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燕:联合国研究60 年:理论、政策、方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91 次 更新时间:2024-05-22 22:19

进入专题: 联合国  

李东燕  

【内容提要】 作为一个全球性、综合性国际组织,联合国自诞生起便成为国际关系研究普遍涉及的一个对象,也是其成员国外交政策研究的一个对象。如何理解和解释联合国,是我们区分不同国际政治理论学派的标准之一;对联合国采取何种政策和立场,是成员国外交政策取向的一种反映。本文将从国际关系理论、成员国联合国政策及联合国改革三个层面,对60 年来联合国研究的进展及主要成果做一综述。[1]

【关键词】 联合国;联合国研究;理论;成员国政策;改革

本文将联合国研究分为个三部分,这三部分之间既有重叠,又有不同侧重:其一为理论部分,侧重对联合国的理论分析和解释,是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组织理论研究的一部分;其二为成员国联合国政策研究,侧重成员国对联合国的立场和政策,是国家外交政策研究的一部分;其三为联合国系统及改革研究,侧重联合国自身的方针政策、工作方法、部门关系、机构改革等方面。

一 联合国研究的理论层面

在联合国诞生后的前20 年,对联合国的理论研究已经全面展开,并达到它的高峰。尤其是在最初的10 年,新生的联合国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这一时期,关于联合国的理论研究主要体现在现实主义、世界联邦主义、功能主义等对联合国的不同理解和解释中。在中间的20 年,受冷战影响,联合国的作用下降,理论层面的联合国研究也没有太大进展。最值得关注的是功能主义和制度主义从理论上对联合国作用的进一步探讨。在最近20年中,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的发展,以全球民主治理为内容的“全球主义联合国论”蓬勃兴起。

在研究方法上,现实主义者认为,联合国研究必须从国家权力和利益出发,从国际权力对比的现实出发,不能从《联合国宪章》或者是信念出发;只能研究联合国是什么,能做什么,不应研究联合国应该做什么。他们的结论是:联合国是主权国家组建的为主权国家利益服务的工具,有什么样的国际政治力量对比现实,就有什么样的联合国。

应该说,最权威的“现实主义联合国论”来自伊尼斯•克劳德(Inis L. Claude,Jr.)。20 世纪50~60 年代,他在《化剑为犁:国际组织的问题与发展》(1956)、《变化中的联合国》(1967) [2]等一系列著作中,以其鲜明的现实主义视角,对联合国的性质及作用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化剑为犁:国际组织的问题与发展》一书自1956 年第一次出版后又多次再版,至今仍是国外有关国际组织和联合国课程的必读之书。

克劳德对联合国研究的第一个忠告是:不要把联合国当做一个“道德和信念”问题来看待。因为在一些人看来,联合国是关系“人类和平、正义、兄弟般关系的一项崇高事业”;而在另一些人看来,联合国又是一个“危害民族主义和国家主权价值观的阴谋”。他认为应该将联合国“看成一个正在进行的过程,去理解它的根源与影响、进展和局限、问题和前景”。他对联合国研究的第二个忠告是:不应从《联合国宪章》关于联合国宗旨和目标的规定出发来研究联合国,就像我们“不能从美国宪法导言出发来研究尼克松政府的外交政策一样”。他认为,在真正意义上,“联合国没有任何规定的目标,也没有规定它应该做什么,将成为什么”,联合国的基本目标和发展方向都是由成员国主宰的政治进程所决定的。

他对联合国研究的第三个忠告是:应避免对联合国的能力和效率进行批评性或鼓励性的讨论。他说,一些人总是对联合国的能力和效率表示失望,认为联合国应该做得更好,这种希望和期待“就如同一个农夫总是对他的奶牛不能下蛋感到失望一样”。在他看来,联合国的创建者只是将“集体安全”作为一种理想写入《联合国宪章》,真正采用的还是“权力均衡”。他们想让这一组织顺其自然,“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与现实主义不同,联邦主义、功能主义及制度主义不仅研究联合国是什么,能做什么,而且更注重研究联合国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得更好。

