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伯清:孙本文“门户私计”的社会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76 次 更新时间:2014-10-01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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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学早期发展历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中国化策略,即“贴近小传统”和“联系大传统”,它们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史料的立场,大致对应于西化派(西学为体)与交融派(中学为体)。西化派视中国的一切为有待科学加工的原料,本身并无独立存在的价值;而交融派则追求将现代社会科学的视角与中国历史资料和社会思想水乳交融地结合起来,在建构中国化的社会学理论时,强调中国社会史料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孙本文显然属于交融派,在他看来,“中国传统思想的四点:尊理性、主中庸、重自治、崇德化,与现代世界潮流的四点:重科学、尊民主、崇法治、主团结,是并行不悖,互相补充,而相得益彰的”。


本研究尝试通过孙氏在《社会学原理》中貌似有意无意提及的门阀制度来展示孙氏社会学思想的学理与现实意义。

孙氏在讨论社会阶级时,紧接着“封建制度下的社会阶级”,提出了“门阀制度下的社会阶级”。孙氏认为,“门阀成为一特殊阶级,占有社会上各种特殊地位”主要体现在政治和社会两个方面。在政治上,“重要的位置,全为有地位的所谓"甲族"所据。其他次要的位置,则为次等的世族所据。至于寒门人士,除军功立勋而外,政治上没有他们的位置”。这种权力结构的再生产即“以贵承贵,以贱袭贱”,显然唯有动乱和战争方能打破。在社会习俗上门阀阶级的显著特点是“世族与寒门不通婚姻”和“贵族与寒门不相礼接”。

严格来讲,在门阀的形成中,儒学起到了微妙而关键的作用。自“罢黜百家、独崇儒术”后,精通和奉行儒学主张者成为统治官僚的主要候选来源。通过配合皇权对工商业者和游侠之类的竞争性力量进行打压之后,儒家确定了读书和做官作为在社会阶梯中上升的唯一合法方式。既然儒学可以干禄经世,自然轻易不传外人。于是,出现了家族世代相传之“家学”。这种学术造诣,成为门阀优越意识的根据。其实,优裕的物质条件、大量的闲暇时间和丰富的文物典籍,门阀世家自不难造就优秀人才。还有,儒家强调宗法和家族关系,也为门阀提供了意识形态支持。身居高位,文化资本的累积,加上由门生故吏编织成的政治网络和制度所导致的经济特权,多方凑合,终于成就了所谓的豪门巨族。

门阀制度后来走向了衰败。其实严格意义上的门阀政治,也仅存在于东晋时期。那么,门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是偶然的吗?门阀完全消失了吗?孙氏提到“门阀制度下的社会阶级,不外世族与寒门二者”。这种界限,在中国社会中一直存在。

在门阀的背后是家族和宗族的力量,而家族和宗族的力量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又与整个社会的结构和运行机制有关。西周确立的封建宗法制度,在秦代实施郡县制度之后,其实已趋于瓦解。不过,与宗法紧密相关的宗族和家族的理念和实践,却持续下来,而且随着倡扬忠孝的儒家思想与政治权力的联姻,宗族和家族成为合法的社会组织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这也可以说是宗法制度的下移,即由王族贵族的世袭统治制度,演变为社会的普遍组织原则。

有秦一代,吏民社会的特点已非常明显。中央集权政府有意识地削弱家族力量,刻意缩小家庭的规模,限制民众之间的交往,以便于统治。商鞅变法,更以具体举措来实施,譬如“民有两男以上不分居者,倍其赋”。宗族之逐步缩小,从株连之法亦可看出。春秋之世,或有“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在宗法制度之下,宗族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待到战国,特别是到秦,宗法大族离析,族内各小家间几等于路人,彼此无顾,故亦少受牵连。秦所谓的夷三族(父母、妻子、兄弟),其范围比春秋之灭族要小得多。其基本规模仍是以直系小家庭为本,而非宗族。汉承秦制,同时在意识形态上,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谓“九世同居”、“宗族百口”实属凤毛麟角。秦晖利用各种可得数据进行研究表明,中国传统基层社会很早开始就是一个“编户齐民”的社会,而非享有高度自治的宗族乡村社会。“在中国,乡村聚落以居民姓氏命名的历史并不很悠久。这种现象以前基本没有,隋唐始见其萌,宋元渐多,而明清、尤其是清代才大为流行”。

