综合行政管理职能为主。这一管理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党政一体化、政经一体化、政治一体化、政社一体化”。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十分严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基本上处于高度重叠的状态。20世纪70年代末由经济体制改革而引发的全方位体制改革,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尤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伟大构想的提出,不仅为引发城市各种社会关系深层次的变化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和结构性条件,而且更为城市社会组织的重组带来了新的契机,为城市社区居民的自我发展提供了新的舞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也日趋走上制度化、法制化和社会化的轨道。国家不再直接承担资源配置的功能,而主要让社会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这样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不仅在控制手段上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而且在控制的程度上也在逐步减弱。原来由国家统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回归社会。社会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出现分离。这种国家与社会关系出现分离的状况主要表现在新型城市社区的大量涌现以及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从国家的束缚中挣脱出来。这类新型城市社区与以往城市社区的最大不同点就在于其组织架构、结构功能和发展目标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主要表现在其组织架构由社区居民自我选举产生,其主要功能向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公益福利性要求转变,其发展目标被定位在促进社区居民个人素质的发展上。这种转变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其次,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理性选择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源泉和发展方向。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社会成员广泛地参与国家与社会生活事务的管理。新时期中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迅猛发展,不仅反映了城市社区广大人民群众渴求当家作主、积极参与有关事务管理的迫切要求,而且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本质。与此同时,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能够有效凝聚本社区居民的人心,满足社区成员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培育平等、参与、友爱、协作的社区文化价值理念。因此,作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城市社区建设及其重要内容社区文化建设,已成为我国各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正日益显露出其独特的价值和魅力。这样,在新的形势下大力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不仅为城市社区居民进一步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提供了有益的训练和借鉴,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而且还有利于国家与社会价值理念的整合,为政府的合法性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再次,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了内在的依据。到目前为止,尽管人类还很难摆脱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的制约,但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大趋势。现实的人类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地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创造条件,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蓬勃兴起,正是人类这种追求“全面而自由发展”理念所推动的产物。城市现代化作为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的目标是为了推动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也是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终极目标和方向。随着以工业化为标准的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城市社会中人与人松驰的关系模式和流动性强的社会结构对城市社会的再组织过程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城市居民独立意识的增强、人与人相对传统社会而言不再紧密的关系以及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都有可能对城市居民的社区归属感或社区认同感造成破坏,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兴起,正是对这种状况的有力回应。


二 城市社区文化的内涵及其历史实践

城市社区文化首先属于社会文化的范畴,而社会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城市社区文化一样也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因为社区文化是在特定地域内经过长期的实践而逐步形成和创造出来的,它既是社区生活的一部分,又是整个社区生活的写照与反映。相对社会文化而言,社区文化是一种地域性的亚文化,是在一定地域内人类所创造出来的财富。它必然从不同的层面上反映社会文化的内容。因此,我们认为,要对城市社区文化作出较为全面的界定,就必须首先在理论上从广义和狭义这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和界定,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实践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分析与考察。广义的城市社区文化是指城市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在长期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城市社区文化则是指城市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在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起来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等文化现象的总和。广义的城市社区文化与狭义的城市社区文化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般来说,越是深刻地揭示出狭义的城市社区文化的内涵,就越能丰富广义的城市社区文化的内容。从我国社会实践的角度来分析与考察,我国现阶段的城市社区文化一方面秉承着遗传基因而保留着民族特色;另一方面,它又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而放射出时代精神的光彩。因此,在对待城市社区文化上,我们一方面要在理论上研究在一定地域内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研究该地区社区居民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生活习俗、审美方式、娱乐时尚等方面的成因、传统、变异和共性,另一方面又要在实践上努力促进我国城市社区文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城市社区建设在我国真正开展的历史并不长,尤其是作为其重要内容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更是如此,以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大力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标志,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可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在此之前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状况,我们称之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初级形态,在此之后的我们称之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复合形态。

