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学术史论: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11 次 更新时间:2015-03-3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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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  

本文刊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九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版,第50-68页。作者授权本网站发表。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通过检索与整理前人对罗隆基人权理论的研究贡献、阙如与不足,以期接续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问题和研究问题。对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进行学术史的梳理,强调的是学术史与思想史二者的沟通。建国以来,大体来说罗隆基人权学术方面的研究进展较慢,受意识形态非学术问题影响很大。总的特点是,20世纪80年代前20年属停止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有所涉及,但深入不够;20世纪90年代至今有所发展,但总体突破不大,仍受意识形态束缚。研究方法是学术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方法与思想是学术研究中一体两面的问题。社会科学研究,不可能是为学术而学术,学术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解释成为思想。本文研究的进路是,解剖罗隆基人权理论个案,重读经典,以问题为中心并把问题放在当时的语境之下,进行多学科考察,立足于一个基本点,四个角度。就研究人权理论而言,应借鉴人权问题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作为学者,应以国际人权标准作为参照来审视、批判和修改具体部门法和公法,并辅以法哲学、法理学来诠释人权理论。


一、引言:本文学术史的界定


现代学术,自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提出并贯彻了学术史的

四条规范以来[①],学术研究进路为之一变。研究学术,当然要检索研究这个问题或对象的学术史。但究竟什么是学术史,各种界定可以说是五花八门。[②] 在对这些概念的诸多界定中,张立文认为,学术在传统意义上是指学说和方法,在现代意义上一般是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诸多知识系统和方法系统,以及自然科学领域中科学学说和方法论。学术史直面已有(已存在)的哲学家、法学家、史学家、经济学家等的已有的学说和方法系统,并藉其文本和成果,通过考镜源流、分源别派,历史地呈现其学术延续的血脉和规律。这就是学术史。[③]须指出的是,学术史与思想史有极大的关联性。[④]学术史抑或思想史,只不过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彼此间可以相互借鉴,相互补充。

学术与思想、学术史与思想史是双向互动的。学术史如果不融入思想史的观照,难免显得呆板单调;思想史如果不与学术史沟通,则易陷于琐碎和浅薄。我们对学术史的兴趣不是把它当成又一个新的学科对象,而是想通过学术史的阅读和思考,认清我们实际的学术处境是什么。[⑤]本文关于罗隆基人权理论的学术史就是基于如此考量,旨在通过检索与整理前人对罗隆基人权理论的研究贡献、疏失与不足,[⑥]以期在接续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的问题并尝试加以解释。本文对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进行学术史的梳理,着重于学术史与思想史二者的“沟通”,并在二者中更强调其思想性的一面。[⑦]


二、知人论世:学术问题及其意义


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之所以有学术价值,不仅仅因为罗隆基是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早期代表,更在于他的人权理论对现代中国影响深远。回眸现代中国近八十年的历程,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罗隆基以 “人权论战”[⑧]的主将身份,通过系统构建其人权理论体系来揭露国民党一党专制与独裁的本质。站在中国人权发展史的角度来观察,罗隆基的人权理论无疑是那个时代的一座丰碑。他的人权理论与观点不仅是他一生全部政治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积极介入政治活动的动力来源,深刻地影响了他在20世纪40年代的政治实践。解读罗隆基需要分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留学回国后参加“人权论战”到20世纪40年代中期抗战胜利,这一时期,罗隆基是专注于理论探索的学者;第二阶段则从抗战胜利后到20世纪40年代末,此期间罗隆基属于从政阶段,是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政治活动家。对于第一阶段,毫无疑问,罗隆基扮演的是一个纯粹的自由主义书生论政的角色,其人权理论主要反映在“人权论战”期间他所写的文章上。在第二阶段,他作为中国民主同盟的主要领导人,为实现其人权理论四处奔波,纵横捭阖于国共两党之间,表现得非常活跃,这也是罗隆基最受非议的时期,甚至被人误解是一个“政客”。笔者以为,罗隆基在前期是以论政为主,后期以从政为主,在论政中有从政的意识,在从政中也有论政的成分。从实际结果来看,他的论政是成功的,参政却是失败的。罗隆基作为中国现代史上一个重要的悲剧性人物,的确值得学术界和思想界的深思和研究。

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人权?什么是人权理论?人权,用罗隆基的话来说,“是一些做人的权利,做人的那些必要的条件”,[⑨]人权作为理论形态是多学科研究的对象。从另一侧面,人权也是一个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践问题,而人权理论则是对现实人权问题的理论提升。对人权问题,各个流派有着不同的认识。人权问题,是一个复杂、敏感而又重要的问题。复杂是因为,不同国度的人,不同利益的人对人权看法迥异,至今没有一个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的人权概念。[⑩]对人权难下定义的原因,除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原因外,还在于对人权的研究跨越许多学科,涉及到哲学、史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各个学科和各个学派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对人权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敏感是因为人权往往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政治问题。而重要则是因为人权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民主、法治、文明的标准。[11]从学理层面来说,人权理论与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或问题,这两者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原则区别。人权问题在实践中是个政治问题。人权理论是人们关于人权的概念、对象、原理、原则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理性认识,它构成人权意识的主要内容,是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这两者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人权是人权理论研究的前提、对象;人权理论是人权问题的总结、升华。具体到罗隆基,他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阐述他的人权理论,关注的目的在于政治层面上的实有人权问题。这是罗隆基在国民党治下主张人权,阐述人权理论的思维逻辑。

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今天,系统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对普及人权知识和弘扬人权的普世价值,其意义自不待言。我国学术理论界对于人权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从国外学者的人权理论与学说中寻求思想理论资源的。这给人以中国本土学者似乎从未提出过比较系统的人权理论与人权学说的强烈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社会大众对现代人权思想、人权理论与人权学说——暂且不谈有关人权的那些具体的制度安排——产生了心理上的排斥。[12]由于人权问题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特别是研究罗隆基的人权理论,难免不同政治立场的人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按笔者的理解,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是没有理清政治与学术的关系。政治作业与学术研究是两码事,不能将学术与政治相提并论,更不能将学术与政治等同。[13]也就是说,罗隆基人权理论学术研究,不能也不该因为对人权理解上的差异或者罗隆基个人的历史原因成为学术研究的雷池。当然,学术研究不能为学术而学术,文以载道应该是常识。用罗志田先生的话来说,“当许多人说‘学’的时候,其实考虑的、关注的决非仅仅是学术,而是远更广阔的国家民族存亡和发展的大问题”,[14]诚哉斯言。但从终极意义上来说,学术的视野毕竟要比政治实践更广阔一些。因此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不仅要站在当时的语境与社会环境中来评析罗隆基人权理论及其政治主张,[15]更应要站在更高的层次来关注人权的普世性及其理论的深远意义。罗隆基的人权理论虽然是代表“人权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提出来的,但不能因为罗隆基个人的历史原因否定其价值。罗隆基在当时阐发这些人权理论,对我们今天力求实现依法治国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只有系统地研究罗隆基的人权理论,才有助于走近罗隆基、认识罗隆基和基本客观评价罗隆基,他的失败同样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教训。退一步来讲,我们也不能因为他在实践中的失败就断言其人权理论也是错误的。


三、知世论人:学术史的回顾与评估


关于对罗隆基的研究,在民国时期,还在他活跃于政治舞台期间,有人对罗隆基就作出过一些评价,虽然这些评价谈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但对研究罗隆基的历史却颇具参考价值。20世纪40年代末,罗隆基在清华的同学梁实秋撰写了一篇《罗隆基论》的文章,专门为他这位老同学辩护。尽管梁实秋那时的政见并不完全与罗隆基相同,但此篇文章仍然可以说是迄今为止较为客观评价罗隆基的主要作品。现在看来,梁文不仅是一篇评价罗的文章,而且也具有史料价值。罗隆基是一个思想与个性都非常鲜明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罗隆基前期在“人权论战”中以评论家显名于世,后期走上了从政之路。但从他的一生来看,尽管在时人眼中认为其人品有这样那样的瑕疵,但这些终归是道德评价,并不能等同于历史的评价。罗隆基一生最值得肯定的地方就在于他阐述了人权理论在现代中国的意义,并将其化作一种政治理想来追求,用梁实秋的话来说是“大节不亏”。[16]我们就是应该从这个层面来看待罗隆基,而不是他个人生活上的小节。当然,作为一个生活在深厚传统文化背景下的中国人,他的立身行事不太注意或不检点自己生活上的小节,以致被人认为“不太忠厚”或“爱出风头”,这也会在实际层面中对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造成一定的障碍,[17]罗隆基为了达到政治上的目的,他与中共合作,共同对付国民党,在双方合作中相互利用实现双赢。但罗隆基在合作中并未放弃自己的信仰和主张,更不是像时人所说的那样是“中共的尾巴”,而是“和而不同”。至于梁实秋说他是“近於固定偏左的自由主义者”,[18]也是误解,他以一个旁观清流者的身份并不明了罗隆基身处政党政治中的斗争策略的需要。桑兵教授有言“政坛角逐的标准首先在于输赢而不在是非,盟友与敌人,立场关系往往只是一转念之间。政坛上几乎没有不可能之事,无法按照常理或固定的框架来判断。那种以政治派别人为划界的做法,必然导致牺牲历史真实以曲就理论观念的荒谬,实在是治史的大忌。”[19]其实,一个人立言行事要讲究绝对划一,实难做到,何况罗隆基在实践中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在一致对付国民党的斗争中,就不得不有所权衡,一个人在某个特定时期具有一定的两面性并不奇怪。正因为罗隆基有与中共合作的关系,储安平又说罗隆基不是一个独立的自由主义者,[20]其误解的原因也正在于此。研究一个人的理论,一般是通过解读他的言论文本来了解这个人的思想状况,如果能够在文本语境和大势中把握住这个人的总体人格特点,做到知世论人,则对研究他的理论与思想,其作用则更进一层。