世界联邦主义者[3]一直试图论证将联合国改造为“世界政府”的可能性。例如1958 年,格兰维尔•克拉克(Grenville Clark)在他的著作中[4] 阐述了关于如何建立“世界法律”和“新世界权力机构”的计划。他认为,新的世界权威机构应该在维持和平领域具有立法、司法和执行的权力,比较明智的方法是对《联合国宪章》进行必要的修改,使联合国承担起这一使命。

与世界联邦主义相比,功能主义对联合国的解释和设想似乎更现实。功能主义主张将政治权力斗争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相分离,主张先从具体的、技术性的、可操作性的经济、社会问题入手,建立功能性的机构,然后再使这些个别领域的合作逐步扩大。一方面,功能主义认为像联合国这样一个普遍性、综合性的组织,其作用是有限的。戴维•米特兰尼(David Mitrany)的看法是,联合国就活动范围来说,其能力是不充分的;就操作层面来说,其目标是不确定的。[5]另一方面,功能主义普遍看好联合国专门机构的作用以及联合国在经济、社会领域的作用,他们认为“集体防御行动在联合国之外决定,但经济行动可以在联合国之内决定”。[6]

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提出了通过联合国有限的功能作用,逐步实现世界联邦的理论设想。他认为,民族国家不会同意将国家权力一下子全部转移给“世界联邦政府”。因此,应该先建立一些地区性的、具体问题上的机构。然后,“逐渐地,也许是不知不觉地,大量经济权力就会转移到新的机构上”。在这一过程中,联合国的作用是成为促进和协调这种“地区性功能机构”建立的一个中心。约翰•G. 鲁杰(John G. Ruggie)则从联合国在推动能源、环境、人权等领域国际谈判中的作用,看到了联合国在管理“全球功能性相互依赖问题”上的作用。他认为世界经济是一个统一的“全球体系”,联合国可对世界经济中“功能性相互依赖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整体角度确定“国际政策议程”,实施全球治理。[7]20 世纪80 年代,在联合国研究领域,最引人注目的成果出自厄恩斯特•哈斯(Ernst B.Hass)从制度主义角度对联合国的理论分析。他在1986 年发表了一篇题为《我们为什么仍然需要联合国》[8]的研究报告,对联合国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首先,他对联合国1945~1984年间在不同性质、不同层次国际冲突解决中的作用进行了充分的量化分析,通过大量数据和图表对联合国总体作用和具体领域的作用进行了评估,并得出了他的结论:与创建初期相比,20 世纪80 年代以来联合国的作用呈现下降趋势。但联合国整体作用的下降并不说明它在所有领域作用的下降;在某一方面的失败并不说明在所有方面的失败。比如联合国对彻底解决冲突作用不大,但在缓解冲突、防止冲突范围扩大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哈斯更重要的贡献在于从“制度主义”的视角论证了“为什么仍然需要联合国”以及“如何使联合国更好”。他认为,创立一个新的组织替代联合国,这种观点等于选择了手段的一致,却忽视了目标的不一致。理性的选择应该是先制定一致的目标,再选择并提供决策规则,然后寻求最有效力和效率的方法去实现这些目标。他相信国家的行为是可以改变和适应的,当国家在“技术理性(technical rationality)”和“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的指导下选择了目标,就会形成新的规范(norm)和规则(rule),建立起为这些目标服务的制度,并使国家行为适应这些新的规范和规则。他认为联合国最显著的成功就是使“民族自决权”原则“制度化”,使之成为国际秩序中一个“基本规范”。他相信,成员国在对过去历史经验的“ 学习” 中会认识到合作与互惠的好处。因此, 在联合国系统建立起一种“互惠(reciprocity)”制度是可能的。

冷战结束后,东西方阵营对立的消失、苏联的解体以及全球化的发展,所有这些因素,推动了近20 年来的联合国理论研究,最突出的表现是将“市民社会”、“世界公民”、“全球民主”、“全球治理”、“人类安全”、“综合安全”等概念引入联合国研究,形成新的全球主义版本的联合国论。

