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理财: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文化的变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49 次 更新时间:2015-01-18 12:18

进入专题: 农村社区文化  

吴理财 (进入专栏)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组织逐渐弱化,人们对仅存的村级组织认同也非常低,原本依存于社区组织的社区规范势必随之式微。出于同样的原因,村规民约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社区组织去执行,往往成为一纸空文,不再发挥应有的规制功能。市场经济的利益算计原则日益渗透于社区生活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日益功利化,这种利益算计原则日益解构着农村社区传统的内在规范。

对于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目前似乎没有统一的定义,甚至一些学者并未严格区分“农村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两个不同概念,常常将它们相提并论或者混为一谈。农村文化这个概念,主要是相对城市文化(或都市文化)而言的。农村社区文化是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农村社区,就是指一群农民日常生活的范畴,他们享有共同的价值规范。因此,农村社区不能仅从区域上进行解释,还须从生活本身去理解,也就是说,与其说农村社区是一个界限分明的地理区域,毋宁是一个活生生的生活共同体;所谓文化,是指一套处境化的经验以及论证该套经验合理性的话语和相应的维护机制(如行为规范等)。在这样的基础上,不妨将农村社区文化定义为,一群农民日常生活所共同享有的处境化经验及其价值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文化在经验层面、话语层面和规范层面几乎同步发生不可逆转的激变,使中国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历史变迁。


经验层面的变化


在经验层面上,传统的生活经验日渐衰微。传统生活经验是围绕小农生产产生并累积起来的,因此农民脱离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模式的改变都将直接导致传统生活经验的衰落。改革开放伊始只是小部分人通过考学、当兵、招工、招干等狭隘的渠道脱离农村社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从土地上走出来,进入当地的乡镇企业工作或者进城务工,在初期他们往往利用农闲的时间去从事非农工作,到了90年代中后期农民从事非农工作逐渐成为他们维持生计的主要职业,传统的农业已由农民家庭的主业演变为副业(一般由妇女或老人承担)。于是,传统的农村社区因为外出务工农民的增多而日益“空心化”——它不仅表现为社区成员的减少,而且表现为社区生活的衰落——原本应付这个社区生活的一整套生活经验逐渐失去它的功能。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更加强烈的城市生活取向,他们不再愿意也不可能再回到农村社区生活,他们不屑于了解传统的农村社区生活经验,在他们眼里,这些生活经验不但是无用的东西,而且是落后的东西。

此外,进入21世纪以后,国家倡导现代农业生产和合作经营模式,一些农村传统的小农生产逐渐被这种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模式所取代,农业也加速了卷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另一部分农地则由于城市的扩张、基础设施建设的征用而消失,还有些农地在政策许可之外被流转变成非农用地,农民因为失去土地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这些变化使得传统生活经验在一些农村社区失去了作用。

与此同时,现代生活技术逐渐取代传统生活经验,在社区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现代生活技术借助图书、电视、电脑等现代技术装置深入社区生活,填补被抛弃的传统生活经验留下的空白。生活技术与生活经验有诸多不同之处,譬如,生活技术是专业性知识,而生活经验是“地方性知识”;生活技术在某一专业领域内具有普适性,生活经验则局限于某一“地方”或特定处境,具有特殊性;生活技术主要依赖“文本”传播,而生活经验主要依靠“身体”传授。但是,对于生活在特定社区里的人来说,二者根本的分野是:生活技术是弥散的可以随在学习,而生活经验是累积的只能是前辈向后辈手口相传。

现代生活技术取代传统生活经验,不单是现代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的,也跟现代教育的发展相关。现代教育既提高了农民的识字率,也在无形中向他们灌输了现代性思想。现代传媒和现代教育的发展,使年轻人完全可以摆脱老人,按照书本、电视或电脑进行农业生产。此外,农村卫生条件的改善及卫生观念的转变,使巫医失去了市场,日常生活经验因此而祛魅化,破除了对传统生活经验的迷信和神秘感。

这些生活经验层面的变化,导致了农村社区长老政治的衰落。长老政治之所以在传统农村社区盛行,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这些长老掌握和控制了该社区的生活经验。一旦这些生活经验失去功用,或者年轻人可以随在学习并能掌握生活技术,老年人的权威必将趋于消解,从而导致老人社会地位下降。这些生活层面的变化,也必然冲击着社区原有的道德生活。如今,嫌弃老人、忤逆老人乃至虐待老人屡有所闻;一些农村老人自杀现象越来越多,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农村社区道德生活的退化。这种变化体现在价值层面上,对老人的轻视使得人们的祖先意识趋于弱化。于是,社区生活中的代际关系从“敬上”转向“爱下”(或许“怕下”更合适些),具体表现为子女不孝顺父母、父母却为子女成家立业操心,①农村家庭的代际关系不仅“失衡”,而且发生了根本性逆转,甚至伦理“倒置”。在许多农村,人们发现年轻人对父辈的剥夺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赤裸,孝道日益衰落,同时,年轻一代的兄弟关系也越来越离散。②一个家庭的伦理道德尚且如此,建基于一个个家庭之上的农村社区道德生活状况怎么样亦可想而知。