从祠堂的发展史亦可一窥聚族而居的历程。虽然南宋理学家朱熹《家礼》立祠堂之制,但当时修建祠堂有等级之限,民间不得立祠。到明代嘉靖方“许民间皆联宗立庙”,于是祠堂遍地开花,聚族而居成为一种合法而流行的社会选择。从商业发展的角度来说,明清徽商的勃兴,颇得益于宗族制度。对徽商的治理模式而言,一个关键性的事实是,商帮成员同时又是宗族成员,族长不仅是宗族的首领,同时又往往是商人组织的头目,使得族规家训可以用来约束同宗伙计。

至清代,家族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在观念上都已达到相当成熟的程度。民国时期,虽然其他方面发生了诸多变革,但在家族问题上一仍其旧,甚至变本加厉。陈翰笙、林耀华、弗里德曼乃至后来黄宗智的研究,均表明宗族在基层社会的重要作用。

那么,门阀化倾向存在的社会依据到底是什么呢?中国传统社会的支配结构是“家产官僚制”。专制统治下,理论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也因天下之大,皇帝必须假借他人之力来维护统治。这种几乎没有任何限制的处置权力通过郡县制的方式,也分授给了各级各地的主管官僚,他们构成了一张笼罩和覆盖在整个社会之上的具有汲取和攫取功能的网络。在这个体系中,权力经常可以用来与民争利和化公为私,因此,赏予官位其实就是给予攫取财富的机会。在中国传统社会,特权横行,财富所有权更是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比如对土地进行巧取豪夺式的兼并便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如果没有政治权力的庇护,财富本身也难以持续保持。“富不过三代”的现象决不仅仅是因为富二代或者富三代败家产,而是在这种体制中,拥有权势者要算计相对弱势者的财富太容易了。处于不利地位者往往通过投奔和附属于特权拥有者以谋求生存。这为门户的扩大提供了可能。

而门阀一旦出现,就会凭借自我正当化的力量加速扩张。在中国传统中,道德、学问和权力是交织在一起的。也因此,门阀化确实不同于家族化,且也不单是由家族之内的人组成,如果纯粹是基于亲亲的原则,难免授人以柄,不能获得道德制高点;门阀化也不同于宗派化,似乎要比结党营私更为高妙一点,尤其是在学识造诣上。一般来说,一个新政权经过三代的传承,门阀化的倾向就会显明,因为相关的条件往往已经成熟。这跟通常所谓“三代出一个贵族”庶几同理。门阀因为具有文化和象征资本的传承与累积而自我正当化了,特别是作为传统型权威确立了崇高的地位。在一个集权性的支配框架之下,官僚阶层也缺乏根本的保障,他们不得不通过宗派来进行利益竞争和自保。通过依附于已确定了权威地位的门户性派别,他们可以获得一定的庇护,大树底下好乘凉。通过吸纳各类人才加入门户,此类宗派也可在舆论上获得优势。历来的最高统治者,似乎也喜欢制造出不同的宗派,以便利用他们之间的竞争分而治之。

如果可能,统治者会铲平一切竞争性力量,唯我独尊,唯我独大;如果不能,则不妨拉拢豪强来共同统治,在这个过程中,经常又是打倒东家扶起西家,于是,门阀也乘势纷纷而起。

事实上,门阀化实乃中国社会文化脉络中的一种潜在机制。这在社会学分析上具有特别的意义。譬如,当前国内社会学界有关社会分层的研究,多以美国的范式为圭臬,其实社会不同,其组织和分化机制颇为不同。在美国,贝尔早就宣称了“家族资本主义的瓦解”,原因在于两个悄无声息的革命:一是权力获得模式的变化,单单继承权已不复是决定一切的因素;二是拥有权力的性质本身的变化,技能和政治地位而不是财产,变成了权力得以确立的根据。这跟美国政治制度的变迁紧密相关,财产不再是统治的基础。而在中国,抛开家族网络根本就无法准确厘定个人的社会地位。当然,“门户私计”决不局限在血缘关系。门户可能演变为宗派或派系。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原题《“门户私计”的社会逻辑从孙本文有关门阀的论述讲起》,刘亚秋 任晓霞摘)

原文刊于《南京大学学报》2012年6期 (原文1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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