“全球主义联合国论”的支持者强调,全球化的加深已经使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世界发生了变化,传统的主权、边界、国籍、公民等概念已经动摇,“全球市民社会”或“世界公民”正在形成,一个权力与认同多元化的世界已经出现。因此,建立全球民主治理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联合国虽然有些过时,但仍然不失为通向全球治理和全球民主的一个现成的、可以利用的中转站。在这一点上,今天的全球主义显然比过去的联邦主义或“世界政府论”有了更充分的理由。

因此,这些学者大都提出了类似的联合国改革方案,其共同点是将联合国改造成一个能够代表全球多种不同力量的民主治理机构。例如在约翰•盖尔藤(Johan Galtung)的设想中,联合国将实行“三院制”,分别代表全球四种不同的力量,即主权国家、跨国集团、市民社会和人民,因为这四者同属“世界公民” 。[9] 类似的观点和方案在许多作品中都有详细阐述,例如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 Rosenau)的《动荡世界中的联合国》( The ) United * Nationsin a Turbulent World,1992)、理查德•福尔克(Richard Falk)的《并非梦想中的议会》(Not a Parliament of Dreams, 2002 )、约瑟夫•A . 凯米莱里(Joseph A. Camilleri)的《使全球治理民主化》(Democratizing Global Governance,2002)及汉斯•科勒尔(HansK?chler)的《联合国与国际民主》(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Democracy,1997)等。

在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对联合国的理论研究中,同样也体现着建构主义的贡献。建构主义强调认同、规范和文化对国家行为的作用,强调“规范形成利益,利益形成行动”。“国际规范”则主要体现在国际法、国际组织及会议的声明和文件中,所以建构主义认为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在“公断规范诉求(normative claims)及建构规范学说(normative discourse)”两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人道主义、人权等领域,这种作用将越来越大,成员国也将越来越倾向于根据联合国的授权采取行动。[10] 建构主义为解释联合国的作用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为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积极促进其《联合国宪章》中体现的基本原则、价值和国际法规则提供了理论依据。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阐述联合国作用时显然已经很具有“建构主义特色”了。他说,联合国的力量最重要的表现是在“规范领域(normative realm)”,联合国近乎普世性的规范将形成一种具有道德原则性的基础,可以用来评价和指导国际社会中的实践活动。[11]

二 联合国研究的国家政策层面

不同成员国对联合国的立场和政策显然是不同的;在不同时期、不同问题上,同一成员国对联合国的政策和立场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一部分的研究主要在于探索三个问题:(1)哪些要素决定着不同成员国对联合国的立场和政策;(2) 成员国的联合国政策对联合国改革与发展有什么影响;(3) 联合国对成员国有什么影响或反作用。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及西方发达国家对这方面的研究比较重视,这与它们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密切相关。各国政府、各国联合国协会及基金会都是这部分研究的支持者,主要目的是研究如何利用联合国扩大本国的利益。

在涉及主权国家的联合国政策时,大多数研究又回到了现实主义。人们普遍承认,不同的国际权力地位、不同的国家利益是影响成员国联合国政策的主要因素,也是影响成员国对联合国改革态度的主要原因。由查德威克•F. 阿尔杰(Chadwick F. Alger)等主编的《联合国系统:成员国政策》[12] 一书,选择了阿尔及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日本、尼日利亚、英国和美国等不同地区的8 个国家,对它们进行了个案分析和比较分析。该书试图探讨影响成员国联合国决策的因素以及成员国联合国政策的特点,其最后结论印证了现实主义的联合国观,即:成员国对联合国的态度和政策是国际权力地位决定的,旨在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它们预测未来的联合国改革将是非常有限的,无法超越目前的主权国家中心体系。在分析成员国联合国政策时,人们也提到不同国家的政治文化差异问题。例如,格卢姆(A.J.R. Groom)在分析美国和欧洲国家不同的联合国政策时,强调了双方在文化和价值观上的不同。他认为,欧洲人尤其强调不同层次、不同社会的团结与协调,因为欧洲人相信这样做具有更多的美德。而美国则强调自我利益,坚持美国例外论,美国只是将联合国作为追求美国利益的工具。[13] 但人们无法否认这种政治文化上的差异主要是国家在地理、资源、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差异造成的。荷兰人对国际法的传统偏爱,欧洲人和加拿大人对多边主义的倾向,这是他们国家的物质利益和国际地位决定的。美国人坚信,因为这些国家缺乏抗衡美国的实力,所以才希望通过加强联合国和国际法来制约美国。