1.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初级形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初级形态是指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模式主要由政府推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侧重于城市社区的基础文化设施即硬件的建设以及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总称。在这种政府推动型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模式中,城市社区更多的是一种行政化的共同体,这种行政化的共同体一般受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直接领导或指导。城市社区是在一种更为宽泛意义上的居民委员会的复合体。这种城市社区仍旧是以街道办事处为中心、以居民委员会为基点的城市社会组织的代称,只不过是变了一种名头而已。因此,在推动城市社区建设以及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政府的力量仍然占居主导性地位,社会自主性力量相对弱小。如果我们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否确立健康向上的城市社区文化价值理念,是否建立起比较完善配套的基础文化设施,是否建立起良好的社区文化管理与运行机制,是否将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定位在“人的塑造”之上这四条标准来全面衡量1996年前中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状况,我们就会发现这一时期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仍处在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其内容主要集中于建设城市社区所谓“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上,相对忽视了诸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社区共同文化价值理念的培育等软件建设,使得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步伐相对缓慢,而且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2.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复合形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复合形态是指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模式主要由市场推动兼有政府推动以及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兼具硬件与软件建设的总称。在这种市场推动型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模式中,城市社区往往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以各类生活小区、居民小区为基础而组建的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代称。这种城市社区组织形式基本上是社区居民自发的创造,由居住在同一社区内的居民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磋商,并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进行协调,以更好地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这种城市社区组织由于是立足于社区内成员的基本利益需要,其根本动力相对于政府外在的推动力要更持久一些,且这种自发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也大大增强。自从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二者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通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一有效途径,全面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以及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把培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作为我国文化建设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以来,我国各地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上取得长足的进步,走上了城市社区文化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的复合发展之路。


三 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时期中国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尽管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这些问题的凸现在一定程度上既是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逐步深入发展所必然带来的产物,又是它在发展进程中所不得不面对和必须加以解决的深层次矛盾的累积使然。

1.社区参与自主性阙失。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模式主要是由政府即行政权力的推动所造就的,这就使得城市社区的居民参与仍是以动员性参与为主,社区参与的广度与深度还远远不够。这种动员性参与因其具有动员广大的人民群众、集中社会有限的资源来为某一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服务的强大功能,在中国的革命与建设史上曾经被反复使用过,但其副作用也很明显,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容易“上纲上线”、不易把握,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它导致了“社会经济自治组织机制成长的断开”,这种社会经济自治组织成长的断开过程也就是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发展功能的逐步丧失过程,其结果往往导致社会组织的主体——个人在动员式参与面前,要么采取随大流或被迫服从的消极心态,要么造成一种逆反心理,不利于培养公民独立思考和理性评价的能力,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难以产生。

2.社区认同意识薄弱。社区认同意识是凝聚社区居民人心的基础性前提。罗伯特·普特南通过充分的调查分析认为,社区获得成功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规则、网络和信任。只有在人们超越将他们区分为社区各集团成员的界限而彼此相互联系时,信任才能建立,由此形成网络。社区居民只有在遵守一定的社会规范的基础上,并超越了彼此的身份、地位、种族、信仰、肤色等形形色色的桎梏以后才有可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十分紧密的群体,由此共享同一种文化价值理念、风俗习惯、生存环境。然而,由于历史以及传统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城市社区居民彼此之间存在着一种严重的疏离感,部分居民(往往是有一定地位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比较富有的所谓“白领”阶层)有一种不屑与社区其他居民来往的优越心态。他们对社区共同利益的关心程度十分淡漠,从而使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缺乏牢固的文化心理基础。

3.社区资源配置不合理,社区资源开发利用不够。由于我国目前城市社区的发展仍处于草创阶段,社区所拥有的经济自给能力十分有限,其自我生存能力受财力的影响十分巨大。城市社区发展的资源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的供给以及社区管理部门的创收和居民缴纳的各种费用。社区内各部门与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的捐款和提供各类设施的现象很少见。因此一方面城市社区社会资源总量(主要指物质性资源)本身存在严重不足和配置相当不均衡,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物质性资源被闲置不用或开发利用不够,这的确让人十分惋惜。究其原因,这与传统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以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狭隘的心理因素有关。在城市社区中由于存在许多分属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层级的法人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而城市社区的组织形式——社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与它们之间不存在上下级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造成了它们对城市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文化建设关心、重视、投入不够,不愿意将自己闲散的物质性资源拿出来让社区居民共享,社区资源不能得到更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4.社区文化教育功能弱化。一般来说,一个人的文化价值观往往受到他或她的家庭、学校、同辈群体、居住共同体、工作环境、大众媒体以及各种组织的影响,尤其是居住共同体、同辈群体、工作环境等对于人们最初形成的文化价值观有相当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贯穿终生。这种共同体成员之间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潜移默化式的教育方式,也就是城市社区文化的社会化过程。从此意义上,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具有影响公民的政治态度、灌输社会价值观念、传授政治技能等重大功能,能够有效凝结来自不同地域、具有不同背景的人们的思想观念。它对于整个社会文化价值理念的培育具有不可估量的基础性作用。在中国当前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这种社区居民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教育方式还很少见到,更多的是注重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党的组织以及社会群众性组织来从事文化价值观的灌输和培育,而这种教育方式,实际效果却往往并不明显。


