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冷战时期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实现了从敌对状态到正常化的转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中国对东盟的外交政策经历了从局部微调到整体性变化的发展过程,通过与印尼关系正常化,同新加坡建交和促进柬埔寨问题解决等努力,中国与东盟国家形成了全方位的政治接触,可以说中国外交政策的不断变化是推动中国与东盟关系和解的根本动力。
1967年8月7~8日,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与新加坡五国领导人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BangkokDeclaration),由此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ofSoutheastAsianNations,ASEAN)成立。东盟成立之时,中国与东盟五国的关系尚未解冻,因此中国对于东盟组织也采取了不予承认的态度。8月12日《人民日报》刊载的文章对“曼谷宣言”进行了这样的解读:
“宣言仍然露出了马脚,表明所谓经济、文化等‘合作’只不过是个幌子。宣言公开表示要同现有的反华反共的国际和区域性组织‘保持紧密的有利的合作,并且利用一切途径加强同它们之间的合作’。宣言还明目张胆地为美帝国主义在东南亚建立侵略性军事基地辩护,胡说‘这个区域内的所有外国基地都是暂时性的’,‘目的不是直接或间接地用来破坏这个地区的民族独立和国家自由’。这就不打自招地供认:‘东南亚国家联盟’只不过是侵略性的‘东南亚条约组织’的孪生兄弟,是美帝国主义反华包围圈的一个组成部分。”[1]
从该文章中可以看出,在中国的理解中,东盟就是个帝国主义反华军事联盟,这种敌对态度一直持续到1971年。随着中美关系的解冻、中苏关系的恶化以及东盟国家对华政策的改变,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对东盟国家政策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这个调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2年十二大以前,这一阶段中国对东盟国家的政策属于“微调”阶段,即并没有出现整体外交政策的调整,而只是针对东盟国家政策进行了局部修正,这一时期,中国与马泰菲三国实现了关系正常化;第二个阶段是在十二大之后,这一阶段中国整体外交政策出现了调整,中国—东盟关系在80年代得到了稳定持续的发展;第三个阶段是“六四风波”之后,东南亚地区成为了中国外交的重要突破口之一,中国与东盟国家实现了关系的全面正常化。
一、十二大前中国对东盟政策的“微调”及与马泰菲三国关系正常化
20世纪70年代以后至1982年十二大以前,尽管中国总体的外交战略没有出现明显的变化,但是中国对东盟的政策却出现了一些具体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推进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强化经济外交
中国与马来西亚在1971年实现了贸易代表团的互访,双方达成了建立直接贸易的谅解,同时还签署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代表团和马来西亚国营企业公司联合公报》。这一时期,中国积极开展了对菲律宾与泰国的石油外交,1974年中国与菲律宾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发展中菲两国贸易的换文》,同时还与菲律宾签署了石油协定,以此来保证对菲的石油供应;1973年中国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向泰国出售5万吨柴油。这些经济政策和措施对双边关系正常化产生了重要的政治影响。
(二)放弃双重国籍
新中国成立之后沿用了国民政府血统主义的国籍制度,①然而这成为了困扰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一个敏感问题。新加坡学者廖建裕(LeoSuryadinata)认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1)中国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2)东南亚华人对地区政治、经济的稳定具有重大影响力;(3)东南亚国家处于国家建构的过程,由于华人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加上冷战时期意识形态的对峙,许多东南亚国家都对华人抱有很深的疑虑。[2](P6~7)
为了缓和东南亚国家对中国以及华侨的怀疑,中国政府开始调整华侨政策,其主要方面就是对双重国籍制度的修正。1955年4月22日,中国首先与印尼签署了“双重国籍条约”,该条约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地民族与华人的冲突。70年代中期,在实现与东盟国家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取消双重国籍成为了与马泰菲三国建交的先决条件之一。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可以说此举为彻底解决长期困扰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重国籍问题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纠正对东盟国家的革命输出
新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采取支持东盟国家内部的共产党革命,不承认非共产党执政的国家的政策,这一政策也是影响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正常化的主要障碍。70年代以来中国逐渐改变支持内部革命的政策。1971年10月中国加入联合国时重申中国将坚持“和平共处”的外交原则。1975年7月,毛泽东对来访的泰国总理克里说:“我们支持世界各国的共产党,但是不是支持修正主义。我很赞成你在香港的那一篇讲话,国家是国家关系,党是党的关系”;“拉扎克要求我,不要跟他们国家的共产党往来。我说不行呢,因为我也是共产党。哪里有共产党不支持共产党革命的?!”;“至于你们怎么对付共产党,我们不干涉。无非是一骂,二打,三杀。我们不管,管不了啊!不能干涉别国的内政。”[3](P15)
作为对东盟国家在“一个中国”问题上及反对苏联亚洲霸权方面对中国的支持的一种回应,中国表示放弃双重国籍,承诺不干涉别国内政,并在中国与马泰菲三国的建交公报中做出了相应的承诺。