罗隆基于1929年参与人权论战起家。八十年来,罗隆基似乎一直保持着很强的政治敏感性。在国民党当局控制大陆的年代中,罗隆基几乎完全不被人提起。在台湾开放党禁前,罗隆基仍始终是个禁区。在史料方面,罗隆基在人权运动期间的全部政论文章,主要刊载在《新月》月刊。尤为难得的是,1985年6月上海书店影印出版了全部《新月》月刊,这就为研究罗隆基在人权运动时的人权理论提供了最为完整的第一手资料。此外,罗隆基还有三本论著:一是《人权论集》,该论文集是1929年胡适把他与罗隆基和梁实秋前期人权论战文章汇编而成;二是《政治论文》一书,乃1931年底罗隆基把他所有在《新月》月刊发表的文章的结集;三为《沈阳事件》,该书是罗隆基在1931年针对日军发动的“九一八”事件而撰写的时事评论性专著。这些杂志和论著,成为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的“文本”和平台。

建国以来,大体来说,罗隆基人权学术方面的研究进展较慢,受意识形态非学术问题影响很大。总的特点是,20世纪80年代前20年属停止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有所涉及,但深入不够;20世纪90年代至今有所发展,但总体突破不大,仍受意识形态束缚。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一本专门研究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体系的专著。[21]但在论及人权派方面或在中国民主同盟方面问题时涉及罗隆基的内容则不少。[22]随时间的推移,至20世纪90年代末及以后,对罗隆基的研究有所拓展和深入,甚至还出现了研究罗隆基政治思想或人权理论的博士论文。[23]这些论著,无疑对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和帮助。

1957年“反右”以后,罗隆基被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章罗同盟”主帅,属于批判对象,自然谈不上对他的思想的研究。为了配合“反右”运动政治需要,作为反面教材, 1958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革命史教研室编印了一本《批判中国资产阶级中间路线参考资料》,其中第二、三、四辑收录了罗隆基在《新月》时期的有关人权思想的一些论文及他为民盟起草的一些文件和言论,编者为了批判需要编成的材料,现在看来虽不足为据,但从另一面可以帮助了解罗隆基的一些思想。1961年11月,中华书局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刊载了罗隆基《从参加旧政协到参加南京和谈的一些回忆》一文,在文中罗隆基回忆了民盟建立的经过、民盟纲领主张和自己在旧政协到南京和谈期间的思想活动,尽管罗隆基在撰写此文时身为“罪人”,文字类似检讨反思,语句也全然没有当年的激扬,但该篇文章的事实陈述仍具有历史参考价值。这时期涉及罗隆基人权方面思想研究的论文很少,论文的观点也没有摆脱政治批判的色彩。如有人指出,“人权派”的主要人物胡适、罗隆基等是美帝国主义一手培养出来的买办学者和政客,他们是“国民党反共的谋士”、“反共的先锋”。“人权派”的改良主义思潮是“反动派暂时用以欺骗群众,抵制革命和打击竞争对手的一种策略手段”。“人权派”的改良主义是适应大革命失败后帝国主义和地主买办阶级的需要而提出的,其反动目的是:一方面用资产阶级的虚伪民主制度来粉饰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借以欺骗群众,抵制革命;另一方面又企图通过政治改革来调节内部关系,以动员一切反共反人民的势力,共同对付革命。对罗隆基后来的历史,文章认为“罗隆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怀着反革命的野心,乔装改扮,钻进革命行列”。[24]像如此的结论,是某些学者在中国特殊的年代反映特殊的学术立场的印记,现在看来有如隔世之感。

“文化大革命”结束,随着拨乱反正的开展,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摘掉罗隆基的“右派分子”帽子,但对其“右派”的定性不予改正。1980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爱国人士中的右派复查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时指出,对于维持右派原案、只摘帽、不应改正的人,[25]我们也要全面地历史地看待他们。“他们中的有些人同我们有过合作的历史,对人民做过一些好事,对这一点也应实事求是地加以肯定,不要因为他们在一九五七年犯了严重错误,就把他们一概否定。” 1986年10月24日,在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为罗隆基诞辰90周年举行纪念座谈会上,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的阎明复到会讲话,他首先对罗隆基的一生进行了全面的回顾,称赞他是“著名的爱国主义战士和政治活动家”。着重肯定了他为争取民主、反对专制,一贯与国民党进行斗争,并从抗战时期起就与周恩来、董必武等人过从甚密,在重大问题上与共产党达成协议,密切合作。肯定他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中国人民保卫和平事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扩大作出了积极贡献。讲话最后总结说:“罗隆基先生在他一生的奋斗中有曲折,但是,他能接受真理,努力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教训。纵观罗隆基先生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总的来说,他是爱国的、进步的,为我们民族和国家做了好事,是值得我们纪念的。”[26]“文革”结束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尽管中央文件和领导讲话,基本肯定了罗隆基的历史功绩,但也没有对他的人权思想作出评价。然而,中共中央对罗隆基的定评为研究起到了破冰的积极作用。