话语层面的变化


所谓话语,实际上是这个社会的观念形式,对于维持、整合该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话语概念主要源自福柯(MichelFoucault)。福柯意义上的“话语”,就是对展示出某种外在功能的符号系统的称呼。换言之,话语的基本含义是展现秩序的符号系统。③每个社会(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一套话语或观念,为该社会群体所共同享有。

伴随着农村社区文化经验层面的变化,与之相适应的话语必然发生改变。在当下农村社区里,现代性话语逐渐盛行,话语总体上呈现碎片化结构状态,而话语的本质从集体指向转向个体自身。

尽管自近代以来,在国家层面上一直都在追求现代化,即便在今天现代国家建构仍然没有完成,但现代性话语真正进入农村社区则主要是最近30年来的事情。特别是现代传媒的传播和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加剧了现代性话语大举进入乡村社会的步伐,使得现代性话语普遍流行于农村社区,原有的传统话语快速失势。

在当下农村,到处充斥着权利、自由、法治、平等、民主等现代性话语,但恰如“话语”一词所揭示的那样,诸如权利、自由、法治、平等、民主等现代精神并没有真正在农村社会生活中扎根,人们充其量也只是在话语层面上言说而已,这些言说只是用来遮掩自身功利主义或利己的诉求,变成一种工具性“价值”。譬如,人们使用权利话语,往往是为了逃避义务;使用自由话语,往往是为了规避责任。于是,当所谓的法治话语取代乡情、民俗时,传统的礼治秩序被打破,社区生活从和谐趋向紧张;当所谓男女平等话语取代父权话语、婚姻自由取代旧的婚姻模式,传统的家庭道德生活也趋向瓦解,一方面是孝道衰落,另一方面是所谓的性解放和性自由冲击着原本稳定的夫妻关系;当所谓的市场交易原则取代社区既有的互惠合作等交换原则以后,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维持只能依靠金钱,沦为即时性的金钱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进入农村社区的现代性话语本身并不是一个统一的观念体系,而是杂糅的混合物,即各种非传统的多元乃至相互冲突的观念谱系。因此,它与失势但未消失的传统话语一起呈现出一种完全碎片化的结构状态。这样的话语结构,对于现有的农村社区文化不但没有起到维持、建构的作用,相反正在消解或破坏农村社区文化。

现代性话语对农村社区文化的“污染”,表面上看是从外部浸染的,实际是从内部开始的,即生活在农村社区的人逐渐接受了极端自私自利的个体主义,这一个体主义在农村社区的抬头和兴起,往往被诸如权利、自由等现代性话语的外衣所包裹。换言之,当下农村社区的话语从本质上而言已由原来的集体指向转换为个体取向,一切以个体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旨趣。不幸的是,原来守望相助的社区成员如今已转变为一个个原子化的“无公德的个人”。阎云翔认为,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商品生产的方式以及全球性的消费文化等成为推动农村社会变迁的主导力量,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影响加速了对传统农村社会生活方式的解构作用。非集体化后国家对地方社会干预的减少引起了在私人生活发展的同时却是公共生活的迅速衰落;村民的个性和主体性的发展基本被限制在私人领域之内,从而导致自我中心主义的泛滥——他们只强调个人的权利,却无视应有的义务与责任,最终沦为“无公德的个人”。④其实,仅仅将这些变化归因于国家、市场的力量是不够的,还有农村社区内在因素的作用,具体来讲就是人们自身价值观念的改变。更准确地说,这些变化是国家、市场和农村社区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规范层面的变化


跟社区生活经验和社区话语同步发生变化还有农村社区规范,这些规范原本起着维护农村社区文化的作用。具体来说,农村社区规范主要体现在组织、规约和舆论三个方面,农村社区公共组织的弱化、村规民约的消解和公共舆论去公共化以及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不仅导致了农村社区规范整体式微,而且农村社区规范也逐渐去功能化。

