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等昔日权倾一世的大人物的被审查或被判刑,本人不得不相信谣言了。在我看来,“谣言”太有“预见性”,太准确无误了,“造谣者”简直比巫师还厉害,几言成畿,你不信都不行。
记得薄熙来出事前,“谣言”在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说他老婆涉嫌杀人、其家庭在海外有多少资产、将丢官被押等等。但薄大人依然抛头露面,访问军营、参加全国人代会、举行记者招待会。薄在谈笑风生中,斩钉截铁地宣布:本人兢兢业业、妻子循规蹈矩,决无违法乱纪之事;重庆官方包括有些重要官员一再“辟谣”,称坊间所传,纯粹是造谣生事、恶意诽谤,要追查云云;有关媒体还在不遗余力地歌颂“唱红打黑”的伟大成果。周永康的“谣言”几乎是和薄熙来一同造起来的,说周是薄的后台,周有意与中央对抗,非法聚敛巨额财富,还有其他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稳定的不轨行为,薄出事后,周也逃脱不了被惩罚的命运。虽然没有官方公开为周永康“辟谣”,但周依然在轻松自如地行使权力,退下来之后依然风光无限,参加活动、发表讲话、在党报党刊刊发雄文……周是在用行动证明“谣言”的“不攻自破”。令计划的“谣言”也比上述两位晚不了多久,起源于他儿子驾驶法拉利跑车出事之后,说这位中共大内总管涉嫌非法敛财,很快将会出事。可官方媒体对法拉利事件的报道只有短短百来字,说某月某日,一驾驶法拉利跑车的男子带一女子的北京北四环保福寺桥东出事,男子当地死亡,连姓甚名谁都没有。令计划虽然很快卸下大内总管之职,但人家不久便升格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
我是个见识不多、消息不灵的人,一直相信组织、相信官媒(自媒体除外),开始的时候,我对这些谣言非但不信而且还很反感,再怎么说,人家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经过组织严格审查、长期考验的同志,怎么可能干像我这种没有一官半职的草民都不敢干的坏事呢?(我想,万一不小心做了坏事,这么庞大的组织和严密的监察系统也会及时发现,采取拯救措施,不会任其将错误和罪恶扩大,损害人民利益)。我虽然没有资格亲自聆听他们的教诲,但通过组织和媒体,也学习了他们不少的指示和文章,彻底的正气凛然啊。我是个不太喜欢崇拜别人特别是政治人物的草民,但对他们至少是很相信的。薄熙来出事尽管让我这个草民很是愕然,有点不知所措,但我还是愿意相信,这只是偶然现象,纯属巧合,我仍然不愿意去相信“谣言”,更不会去传播“谣言”,不仅仅是怕治罪,还因为我相信伟大、光荣、正确的组织,相信代表正确方向的官媒。我特别不相信周永康会有罪恶,周是什么人,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正国级的的高官啊,受组织教育多年,也教育我们这些草民多年,如果说薄因为只是副国级,觉悟不高,违法犯罪尚可通过努力逐步理解,但周地位这么高、责任这么大(分管全国政法系统和武警部队),他要是坏人,那我们不是生活在黑色恐怖之中吗?我不敢往下想,更不敢相信那些“谣言”,有段时间,我特别希望组织出来“辟谣”,虽然组织没有辟谣,但官媒帮忙辟谣了,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可谁想,到最后“谣言”还是成为事实了。我彻底傻眼了,不知该相信谁了。
通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分析和仔细比较,我开始相信“谣言”了。我不信不行,不信就落伍了,就成“傻B”了。我记得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被抓的前一天,该集团网页上还有要“依法追究”造宋董事长“谣言”的不法之徒呢,你还敢相信这些人、这些机构吗?
我现在才发现,其实“造谣”并非中国人的专利,外国人特别是西方人更喜欢“造谣”。不同的是,中国人是偷偷摸摸地“造”,在背后“造”,“谣言”在民间散布。西方人“造谣”是明目张胆地“造“,在主流媒体上“造”,“谣言”向全社会散布。美国的“水门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媒体“造谣”案例,就因为媒体的“造谣生事”弄得尼克松总统下台。1972年6月17日晚上,美国民主党总部的保安抓到五个戴着医用外科手套、形迹可疑的男子,其中一人名字叫詹姆斯·麦科德,是尼克松总统竞选连任委员会负责安全工作的头头。在组织没有得出任何结论的情况下,第二天,《华盛顿邮报》便不负责任地在头版显著位置报道了这一事件,最后美国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加入了“造谣生事”、“煽风点火”的行列,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抗议示威、胁迫司法启动调查程序。最后让以压倒多数票当选连任的尼克松总统灰头土脸地下台。还有克林顿总统的“拉琏门”事件,人家检察官调查就调查,你媒体何必起哄、“造谣”,好歹克林顿也是美国的最高统治者,在他没下台之前,他代表美国政府的形象甚至代表美国的形象,把这种丑事在媒体上抖出来,这不是丢美国人的脸吗?爱国还何从谈起?最后经过司法程序,人家克林顿也不算违法,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2009年,意大利检察机关针对总理贝卢斯科尼等官员展开是否滥用职权的调查,意大利媒体也是推波助澜,对总理和内阁成员大加讨伐,谣言四起,意大利人民以为本届政府在总理带领下,不知干了多少违法勾当,可检察机关最后却没调查出什么问题。开始的时候,我感觉西方的一些媒体太过份了,对正在任上的国家领导人也敢“造谣”,要是“造”对了还可以狡辩,如果“造”错了,那且不是在犯罪吗?有些国家是会抓起来,判重刑的,媒体也会注销关门。我觉得西方的政府和人民对媒体“造谣”太放纵了,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这媒体干什么?这两天,我终于想明白了,媒体“造谣”归“造谣”,但最终结论在司法机关。媒体“造谣”可以逼迫司法机关进入法律程序、逼迫当时人自证清白、逼迫普通百姓睁大眼睛寻找蛛丝马迹,最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再说,西方媒体也没有傻到无中生有、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的地步。所以,西方媒体喜欢“造谣”,西方民众包括官员也欢迎媒体“造谣”。
现在,我又听到了不少“谣言”,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我信“谣”但我不会传“谣”,我还没有傻到把自己送进公安局的地步。我不可能忘记2013年甘肃一位初中生因为因为当地一起伤亡事故质疑公安不作为被抓的事情,我还记得大约是两年前吧,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在网上发贴说死了十七八个人,事实上却只死了十来个,(具体数目记不清了)。最后发贴人以夸大事实、传播谣言的名被抓。要是我看到一条“谣言”:某某官员贪污受贿3亿元、和7个女人通奸,我心血来潮转发了、传播了,最后查出来,该官员只贪污受贿2.8亿元、通奸妇女只有6名,那我不就被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