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民主政治的渐进稳妥之路,从根本上说,是以群众路线作为根据的,并体现由群众路线所决定的民主方法论
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不是对立的,而是紧密相连的,谁也离不开谁。中国共产党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坚持民主政治,这就要求把贯彻群众路线和民主政治结合起来。如果把它们相互隔离了,群众路线就会变样,民主也难以为继。
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来说,能否贯彻执行群众路线,面临着是否实行民主的问题。因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敌人”就是“四风”,还包括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等弊端。这些弊端,究其实质,就是专断、专制的问题,是与民主相对立、格格不入的。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就是要反对专断、专制,充分实行民主。如果离开了民主,“四风”和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等等弊端就难以根除。由此可见,真正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关键是实行民主。
群众路线与民主的运行轨迹高度一致
在中国,毛泽东深刻地阐述过实行民主政治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和核心制度。民主集中制要求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就来自于群众路线的规律性。因此,毛泽东指出:“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是一个群众路线的方法。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
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过程,就是同党的群众路线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完全一致。这就从哲学高度上对党的群众路线作出了深刻的理论概括,把党的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有机统一起来,指明了民主政治的运行实际上就是群众路线的运行,要把民主政治贯穿于群众路线的实行之中。
群众路线应把民主作为工作的重点
群众路线必须满足人民的利益要求。如果说过去在贫困的年代,群众的利益诉求是给钱给物,得到物质生活方面的满足;那么现在初步小康了,群众的利益诉求则是享有民主,得到政治生活方面的满足。
贯彻群众路线必须把重点转到民主上来,这也是改革开放时代的根本要求。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其《公报》里,深刻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文化大革命”号称直接依靠群众、实行群众路线,但由于离开民主,抛弃民主,听任于个人意志和偏见专断,想“整谁”、“打倒谁”,就可以“整谁”、“打倒谁”,使党的群众路线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从而强调了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工作重点是发展民主,“发展民主是新时期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任务的根本保证。”
群众路线既然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那么,从这样的核心观念出发,当然要把我们的工作重点放在民主上。因此,我们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就是要反对专断、专制,充分实行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实现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常态化。否则,群众路线难免成为某些个人意志的操手、工具,势必迷失正确方向,遭受严重挫折。
群众路线标示了民主发展的正确路径
群众路线告诉我们,群众在基层,深入群众就要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办好事情,首先就要把基层的工作做好。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必须以基层社会为重点。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牢塌到底,只有建立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才能做到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首先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基层政治和社会生活共同体,树立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在完成了这样的准备工作后,民主政治才能顺利地向上逐级发展。这样一条发展我国民主政治的渐进稳妥之路,从根本上说,是以群众路线作为根据的,并体现了由群众路线所决定的民主方法论。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