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正是农村廉价劳动力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使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保持着“发展中的稳定”。城乡二元结构有效缓解和消化了城市内的二元结构,小农经济构成了中国农村稳定的基础。未来20 ~30年,中国农业GDP占比将继续下降,但农村人口将仍保持一个相当庞大的数量。农村是否可以保持稳定,从而为中国发展提供战略选择,将事关中国现代化的成败。以小农经济、中国制造、产业升级驱动的中国现代化道路来看当前三农政策,就可以对当前主流的三农政策话语作进一步的讨论。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
记者:现在有一种认识,当前农民进城了,农村宅基地却没有退出,出现了农村人口减少和农村宅基地面积扩大的倒挂。您是否认为农民进城却仍然占有宅基地是一种严重浪费?
贺雪峰:宅基地和住房的最大特点是不可移动,因为不可移动,在不同区位的住房就具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过去上海流行的“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栋房”,即是如此。农民在农村的住房与已经形成经济聚集具有规模效益的城市住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进城农民工之所以仍然要保留农村住房,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进城农民工对自己能否在城市体面安居有清醒而且理性的判断,就是仅仅依靠打工收入,他们即使在城里买得起房子,也很难全家在城市体面生存。年轻时进城务工,年龄大了,在城市难以立足,还是要返回农村,且回到农村居住比较舒服。他们留下农村住房,是为了防止进城失败而留的退路,这是一种风险防范机制,是退路也是基本保障。
保留进城农民工的宅基地,给了进城失败农民以退路,从而也就给了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应对危机的能力。在一般发展中国家,因为进城失败农民不再能退回农村,他们落入到城市贫民窟中,就成为“发展中不稳定”的重要助推器。中国之所以可以保持“发展中的稳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进城失败农民有退路。因此,让进城农民工保留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不仅降低了农民进城的风险,而且极大地降低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不稳定的风险,保留进城农民宅基地因此成为一种风险分担机制,这是农民与国家的合谋,是风险成本而非浪费。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全面改革作了重要部署,土地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领域,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涉及的重要内容。以往的征地制度引起了很多非议,您如何看待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及其所引发的非议?
贺雪峰:对现行土地制度虽然存在诸多非议,但我认为中国现行土地制度是一个极其重要且精良的制度,是助推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利器,是中国最大的制度红利。从我们在全国的调查来看,几乎所有地区的农民都盼土地被征收。道理很简单,征地补偿远高于农业收入,且征地往往还要拆迁,而拆迁所获补偿更是远高于征地补偿。农民盼征地、盼拆迁这是一个被刻意忽视的常识。农民要求更高土地补偿这本身并没有错,但并非提高了征地补偿,农民就会减少分享更大利益的要求,征地冲突就会下降。实际上,最近10年,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都大幅度提高了,因为征地补偿而发生的冲突却更普遍且更激烈了。这就说明,并非仅仅提高征地拆迁补偿就可以解决征地拆迁冲突。
征地拆迁的农民并非全国农民,而只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只占全国农民总数的大约5%。实际上,这部分征地拆迁中冲突巨大,整个社会都认为他们利益受损严重的农民,却是中国农民中的强势群体。即使在现行征地制度下面,这部分农民所得利益及其经济状况也远好于全国农民。
记者:“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口号一直在喊,有观点认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农民进城和资本下乡。对此,您怎样理解?
贺雪峰:当前城乡二元结构大都被当作了一个负面词汇,其实,城乡二元结构也可以是一个对客观事实的描述。在改革开放前,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和农村是一种剥削性结构,虽然其存在具有历史合理性(新中国选择重化工业优先的现代化道路,需要从农村获取原始资本积累),在当前条件下这种剥削性城乡二元结构理应破除,且实际上也已经被破除掉了。其主要表现就是,城市户籍上的福利含金量很少,而农村户籍上的福利含金量却不可小视。因此,众多调查表明,农民普遍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即使保留农民在农村的承包地,绝大多数农民也不愿意要城市户籍。
当前仍然存在体制性的城乡二元结构与过去的剥削性结构已有极大不同,过去城乡二元结构中对农民的剥削性制度已被消除,而对农民的保护性制度安排仍然存在。我们现在尤其要防止有人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将保护农民的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一并破除。有人理解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农民进城和资本下乡,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原因是,即使部分农民进城,留在农村的农民人数依然众多,且进城农民可能失败,他们进城失败之后还要返回农村。而资本下乡亦要慎重,至少政府不应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资本下乡。农业GDP总量是有限的,资本下乡是要赚钱的,也就是要分享农业GDP,在当前农民人数依然众多且仍然要依靠农业来获取收入与就业背景下面的资本下乡,对农业也许是好事,对农民却一定是坏事。
农村是弱势农民和弱质农业所在地,是以一个个熟人社会基础上的村庄组织起来的。农民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方式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农民经营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土地,家家户户有农家小院,过着有根、有意义的生活。这样的农村为中国9亿农民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基本保障,提供了底线。保护农村就是保护农民和农业,就是维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底线,就是让农村继续作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发挥作用。基础性的、底线的、弱势与弱质的农村,显然不是任由市场起决定作用的领域,基本保障是不可交易的,农村还需要国家着力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来给予保护和保卫。
记者:您认为进城农民绝大多数都保留了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住房,是为自己进城失败留下退路。您如何看待这种中国式的城镇化道路?
贺雪峰:这些农民的进城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次在城乡之间往返,更非全家进城,而是适合进城的年轻人进城,不适合进城的中老年人和儿童留村。这种中国式城镇化的坏处是产生了留守问题,城镇化也不彻底,好处则是因为进城农民失败有退路而没有在城市形成大规模贫民窟。因为大量中老年农民留守农村,虽然农民进城了,农村耕地却很难规模经营,小农经济仍是汪洋大海,现代农业发展不起来,农业现代化也颇困难。不过,正是因为有海量留村务农的中老年农民,中国农村的耕地都被精心耕种,农产品产出率极高。
中国式城镇化与中国当前所处发展阶段有关系,只要中国农民进城获得稳定就业与收入的机会不够高,在城市安居难度大,农民多次性地在城乡往返就具有合理性。只有当多数进城农民都比较容易在城市获得安居所需的就业与收入,国家有能力为少数进城失败人口提供可靠保障时,农民才会放心进城而放弃家乡。而唯有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产业进一步升级,技术不断进步,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跻身世界发达国家行列,中国城市才可能为所有进城人口提供安居的条件。在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艰难过程中,正是当前中国式的农民多次往返于城乡间的城镇化,为中国克服中等收入陷阱所必然遇到的艰难险阻提供了缓冲,也是未来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保证。
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城市是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极,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城市全面深化改革与农村保持相对稳定是相辅相承、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关系。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有时候,不改才是大智慧。我以为,现行农村基本制度正是中国过去30年保持了发展中的稳定的秘密,也是未来30年支撑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大制度红利之一。(作者:田 川 来源:社会科学报1398期 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