作为世界超级大国,美国的国际地位是独一无二的,其联合国政策研究也具有独特之处。在美国的联合国研究中,关于美国与联合国关系方面的研究占突出地位。不少著名学者都为这方面的研究做出了贡献,例如林肯•P. 布鲁姆菲尔德(Lincoln P. Bloomfield)的《联合国与美国外交政策:对国家利益的一种新看法》(The United Nations and U.S. ForeignPolicy: A New Look at the National Interets,1960)、约翰•鲁杰的《美国与联合国:通向一个新的现实主义》(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United Nations: Toward a New Realism,1985)等,充分体现了美国联合国研究与其外交政策密切联系的特点。

美国联合国政策研究的覆盖面非常广,包括美国与联合国各机构的关系、美国对联合国的影响、美国公众对联合国的态度、联合国与美国国会等。其侧重点是研究美国如何利用联合国为其外交政策服务,密切监视联合国对美国利益的干预。对美国来说,这既是一个外交政策问题,也是一个国内政治问题。例如,作为联合国最大的会费缴纳国,美国对联合国会费问题的研究自然非常关注,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及传统基金会一直在支持这方面的研究。国会和政府对相关背景资料的需求推动了美国对其联合国政策的研究。从1946 年起,美国总统和国务院开始向国会提交关于《美国与联合国》及《美国参与联合国》的年度报告,国会也举办相关的辩论听证会,发布关于《美国与联合国听证会报告》。例如,1978 年美国总统发布了题为《关于重构和改革联合国的报告》,继而,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就联合国财政、联合国改革、美国对联合国的参与等问题进行了听证会,发布了《美国参与联合国及联合国改革》的听证会报告。[14]

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西方强国或中强国家对其联合国政策的研究也非常重视。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政府和人民对联合国普遍持支持态度,力图通过联合国扩大本国的影响和利益。因此,这些国家的联合国研究与加强联合国作用有更多一致性,不像美国那样具有明显的单边主义倾向。这些国家对联合国在维持和平行动、人道主义干预、人权、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尤其突出。北欧国家则更注重联合国在促进国际民主、社会正义、国际法方面的研究。

以加拿大为例,作为一个非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个中等强国,加拿大一直很注重“联合国外交”。其目的是加强多边合作,抑制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扩大加拿大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加拿大学者、联合国协会以及加拿大政府都积极支持关于联合国的研究。扩大加拿大在联合国等重大国际组织中的影响现已成为一个成功的加拿大政府的标志。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加拿大政府提出了许多有影响的建议和方案,例如1987 年关于联合国财政改革方面的加拿大“蓝皮书”以及经社理事会改革方案。最近一个有影响的“加拿大方案”是加拿大主办的“干预和国家主权国际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Intervention and StateSovereignty)”提出的“保护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报告。[15]作为加强联合国人道主义干预和维持和平行动的建议,该方案得到西方国家的普遍支持,其基本原则在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大自由”的报告中也得到体现。加拿大在联合国研究方面的贡献扩大了它的国际影响,也使人们开始谈论加拿大在“重塑联合国”方面的作用。[16]

阿尔杰主持的对成员国联合国政策的研究显示,即便像加拿大这类最支持联合国的“中等强国”,也没有将其对联合国政策放在外交政策的首位,它们利用联合国提供的一些功能,利用联合国舞台,是因为这对扩大其国家利益有好处,而不是出于对联合国需求的考虑。但研究成果也表明,联合国为成员国提供了某种道德与合法性方面的价值。尽管这方面的制约作用还很小,但一些成员国承认,不能完全不考虑这些价值因素,当本国利益与联合国的要求相冲突时,至少要进行平衡。[17]