70年代末到十二大之前,中国对东盟政策走到了大调整的门槛边,促使其发生变化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来看,中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成为了中国决策层的核心人物,以他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逐渐引导中国外交摆脱文革时期的影响;其次,从外部来看,越南入侵柬埔寨之后,中国需要和东盟共同应对地区威胁,因此彻底解决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所存在的障碍就提上了议事日程。
1978年11月邓小平副总理出访新马泰三国时,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中国对东盟国家政策的讲话,它主要包括:(1)支持东盟和平、自由、中立的主张,支持东盟在地区问题上的积极作用。(2)区分党际关系与国家关系,邓小平指出:“党同党的关系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应该区别开来,使这样的问题不影响国家之间关系的发展。”[4]
(3)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相互合作,邓小平指出,“至于东盟国家,差不多比我们还发达一些。我们的水平不如东盟。中国和东盟应该建立互相援助、互相支持的关系。”[4]
进入80年代,中国东盟政策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最为明显的就是邓小平在1980年5月31日作出的关于对处理党际关系的讲话,他指出:“各国的事情,一定要尊重各国的党,各国的人民,由他们自己去寻找道路,去探索,去解决问题,不能由别的党充当老子党,去发号施令。我们反对人家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也决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这应该成为一条重要的原则。”[5](P319)
1981年赵紫阳副总理在访问马来西亚时明确表示,“我们与马共之间的关系只是政治上和道义上的关系。我们不愿意让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影响中马两国友好关系的正常发展,已经为此做出了很大的努力。”[6]
可以说,十二大之前,以邓小平为首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关于东盟政策的一系列讲话,暗示中国在十二大后东盟政策以及整个外交政策即将进行的大调整。
二、十二大后中国外交政策的总体性变化背景下
中国与东盟关系的迅速发展1982年中共十二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外交总体战略的转变。胡耀邦总书记在中共十二大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的政治报告,报告对世界形势的判断为“和平发展”,并确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最为重要的是政治报告明确提出了反对革命输出,以及正确处理与其他国家共产党关系的原则。
继十二大之后,1986年赵紫阳总理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做了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报告全面阐述了我国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他把我国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归纳为十个原则,强调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恢复和发展正常关系,和睦相处,友好合作,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亲疏、好恶。”[7]
随着十二大中国整体外交政策的调整,中国东盟政策在以下三个方面发生了具体的变化:
(1)支持东盟在地区问题中发挥积极作用。面对越南在苏联支持下对柬埔寨的侵略,中国采取了与东盟组织相互配合、支持东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政策。
(2)寻求领土争端的解决办法。邓小平在1984年2月22日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说:“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8](P49)这一讲话后来被概括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3)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全面稳步发展。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政府进一步密切与非社会主义经济体(包括发达工业国、新兴工业国以及其他不发达的工业国家)的经济合作,同时中国也注意加强南南合作。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在80年代中后期的经济合作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1988年李鹏总理访问东南亚,提出促进与东盟关系的四原则:
第一,在国家关系中,严格遵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和东盟各国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这不应影响彼此间建立和发展真正的睦邻友好关系。事实证明,决定国家关系的好坏并不取决于社会制度的异同,而在于能否严格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将坚定不移地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同东盟各国建立、恢复和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政治基础。