社区规范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内生的规范,这些规范是从社区生活中自然生成的,一般处于内隐的状态,或者人们的行为不自觉地受其驱使,觉得之所以这样行动是理所当然的,不需要缘由(且不需要向人说明缘由)。这种内生的规范,或可称为“潜规范”(或“隐规范”);另一种是外在的规范,这些规范一般是由正式的组织制定或从外部强加给社区居民的。这些规范更加具有硬化的形式和硬性的力量,但是,在制定和实施的时候,一般都需要进行合理性或正当性论证,以此说明制定和实施这些规范符合社区的公共利益。这些外在的规范,或可称为“明规范”(或“显规范”)。与内生规则不同的是,这些外在规则更容易受到组织的影响——组织越强,这些外在规范发挥的作用越强;组织越弱,这些外在规范发挥的作用越弱。

因此,后一种社区规范往往依托于一定的组织载体。一般而言,强规范是由强组织支撑并发挥着强功能。在中国传统农村社区里,家族(或宗族)组织承担着社区规范的制定和执行职能,这套社区规范适应那个时候社区生活的需要。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为了在农村社会加强政权建设,对宗族(或家族)组织实行打压、破坏的政策,这个时候准政权的社队组织代替了传统的宗族(或家族)组织行使社区规范的实施职能。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废除了“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体制,逐渐在村级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国家在农村基层治理方式的这一改变,大大减弱了对农村社会的直接控制和强力整合。于是,在一些地方农村家族(或宗族)组织开始“复兴”。但是,这些新起的家族(或宗族)组织往往是一种礼仪性组织,主要承担祭祖和修谱等文化性功能,不再具有传统家族(或宗族)组织那种全面涉及社区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总体性功能。这些改变,使得农村社区组织的作用趋向弱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许多农村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撤村并组,有不少地方撤销了村民组长的设置,即便是村级组织也普遍被削弱,成为一种事实上的维持会,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尤其突出。问题之严重尚不仅如此,税费改革之后的村级干部的工资由于依赖国家财政的拨款而更加官僚化,加之村级组织不能给村民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以及大量村民外出打工无暇顾及村级组织的选举(更不必说参与村庄的日常治理),村级组织在村民中的合法性大为减弱。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组织逐渐弱化,人们对仅存的村级组织认同也非常低,原本依存于社区组织的社区规范势必随之式微。出于同样的原因,村规民约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社区组织去行使,往往成为一纸空文,不再发挥应有的规制功能。

当然,这些变化主要是从外在规范上来说的。如果说当下农村社区的外在规范更主要地受到国家力量的影响的话,那么其内在规范则更多受到市场原则的浸染。市场经济的利益算计原则日益渗透于社区生活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日益功利化,这种利益算计原则日益解构着农村社区传统的内在规范。

这种深刻的变化在社区的公共舆论方面,突出地表现为公共舆论的去公共化。这种去公共化,首先是指公共舆论从公开场合或公共领域退隐到私下场合或私性领域。人们不再在公开场合或公共领域谈论、批评甚或指责某个人的失范或败德行为,如果说对某人的失范或败德行为有所微词的话也仅局限于私下场合或非常狭隘的圈子范围内,这种谈论、批评根本不想失范者或败德者知道并扩散到整个社区,与其说是公共舆论不如说是私下宣泄,对维持社区的规范起不了一点作用。

社区公共舆论的去公共化,还指公共舆论不再以公共利益为旨归。人们关注自身的利益远远超过了社区的公共利益,社区公共事务陷入了“越是集体的越少有人关注”的自利经济学陷阱之中。⑤与之相关的,人们所谈论的公共话题也仅限于无关痛痒的表达或者无关社区生活实质的内容。诸如“那是人家的事”这样的社区公共舆论,形式上似乎趋向尊重他人的个人权利和隐私而显得更加包容,实质则是公共道德力量的式微或消解。没有了公共舆论,也没有了对村庄公共舆论的顾忌,村庄的公共性和伦理性不但日益衰竭,村庄本身也越来越缺乏自主价值生产能力。⑥人们开始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情,年轻人开始频繁地虐待老人,村干部可以毫无顾忌地贪污,甚至与乡村混混势力联合在一起。⑦农村社区成为无规制之地,丛林原则肆虐横行,成为当下农村治理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导;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8年度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建设研究”部分成果,项目批准号:08ASH010)


注释


①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

②陈柏峰:“农民价值观的变迁对家庭关系的影响——皖北李圩村调查”,《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③吴猛:《福柯话语理论探要》,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24页。

④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57~261页。

⑤吴理财,李世敏,张良:《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文化:现状、问题及对策——来自武汉市蔡甸区的问卷调查》,(内部)咨询报告,2009年5月1日。

⑥贺雪峰:“现代化进程中的村庄自主生产价值能力”,《探索与争鸣》,2005年第7期。

⑦陈柏峰:“现代性、村庄与私人生活——评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学术界》,2006年第4期。



进入 吴理财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农村社区文化  

本文责编:luodame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2537.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民论坛,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