三 联合国体系研究层面

这一层面的研究主要是“就联合国论联合国”,因而也可称之为“联合国体系研究”。从事这类研究的多为联合国事业的关注者和支持者,例如有过联合国工作经历的人员,包括秘书长在内的现任联合国官员以及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此外,也包括联合国委托和主持的研究。这类研究成果除以学术形式、宣传读物形式发表外,还反映在联合国相关的工作报告、决议、宣言、法律法规之中。

在这一类研究中,部分是关于联合国主要机构职能和相互关系的研究。在早期的联合国研究中,这一类比较突出,如西尼•D. 贝利(Sydney D. Bailey)从20 世纪60 年代起,对联合国各主要机构进行了分别的研究,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包括《联合国大会:对程序和实践的研究》(The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 A Study of Procedure andPractice,1960)、《联合国秘书处》(The Secretariat of the United Nations,1962)、《联合国安理会的程序》(The Procedure of the UN Security Council,1988)等。这些都成为后来有关联合国机构研究的重要参考书目。再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哈马舍尔德在《法律和现实中的国际公务员》[18] 一文中,阐述了他对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官员地位和作用的看法。他认为,联合国秘书长应该保持不屈服特殊国家或集团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或中立性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回避政治冲突,可以不采取行动。联合国秘书长可以依据《联合国宪章》赋予他的特殊义务,在有争议的国际政治局势中执行他的任务,同时不屈从某一特殊国家或某一特殊意识形态。 哈马舍尔德关于联合国秘书长作用的定位成为后来人们研究和解释秘书长作用的经典引证。

在关于联合国系统的研究中,大量是关于联合国改革方向和具体改革方案的研究。早期的改革研究主要反映在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关系、非常任理事国增加、会费问题及经社理事会改革等。冷战结束后,改革联合国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联合国50 周年前后,出现了联合国改革研究的热潮,一直延续到新千年的到来。安理会扩大、工作方法改革、加强与改进维持和平与人道主义干预机制、应对恐怖主义等新安全问题,成为冷战后联合国改革研究关注的重点。

在这一期间,联合国机构、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大学、研究所等推出了众多关于联合国改革的研究项目,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例如:福特基金会资助的“联合国前途独立工作小组”发表了大量相关的研究报告, 斯坦利基金会资助了关于“新时期联合国作用和改革问题”的系列国际研讨会,以瑞士为基地的“南方中心”就联合国在发展领域的作用和改革提出了多项代表“南方观点”的方案和建议,建立在维也纳的“国际进步组织”则侧重研究联合国与国际民主化方面的问题与改革。1991~1994 年间,在哈马舍尔德基金、福特基金会等机构支持下,厄斯肯•B.查尔德(Erskine B. Childers)和布赖恩•厄克特(Brian Urquhart)以单独或合作的形式,就联合国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报告,如《重组联合国秘书处:一项有关改革的建议大纲》( Re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ASuggested Outline for Needed Reforms,1991)、《一个需要领导的世界:明天的联合国》(AWorld in Need of Leadership: Tomorrow’s United Nations, 1991)、《走向一个更有效的联合国:两项研究》(Towards a More Effective United Nations: Two Studies,1992)等。他们二人关于联合国改革的观点与建议在联合国秘书长的许多报告中都有体现。

对联合国改革影响较大的还有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天涯成比邻》(Our GlobalNeighbourhood)。该报告明确阐述了“人民安全”和“全球安全”的概念,这种“新安全概念”对后来联合国安全观的变化和改革方向产生了重大影响。该报告还涉及关于联合国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包括增加没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扩大非常任理事国、建立经济安全理事会等。[19]