学术界公开披露罗隆基的个人资料,始于1979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的《罗隆基1946年日记摘抄》[27]。此后,相关的罗隆基材料,如回忆录、日记、个人小传渐次出现。举其大概者有:罗隆基本人的《罗隆基回忆录——我在天津〈益世报〉时期的风风雨雨》、[28]《天津〈益世报〉及其创始人雷鸣远》,[29]让我们了解到罗隆基在天津《益世报》工作期间的思想和活动,为我们研究他与《益世报》的关系提供了资料。同时,一些与罗隆基相关的人物和事件的资料也公开出版,如黄炎培日记、[30]范朴斋日记[31]以及国民参政会、[32]中国民主同盟、[33]政治协商会议的资料集。[34]此外,还有一些与罗隆基相关的回忆录和传记,如叶笃义的《我和民主同盟》、《我和罗隆基》,[35]阎锦文的《营救张澜、罗隆基脱险》[36]和[美]包华德主编的《民国名人传记辞典》中收录的《罗隆基》小传[37]等也先后出版,为研究罗隆基在中国民主同盟期间的思想和活动提供了参考。还有一些出版社出版的资料书,把罗隆基的人权思想文稿收入其中,如魏宏运主编的《中国现代史资料选编》(4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教学参考资料》(3册)(内部资料1981年版);西北大学历史系编的《中国民主党派资料选辑》(内部用书1982年版);蔡尚思主编的《中国现代思想史简编》(5册)(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等诸种,虽然编者对所入选的罗隆基关于人权政论文章没加评论,但为研究罗隆基的人权思想提供了部分资料来源,对客观认识他的人权思想有一定的帮助作用。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论及人权派政治思想或罗隆基在中国民主同盟的活动的著作,有何干之的《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的《中国民主同盟四十年》(1981年内部印行),朱建华等编的《中国近现代政党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林茂生、王维礼、王桧林主编的《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王金铻的《中国现代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史》(吉林文史出版社1985年版),刘云久的《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运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陈旭麓主编的《五四以来政派及其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姜平的《中国民主党派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邱钱牧的《中国民主党派史》(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宋春主编的《中国的政党》(人民出版社1988年),张军民的《中国民主党派史》(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王金鋙等人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轨迹》(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这些著作的大多数局限在中国民主党派或中国民主同盟的历史,内容多有交叉和雷同,没有把罗隆基单独作为个案来论述,仅仅作为人权派或中国民主同盟中的代表有所涉及,而且定性多采取正统观点。当然,这时的学者基本上改变了历史上对人权派单纯的否定态度,力图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来对它进行分析和总结。例如,一些论著认为,胡适、罗隆基的“人权派”政治思想,对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要求实行“法治”,在政治上孤立国民党统治集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人权派”这一套资产阶级的理论在中国根本行不通,只能是幻想而已。[38]从论文方面论述的情况来看,也大抵如此。多数论文认为,一方面人权派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愿望和要求,把矛头指向国民党一党专政,同国民党蒋介石反动统治处于尖锐对立的地位,表现了它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是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行列的一员,在当时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他们的某些言论“在客观上有其一定限度的进步意义”、“人权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中国无产阶级的同盟军”;另一方面又认为,人权派批评国民党政府的目的,是在不推翻国民党统治前提下,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他们的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各种主张,归根到底都是一个目的,即“解决中国共党问题”,“希望剿共及早成功”。在对待中国共产党和革命的态度上,人权派的立场表明,它完全成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附庸,成为为国民党反共而摇旗呐喊的走卒。他们已经站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对立面,同国民党的反共立场没有任何区别,人权派的基本政治立场,本质是反共的。[39]再如,在讨论民主党派“中间路线”问题时,认为“中间路线”的主要鼓吹者包括罗隆基在内的中国民主同盟及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改良的道路,其目的是实现英美式的多党竞争的议会政治。反映了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他们这种主张违背了历史潮流,违背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客观上起了调和阶级矛盾、分裂统一战线、扰乱革命阵营的思想的作用,成为中国共产党实行彻底革命道路上的障碍。[40]这些论著,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权派”有些言论的进步作用,但又同时指出“人权派”主要目的和立场是反动的。这种分析方法,在当时学术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大致而言,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对罗隆基的研究,正如有些学者所认为:“对罗隆基、王造时等思想的研究,近年也陆续有所涉及,但大多不够系统,也不够深入,1957年反右派斗争的影响,使人们还不能不受到狭隘的政治功利主义的制约”。[41]这种不够系统和深入表现在没有一部或一篇将罗隆基的思想作为单独主题加以研究的专著或文章。大多论著只是把罗隆基某一时期或某个方面的思想和活动作为论述政治派别和其他人物的陪衬和铺垫,没有突出罗隆基个人的思想,即使是有所涉及罗隆基的人权思想,也大多以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给予批判,缺少学术关照和理性分析,仍然没有摆脱政治环境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学术研究环境有所宽松,学术界开始转向注重理性的分析和评判。这时期,涉及罗隆基相关研究著作不少,这些著作大致分三类:一类是把罗隆基有关思想作为法制史的内容来研究,如张国福的《民国宪法史》(华文出版社1991年出版)、王永祥的《中国现代宪政运动史》(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殷啸虎的《近代中国宪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姜平的《中国百年民主宪政运动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徐显明主编的《人权研究》(第一、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2002年版)等等;第二类是把罗隆基有关思想放到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或思潮方向来研究,如高军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政治思想评要》(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王金鋙等的《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胡伟希等的《十字街头与塔: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思潮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高瑞泉主编的〈中国近代社会思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吴雁南等主编的《中国近代社会思潮》(第三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彭明等的《近代中国思想的历程(1840—1949)》(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方明东的博士论文《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北京师范大学2000年博士论文);第三类是把罗隆基的相关思想和活动从政党、中国民主同盟等角度来论述,如邱钱牧主编的《中国政党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吴序光主编的《中国现代资产阶级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曹健民等的《中国民主同盟历史研究(民主革命时期)》(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白寿彝总编的《中国通史》(21)(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谢泳编的《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等等。但从上列举的论著来看,大多是把涉及罗隆基的人权思想或其在民盟的政治活动作为法制史、宪政史、政治思想史或思潮、政党等领域来研究。其中,有一些论著涉及到罗隆基相关人权思想的评价,但没有作重点述评。有些论著把罗隆基重新定位于自由主义者,从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思潮的角度来对罗隆基的人权思想进行新的学术观照,并在理论上探讨罗隆基的人权思想,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如胡伟希等在《十字街头与塔: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思潮研究》指出,人权派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统治的揭露和抨击,其价值取向与抗争方式固然都是自由主义的,但它对警醒民众的启蒙事业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并且与整个左翼力量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政治斗争有某种共鸣。“无论从短期的政治目标看,还是从长远的价值转换看,“人权派”内部,特别与罗隆基这位核心人物,存在不可忽视的分歧。罗隆基对国民党“显示出较多的离心倾向和较强硬的不合作态度”,“罗隆基本质上不承认国民党政府的合法性”,他对胡适将人权问题局限在法律领域内的怯弱有所突破,较多地进入了政治斗争,“强调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改塑”。从现代自由主义者的最后结局看,胡适是与国民党共进退,而罗隆基与中共的关系则循着“批评者——合作者——拥护者”的线路演化。[42]胡著从另一角度来评析罗隆基的人权思想,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但该著没有论及罗隆基与中共的关系,还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与胡著相呼应的是许纪霖关于中国20世纪上半叶自由主义的几篇文章,许纪霖认为,罗隆基是中国现代自由主义阵营中的“中坚”人物,是“行动的自由主义者”,并且“热衷于思考和设计整体的社会政治改革方案”。罗隆基的思想受拉斯基社会民主主义影响甚深,[43]他为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起草的政治报告和纲领,“可视着中国自由主义运动的大宪章”。在这部“自由主义的大宪章”中,罗隆基的中心理念和架构就是社会民主主义,认为是中国民主的模式,也应该模仿英国工党所施行的“中间道路”,政治上实行英美式的民主,在经济上参照苏联的社会主义平等原则。因此,“历史不能以成败论英雄,更不能以此判断真理与谬误,虽然,自由主义在现代中国失败了,但并不意味着它选择之方向的最终无意义。……它留下的精神传统,特别是民主社会主义的思想实验,对未来中国的现代化道路选择,很有可能是一笔价值连城的历史遗产”。[44]许文以自由主义作为视角,把拉斯基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纳入罗隆基为中国民主同盟的政治设计方案,在学术上阐述罗隆基在中国民主同盟的活动期间是其理论的实验,具有学术创新意义,肯定失败者的价值,无疑是人文精神的体现。这种思路给予笔者思考引申空间很大。1994年,姜义华撰写了《从抗争到妥协:人权论战的困境》一文,姜文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发动的人权论战的缘起、经过、深化和黯然收场的过程。姜文以人权问题为切入点,以胡适为中心而展开,并指出人权问题论战是以胡适为中心的平社成员[45]为实现其政治理想而发动的一场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运动,是“中国式费边社的政治改革运动”。[46] 但姜文并没有把罗隆基作为文章的重点考察对象,只是涉及到罗隆基参与人权论战及其观点。有意思的是,姜文在当时提出了一个人权问题的概念,但又没有界定什么是人权问题。姜文对胡适、罗隆基等人有一定的“了解之同情”。其研究方法是史学实证,观点仍有局限。[47]

白寿彝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主编的《中国通史》(21)一书中的第六章第三节提出了“人权派对中国出路的探索”的新思路,另辟蹊径,不落窠臼。该著认为,从罗隆基的主张中可以看出罗隆基探寻中国出路的基本思路是:由分析中国政治经济环境,寻找中国目前促成共产党“成功”的主要原因;由分析中共缺乏人才和中国在国际上复杂的地位,得出中共不能“支配政局”,但又不能“立时消灭”的结论,这种状况必然导致中国“经济的破产”、“政治的亡国”的前途;为了根本解决中国的共产问题,国民党要修正党义,放弃一党专政,即“解放思想,重自由不重统一”,“改革政治,以民治代替党治”;同时,他从分析“中国共产问题”入手,假借“根本解决中国的共产问题”,十分巧妙地把矛头指向国民党的独裁专制统治。反共之态度自不待言,但“醉翁之意”却在于主张思想自由,要求取消国民党一党专制,实行民主政治。于是,他提出的34条“必争的人权”和“专家政治”,都是把中国引向此路的具体主张。所谓人权运动,是他们为建立这种民治国家而作的一种尝试。[48]白著尽管没有把罗隆基的思想归纳为人权理论,而是作为政治主张展开论述,运用“反话正说”的技巧,提出罗隆基先分析共产党“成功”的原因,然后要根本解决中国的共产问题,国民党就必须要修正党义、放弃一党专政,进而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且把罗隆基这种政治主张提升到为中国寻找政治出路的高度,无疑具有启发意义。基于这种理念,白著在其第22卷,丁编“传记”中收录了毛泽东、蒋介石等现代中国有影响的54位人物传记,其中专门介绍了罗隆基的生平事迹,[49]有别于传统的评价,显示独特的史学眼光。类似罗隆基的传记有多种,就其一生而言的评价倾向肯定,差别不大,只是在内容上简略有别,但涉及罗隆基人权思想部分叙述不是很多,[50]有些更是一笔带过,也许是考虑到这个问题的敏感性,不作主要问题来论述,故不在此一一展开评述。

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学术界有几篇单独专门研究罗隆基的思想和生平或人权理论的论著。在台湾地区,以罗隆基在1949年前的政治思想作为学位论文来研究,东海大学历史所的陈惠忠在1997年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与近代中国——以罗隆基为例(1928—1949)》一文获得硕士学位,颇具学术深度。陈文从历史的视野把罗隆基定位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结合近代中国转型的大势,论述了罗隆基留学经历、《新月》月刊的言论表现、中国民主同盟期间的活动和中西自由主义思想的检讨以及罗隆基自由主义思想的局限。其中《新月》月刊言论的表现涉及到罗隆基的人权思想,但陈文的重点旨在阐述其自由主义的言论而不在其人权理论的表述。[51]