第二,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反对霸权主义的原则。中国现在和将来都决不称霸,也反对任何谋求霸权的企图,中国在本地区不谋求自己的势力范围,不以任何方式干涉别国内政,对于国与国之间某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愿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第三,在经济关系中,坚持平等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中国和东盟各国都是发展中国家,虽然国情不同,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也有差异,但彼此各有优势,需要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互相补充。中国将努力加强与东盟各国在经济、贸易和科技领域的合作。中国希望与东盟各国发展成为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
第四,在国际事务中,遵行独立自主,互相尊重、密切合作、相互支持的原则。我们高兴地看到,在当今的世界上,由少数国家主宰世界事务的时代已经过时,东盟等区域性组织在国际舞台上正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将一如既往支持东盟为维护地区和平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所作的努力,支持东盟关于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和中立区的主张。[9]
这四项主张不仅是对中国80年代东盟政策的回顾与总结,它也进一步表明了“中国决心同东盟国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10]
三、“六四风波”后中国外交的东南亚“聚焦”与双边关系的全面正常化
“六四风波”促使中国的东南亚地区政策发生了深刻而迅速的变化。当时中国一方面遭到西方国家的集体制裁,另一方面,由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中国在外交领域面临空前的困局。为了突破西方国家的封锁,中国采取了“亚洲导向”的外交政策,尤其是东盟国家一直强调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最符合中国的战略需要,因此东南亚地区成为了这一时期中国外交的“聚焦点”之一。李鹏在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了发展同亚洲国家的关系是中国外交工作的重点,他指出:
“一年来,我国同许多国家,特别是同周围邻国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改善和加强。我国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友谊更加巩固。我们支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促进自主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建议,并且希望有关各方为保持朝鲜半岛局势的缓和与稳定而努力。我们同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令人满意的。
我们同印度的关系也在改善。我们同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老挝实现了关系正常化。我国同东盟各国之间业已存在的良好关系对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我们同印度尼西亚进行的富有成果的会谈,使两国关系的正常化日益临近。我们同阿拉伯国家、非洲国家以及拉丁美洲国家的团结和合作也有新的发展。事实充分表明,我国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友谊,是经得起风浪考验的。”[11]①中国推进与东盟国家关系全面正常化,以及推进东南亚地区和平稳定的具体步骤包括:
(一)与东盟国家关系的全面正常化
80年代后期,中国与印尼关系逐渐解冻。1985年7月5日,中国与印尼两国在新加坡签署了《关于中国和印尼两国开展直接贸易的谅解备忘录》,尽管在保守的印尼军方的阻挠下,两国的直接贸易并没有立即实现,但是自此以后,中印尼双方的贸易额立刻获得大幅增长。与此同时,中国不断为推进与印尼关系正常化释放善意。1988年4月,出席在雅加达举行的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第44届年会的中国副外长刘述卿与印尼外长阿里·阿拉塔斯(AliAlatas)会见时指出,“中国希望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实现正常化。中国认为,恢复两国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友好和合作。”[12]
1988年11月,李鹏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就中国与印尼关系中的障碍与复交的问题所做出的回答也明确指出了中国愿意与印尼复交,并且强调了不承认双重国籍、不干涉内政的外交原则。②
1989年2月,中印尼两国利用出席日本裕仁天皇葬礼的契机,实现了双方的高层会晤,并且达成了关于关系正常化的“三点一致意见”③“六四风波”之后,中国面临西方国家的集体制裁,印尼对同中国复交也采取了观望的态度,为此,中国加速了与印尼实现关系正常化的步伐。正如新加坡学者廖建裕所指出的,“很明显,六四风波后,中国面临着外交孤立的境地,因此,中国渴望加快关系正常化的进程,并且需要同东盟,尤其是印尼保持友好关系。”[13](P695~696)
钱其琛外长对中国加速与印尼复交的动机做了这样的描述:
“印尼是东盟国家的老大,在东盟国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争取早日同印尼复交,不仅可带动另外两个东盟国家新加坡和文莱同中国建交,有利于进一步打开我们同东盟国家的关系,还可以有效遏制台湾当局竭力推行的‘弹性外交’,打破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制裁。为此,我们对两国复交中技术性问题的谈判,采取‘坚持原则,适当灵活’的方针,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大体商定原则后留待复交后继续商谈。”[14](P128~129)
在中国灵活外交原则的指导下,中印尼双方很快完成了复交的一系列技术细节谈判。1990年8月6~10日,李鹏总理访问印尼、新加坡期间,中国与印尼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两国恢复了中断近25年的外交关系。
