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有两条基本轨道,一条是在党与党之间进行,一条是在国家政权机关中共产党的干部与民主党派成员之间进行。要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从专项机制、保障机制、工作机制上全面健全和完善,切实做到设置合理、程序科学,系统协调、运行顺畅,衔接紧凑、有序高效。
【关键词】合作方式 运行轨道 制度功能 合作协商
任何政治制度价值和功能的实现都有赖于良好的制度设计和良性的运行机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有序和高效运作,政治功能的最大限度发挥,与其是否具有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密切相关。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要进一步增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
一、我国多党合作运行机制的基本方式和特点
运行机制作为实现政治制度价值、功能、目标的手段、方式和程序,实际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政党、政党制度和国家政治体制的性质,是与这个国家政党制度的内部结构与外部联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不同国家政党制度的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不同内部结构和外部联系,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运行机制。我国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显著特征,使其成为世界政党制度中一个独特创造和崭新类型。我国政党制度的不同性质和类型,决定了这一制度具有独特的内部结构和外部联系,也决定了其运行机制具有独特的方式和特点。从内部构成看,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是一与多的合作。从外部联系看,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十分宽广。
我国多党合作的内部构成和外部联系,形成了多党合作的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即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二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合作,即共产党干部与民主党派成员经过法定程序参加国家政权,在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以人民代表或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进行合作共事。
我国多党合作的两种基本形式,决定了运行机制的两条基本轨道。一条是在党与党之间进行,一条是在国家政权机关中共产党的干部与民主党派成员之间进行。政党间的合作与政党在政权中的合作相辅相成,同步进行。这是我国多党合作运行机制的基本方式和特点,也构成了对其健全和完善的基础。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健全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运行机制的基本要求
第一,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必须围绕合作协商来运行。协商政治是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基本发展指向和目标,就是建设协商政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既是建设协商政治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协商政治的制度保证。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我国重要的政治主体,分别代表和联系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与协商,是人民民主和社会协商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社会协商、建设协商政治的重要动力。可以说,合作协商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和精髓,是区别于其他类型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这就决定了我国政党制度运行机制是合作协商的机制,而不是导致各党派竞争、对立的机制,更不是对抗的机制。也就是说,我国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必须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价值,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要素,紧密围绕合作协商来运转;必须把保证合作协商、促进合作协商、实现合作协商,作为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和体制创新、健全和完善运行机制的基本价值取向,以保证合作协商的顺利实施和我国政党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
第二,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必须与我国政治体制的运行机制相衔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一国体相适应,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还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从而形成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国体与政体相吻合,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相协调,国家权力机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关、民族区域自治既自成体系、各自运转,又相辅相成、优势互补,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制度保障。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机制运行和功能发挥,都是与我国的政治体制的运行和政治功能的发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其运行机制的两条基本轨道,就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内在联系的重要体现。这就要求我国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必须与我国政治制度的运行机制相衔接,与人民代表大会职能的履行,与政府和司法机关职能的履行,与人民政协职能的履行相协调,将政治协商的民主形式与投票决定的民主形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参与政权与党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相吻合,使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成为发挥我国整体政治功能的一个重要部分,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成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成为体现我国政治制度特点和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必须与加强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吻合。多党合作是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方式。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显著特征,决定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能力是共产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共产党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搞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进一步提高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能力。这就要求在健全和完善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中,在结构优化、要素配置、系统改进、程序设置上,都要着眼加强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把人民民主作为核心价值和根本着眼点、落脚点,通过两条基本途径的顺畅运行和相互促进,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成效,促进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促进民主党派在参加政权、参与协商、参与管理、参与执行中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
第四,多党合作的运行机制必须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相适应。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要体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实际运作中,必须以宪法作为活动的根本准则,无论是共产党还是民主党派,都必须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在宪法、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既要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也要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从根本上克服随意性,增强有效性。要把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上升到制度规范,变合作性、随机性参与为程序性、制度性参与,变靠领导开明、环境宽松保障为健全的制度保障、法律保障,使我国多党合作的优势和功能充分、稳定、持久地发挥出来。