谢泳编著的《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书,较为有特色。该书分两部分,前部分是有关罗隆基评传,后部分是把罗隆基二三十年代到五十年代较为重要文章辑集一起,整合一书,用罗隆基人权运动时期一篇文章的题目作为书名,有较深的寓意。在罗隆基评传部分,着重点评了罗隆基学生时代的主要活动、新月时期的言论,与胡适、梁实秋、储安平等自由主义者的关系、同时代人对他的评价、五十年代被打成右派的境遇,用一种人文的关怀,从另一侧面展示罗隆基的历史,体现出作者一种了解之同情。该书的特点并不拘泥于面面俱到,也没有采用罗隆基的主要“事功”作为立论。该书关于罗隆基新月时期的言论,涉及的内容不是很多,没有作直接评价,但饶有意味的是在该书第二部分收录了罗隆基人权思想文章达9篇之多,占全书收录罗隆基不同时期文章18篇中的一半,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和价值取向,让读者自己去作判断。当然,严格来说,谢书并不是一本学术专著,特别是评传部分,作者个人色彩太浓,但该书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此书的出版发行,对罗隆基的研究起了一定推动作用。发人深思的是,作者在该书的一段话:“他(罗隆基)的经历涉及到对一个时代的整体评价,也就是说,在他和这个时代之间存在这么一种关系:他和这个时代最终发生了冲突,如果说他是对的,那么就是时代出了问题,如果说时代是对的,那么就是罗隆基有了问题,不可能都是对的,也不可能都错了。对于许多研究者来说,在时代与个人的评价不可能统一的时候,他们常常会选择认同主流的态度,因为不能否定一个时代,同时也就不可能给予和这个时代发生冲突的个人以公正的历史评价。”[52]诚哉斯言!一个人的孤独并不在于被打倒,而是在于其价值与人格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与尊重。罗隆基倡导人权,却也演绎了自己人权命运的悲剧。从事学术研究就是要探究造成这种悲剧的原因。此外,谢泳于2005年8月在其编著《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书中的《罗隆基评传》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一篇名为《绅士罗隆基》文章,收录其专著《清华三才子》(新华出版社2005年10月版)之中。检索《绅士罗隆基》一文,是一篇可读性较强的通俗读物,谢泳以大叙事方式勾画罗隆基从就读清华开始到其去世为止一生,全文共10个部分,虽在结构上重新排版,但该文几乎是《罗隆基评传》的翻录,并没有多大创新,连其在《罗隆基评传》中的一些史实错误都没有得到修正[53]。《绅士罗隆基》与其《罗隆基评传》相比,有一新的特点是补充了一些新材料,如收录和借鉴了如章诒和《往事并不如烟》等材料一些观点来支撑论点。从学术上来考察《绅士罗隆基》,其并没有深入对罗隆基人权理论作纵深的学术考量,整体而言,《绅士罗隆基》并没有突破其《罗隆基评传》一文的局限。

在学术界,对人权运动,特别是对罗隆基人权思想作学术上的研究,首功当推山东大学徐显明,他在其博士论文《制度性人权研究》(武汉大学1999年博士论文)一文的第一章第二节“人权观念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及继后人权运动中的人权观”中考察现代中国几次人权运动,其中重点考察了1929年至1931年间的人权运动的始末和人权派的人权观,但徐文只是在对人权概念演变历史的叙述中,涉及到罗隆基人权的思想,也非专门论述罗隆基的人权理论。尽管如此,徐文对罗隆基人权思想有一个大概的梳理,这对以后罗隆基人权思想的研究具有催化作用,颇具学术开拓性眼光。受徐文的影响,徐显明的学生葛明珍、马建红对此领域作了进一步深入的研究,撰写了两篇学术论文。葛明珍的《人权史论Ⅱ——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人权运动》和马建红的《人权史论Ⅲ——人权派思想述评》,两文均收入徐显明主编的《人权研究》(第一卷)。[54]葛文侧重考察人权派的形成及人权运动发动的过程,论述人权派的政治法律思想以及分析人权运动失败的原因;马文则着力于论述人权派的基本思想、人权运动在当时的影响及人权派思想的现代意义。葛文认为,人权派的人权运动,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一次真正的、完整意义上的人权思想启蒙运动。人权派在人权运动中揭露国民党政府的弊端,客观上使国民党的法西斯气焰有所收敛,国民党政府对人权派的压制,恰恰说明了人权派触到了国民党的痛处。人权派对在野的共产党的反对和攻击,是人权运动的次要方面,这是由国民党和共产党当时所处的政治地位不同来决定的。人权派的致命弱点是只知人权,而不知怎样争取人权,他们的人权思想和政治主张也存在内在的错误和矛盾,因此致败。尽管如此,人权派在人权运动中提出的人权思想和政治主张体现了对人的价值的尊重,他们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为中国的现代化设计了框架。这种尊重和理性设计超越了中国当时的社会现实,但将为后人所铭记,为我们现代人所推重。[55]而马文则认为,人权派虽然存在的时间较短,他们的人权思想也存在一些缺陷。但他们对人权的理解与对人权的不懈的奋斗与追求,对生活在20世纪末的人们仍不无启示,因而具有深远的现实的意义。该文同时认为,人权派不仅把人权作为一面斗争的旗帜,用以揭露国民党统治的黑暗,反对一党专制与个人独裁,而且他们从功用的角度划定人权的范围,把能否保障人权作为人民应否服从法律与国家的条件,以对人的价值的最终承认与尊重及人权的充分实现为依归,因此,人权派的人权,既是他们开展斗争的一种手段,更是他们的理想与奋斗目标。人权要靠宪法、法治的保障,而先决条件是法必须是大多数人的意志的反映。不规定人权的宪法,是无意义的宪法,不受宪法、法治保障的人权,则是虚假的、无法实现的人权。该文还指出,人权派关于思想言论自由这项人权的认识存在局限性,思想自由属人身人格权,言论自由则属一项政治权利。人权派主张思想上“绝对的自由”是无可非议的,而且,国家、政府对此也无能为力,只能“绝对地不干涉”;言论自由不仅是一项政治权利,而且是一项行动的人权,就不再是一个绝对的自由,而是法律内的自由,是必须在一定界限内行使的自由。所以人权派主张言论自由是“绝对的自由”,不受法律的干涉和限制,在理论上行不通的。[56]这两篇文章是徐显明论文的深化,构成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一书的主轴、是研究人权运动及人权派基本思想的交相辉映的两块璧玉。比较而言,葛文较具体、重历史考察;而马文善归纳、重法学阐述;葛文涉及罗隆基人权思想多一些;而马文则简约一些。两文力图从历史和法律两个层面来展开对人权运动和人权派思想的论述。自然,在内容中有很多交叉、重合之处。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两篇文章都没有专门着意论述罗隆基个人的人权思想,而把罗隆基的人权思想与其他人权派成员的主张,整合为人权派的思想。在两作者看来,罗隆基作为人权派一员,他的人权思想体现了人权派的思想。但笔者认为,人权派的思想不等于就是罗隆基个人的人权思想,换言之,人权派整体思想代表不了罗隆基个人的人权思想,这两篇文章也没有对罗隆基的人权思想与胡适、梁实秋等人的思想作出严格的区分。但两文对人权派思想的研究,无疑对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紧接着,葛明珍和马建红各自在其文章基础上,利用现有的研究成果和心得又分别撰写了《罗隆基人权理论评介》(简称评介)和《论“人权派”的人权保障思想》(简称马论)两文,先后分别收入徐显明、徐祥民主编的《中国历史上的法制改革与改革家的法律思想》论文集和徐显明主编的《人权研究》(第二卷)论文集中。这两篇文章,都是他们上述前期研究人权运动和人权派思想文章的副产品,内容亦多是重复自己上述文章的观点,故没有必要在此重复评述。但有所不同的是,在《罗隆基人权理论评介》一文署名中有变化。该文仍然是葛明珍自己《人权史论Ⅱ——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人权运动》一文的缩写和提炼,是其就罗隆基《论人权》一文来阐述罗隆基人权理论体系,并指出:“罗隆基的人权理论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其理论观点虽是基于当时的特殊的历史条件而发,但对70年后的人权理论研究仍具宝贵的借鉴价值,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挖掘。”[57]就笔者看来,该评介仅以罗隆基《论人权》一篇文章作为文本,就判定罗隆基人权思想已形成理论体系未免显得不够充分,尽管罗隆基《论人权》一文是其人权理论的纲领性文章,该文也自成理论系统,但罗隆基所建构的人权理论,并非一篇文章所能囊括,而应是其在人权运动中以他全部政论文章作为文本而构筑的内容丰富、逻辑严密的人权理论体系。正因为该评价没有在上述方面进一步深入考察罗隆基人权理论在诸文本和语境中的关系,故此还“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挖掘”。尽管如此,该评介能够指出罗隆基的人权思想具有理论形态,无疑具有启发作用,在学术上也有创新意义。

马建红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作了更加精细的探索。她在徐显明的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人权派人权思想研究》(2005年山东大学博士论文,下简称马文)是该领域中内容较为丰满一篇论文。马文认为,人权是20世纪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时断时续,却又历久弥新的话题。人们主张人权,倡导人权,但又大多把人权作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非人类的目标,结果往往与人权的理想状态渐行渐远。因此,系统地整理、介绍人权派的思想,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仍不乏现实的意义。[58]马文主要从群体中把握人权派人权思想,与其说是一篇法学论文还不如说是一篇思想史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是价值分析方法,未能在语境中把握人权派个体思想的差异。罗隆基人权思想或理论没有作为她的主要考察对象。至于她从她博士论文拆出的文章《“人权派”宪政思想探析》(《山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仍然是其博士论文内容,没有新的观点。广东省外贸外语大学徐云的《略论人权派的人权思想》一文(《株洲工学院学报》2003年01期),与马文同题,但深度不及马文。

