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2014:中国法学发展划时代的一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16 次 更新时间:2015-01-04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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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各方面均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随之逐步建立、完善。日益鲜活的社会现实为法学研究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全国法学界砥砺前行,成果斐然,对我国法治建设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给法学界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成为2014年法学研究的主旋律。

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框架

深化改革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还是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都需要法制基础、法治手段。正如李林研究员所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可以说,法治中国建设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必由之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此,李克强总理指出,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应该是适度限制公权力、弘扬私权利,让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都纳入法治上来,以使得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实现公平正义。

一年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中国法学界围绕上述主题,深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理论,在每个法学二级学科中,都涌现出大批优秀成果,初步构建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框架。

尝试建立中国法学话语体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针,也为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建立指明了方向。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法律体系受到苏联体制影响,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也借鉴了苏联模式。改革开放以来的较长一段时间,中国法学界将目光投向西方,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成为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但是,世界上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规则,任何制度都是建立在特定国家、民族和文化传统之下的。各国国情千差万别,各国人民应当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也应该确立最适合自己国家的法律制度。

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以来,中国的法学研究逐渐脱离“学徒”阶段,学者们开始思索如何建构中国法学话语体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此,在2014年,中国法学界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形成共识:一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体系。法律制度与法学研究都应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社会的最大福祉。二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是高度自觉的体系。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建立不能指望外部力量,而应该依靠中国法学界清楚认识现有体系的利弊,积极主动地进行理论反思,寻求更为接近真理的模式。三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应该做到兼容并包、兼收并蓄。法学界逐步认识到,法治并非西方国家的专利,法学话语体系不能简单移植某一国家的模式,而是应该在立足中国本土的前提下,吸收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四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是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体系。法学研究不能是空中楼阁,更非少数人书斋中的把玩之物。法学工作者应该走进现实、走进生活,贴近普通民众,法学研究才不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法学研究时代命题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法治问题作为全会主题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受到国内外各界高度赞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与建设法治中国相比,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在法治建设深度、广度上量的拓展,更是在国家治理理念上实现了质的飞跃。落实全会精神,事关党的执政稳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

对此,当代中国法学研究担负着重大的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中国法学界应当胸怀人民,立足中国本土,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迎接这一伟大历史时刻的到来。法学研究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是摆在全国法学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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