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明晰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同时将其列表清单公之于众,让权力行使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就是权力清单制度。该制度是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是打造限权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便民政府,建设“有限、有为、有效”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也是政府部门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内容的权力革命,其实质就是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把权力行使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从根本上杜绝权力滥用、权力寻租、权力腐败等异化现象,解决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效率低下、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有效规范权力的行使,防止出现权力不作为和越权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把推行举措落到实处。
梳理工作职责,依法设定职权。“有限政府”的权力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限制,宪法和法律要给政府行权范围划定界限。职权设立依据严格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默认规章以上的职权依据。清理职权的主要任务就是梳理政府部门职责、分析履职情况,研究职权清理意见,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解决无限政府的弊端。为此,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认真梳理,编制行权清单。按照职权类别对权力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列明职权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承办机构等,力求使部门工作可考量、可评估。
分析履职状况,合理确定权限。分析履职的重点是规定职责是否全面正确高效履行,是否存在“越位”“缺位”和权责脱节,履职方式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存在政事不分、擅自揽权、私自授权等问题,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完善等;对部门存在的交叉职能要逐项分析具体情况及原因,提出理顺意见和建议。确权要促进权力由无据到有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权力坚决取缔,超越法律规范、违反操作程序的权力要切实加以规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用权水平;依法界定权力,坚持“法无授权即禁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审核确权;依法厘定权限,对依法确认的权力要细化、量化权限,不能让“有权力的人把权力用到极限方可休止”,合理确定其边界,同时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确权要摸清权力的总体情况和每项权力的具体情况,合法合规与合时合需、运行内容和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和运行效率、权力行使和责任承担都要注重。
开展职权清理,做好科学配权。按照职权法定、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和权力梳理、履职分析情况,对现有权力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严管、加强等调整意见,凡部门自行发文设定和行使的职权一律取消,行政许可以外审批全部清理,确需保留的须经同级政府确认,按法定程序重新设定;原则上,行业规则、学术评价、纠纷调解等转移给行业,水平能力、资格资质类评价认定交由社会,量大面广的事项下放基层,不符合发展要求但有法可依、一时难以取消的严格控制;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等职权应当加强。强化分事行权,从权力分工上改变“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确保领导干部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将重点岗位权力科学分解到多个岗位,改变“政出一门”的体制缺陷,实现权力的有效分解和制约;坚持分级授权,从权力授予上改变“上级权大、下级无权”的机制弊端;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编制保留权力的履职流程图,强化用权责任,严格按图行权,重点是通过标准化管理的“刚性效应”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制度在执行环节变形走样,促进权力结构由集中到分散,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防止“牛栏关猫、进出自由”。
优化权力流程,实施全程控权。按照权力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着力优化保留权力的内部运转环节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权力名称编号、授权依据、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确保权力行使符合规定权限和程序。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控权,促进权力运行由无限到有度,一方面要强化内部控制,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完善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用权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破窗效应”,使制度笼子更具刚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完善并实施行政投诉、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机制,对权力风险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并实施预警告知、风险提示、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同时实施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保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权力的行使。
加大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梳理出来的行政权力具体分析,彻底理顺权利关系,防止推诿扯皮,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管得过多过泛、行政权力过于向上集中、呈倒金字塔配置的状况,保证权力减到位、放到位,把应该保留必须保留的权力、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行政权力定位在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滋生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权力还原为责任,把管理转变为服务,促进权力定位由管理到服务。对于保留、取消、转移、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权力事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重视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健全相关制度,深化阳光示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定期修改完善,并按程序确认公布清单,确保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结合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打造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效能监察等为一体的公开平台,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深入推进各领域办事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用权行为暴露在阳光下,让制度规范权力,让人民监督权力,让腐败无处藏身;借助互联网技术,公开晒权,打造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民意征集、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促进权力操作由封闭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