系统深入研究罗隆基在1949年前包括但不限于人权的政治思想,方明东的博士论文《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北京师范大学2000年博士论文,下简称方文),作出了较为显著的学术贡献。方文这篇论文的思路,是以时间为序,以政治思想为切入点,把罗隆基在1913—1949期间的各个时期的思想言论,放在现代中国历史大背景下,分五个时期即学生时代的政治思想、《新月》时期的政治思想、天津《益世报》时期的政治主张、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思想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政治思想加以考察。其意图是针对传统上对罗隆基及其政治思想的看法,力图作出更为客观的评价。该文将罗隆基政治思想定性为“属于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范畴,是改良主义的政治思想,它独立于国共之外,试图走第三条道路,反映了中间势力的政治主张。但在政治立场上,罗隆基是‘中间偏左’的”。基于这种定位,方文得出结论:“罗隆基政治思想的主旨不是反对共产党的,而是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统治的;罗隆基政治思想的基调是爱国的,而不是亲帝的;罗隆基政治思想的主要倾向是进步的,而不是反动的”。[59]方文给予这种重新定位,主要是针对过去学术界对罗隆基的评价不高而作的矫正,应该说,这种矫正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似乎没有这个必要去刻意辩驳。但方文并没有专门就罗隆基的人权思想作更深入的学术探讨,而只是把他的人权思想作为政治思想范畴来考察。正因为如此,该文在分析《新月》时期罗隆基人权思想时,在章节上列为一章来论述,在架构上服从于整体的安排,其目的是支持对罗隆基的重新评价。方文认为,“人权是罗隆基政治主张的出发点,但反共却不是他的唯一目的,在人权与反共之间,罗隆基在《新月》时期的政治主张,还有更重要的内容,那就是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实现中国的民主、宪政、法治。所以,与胡适等局限于在法律范围内争人权不同,罗隆基走得更远,他实际是在系统阐述他关于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的主张,从理论上否定了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60]方文抓住了人权是罗隆基政治主张的出发点,认为罗隆基的人权思想实际是系统阐述他关于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的主张。从这一高度来看罗隆基的人权思想,无疑具有合理性。然而,将罗隆基人权思想仅作为他的政治思想核心理念,显然不够突出。从某种意义来说,罗隆基全部政治思想和活动都可以从他的人权理论找到答案,罗隆基的人权理论,是理解他政治思想和活动的一把钥匙。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自然会明了罗隆基为什么既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又反共产党的革命?为什么他所领导的中国民主同盟要走中间路线?而后又为什么与中共合作?然后,又为什么在建国后他会被打成“章罗同盟”的主帅?所有症结都在他服膺而构建的人权理论。方文没有在上述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入揭示,这是方文遗憾的地方。

在历史学界,马振超、刘江涛合撰的《论罗隆基的人权思想》一文,从功能主义人权观、思想言论自由、人权诉求与社会现实的冲突和人权思想的现代意义四个方面考察了罗隆基在《新月》期间的一些人权思想,但没有形成体系。该文收录在颜德如主编的《自由主义与近代中国》一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12月版)中。该文认为“罗隆基人权思想一直没有受到思想界和学术界应有的重视,如果少一点政治成见和宿怨,多一点理性评判,我们不得不承认罗隆基在中国现代人权思想的发展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61] 从该文的深度来看,没有超越方明东和葛明珍、马建红的文章。

学术研究重要的不在于提出了什么,而在于为什么提出,以及是如何论证的。[62]拙著《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中山大学2004年博士论文,下简称刘文),是以历史为平台与背景,重点论述罗隆基的人权理论及其体系,使历史视角既是一种方法又是一种研究的实体,重心在于对罗隆基的人权理论涉及的法学、政治学内容进行解读。以往历史学往往侧重于内容实体的研究而忽略历史本身就是一种方法,而对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如果仅仅侧重历史过程的考察,不与其他有关的法学、政治学联系起来,势必会影响到其学术的价值。就此而言,刘文采取把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放在当时的时空与语境之下,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量的材料,试图运用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知识对罗隆基人权理论作一系统的研究,以期作出一个客观的考察。尽管如此,刘文由于意识形态的问题,对诸多问题加以保留或删减或未论及,史学材料与法学规范也未能更好地衔接起来,做得还很不够。刘文在某些方面超越了前人,而在某些方面并没有比其他学者做得更好,也存在不少纰漏与瑕疵。

至于建国后对罗隆基的研究,特别是“反右”中的罗隆基,[63]本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围。但在此必须指出的是,章诒和的专著《往事并不如烟》(人民文学出版2004年版,下简称章文)一书在社会上影响很大。章诒和作为章伯钧的女儿,她不仅是历史的见证人,而且其自身的经历又与那段历史密切相关。章文用“亲历历史”和“内在的视角”,以非一般人所能有的零距离接触,[64]回忆了罗隆基在1957年“反右”中的经历、情感生活以及与有关人物的交往,同时章文也旁及了罗隆基在建国前的一些经历和活动,这对研究罗隆基,特别是1957年“反右”运动中的罗隆基具有很高的史料参考价值。

章诒和在其《往事并不如烟》书中的另外一篇回忆储安平文章中,挖掘了罗隆基在1957年所发表言论的理论根据。换言之,罗隆基的“平反委员会”言论为什么会定为“反动理论”,章文认为:“人与社会——是人类政治的绝对主题。而储(安平)罗(隆基)二人的思想启蒙和政治思维,都是在“人”的概念和“法”的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在他们看来,世界上任何一种政治体制,都不能摆脱人权的观念和法律的形式。这也是任何一种性质的政府,赖以存在的惟一原则。现在的中国既为共和国政体,那么政治上的改善,则必须摒弃传统社会的控制手段,而强调这一‘惟一原则’”。[65]正是罗隆基这一思想立论的逻辑,才被定为“章罗同盟”大“右派”的根据。[66]章文这种解读非常到位,对研究罗隆基的政治思想很有启发。其实,罗隆基人权理论的阐述,其哲学理论根据也是奠基于此。展言之,罗隆基在1957年5月下旬提出的“平反委员会”的言论,可以看作是罗隆基人权理论在建国后的延续和体现,这样,罗隆基从“人权运动”开始构建其人权理论起,到20世纪40年代“第三条路线”的人权理论实践,再到他1957年“反右”运动的言论,其思想轨迹可谓三点一线,虽然罗隆基政治主张随着时代变迁有所微调,但其思想内在的逻辑、理论根据和政治立场未改。

值得一提的是,在章文笔下有关罗隆基鲜活个性的描述,对了解罗隆基的性格有很大帮助作用。如章文指出:“罗隆基这个人的个性表现,就象一出戏。古人讲:‘以一毫挫于人,若挞之于市朝’。千万别低估这些小事、琐事,它们或被放大、或被歪曲、或被捏造,若捆绑在一起,便有了很强的杀伤力,不仅让爱面子的罗隆基丢尽了面子,而且还给他制造出一副形同恶棍的嘴脸。当一个人被推至险境,这种无可逃遁的告密、叛卖,也最为惊心动魄”。[67]此外,章文也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描述罗隆基一些生活情感场面,把罗隆基写得栩栩如生,生灵活现。在章文笔下的罗隆基既不是绝对的君子,也不是纯粹的小人。尽管罗隆基与其父亲章伯钧在私人关系上并不太友好,但她还能用一种人性、客观的立场看待罗隆基的生活情感的一面,实为不易。正如许纪霖评价的那样:“因为《往事》具有许多弥足珍贵的细节,它更像一部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灵史,从中可以读出人性的复杂。以往对1957年反右历史的叙述,多有一种简单化的毛病,好人、坏人一目了然。但在章怡和的笔下,受迫害的章、罗也好,参与迫害的史良也罢,他(她)们的内心是那样的复杂,有亮点,也有幽暗,相互之间有政治家的较量、也有知识分子的相轻,更有异性间的情爱恩怨。一场反右运动,其背后的场景十分复杂,没有一个单向的因素可以解释清楚。政治清算的背后,掺杂着各种各样的恩恩怨怨,我们看到的是私人的恩怨怎样以一种公共的名义加以倾诉,而公共的清算又如何借助了私人生活的隐秘话语。在那个年代里,公与私之间是没有分界线的。那是一部政治史,也是一部文人恩怨史,更是一部男女情爱史。史与史之间重叠在一起,让我们窥见了人性的复杂和深邃”。[68]章诒和用这种人性的叙事方式刻画出了罗隆基活生生的个性,是对只能再现历史外表而无法渗透历史背后人性深度的历史研究的一种颠覆,这是章文有别于其他研究罗隆基的文章的地方。但是,由于章文着重回忆的是建国后罗隆基在“反右”中的历史,并未重点论述罗隆基在建国前的政治思想。严格意义来说,章文并非学术论文而是文学性的回忆录,其中的论述和评判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其客观性受到影响,特别是道德评价重于学术分析,对学术研究参考价值不太。

在2007年度,章诒和又撰写了《顺长江,水流残月——泪祭罗隆基》一文,这是她专门为祭奠罗隆基而作的有分量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她充分肯定了罗隆基的人权理论贡献。在章文看来,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不依附以往的人权理论,以全新的视角提出了人权的三个基本点:(一)维持生命;(二)发展个性,培养人格;(三)达到人群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目的。其中,罗隆基的一个极具价值的理论贡献,是论证了——为什么说“言论自由是人权”。用章文诠释罗隆基的话来说,只要是一个人,就有思想;有思想就要表达。表达思想就非要说话不可。他要说自己要说的话,不要说旁人要他说的话。说他要说的话,这就是发展个性、培养人格的道路。我有了言论自由,才可以把我的思想贡献给人群。这是人向社会的责任。在社会方面,这是思想上的参考材料。这就是人群达到至善的道路,这就是人群最大多数享受最大幸福的道路。反之,取缔言论自由,所取缔的不止在言论,实在思想,不止在思想,实在个性和人格。取缔个性和人格,即系屠杀生命,屠杀个人的生命,屠杀人群的生命。罗隆基还说:最危险的思想,是想压迫敌人的思想,思想上最大的危险,是思想有人来压迫。章文认为,这是罗隆基“出色而简练的人权定义和表述”。章文进而指出,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体系及其阐释,不仅是针对国民党的一党专制的“党治”。他提倡人权和反对“党治”,也是针对中共的。在“一党治国”、“党高于一切”、“党外无党’的时候,他反对一党专政;在人民遭受迫害自由毫无保障的时候,他提倡人权;在亲贵当国炙手可热的时候,他纠弹贪污;在通令“敦睦邦交”、“自由贸易”的时候,他鼓吹抗日。这就是罗隆基!无论谁当政,他都不会受欢迎的。[69]章文对罗隆基及人权理论的贡献分析,可谓切中肯綮,与她专著《往事并不如烟》的论述更具学术性和客观性。

