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子堂 胡仁智:传统中国的社会冲突法律调处机制探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89 次 更新时间:2015-06-05 18:23

进入专题: 传统中国   社会冲突   “天理”   “人情”   “无讼”   “慎刑”  

付子堂 (进入专栏)   胡仁智  

【摘要】作为社会制度运行机制,传统中国法制对调处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中华文化轴心时代的先秦时期,思想家们就原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冲突调处思想。传统中国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体现出“顺乎天理“、“因于人情”、以社会为本位的基本特点,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利益关系。司法是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制度控制手段,以“无讼”为终极价值,通过社会综合治理、调处息讼、直诉机制的建立以及“慎刑”、“恤刑”的人性化司法,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

【关键词】传统中国|社会冲突|“天理”|“人情”|“无讼”|“慎刑”


本文相关附件下载:
PDF下载+付子堂,胡仁智:传统中国的社会冲突法律调处机制探微

进入 付子堂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传统中国   社会冲突   “天理”   “人情”   “无讼”   “慎刑”  

本文责编:wenho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8821.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0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