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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的目的"研究与争论虽绵延几千年,但缘于对法治的渴求、理性的推崇等原因,始终徘徊在传统的主观论与客观论之间。这不但有悖客观常理和法学科学性原则,而且终将会动摇公共秩序和危及市民社会建构。鉴于此,有必要在归结传统理论中法的目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批判与反思,进而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视角出发,在法解释学语境中重新考察法的目的,并申明加强"法的目的"研究有利于增强中国法律自信、扩大中国法律话语权。
【关键词】法的目的|主观论|客观论|释法者|法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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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wenho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8823.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政法论丛》2014年0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