就国外而言,美国J.B.格里德1970年发表的《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中国革命中的自由主义(1917-1950)》一文,对罗隆基参与人权论战作了比较客观的考察,并首次利用了当时尚未刊布的胡适的日记。[70]为了解罗隆基参与人权论战这段历史的内情提供了十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但在J.B.格里德文章中主要以胡适为中心,个中兼及罗隆基,并非专门研究罗隆基的思想。在美国专门研究罗隆基首推Andrew

J.Nathan,他于1986年发表一篇Andrew

J.Nathan,Chinese Democrac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Nathan在其文 中主要介绍了一些罗隆基的自由主义的言行,该文对罗隆基的研究具有开风气之先,弥足珍贵。在日本,广岛大学学者水羽信男对罗隆基颇有研究,1988年他在《史学研究178号上发表《抗日言论の一潮流》中提到了罗隆基的抗日论;1995年水羽信男再次在《史学研究》208号上发表《“满洲事变”前夜(1928—1931年)にぉけゐ罗隆基の“国民”像》;1996年水羽信男又以《罗隆基にみゐ中国近代知识人像》一文载于池田诚一、安井三吉编:《中国近代化の历史と展望》论文集,法律文化社1996年版。水羽信男于2005年8月在成都举行的“1930年代的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期间,提交了一篇《1930年代的中国政治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文章,水羽该文也是把罗隆基定位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水羽看来,罗隆基是“20世纪20—50年代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最有正统性的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71]为了描绘当时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整体像,并且正确确立其在中国民主主义潮流史中的政治作用,[72]就必须对罗隆基进行研究。水羽该文聚焦于1928年北伐完成到1937年“七·七事变”时期罗隆基的言论活动,考察了罗隆基“九·一八”前后提出的“国家”像和“国民”观,以及创造“国民”方案,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将罗隆基的思想与1936的救国会作一比较。也许日本学者表达中文含义与我们有所区别。该文所谓“国家”像和“国民”观,主要是阐发罗隆基人权观点和国民观点,但水羽整个文章的基调并不在于系统阐述罗隆基人权观点,而是重点论述罗隆基与救国会和中国民主同盟期间的思想的比较。此外,日本学术界还有一些学者在研究近代中国历史过程中专门或涉及到罗隆基,如津野田兴一于1991年发表《罗隆基の战后民主主义构想》一文,载《近きに在りて》19号;汤本国穗于1992年发表《民国期人权论争の思惟构造》,载《现代中国》66号;汤本国穗又于1992、1993年度连续刊发《民国党统治开始期にぉゐ政治思惟——〈新生命〉、罗隆基、胡适を中心に》(1、2),载《千叶大学法学论集》7卷1、3、4号。这些文章大多从正面论述了罗隆基在1949年前的思想,包括人权思想,由于国外学者对中国文化和国情的隔漠,学术深度有限,但对研究罗隆基具有学术借鉴作用。

总体而言,从有关罗隆基研究的学术史的回顾与评估来看,到目前为止,从学术禁区到有所涉及,从旁及到主述再到发展,或多或少受非学术问题影响。罗隆基的身份仍然是政治符号,突破不大,罗隆基人权理论的研究还较为薄弱,至今还没有一本关于此方面的专著。从罗隆基人权理论学术史变迁中,可以看到学术与政治的复杂关系。尽管如此,前人这些研究还是为以后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史料与分析。


四、一体两面:方法与问题的交融


研究方法是学术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学术的生命在于创新。所谓学术创新,其中方法创新当属应有之义。方法与思想是学术研究中一体两面的问题。社会科学研究,不可能是为学术而学术,学术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解释成为思想。学术与思想,突出的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相互为用,不能把两者绝对割裂开来。“无论是追溯学科之形成,分析理论框架之建构,还是分析具体的名家名著、学派体系,都无法脱离其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潮流。在这个意义上,学术史与思想史确实颇多牵连。不只是外部环境的共同制约,更有内在理路的相互交织。想象学术史研究可以关起门来,‘就学问谈学问’,既不现实,也不可取。”[73]也就是说,无论是学术还是思想,都应该将对象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学术环境之中,多角度、多层面加以思考。[74]本文的研究方法就是采取这种研究进路,解剖罗隆基人权理论个案,重读经典,以问题为中心并把问题放在当时的语境之下,进行多学科考察。有鉴于此,本文拟从下列问题进行考察:(一)追寻罗隆基人权理论的源流,探索拉斯基的思想与罗隆基人权理论的关系。(二)探究罗隆基人权理论的建构及其涵盖的内容。(三)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的目的、变化及其实践。罗志田教授讲过这样的话,他说:“思想史研究,不仅要认真研读经典文本的内容,还要注重文本所在的语境以及文本和语境的互动,更要具体考察文本在其时代语境中起了什么作用及其怎样起作用。后者可以揭示一些仅仅研读经典文本之‘哲学思想’未必能够获得的消息,这些消息反过来又有助于理解经典文本所反映的时代‘思想’。经过这样的考察,我们对于文本意谓的领悟或许比单纯研读文本更进一层”。[75]诚哉斯言。

罗隆基人权理论在研究方法上应立足于一个基本点,四个角度:一个基本点:遵循历史主义原则。把罗隆基定格在当时的时空条件下去解读其人权理论及行为,换言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进行价值评判,力求避免以今人的观念来看待前人,苛求前人承担当今意识形态的责任。四个角度:第一,从政治学、法学的角度来解读。运用法理的思辨来诠释罗隆基人权理论的目的和意义。但又避免用纯法学学术研究来淹没历史人物及其理论研究。换言之,法学知识的运用是辅助本文历史人物及其理论研究的手段,也是有别于其他论著的地方,构成本文特色所在。第二,从语境和文本互动角度来看待。具体而言,以罗隆基在《新月》月刊言论为文本,以当时的中国国情为大语境,以罗隆基同时代的评论、报刊和当事人的回忆为小语境。从文本中反映当时的语境,从当时的语境中研究文本,以点带面。努力做到既知人论世,又知世论人,互动双向考察,做到通方知类。第三,从坐标角度来论述。简言之,以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为中心,弄清楚研究对象的前后左右、表象与实质的关系,力求立体、多角度、全方位解读罗隆基有关人权纸背的真实含义。所谓“前”就是追溯其人权理论的渊源,所谓“后”则是阐述其理论的变化和发展,所谓“左右”是同时代的人如何看待罗隆基人权理论以及“人权派”有关人权的关系与异同。

如何研究和看待罗隆基及其理论,研究方法的确重要。章太炎在论及国学研究时曾有言:“学名国粹,当研精覃思,钩发沉浮。字字征实,不蹈空言。语语心得,不因成说。”[76]国学研究如此,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亦应如此。要做到“字字征实”、“语语心得”,诚然不易,但“不蹈空言”、“不因成说”应是从事学术研究所应追求的境界。从历史角度来看,正如有学者认为,“思辩的历史不仅是对历史事实的思考,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是对历史研究方法的思考。”[77]一个人的理论涉及到对其人的评价和定位,简单的“二分法”不足以真实反映一个生命的全部价值。只有将具体的人物放到具体的环境下,就事论事,[78]才能较为接近事实的真相。研究就是要求真求实。“从问题探讨的角度着眼,方法本无禁区,思想本无边界,二者之间的关系必然存在着复杂的彼此包容的关系,有时甚至就是合而为一的问题。”[79]对于人物,只有了解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复杂性,才能把握历史人物的悲喜背后人性的本质,以及了悟人与世、势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知世论人。我们不仅要研究成功者、英雄人物,亦要关注那些失败的前驱者,因为他们的真正价值往往并不因其失败而消灭。何况,成功与失败,见仁见智。盖棺尚未定论的人多犹在。对罗隆基及其人权理论研究,又何尝不是如此。


尾论:人权理论如何研究?