中国与新加坡在1981年就互设了商务代办处,双边已经建立了“除名义之外具有一切实际用处的事实上的外交关系”,[15](P92)而出于尊重身边马来人大国的特殊考虑,新加坡坚持要等马来西亚、印尼都与中国建交之后,才会同中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因而继中印尼复交之后,1990年10月3日中新两国发表建交公报,自此,中国与东盟国家实现了全面的关系正常化。钱其琛外长对中新建交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中国和新加坡建交使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阶段,这将对解决地区冲突、维护这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特别是对解决柬埔寨问题,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16]
继中国与印、新两国关系正常化之后,中国与文莱于1991年9月30日建立外交关系。
(二)推动柬埔寨问题和平解决
推动柬埔寨问题和平解决的最关键动力来自于中苏和解。1988年12月中国外长钱其琛访问苏联,实现了两大目标:一是在柬埔寨问题上达成初步共识,①二是推动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化。1989年2月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访问北京,中苏外长发表了关于解决柬埔寨问题的声明,就柬埔寨问题达成了九点一致看法。②
中苏关系的正常化成为了推动柬埔寨问题和平解决的重要国际因素,正如加拿大学者阿米塔夫·阿查亚(AmitavAcharya)所指出的:
“北京一直认为越南占领柬埔寨是苏联支持河内的直接结果,因此就把越南从柬埔寨撤军作为与莫斯科实现关系正常化的关键条件之一(其他问题还包括中苏边界争端与苏联结束占领阿富汗)。当莫斯科敦促越南从柬埔寨撤离从而满足了北京的要求时,北京也开始远离红色高棉,这就是北京的‘让越南的血流干’战略的关键因素。”[17](P93~94)
1991年10月23日,柬埔寨和平协议在巴黎的签署标志着柬埔寨问题的彻底解决。钱其琛外长指出,“和平协议的签署将使柬埔寨恢复其独立和主权,有利于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也为和平解决地区冲突在国际上创造了一个范例。”[14](P43~44)
1990年12月,李鹏总理出访马来西亚,马哈蒂尔在欢迎宴会上指出,“目前,东盟共与6个国家有对话关系,虽然中国不是其中的一个对话国,但作为一个具有经济潜力的大国,而且又是亚太地区的国家之一,中国最终是有可能成为东盟的对话伙伴的。”[18]
1991年7月,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作为嘉宾首次出席东盟外长会议,他在会见东盟6国外长时重申,“中国愿同东盟进一步加强合作,在政治、经济、科技和安全等方面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并且“愿同东盟进行磋商和对话,我们愿意听取东盟一切有利于改善和平环境的主张和建议。”[19]
1994年中国外长每年都应东道国的邀请出席东盟外长会议后续会议。1995年中国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国。1996年7月东盟外长一致同意将中国与东盟的磋商伙伴关系升格为全面对话伙伴关系。自此以后,中国与东盟及东盟国家彻底实现了关系正常化,并形成了全方位的政治接触。
参考文献:
[1]美帝走狗拼凑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出笼,美国主子急忙为其反华反共反人民的反动联盟喝彩叫好[N].人民日报,1967-08-12.
[2]LeoSuryadinata.ChinaandtheASEANStates:theEthnicChineseDimension[M].SingaporeUniversityPress,1985.
[3]朱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外政策的调整[J].炎黄春秋,2008,(11).
[4]邓副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指出越苏条约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N].人民日报,1978-11-09.
[5]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赵紫阳离吉隆坡抵新加坡访问赵紫阳在机场发表书面讲话,赞扬中新两国友好合作关系[N].人民日报,1981-08-12.
[7]赵紫阳.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R].1986-03-25.
[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9]在泰国总理举行的晚宴上李鹏宣布同东盟关系四原则[N].人民日报,1988-11-12.
[10]钱其琛外长对新闻界发表谈话李总理三国之行取得积极成果[N].人民日报,1988-11-25.
[11]为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而奋斗———1990年3月20日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1990-04-06.
[12]刘述卿副外长在雅加达说恢复中国印尼关系符合两国人民利益[N].人民日报,1988-04-15.
[13]LeoSuryadinata.Indonesia-ChinaRelations:ARecentBreakthrough[J].AsianSurvey,Vol.30,No.7,Jul,1990.
[14]钱其琛.外交十记[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15][新]黄朝翰著,张乃坚等译.中国与亚太地区变化中的政治经济关系[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0.
[16]钱文荣.中国和新加坡外长谈两国建交意义[N].人民日报,1990-10-17.
[17]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ProblemofRegionalOrder[M].LondonandNewYork:Routledge,2001.
[18]马哈蒂尔总理在欢迎李鹏总理宴会上发表讲话马中两国关系已进入一个新阶段[N].人民日报,1990-12-11.
[19]丁宝忠,戚德良.钱其琛会见东盟6国外长时重申中国愿同东盟加强合作建立对话关系[N].人民日报,199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