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登兴:当“基督徒”成为“自由知识分子”

——与石勇商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77 次 更新时间:2005-07-2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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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登兴  

石勇兄《当“自由主义者”成为基督徒》一文批评当下一些号称是自由主义者的“基督徒”在言说时“号称掌握终极真理”的极权主义倾向。不过石勇兄一开头就给出了清楚的界定“(本文)‘自由主义者’系指当下中国一些自称或被称为‘自由主义者‘的人,或用一些人的说法,指那些所谓的‘自由主义推销员’;而‘基督徒’则指那些号称信奉基督教,并像神一样说话的中国人。”

刚好我也是一个基督徒,也还以“自由主义者”自居过,不过,一、我是先成为基督徒,再“自由”的,二是我现在已忘了主义,只记得个体自由信念了,那些信念已经深入骨髓,忘不掉了。

这里我对石勇兄的文章在论证过程和所使用的观念和范畴上提出一些商榷。但是对于此文的中反对言说中的极权主义的观点,我是很赞同的。

一、存在一个“民族的精神机体理”吗?

石勇兄说“当一个人宣布成为一个基督徒时,只要基督教的文化指令没有在他的精神世界中编码出另一个与他所置身的中国文化氛围不同的世界,他就无法避免一种文化冲突的焦虑。”

石勇兄说:“中国毕竟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传统的国家,……作为整合民族精神的一种精神符号体系,在历史的流变中传统文化已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深深地内化入中国人的心里。”

我个人认为石勇兄这里的理念是值得商榷的。是否存在一幽灵般的中华“传统文化”在以“集体无意识”的方式在主宰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本身是很值得怀疑的。石勇先生认为出:“文化的内化的漫长也决定了它一旦作为一种‘原型’存在于一个民族的精神机体里”,对此我有一点质疑,就是真的存在一个“民族的精神机体”吗?

因此,我个人认为石勇兄的这个“传统文化原型”一方面其内涵需要做出清晰界定(十多年前文化热时,人们就说过“文化是个框,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另一方面“存在于一个民族的精神机体里”的看法有“整体主义”的不足。

我个人倾向于坚定的个体自由信念,任何文化,任何价值体系,只有在它对于一个人的活泼生命真实的发生影响时,它对于这个个体才是有意义的。而当此全球化的时代,由于信息沟通的相对便利,一个人中国人不仅存在于中国这个“民族的精神机体”里,他更生存了人类共同的精神大地上。我用“精神大地”代替石勇兄的“精神机体”,是因为“精神机体”把文化作为了一个有意识,有主宰性的存在。这是我不赞同的,我认为个体永远存在着超越文化束缚的可能,而在当代它又是如此真实的发生。因此,相对于石勇兄所认为的“民族精神机体”对于个体生命的主宰性,我用“精神大地”强调个体生命的自由性,因为个体生命是自由的,他对于所处身的文化环境他有相对的抉择的自由,所以这块大地的辽阔而自由的(当然这种自由之所以可能,是值得探讨的一个话题),而不是如石勇兄所说的那种“文化精神机体”那样封闭性地主宰个体生命,但是我用“精神大地”也表明,此一文化时空中个体生命与文化之间有有机的交流,生命有活泼的成长。

二、在中国作基督徒一定要扒一层文化的皮吗?

由此,我要对石勇兄以下的结论提出进一步的商榷,石兄说“当一个人宣布成为一个基督徒时,只要基督教的文化指令没有在他的精神世界中编码出另一个与他所置身的中国文化氛围不同的世界,他就无法避免一种文化冲突的焦虑。”

石兄不仅在前面预设了一个“威力无比,无处不在”的“中华文化精神机理”这样的前提,在这里继续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一个中国人成为基督徒后,只有在他被基督教文化彻底洗脑,就是“基督教的文化指令没有在他的精神世界中编码出另一个与他所置身的中国文化氛围不同的世界”,他的心里就难免基督教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冲突。

我们承认一个人改变信仰确实会伴随着文化的冲突,因为新的信仰带来新的价值观,新的信仰带来新的行为方式。

但是这里我们要强调一点,首先不要将基督教等同于西方文化,基督教按文化而言,它是起源于西亚,而非西方。

其次,基督教自身的观点历来认为自己的天启的宗教,所论述的重点是关于生命的本质和生命的光,关于世界存在和存在的意义。所以基督教的核心价值是超文化的。

因此,一个人成为基督徒,首要的倒不是“基督教的文化指令”在他身上进行什么编码,成为基督徒意味着他关于生命终极的观点变化了,也意味着他在这个世界的原则变化了,这个变化与其说是中国与西方的区别,不如更准确地说是“罪”与“义”的区别,是仁爱、诚实、清洁、正义与仇恨、谎言、肮脏、不义的区别。

这样的冲突,如果要冲突就冲突去吧!

