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如:从政治体制改革大思路认识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60 次 更新时间:2015-02-11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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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正式颁发。《意见》重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重要思想写进了文件,以统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学习好、贯彻好这一文件。

“四个面对”和“五个有利于”深刻阐述加强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首先要从党中央的政治体制改革大思路认识协商民主在中国的重要意义。

在中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决不能离开国情、离开经济发展的要求,抽象地空谈政治体制改革。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时候,对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有坚定的决心,而且有一个大思路。这就是,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和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重点,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看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两个轮子。

这一大思路,坚持和遵循了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大原则,坚持和遵循了“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大道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体制改革大思路。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大原则,最根本的,就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尊重国情,尊重历史,尤其要尊重党和人民创造的实践经验。《意见》指出,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设施之中看作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实现形式。协商民主科学内涵的这一概括,不仅把“改革”、“稳定”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一起纳入为协商的内容,而且指出协商民主具有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实现形式这一特点。这一科学概括,说明我们的协商民主在我国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贡献,就是在尊重国情、尊重历史、尊重党和人民创造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作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大部署,从而为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丰富了形式,拓展了渠道,增加了内涵。

坚持经济与政治关系的历史唯物主义大道理,最重要的,就是要让政治适应社会存在,促进社会进步,要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大背景下去思考和部署。《意见》在论述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意义的时候,立足于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提出了“四个面对”和“五个有利于”。所谓“面对”,就是政治要适应社会存在及其新走势。“四个面对”,就是我们今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面对改革开放进程中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面对社会新旧矛盾相互交织的新变化,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新情况,面对世界范围内不同政治发展道路竞争博弈的新挑战。所谓“有利于”,就是政治要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和进步。“五个有利于”,就是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四个面对”、“五个有利于”,深刻地阐述了今天加强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

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构建“6+1”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

政治体制改革怎么改?是国内外许多人关心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已经描绘出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勾勒出了中国政治体制的轮廓。简而言之,这就是以民主和法治为两个轮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次中共中央的《意见》一个最大的成果,就是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清楚地勾勒出来了。

《意见》清晰、明了地勾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个“6+1”的体系。所谓“6”,就是:一要加强政党协商,二要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三要扎实推进政府协商,四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五要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六要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所谓“1”,就是在上述已有基础的六大协商制度外,还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这七大协商制度,在《意见》中被称为七大“协商渠道”。所谓“协商渠道”,就是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民主通道,享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民主协商。由于这七大协商渠道,发育程度还各不一样,《意见》提出在工作部署上要分三种情况加以推进。这就是:一要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二要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三要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我们都知道,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归根结底,就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程序化的协商民主制度,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令人高兴的是,这次《意见》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想变成了一个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工程实施图。

只要我们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积极建构这样一个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并把它同逐步完善、不断发展的选举民主制度相配套、相促进,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就一定能够建设一个给人民群众真正带来实惠而不是带来社会动荡的社会主义民主,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我们中国人的新贡献。


在改革创新中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

《意见》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作出了新的规定。这就是明确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是一个“专门协商机构”。在协商民主的七大协商渠道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担负着“专门协商机构”的重任,这一定性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和期待。

与此同时,《意见》对于怎么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对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要内容、协商形式、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以及人民政协自身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关于协商的主要内容,明确了人民政协要就四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这就是:(1)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2)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3)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4)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关于协商形式,最突出的,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提出了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关于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特别是提出要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规范年度协商计划的制定,健全知情明政制度等等具有可操作性的新要求。关于人民政协自身的制度建设,提出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等等,回应了政协委员多年来的建议和诉求。《意见》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的要求和规定,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

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关键。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一是指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推进协商民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指各级党委在协商民主中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协商民主有序高效开展。

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需要学习协商民主。我们党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尽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我们对协商民主的研究还只是最近这十多年的事情,从总体上说,协商民主还是一个新事物,因此,对于各级党委及其领导同志来说,在加强对协商民主领导的同时,有一个学习协商民主的任务。需要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学习协商民主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学习协商民主的协商渠道和协商程序,学习各地创造的协商民主新鲜经验。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与学习的互动中不断推进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

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要掌握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和协商程序。《意见》对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做了深刻的阐述和明确的规定。强调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此,就要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三是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四是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五是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为掌握好这些基本原则,还要鼓励创新,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制定并执行好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协商程序,确保协商取得高质量的成效。

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还要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从党委来说,要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对各类协商民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协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协商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对协商民主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人大、政府、政协、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来说,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和方式。总之,各级党委要在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的同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综上所述,我们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学习、改善和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并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更好地结合起来,把民主与法治更好地结合起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创造新的辉煌。

(作者系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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