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年轻的托克维尔从法国出发,到新兴的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进行了一次考察。他考察了这个新兴共和国的社会、政治、民情,他敏锐地发现,作为未来世界的预演,民主、平等与自由制度在美国最坚实的制度核心与最原始的胚胎乃是英格兰移民者所携带的乡镇制度。在他看来,在日益民主化、现代化的社会中,乡镇不是障碍,不是应该被抛弃的传统与落后的东西,恰恰相反,乡镇组织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而乡镇自治则是政治自由的保障。历史佐证了托克维尔的发现,虽然现代化日益剧烈、城市化日益迅猛,但乡镇却并没有被现代化与城市化所抛弃。
近日,一个上海大学博士生的返乡笔记《一位博士生的返乡笔记:近年情更怯,春节回家看什么》在新媒体上引发了强烈的关注与巨大的共鸣,文章以哀伤的笔调描述了博士眼中乡村的现状:乡村人口日益减少、乡村环境日益恶化、乡村秩序日益瓦解、维系乡村的人情纽带日益断裂,乡村已不是记忆中的乡村,已不再笼罩着温情脉脉的面纱,而是沦为赤裸裸地金钱与灰色权力的竞技场。事实上,这也是很多离家的游子对家乡的观感,也正因为此,博士的返乡笔记方才引起了网友巨大的共鸣。
当然,对于该博士对乡村的判断,也有人并不认同,他们虽然也认同博士对于乡村现状的描述,但并不认同该博士的价值判断,他们认为乡村诸如亲情、血缘、宗族、邻里等传统纽带的松动是个人自由的增加、个人权利边界日益明确之体现,是个人突破家庭与宗族的束缚,进而施展个性、增进自由、明确权利,是积极的、进步的、建构的、现代性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这一轮乡村环境的变迁是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社会盛行的打破家族束缚、走出家庭的潮流的继承与延续。也有人认为,乡村的凋敝是现代化的代价,是发展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问题,也将随着发展的持续推进而得到解决。
但事实并非如此。乡村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乡村是我们安放灵魂、盛放乡愁的容器这些颇显虚幻的理由,更是因为真正的、原始的乡村作为一种基层组织资源,它是秩序建构的基础,是个人自由的保障,正如托克维尔在《民主在美国》中所论述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讲,与某些人的感受恰恰相反的是,家庭、宗族、邻里、血缘等这些传统的纽带非但不是束缚个人自由的罪魁祸首,反而是保障个人自由的手段。
任何社会或国家的权力结构都存在着权力或权利的三个主体:个人、小共同体(包括家庭、宗族、贵族集团、社会组织等)、大共同体(即国家或中央权力),三者时刻处于博弈之中,互相争夺权力或权利。在这三者之中,一般来说,大共同体力量最强,作为原子化的个人力量最弱,而小共同体就成为连接个人与大共同体,并平衡二者最重要的纽带;面对国家大共同体的权力,个人要保障其权利,只有通过小共同体联合体,方能对抗国家权力的侵蚀、对抗中央权力的肆虐,所谓“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自治靠宗族”即是如此,在这里,可以看出,宗族组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缚、损害了个人的权利,但它更重要的功能乃是阻挡皇权对于个人权利的直接侵害;实际上,乡村组织正是如此,维系着乡村的那些家庭、宗族、血缘、邻里纽带,正是以此结成一个个小共同体,防止中央权力对于个人的直接控制。而一旦小共同体解体,个人沦为原子化的个体,面对中央权力,将毫无抵抗之力。在中国历朝历代,皇权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打击贵族、土豪,解散大家庭,将社会整合为一盘散沙式的原子化个体,以方便皇权直接面对个人、控制个体。而那些试图突破家族、血缘纽带的人,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一旦他们突破束缚他们所谓个性自由的小共同体,他们所面对的,是更加强大的大共同体权力,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批突破家庭桎梏的年轻人最终换来的,是国家权力的强力整合,是个人权利与自由的进一步丧失。娜拉出走以后怎么办,这不仅仅是一个女性主义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权力结构的问题。
事实上,这才是乡村最重要的功能,在传统的乡村中,血缘、家族纽带虽然并不牢固,但至少存在,虽不强大,但有其意义。邻里守望相助、家族共同进退,每个人享受他人照料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照料他人的义务,在被束缚的同时,也有退守的家园,这一乡村的精神也许外在表现粗鲁而野蛮,不那么令人舒服,但它在切实地发挥其功能,它培养出了最原始的权利与义务的观念,生成了小范围内的公共精神,这是我们记忆中的乡村,是可以安放乡愁的乡村。而一旦这样的乡村沦丧,我们每个人都感觉像无根的浮萍,漂流在权力洪流与岁月之河中,孤独而无助。
所以,乡村的凋敝虽然表现为环境的恶化、温情面纱的稀薄、人情与血缘纽带的断裂,但根本上,乃是乡村组织资源的流失。
所谓乡村自组织资源又可细分为官方组织资源与民间组织资源,就官方组织资源而言,其最直接的目的是收缴农业税收,并没有太过高尚的政治追求,其最重要的方式是行政强制与惩戒,客观上最重要的功能是规制乡村秩序。因其如此,农业政策的调整、免征农业税的“新政”使官方失去了整合、组织农村的权力资源与动力,农村对官方失去了直接的经济价值,也就逐渐被政府抛弃了,任其自身自灭。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宽松,官方在乡村的组织动力与治理意愿就进一步降低。一般而言,官方组织的松动应该催生民间强大的自组织能力,就像明清时期,“皇权不下县”的结果是乡村的乡绅治理。但问题在于,乡村自组织能力也久已丧失。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官方几十年来持续对乡村自组织力的打压,以及对乡村自组织体系的破坏,建国以后官方对乡村大家庭的打击,对乡村原有伦理与秩序的颠覆,其目的无不如此,乡村自组织体系的瓦解固然有助于官方对乡村的管控,有助于官方以牺牲乡村利益为代价换取工业的较快发展,但这也使得乡村一盘散沙,没有自组织能力。
事实上,官方对乡村既有伦理与秩序的破坏行动当前仍在进行,一个例子就是乡村教育改革,表面上看来,原有的村社小学仅是一个单纯的教育机构,但实际上,乡村小学使村成为一个文化与舆论的中心,它带动起了村社商业的繁荣,往往是乡村活力之源。村小的废除使村社丧失了活力之源,中心虽转移到乡镇,但村社内部的纽带却日趋瓦解与松动,而以乡镇为中心,相对庞大的人口与相对陌生的邻居之间无法形成牢固的精神纽带,无法在短期内生成相对稳定的隐性组织。
二是商品经济的冲击,这一点显而易见,商品经济不但攻陷了乡村原有的伦理与文化,更抽空了乡村的人,使乡村一步步沦为鳏寡孤独者们留守的空心村,这对乡村的打击是致命的。乡村自组织能力缺失的严重后果就是,一旦官方组织力撤出,乡村无法实现自治,权力就会出现真空,黑恶势力就会乘虚而入,所以我们看到,在很多地方的乡村,黑恶势力横行,乡村早已不是记忆中那个温情脉脉的家园。
正因为此,乡村越来越使人感受不到原有的温情,变得越来越陌生,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乡村若无法形成隔绝大共同体与个体的小共同体组织,形成防止大共同体权力与商业联合侵袭的个体的联合体,在新一轮的现代化洪流中,原子化的乡民们将不得不孤独地直面现代化与大共同体整合的洪流,丧失最后的议价能力,到那个时候,乡村将会遭遇颠覆性崩溃,乡村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而一个没有乡村的社会不可能保有坚实的秩序与稳定的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