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涉及到多学科的知识,既涉及到历史学,又旁及到政治学和法学等学科,更何况,人权是多学科研究的对象。如何在方法上更好地研究人权理论,的确是学术研究中的难题,也是一直是困扰着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从人权问题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而言,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应借鉴人权问题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一是对认识论、方法论的形式正义的追求;一是对认识论、方法论的“实践理性”依赖。有学者认为“大多数自然法学者都是形式主义者;与此同时,尽管大多数实在法学者都是现实主义者,却也有相当数量的实在法形式主义者。而在法律职业中,大多是形式主义者。”[80]对认识论、方法论的“实践理性”的依赖,则强调大量地依据具体研究,否认人们通常所谓的理性。“实践理性的特殊意义在于,它可以高度肯定地回答一些伦理问题”、“实践理性不仅有时可以得出伦理的肯定性,而逻辑和科学反倒不能”。[81]在人权问题两重性的研究上可以采纳形式正义、实践理性的一些合理观点,但对人、人权、人权法及人权意识中认识论、方法论问题的研究,不可盲目、机械行事,应对包括形式正义、实践理性在内的各种认识论与方法论进行综合比较,取长补短。在对人权现象与人权意识的研究中,既要坚持对人权问题的唯物论、认识论又要坚持人权问题的辩证法。两个部分是密切的结合在一起,即人权问题的“辨证”的唯物论、认识论和人权问题的“唯物”的辩证法。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根本特点,自然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权法哲学的根本特点。与认识论、方法论的形式正义相比,唯物辩证法不是形式上的三段论与辩证法,其唯物论、认识论是与人权、人权法等人权现象的客观情况相符合的;与“实践理性”相比,唯物辩证法不仅能反映客观现实的伦理需求,而且具有较为系统与形式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因此,唯物辩证法可以贯彻于整个人权法哲学领域的研究,既是人权法哲学的认识论、方法论又是人权法哲学的本体论。因此,必须坚持人权现象和人权意识的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唯物辩证法观点。这样,不仅充分体现了人权问题的两重性,更为重要的是能彻底根治人们在人权问题研究中将人权主观化的倾向,从而为全球的人权理论与人权实践的统一与和谐奠定坚实理论基础。[82]

就法学来说,古典的自然法学派以人类的理性精神来审视社会和法律,以抽象的、虚拟的自然状态理论和国家契约理论为工具来研究现实的法律;功利主义法学家们则主张以“功利”为普遍的价值标准来衡量、研究每一种法律;而分析法学的法学家们则鼓吹抛弃价值观念,以纯粹的概念、性质、结构等来分析、研究法律。而历史方法论,则是把法作为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考察研究,才能改变华而不实的学风,才能真正地领悟法律。要理解法律,应当考察它的历史形态、历史进程,应该考察那些非法律的因素。“法律并不是自己产生自己,自己改变自己的,所以我们应当从法律事件入手而不是从法律原则入手来考察和研究法律”,“法学家不能以抽象的概念和原则来解释、创造、反对现实的法律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学家对新的法律而言是起到一个助产婆的作用,而不是去做法律的母亲”。[83] 在历史方法论中,“比较的方法”是很重要的,也是历史方法论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法律制度或者法律体系以对比的方式特别是历史的对比方式进行研究,将使我们最大可能地接近法律的真理。历史方法论中的比较法从空间上讲既包括同一国家又包括不同国家的法律对比;而从时间上讲则具有纵向性和过程性。它不是对现行法律的简单对比,而是把一个或者几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法作为对象进行比较,在分析作为比较对象的法律所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演化进程的基础上,揭示出这些不同类型的法律的特征并从更深层次上认识法律。从上述各个法学流派中,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研究人权理论?自然法学流派对应的是应然人权;法律实证主义流派对应的是法定人权;法社会学流派对应的是实有人权。自然法学流派主要探讨的是公法的思想,人权属于公法范畴,人权理论具有普世性,所以人权不能光谈特殊性,也不能本土化,公法讲究的是从威权到限权。[84]历史法学派主要是探讨的是私法领域的范畴,梅因言,从身份到契约,[85]就是对私法而言的,私法涉及到户婚田土债等具有较大地域差异的方面,因此私法立法中要重视特殊性、本土化和地方特色。研究人权与人权理论,笔者以为,必须以国际人权标准作为参照来审视、批判和修改具体部门法和公法,并辅以法哲学、法理学来诠释人权理论。作为一名人权学者,需以精通一门人权研究领域为依托,试图努力融通法哲学(法理学)、具体部门法和国际人权法三者间有关人权知识,才是一个合格的人权法学者。[86]



*刘志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院教授、博士。

[①]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提出了“学术史”的四条规范:一是叙一个时代的学术,须把那时代重要各学派全数网罗,不可以爱憎为去取。二是叙某家学说,须将其特点提挈出来,令读者有很明晰的观念。三是要忠实传写各家真相,勿以主观上下其手。四是要把各人的时代和他一生经历大概叙述,看出那人的全人格。这是继其以前著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第一次给我们一个‘学术史’的见解”。转引自《梁启超与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光明日报》2007年8月9日。

[②]刘曙光:《学术史与思想史关系的讨论及其反思》,《史学日志》2007年5月26日。

[③]张立文:《中国学术的界说、演替和创新——兼论中国学术史与思想史、哲学史的分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④]有的学者把近80年来的思想史概括为四大派别:(1)从蔡尚思(主张中国思想史是中国社会科学史,将社会的思想确定为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侯外庐(认定思想史是哲学思想、逻辑思想和社会思想的一体化)到张岂之(认为“思想史就是理论化的人类社会思想意识的发展史”),是思想史研究的“社会史”学派;(2)从胡适到冯友兰、钱穆、张岱年以及海外“新儒家”,是思想史的“哲学史”派;(3)以郭兆光为代表,认为思想史是“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的历史”,可称为“一般态思想史”派;(4)以匡亚明为代表,认为中国思想史是研究中国人思想观念及其存在结构演变过程的学科,它的研究以分布在给各学科领域中那些促进健全人格的形成,乃至推动社会发展的学术因子作为自己的对象,可以名之曰“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派”。参见蒋广学:《“中国思想史”研究对象讨论之评议》,《江海学刊》2003年第2期。

[⑤]贺照田:《学术史对意味着什么》,《中国图书商报》,2002年2月19日。

[⑥]笔者从1999年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以来,主要成果有:拙文:《拉斯基对罗隆基的影响》,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拙文:《罗隆基“35”条人权检正》,载《广东省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拙文:《罗隆基人权理论与中共革命理论》,刊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2004年第5期(总期第85期);拙文:《罗隆基一副对联的问疑》,载《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拙文:《罗隆基与专家政治》,载《南方论刊》2004年第5期;拙文:《评析罗隆基“第三路线”的理论与实践》,载《开放时代》2004年第5期;拙文:《罗隆基与人权论战》,载《广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拙文:《党治与法治——从罗隆基人权理论为视角》,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编著:《一九三0年代的中国》(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6年9月版;拙文:《论罗隆基的人权与法治思想》,载徐显明主编:《法治与社会公平》,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拙文:《罗隆基人权理论及其限度》,载《政法论丛》2008年第1期;拙文:《罗隆基:一个人权理论的构建》,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4期;拙文:《罗隆基人权理论述评》,载《太平洋学报》2008年第4期;拙文:《论罗隆基与第三条路线》,载《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第7B期。另外,拙著《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可能换名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出版。

[⑦]刘曙光:《学术史与思想史关系的讨论及其反思》,《史学日志》2007年5月26日。

[⑧]关于“人权运动”与“人权论战”的关系,有学者把“人权运动”看成是“人权论战”。其实,两者内容大抵相同,但不是一回事。“人权论战”是“人权运动”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人权运动”是通过《新月》月刊发表辩驳政论文章,以论战形式体现出来的,故可称为“人权论战”。从这角度来说,两者可以交相通用。但就属性而言,两者则还有少许差别,“人权运动”多侧重政治属性;而“人权论战”除政治属性外,还带有一些与社会上学者商榷、探讨的学理层面色彩。参见拙文:《罗隆基与人权论战》,《广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⑨]罗隆基:《论人权》,《新月》第2卷第5号。在当今学术界,特别是法学界对人权的定义大同小异,其中,主流观点认为,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依照其本性应该享有的权利。这与罗隆基所界定的人权有所区别。参见李步云主编:《人权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⑩]刘金质等主编:《国际政治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2页。又见,刘复之主编:《人权大辞典》,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18-720页。)

[11]国家与政府是有区别的,一个国家主要由政府来体现的,换言之,政府代表国家。一个国家有无人权取决于政府。

[12]2007年10月11日,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姚建宗教授为拙作《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撰写的专家推荐书。参见拙文:《罗隆基人权理论及其限度》,《政法论丛》2008年第1期。

[13]林家有:《史学方法论》,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1-82页。

[14]罗志田:《国家与学术:清季民初关于“国学”的思想论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页。

[15]参见拙文:《罗隆基:一个人权理论的构建》,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4期。

[16]梁实秋:《罗隆基论》,《世纪评论》,第2卷第15期,1947年10月11日。

[17]李璜:《谈王造时与罗隆基》(下),台湾《传记文学》第39卷第3期,第35页。

[18]梁实秋:《罗隆基论》,《世纪评论》第2卷15期,1947年10月11日。

[19]桑兵:《赓子勤王前后的岑春煊与保皇会》,《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6期,第80页。

[20]谢泳在其《罗隆基:我被捕的经过和反感》(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也持此观点。

[21]拙著《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是第一本专门以研究罗隆基的人权理论的专著,但几易出版社不能出版,其中的原因是罗隆基仍负右派之身,况且人权仍属敏感话题。如果要付梓也得改变题目夹带罗隆基内容出版。

[22]对罗隆基人权思想方面颇有研究的有:徐显明1999年在其博士论文《制度性人权研究》(武汉大学1999年博士论文)第一章《人权概念的汉字起源及其演变》中有很为深入的论述。在此以后,学术界对罗隆基的专门研究有明显的进展,主要论文有:骆驼刺(傅国涌):《书生论证:我看罗隆基》,《读书》1999年第12期;葛明珍:《人权史论Ⅱ——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人权运动》,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马建红:《人权史论Ⅲ——人权派思想述评》,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葛明珍:《罗隆基人权理论评介》,参见徐显明、徐祥民主编:《中国历史上的法制改革与改革家的法律思想》,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北京师范大学2000博士论文);徐云:《略论人权派的人权思想》,《株洲工学院学报》,2003年01期;拙文:《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中山大学2004年博士论文);马建红:《人权派人权思想研究》,2005年山东大学博士论文;马建红:《“人权派”宪政思想探析》,《山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等等。章诒和:《顺长江,水流残月——泪祭罗隆基》,转引二流堂网站。

