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的一个奇怪而密集的现象是,诸多媒体或媒体人成为新闻事件之外的新闻,甚至陷入媒体圈内外激烈争议的漩涡之中。
如外滩踩踏事件中遇难复旦女生的报道,报道争议甚至遮蔽掉了对事件本身的追因与问责;再如我两位老朋友柴会群和王志安之间长年累月的争端,在元旦前后的走廊医生之争中也接近高潮。
如果说人物杂志的惊惶庞麦郎报道、湖北本地媒体人和诗人余秀华之间的冲突,都主要停留在媒体圈内部,关于深圳歌手角膜手术报道的争议,则让深圳晚报以及相关媒体成为万众聚焦。
我要说的是,以上这些,其实我都不太关心。在我看来,真正值得媒体人和公众认真思考、深入分析乃至放眼长远来观察的,就是这次南都与深圳警方之间的警媒冲突。
监督公权力特别是监督警队,从来都是南都报人的核心文化之一。南都从僻处一方的地方都市报发展成为有铮铮报格与巨大影响的全国性日报,正是源于2003年的孙志刚案报道。但这次深圳警媒冲突,并未像12年前的孙志刚事件那样,报道一出,门户一转,警队哑口无言,公众同仇敌忾。
这次事发后,深圳警队高层立即出动,道歉认错追责。看似媒体大获全胜,实则情形诡异。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我的几个警队朋友们都在委婉而激烈的抨击这篇报道(委婉是说抨击的平台尚未选择公开社交工具,激烈是指情绪和语气)。在这两天出现的一个仿警队内部请示报告的恶搞式文件,也可视为警队内部怨气四起的迹象。
对报道事实本身的质疑,对采访权边界延伸的控诉,对八项规定长期集聚压力的反弹,汇集在一起,已经越过警队,进入公务员群体,发酵成为一种指向这次媒体报道的群体性气氛。
这是十余年以来,我印象中警队第一次半公开的对媒体报道报以激烈的反弹。
在这种群体性气氛中,前述警队高层的高调表态,貌似不仅很难成为善后的有力措施,反倒像是政治正确前提下委曲求全的违心举措,也很容易激起警队内部有苦说不出的同仇敌忾之心。
这也不难理解,站位不同,观感自然迥异。想起十年前五条禁令刚祭出来的时候,我在重庆采访,听当地警员抱怨,还编了打油诗:如今警察不好当,五条禁令放金光。对敌斗争不带枪,别人喝酒我喝汤。不过,我也同时听到市民编的段子:如今警察真风光,五条禁令装装样。骑着摩托去扫黄,脱下裤子去嫖娼。(没几年,重庆警队来了新领导,比五条禁令严得多的治警措施出台了,他们连私下抱怨的权利也消失了)。
我无意在这里致力于讨论南都这篇报道的业务规范、深圳这次冲突的事实问题,更无意刺激本已相当脆弱的警媒关系。如果这次警队高管聚会,确是私人请客、自己买单,确实无涉公权,我甚至多少能理解前述警队朋友们的不忿之心,但与之相比,我更加担心这次事件中冲在最前面的那几位年轻的南都同行们。
在过去十几年的采编亲历与观察中,我注意到一个残酷的结论是:但凡警媒冲突,即便媒体和记者方面百分百是秉持公心毫无瑕疵的职务行为,但最后吃各种明亏暗亏的,一定还是那些媒体同行。这种亏,一辈子如影随形,如骨附蛆,代价惨重。当此之时,我相信每个南都人都会想起和孙志刚案前后脚的南都案,那是当代中国警媒关系中媒体人无法忘却的惨痛记忆。
我自然也相信深圳警队高层会有约束下属的诚意,但这次情况也许会更加不同。一是饭局牵扯的当事人多是深圳警队中手握重权的中高层警官,二是设宴方是警队中最为隐秘的技监部门警官,三是世易时移,如今的南都情势远非十几年前可比,可依恃的屏障尽失,骨干也早已风流云散。
有些话,公开层面上只能说到这里为止了。我担任兼职观察员的中山大学中国新闻业评议会,是国内目前唯一由一线业界和学界人士联合组成的专业新闻评议会。就在今天晚上,这家由国内最年轻的新闻学院院长张志安教授首倡成立的NGO组织,刚刚发布了一个关于深圳姚贝娜事件的评议意见。我真希望看到他们也能就同样发生在深圳的这起警媒冲突事件,做一个立足长远的关注、观察与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