事实上,我个人成为基督徒以后,反而更多地思考周易,诗经中的一些陈述,为先祖独特的心灵与文化成就而自豪,对于传统中国的建筑等文化符号有更深的认同,毕竟我是一个基督徒,但我又是一个中国人。我甚至想过,如果以传统建筑的形式来设计一个教堂,那一定是很有意思的。基督信仰与我的中国文化认同是精神界中两个层面的存在,而其本身又是和谐的。

如果是信仰是指终极层面的事物,而文化是指一个族群传统中所传承的伦理、情感、理念及其表达符号等等,那么这两个层面倒是未必一定冲突的。因此一个中国人成为基督徒倒未必一定得剥一层文化的皮。

我觉得石勇兄在文章中所指的一个“自由主义者”成为“基督徒”的激烈反传统的现象确实是可能存在的。那么我猜想,这种反传统可能不是来自于基督教,而是另有一个原因,就是来自于他的“自由主义者”血液中所遗传的反传统基因,当然这种反传统,也有可能受到某中宗教原因的推动。不过却不可不甄别前者

我个人也曾经熟悉过自由主义,不过是先成为基督徒,然后因为工作的原因,大量阅读石勇所提的诸位“自由主义”师长的作品,这才确立了自由的信念,我用自由信念,而不用“自由主义”,是因为个人谨慎地用某种主义和立场标榜自己。同时用自由信念,是一种更与个体存在相关,而超越自由主义制度安排的陈述。

三、信仰使人在非信仰者面前保持谦卑

石勇兄说:“但无论怎样,信仰只能是价值领域内的事情,它与认知无缘。用认知来评判信仰固然是牛头不对马嘴,但用信仰来规范认知领域,宣称自己掌握什么真理也可笑之极。这不仅是对哲学的某种范畴的东西不能在另一范畴使用的无知,而且隐含了一种可怕的极权主义逻辑。这种极权主义逻辑实际上是对自由主义所宣称的精神的消解。自由主义在价值上应严守中立,否则像罗尔斯的那种‘政治自由主义’就要崩溃。”

这一段话中除了“信仰只能是价值领域内的事情,它与认知无缘”,“自由主义在价值上应严守中立”需要商榷外,对于它所表述的核心价值我要表达严重的赞同,“但用信仰来规范认知领域,宣称自己掌握什么真理也可笑之极。这不仅是对哲学的某种范畴的东西不能在另一范畴使用的无知,而且隐含了一种可怕的极权主义逻辑。”这种极权主义的逻辑,是我们在曾经成为一个自由信念秉持者时是过也自我批判过的,那么,如果今天如果有一个号称是基督徒的人这样宣称,那也是我个人站在信仰的立场上需要商榷和批评的。

因为基督教信仰本身,认为有一不同于万物的至高者的存在,此至者高于一切受造物,惟它是真理、生命的源头,而所有受造之物与他有本质的区别,他不曾将终极代理权授权予任何个体的人,而此一至高上帝的第二位格曾经来到人间,就是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人间时,他第一不曾用强迫力量强求改变过任何人的思想和信念,他主要的话语的陈述是客观的,虽然是宣称拥有最桥头权威的,而且他本身为了行道,却采用了在十字架上彻底倾倒生命的方式。所以没有任何耶稣的信仰者被授权以极权主义的逻辑说话。

再者,基督教信仰宣称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不管是信仰者和非信仰者都是有罪性的。因此信仰者本身并没有任何对非信仰者的道德优越性,相反信仰者更要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而在上帝和非信仰者面前保持谦卑。此一谦卑也敦促我们在言说时保持清晰的边界和对自我有限性的警惕,此一对于自我有限性的警惕也便其推演自己的理念系统时保持有限性与开放性。

对于一个曾经以自由知识分子自居的我而言,这里愿意用我五年前完成初稿的一篇文章中的一个要点回应石勇兄,在此文中,对于社会范畴中的事物,我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在认知上,不存在超越于个体认知之上的真理。第一,对真理或曰正确的规律的认知是由个体完成的。第二是,个体凭理性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限的,相对的。由于我们所面对的宇宙是无限的,我们对客观依据的把握是有限的,即我们不可能把握世界所有的信息,而我们的审视、存疑、推断能力也是有限的,那么我们的理性就是有限的。因此,任何人所掌握的真理都是有限的。”

而在信仰范畴里,我坚信上帝在圣经和基督里启示了他自己,而又由于上帝圣灵的介入,使我们对于此一真理的认知成为可能,但是此一认识的确定,不等于我们在面对他者陈述时可以以绝对真理的拥有者自居,更不决定我们在以信仰者的身份介入公共言说时,以绝对真理的拥有者自居。

最后,我要声称一点,近来一直有一个张国堂先生自称是基督徒,自称是上帝与中国人立约的代表,后来又自称自己是再来的耶稣,最近又听说他自称为“耶和华”,此居颇类似石兄此文中所批评的“基督徒”。对于此君,本基督徒有理由说一句绝对一点的话:“他绝对不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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