三、健全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运行机制的基本思路
要从充分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政治功能着眼,健全和完善多党合作的专项机制。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设计,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实际运作,形成了实现我国政党制度基本政治功能的特有的专项机制,如协商机制、监督机制、参政机制、参政党建设机制、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机制等。这些专项机制是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功能的重要保证,也是健全和完善多党合作运行机制的基础。要着眼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功能作用,健全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项机制。在健全和完善协商机制方面,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和国家的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并根据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协商和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在人民政协的协商这两种形式,构建和完善运行方式、程序和路径。在健全和完善参政机制方面,要根据"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要求,适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进一步规范协商、推荐、选举、任用等各个环节内容、方式和实现途径,保证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的适当比例;规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实现途径,保证参政党职能作用的充分履行和发挥。在健全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方面,要在坚持非权力性政治监督的性质、依法保障实行民主监督权力的基础上,着重从知情、沟通、反馈三个环节上健全和完善,切实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在健全和完善参政党建设机制方面,要按照建立参政党的目标,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一套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在健全和完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机制方面,要把党外干部纳入党和国家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把学习培训、实践锻炼、轮岗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外优势干部和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
要从稳定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作用着眼,健全和完善多党合作的保障机制。一是法律保障机制。长期以来,尽管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政党制度,但实际上这种政党制度主要是靠共产党的崇高政治威望、不可动摇的政治地位、努力团结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以及执政党领导干部的开明程度来维系的,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它还缺乏具体的法律保障。应研究制定和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使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律体系,使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好传统、好做法、好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用法律规定、调节和保障各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基本权利和义务、党际关系、共同遵守的政治准则等。当然,法律保障并不是法律化,也不是要制定专门的政党法,而是对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准则逐步进行法律规范,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二是制度保障机制。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国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半个多世纪以来,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也曾经历了一些曲折和挫折,其基本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后,使多党合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出现了团结、稳定、振奋、活跃的局面。最近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的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认识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搞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国政党制度的制度化水平。三是政策保障机制。政策和策略是共产党的生命,也是多党合作的生命。我国的多党合作是共产党领导的合作,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执政党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在我国的多党合作中,无论是政治协商,还是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以及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照顾同盟者利益等,都需要执政党的政策来调节和保障。要及时制定与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相适应、并推动有关问题解决的政策,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我国政党制度的团结、协商、监督、整合、优化、纠错等各种政治功能的充分实现。
要从有序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整体效能着眼,健全和完善多党合作的工作机制。我国多党合作的两种基本方式和两条实现路径,涉及我国政治体制中政权机关和政治协商机关的运行系统,涉及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涉及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各个方面,除了健全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项机制、保障机制外,还要健全和完善进行组织、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统战部是执政的共产党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的重要职能,承担着联系民主党派的重要任务,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所以,健全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的工作机制,还需要健全和完善统战部门联系沟通、协调服务和组织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制。一是要加强联系沟通。统战部门要成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传递信息的桥梁,既要把共产党的重要决定、决策和方针政策及有关情况迅速向民主党派转达,也要把民主党派的意愿和要求、反映和建议以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代表人士的生活困难等,及时向共产党反映,并就加强协商与合作问题提出建议,以增强协商与合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要积极协调服务。统战部门要充当好协调服务者的角色,既要搞好八个民主党派之间的协调,又要搞好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之间的协调;既要搞好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参加重要内事外事活动的协调,又要搞好各民主党派成员进入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政协的协调;既要搞好民主党派的批评监督和意见建议与执政党和国家决策的协调,又要搞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与国家权力机关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的协调,以提高合作与协商的整体水平。三是要认真组织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实现,是由大量的具体的组织推动工作为保障的。统战部门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要按照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做各种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通报会的组织和保障工作的机制。同时,还要着眼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实践的发展,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举措,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