[23]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北京师范大学2000博士论文。拙文:《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中山大学2004年博士论文。

[24]杨世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人权派”的反动本质》,《南开大学学报》1965年第1期。

[25]《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48页。1957年“右派”至今未平反的有: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彭文应、陈仁炳,外加当时北大学生林希翎。一种说是五位,主要是中央一级的右派;一种说是六位主要是外加一位学生。江西安福县占两位:罗隆基和彭文应。

[26]阎明复:《著名的爱国民主战士——罗隆基》,《人民政协报》,1986年11月7日。

[27]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第6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9-108页。

[28]《罗隆基回忆录——我在天津〈益世报〉时期的风风雨雨》,《文化史料丛刊》第8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版。

[29]《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0]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黄炎培日记》,《中华民国史资料从稿》增刊第5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

[31]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范朴斋日记》,《中华民国史资料从稿》增刊第6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

[32]这方面资料有:《国民参政会资料》,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孟广涵主编:《国民参政会纪实》(上、下),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国民参政会纪实续编》,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等等。

[33]此方面的材料有多种,如《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1—1949),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版;《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9—1988)》(上下),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其他不赘述。

[34]这方面的材料也很多,例如,四川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中共党史科研组:《政治协商会议资料选编》(内部资料),1979年版;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编:《国共谈判文献资料选辑》(1945—1947),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等等。其他不赘述。

[35]叶笃义:《我与民盟》、《我与罗隆基》,《文史资料选辑》增刊第2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

[36]阎锦文:《营救张澜、罗隆基脱险》,《文史资料选辑》第7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

[37][美]包华德主编,沈自敏译,赵杰、瞿昭旗校:《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译稿),《民国名人传记辞典》,中华书局1986年版。

[38]陈旭麓主编:《五四以来政派及其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68页。

[39]秦英君:《人权派政治思想浅析》,《史学月刊》1986年第6期;宫永康等:《浅论人权派的政治思想》,《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刘健清:《人权派论略》《南开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2期。

[40]陈旭麓主编:《五四以来政派及其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45页。

[41]曾景忠编:《中华民国史研究述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7页。

[42]胡伟希等:《十字街头与塔: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思潮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7页。

[43]许纪霖在文章中指出,罗隆基受拉斯基社会民主主义影响甚深,而其他学者在论著中则表述拉斯基是民主社会主义者。参见刘大洪等主编:《现代西方主要社会思潮述评》,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37页。这两者究竟是否一致?据笔者考察,这两者在中国语境下基本相同,含义和内容基本相同,可以互用,所以有学者把拉斯基称作为民主社会主义者,笔者也采用这种提法。参见拙文:《拉斯基对罗隆基的影响》,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44]许纪霖:《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历史传统》,《二十一世纪》杂志,1997年8月号第42期。

[45]平社是胡适、罗隆基、梁实秋等人组织的一个费边社式的团体,它脱胎于新月社。参见姜义华:《从抗争到妥协:人权论战的困境》,载许紀霖编:《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论》(上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版,第325页。

[46]姜义华:《从抗争到妥协:人权论战的困境》,载许紀霖编:《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论》(上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版,第334页。

[47]姜义华在其文章指出,人权运动的失败是因为他们(胡适、罗隆基等自由主义者)既没有直接领导或积极参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中产化运动,又没有同中国农村和广大城镇的农民运动自觉结成联盟,更没有力量也没有办法去领导这一运动,以现代化引导农民,以农民支持现代化。参见姜义华:《从抗争到妥协:人权论战的困境》,载许紀霖编:《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论》(上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版,第344页。

[48]白寿彝总编、王桧林等主编:《中国通史》(21),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3—194页。

[49]白寿彝总编、王桧林等主编:《中国通史》(22),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26—1338页。

[50]何碧辉在其《著名的爱国民主战士和政治活动家——罗隆基》一文中,给罗隆基一生评价较为公允,说他在人权运动期间是“人权派”的骨干,没有更多地涉及其人权思想。参见熊尚厚主编:《民国著名人物传记》第三卷,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197页。

[51]西方人权理论与自由主义思潮具有很深的渊源关系,亦颇具通约性。另文专门论述这两者的关系。

[52]谢泳编:《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53]谢泳在其《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书中的《罗隆基评传》第4页:“1925年他(笔者按:罗隆基)在那里(笔者按: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哲学学位”,这条史实是存在错误的。罗隆基于1928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为:Lolung-Chi:TheConductofParliamentaryElectionsinEngland。其实,罗隆基在1925年是获得硕士学位,不是博士学位。罗于1925年赴英国是为了写作博士论文,因仰慕拉斯基,故赴伦敦大学追随拉氏的指导,一年后1928年回哥伦比亚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而不是哲学博士学位。谢泳在其近著《清华三才子》中的《绅士罗隆基》一文第4页还是如此表述:“罗隆基在美国进了两所大学,先是威斯康辛,他在那里获取了硕士学位,再是哥伦比亚大学,1925年他在那里获哲学博士学位,之后离美赴英,进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笔者以为,谢泳在其近著中几乎全部搬录其旧文,连一些史实纰漏都没有得到修正。另外,笔者发现在谢氏两本论著中还有一些纰漏,恕不赘述。

[54]笔者认为,罗隆基人权理论的构建主要在“人权论战”中形成的。为此,笔者区分了“人权运动”与“人权论战”之间的关系。参见本文第二部分第一段注释。又拙文:《罗隆基与人权论战》,《广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55]葛明珍:《人权史论Ⅱ——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人权运动》,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6-289页。

[56]马建红:《人权史论Ⅲ——人权派思想述评》,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44-351页。

[57]葛明珍:《罗隆基人权理论评介》,徐显明、徐祥民主编:《中国历史上的法制改革与改革家的法律思想》,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89页。

[58]马建红:《人权派人权思想研究》,山东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第3页。

[59]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北京师范大学2000年博士论文,第181页。

[60]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北京师范大学2000年博士论文,第181页。

[61]马振超、刘江涛:《罗隆基的人权思想》,颜德如主编:《自由主义与近代中国》,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01页。

[62]徐昕:《论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

[63]关于论述罗隆基在1957年“反右”运动的文章,除章诒和的回忆专文《一片青山了此身——罗隆基素描论》和章诒和《顺长江,水流残月——泪祭罗隆基》两文外,有影响的论著主要有:叶永烈:《拨开历史的迷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又见叶永烈:《新中国沉重的一幕》(作家出版社1993年版)(笔者按:对于叶文,存在一些事实的错误);朱正著:《1957年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何碧辉:《著名的爱国民主战士和政治活动家——罗隆基》(熊尚厚主编:《民国著名人物传》第三卷,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10月月版);黄昌勇、王海波著:《学者从政摇摆不定含冤而死——安福才子罗隆基的一生》(台湾《传记文学》,第69卷第5期);甘竞存:《罗隆基与“章罗联盟”》(《文史精华》1999年第4期);周英才:《走近罗隆基》(《文史精华》2001年第1期)。

[64]许纪霖:《如何“亲历历史”:我看〈往事并不如烟〉》,上海《文汇报》2004年2月9日。

[65]章诒和:《两片落叶,偶尔吹在一起——储安平与父亲的往来》,《往事并不如烟》,人民文学出版2004年1月版,第52页。

[66]1957年5月下旬,罗隆基因“平反委员会”,章伯钧因“政治设计院”,储安平因“党天下”言论获罪,并称中国右派的三大“反动理论”。罗隆基被无辜和冤枉与章伯钧捆绑在一起被定为“章罗同盟”首要分子。

[67]章诒和:《一片青山了一此身——罗隆基素描》,《往事并不如烟》,人民文学出版2004年1月版,第290页。

[68]许纪霖:《如何“亲历历史”:我看〈往事并不如烟〉》,上海《文汇报》2004年2月9日。

[69]章诒和:《顺长江,水流残月——泪祭罗隆基》,转自二流堂网站。

[70]《胡适的日记〈手稿本〉》8册,1929年4月26日。后由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0年出版。

[71][日]水羽信男:《1930年代中国政治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民国史研究室等编:《1930年代的中国》(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591页。

[72][日]水羽信男:《1930年代中国政治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民国史研究室等编:《1930年代的中国》(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592页。

[73]转引自余三定:《学术史:“研究之研究”》,《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74]郭兆光:《十八世纪的学术与思想》,《读书》,1996年第6期。

[75]罗志田:《史无定向:思想史的社会视角稗说——近代中国史学十论自序》,《开放时代》2003年第5期,第142页。

[76]章太炎:《再与人论国学书》,《太炎文录初编》别录卷二,《章太炎全集》第4卷,转引自赵立彬著:《民族立场与现代追求:20世纪20-40年代的全盘西化思潮》,三联书店2005年5月版,第285页。

[77]雷戈:《没有历史的历史学——史学危机批判》,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0页。

[78]林家有:《史学方法论》,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

[79]张光芒:《思想史是文学史的风骨》,《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80][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2页。

[81][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6、97页。

[82]陈佑武:《人权问题的两重性及其基本矛盾》,载李步云主编:《人权的若干理论问题》,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83]台湾大学法律系:《固有法制与现代法学》,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9年版,第87页。

[84]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85][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7页。

[86]这是笔者从事人权法教学真实的体会。笔者在2005年开始,担任广州大学法学院高年级学生的“人权法学”教学课程,并且指导人权法学方向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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