这一时期,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也积极加入了关于联合国改革的研究与讨论,尤其是那些将联合国和国际组织作为教学与研究“传统项目”的地方。例如:加州大学(伯克利)的国际研究所提出了一项关于“联合国改革的概念架构方案” ;[20]耶鲁大学教授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和布鲁斯•罗塞特(Bruce Russett)发表了题为《改革联合国:一项对世界更保险的政策》的文章,作为他们对联合国改革研究的贡献;[21] 哥伦比亚大学国际组织中心在爱德华•卢克(Edward C. Luck)带领下,对联合国改革的历史进程和历史教训进行了探讨和总结。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新千年报告》和各国首脑发表的“千年宣言”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联合国研究的成果,“新安全概念”、“全球治理”、“全球契约”及“市民社会”等已成为流行的联合国话语。伊拉克战争后,美国就“石油换食品”等问题对联合国的调查使联合国在新千年之后受到很大打击。在联合国成立60 周年到来之际,联合国改革研究更多是对以前改革建议与方案的再加工。联合国改革高级别名人小组2004 年底完成的报告及联合国秘书长2005 年3 月的“大自由”报告,是对新千年之后联合国改革研究的一次大汇总。其中许多重要思想和改革设想在联合国成立50 周年前后已经提出,如综合安全观、人道主义干预及安理会扩大的“24 国方案”等。

从以上三个方面的联合国研究看:在理论方面,乐观的理想主义观点比较多;在国家政策方面,现实主义观点占主导;在改革方案上,大多体现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结合。因此,未来联合国的发展方向不仅受主权国家之间力量对比变化的影响,也将受到全球非国家行为体力量发展的影响,受到全球普遍价值取向的影响。联合国不仅要平衡主权国家不同的利益需求,也要考虑全球民主治理的需求。60 年前的联合国反映的是当时的现实与理想,今天的联合国也将反映今天的现实与理想。

[1] 因语言和专业知识有限,本文仅使用了中、英文参考资料并集中于国际政治领域的联合国研究。

[2] Inis L. Claude, Jr., Swords into Plowshares: The Problems and Progres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4th ed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71;Inis L. Claude, Jr., The Changing United Nation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7.

[3] 本文将“世界联邦”和“世界政府”的支持者都划入“世界联邦主义”。

[4] Grenville Clark and Louis B. Sohn, World Peace Through World Law: Two Alternative Plan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8.

[5] David Mitrany, A Working Peace System, Chicago: Quadrangle Books, 1966, pp.149 - 166.

[6] Stanley Hoffmann, “The Role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Limits and Possibiliti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10, No.3, 1956, pp.357 - 372.

[7] John G. Ruggie, “On the Problem of ‘The Global Problematique’: What Role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lternative, No. 5, 1980, pp. 517- 550.

[8] Ernst B. Hass, “Why We Still Need the United Nations: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Conflict, 1945 - 1984,” Policy Papers in International Affairs,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No. 26,1986.

[9] Johan Galtung, “Global Governance for and by Global Democracy,” in The Commission for Global Governance, Issues in Global Governance, Kluwer, London, 1995, pp. 195- 215.

[10] Martha Finnemore, “Constructing Norms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Peter J. Katzenstein,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i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11] K.Annan,“Renewing the United Nations: A Programme for Reform,” U.N./51/950,July 14, 1997.

[12] Chadwick F. Alger, Gene M. Lyons, and John E. Trent, eds., The United Nations System: The Polices of Member States, Tokyo: 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 Press, 1995.

[13] A.J.R. Gro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United Nations: Some Revolting European Thought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Development, No.2, June 2003, pp.120 - 138.

[14] 美国政府和国会关于美国与联合国的报告可参见: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Subcommittee 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Hearing : U.S. Participation in the United Nations and UN Reforming, 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79 以及其他不同年份总统向国会递交的报告和国会听证会报告。

[15] 加拿大与联合国网,http://www.dfait-maeci.gc.ca/canada_un 。

[16] Nancy Gordon and Bernard Wood, “Canada and Reshaping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Journal, Vol.47, Summer 1992, pp.479-503.

[17] Chadwick F. Alger, Gene M. Lyons, and John E. Trent, eds., The United Nations System: The Polices of Member States, p.476.

[18] Dag Hammarskjold,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Servant in Law and in Fact,” in David A. Kay, ed., The United Nation Political System,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Inc., 1966, p.142.

[19]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 Our Global Neighbourhood: The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20]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Conceptual Framework Project on UN Reform: A Procedural Agenda for the Discussion of United Nations Reform,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 1995.

[21] Paul Kennedy and Bruce Russett,“Reforming the United Nations,”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 October 1995.

    进入专题: 联合国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国际关系 > 国际组织与合作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731.html
文章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 年第5 期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