四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一般对策选择

由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80年代中后期才在我国城市中逐步开展起来的,因此,许多基层社区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普遍感到经验不足、无从入手。我们根据近几年来对上海、南京、长沙、合肥等地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状况的经验研究,结合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1.确立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思路。首先要确立社区成员个人有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权利的思想,把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方面需求作为开展城市社区各项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以人为中心”。其次,要把“人的塑造”这一城市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贯穿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始终,并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重解决人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致力于提高城市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再次,要大力推进城市社区的各项制度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培育平等、参与、友爱、协作的社区文化价值理念,以期通过城市社区这一有效的社会组织形式全面推进新时期中国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

2.规范城市社区组织与管理体制,拓展社区参与的广度与深度。理顺城市社区自治组织与城市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关系,理顺城市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是规范城市社区组织与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当务之急就是要强化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这既是规范城市社区组织与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又是新形势下拓展社区居民参与社会与经济事务管理的有效途径。然而,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内各个层次机构的建立,都必须有社区居民的自觉参与,他们不仅可以有权就本社区内重大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而且还可通过自己的决策参与、执行参与、监督参与等形式实现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同时“这种决策参与的过程能够为整个社会提供有益的教育训练、学习方式和充分的物质繁荣”,进而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制度化的内在动力。

3.依靠社会力量办社区文化,注重对城市社区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培育。社区文化作为一种亚文化是社会主流文化的基石,它经过高度的整合、抽象之后,往往被浓缩至主流文化之中,成为支撑社会发展的文化基础。然而,社区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因此,我们在大力推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同时,应该研究如何避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人为的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局面的出现。而解决这一现状的惟一办法就是要改变单纯由政府办文化的组织方式,依靠社会力量建设社区文化,走“共识、共建、共办、共荣、共享”之路,其中共识是前提,共建是重点,共办是合力,共荣是目标,共享是目的。

4.适当拓展一些有偿服务和文化经营项目,实行“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机制,以增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后劲。社区文化活动应逐步由福利型的无偿服务过渡到以文补文为主的文化经营机制。这种有偿服务活动项目的开辟不但可以弥补社区文化活动经费的不足,给社区文化单位的自身发展带来活力,而且还能大力支持社区的其他各项活动,从而大大增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后劲,以保证社区文化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方向。因此,各社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文化艺术节、文化夜市、文化汇演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并对某些项目适当收取一定的成本、管理费用。与此同时,还可通过自办、联办等形式开展一些以文化为内容、与文化生活相配套的经营活动,以达到繁荣社区文化,增强社区文化建设后劲的目的。

5.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一个覆盖面大、牵动性强的社区文化网络,努力促进社区文化建设的新发展。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是社区文化活动的基本保障和物质基础,各社区应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的文化活动设施存量,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合理安排活动时间,积极为社区老年人和青少年开辟活动场所。社区文化网络是社区文化活动的运行机制和组织载体,是连接各种文化形式的桥梁和纽带,是组织和吸引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各个社区可根据居民不同层次、不同兴趣、不同年龄的需要,统一领导,全面规划,逐步建立、健全各种社区文化网络。在社区上下形成以街道或村镇为“纲”,以各条文化网络为“目”,纵横交错、紧密相连、纲举目张的社区文化网络,以推动和促进社区文化建设的新发展。


原文来源:《求索》(长沙)2001年第02期 第43-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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