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议题的复杂性在于利益群体主体分化的复杂性、利益诉求目标层次的复杂性、教育公平理论套用的复杂性、社会客观趋势判断的复杂性、道义责难与事实破解二元悖离的复杂性等,全面厘清这种复杂性需要对中国“异地高考”公共政策彻底放开或有限度的放开之后的风险予以考虑,这种理性化的考虑是为更为合理的异地高考公共政策精细化设计而生,而非是拒绝放开异地高考公共政策的天然借口。
[关键词]异地高考;公共政策;风险
尽管2013年初,中国一线中心城市所出台的“异地高考”公共政策限制标准依然很高,甚至北京这样的中心城市根本就没有提及普通高校层次招收非本地户籍生源参加本地高考的相关准入标准问题,但总体而论,大多数省市在年初陆续出台的“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还是明确了“开放性”的异地高考价值导向,无论这种开放是有限度的还是彻底性的,其更重要的功效在于宣告关于“异地高考”这场激烈的时局争鸣中,单纯行政性的政策“堵截”与选择性“无视”是无效的,而公共治理式的“开放”与有效性“回应”才是可行的。由此,关于“异地高考”的命题争鸣注定需要升级到崭新的2.0版本,即由以前“堵”与“开”的二元对立式价值性问题讨论(1.0版本)过渡到“如何开”的具体性问题破解(2.0版本),究竟是“有限度的疏导式放开”还是“彻底性的洪流式放开”,前者是从城市资源扩量难进路出发,而后者从个体权利真正实现的进路出发,这些相互交叉平行的问题研究进路无疑成为了困惑异地高考政策设计者的最新命题。基于此,我们需要暂时抛开为2.0版本各种问题匆忙找寻灵丹妙药的对策式研究思路而转入讨论彻底放开或有限度放开之后所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希冀在明确不同维度的可能风险之后进而能够化解2.0版本中的各种危机。
一、“异地高考”公共政策的彻底放开或者有限度的放开并不能使中国城市中低层群体获益,相反很可能成为共同的牺牲者
其实,从社会阶层的角度来看待异地高考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即便异地高考政策彻底无门坎的放开,真正受益的阶层群体也只会是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占优的群体,而城乡社会中真正的中低层群体与这种城市教育资源的利益流出都是无关的,甚至很可能会成为这种利益流出的牺牲者。城市中低层在面对大批量的外来高考移民时,他们曾经因城市教育资源总量大而使中下层户籍拥有者附带受益的唯一优势将不复存在,因为能够进入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就读且就考的高考移民,事实上绝大多数都是中国其它地区各种不同资本占有的优势阶层,在资本相互转化尚需不菲成本的中国社会,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优势阶层无疑想通过更轻便有利的方式完成家族内部的文化资本积累,事实上,中国社会阶层真正完成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优势积累也仅仅是近10年的事,在短短的10年中,刚刚完成经济资本与社会资本积累的新富阶层又将进一步大规模完成中国式的文化资本积累与转化,这对于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的国内教育机会资源和教育服务资源总体不足的当下中国而言,要满足这种不断膨胀的教育需求,无疑是困难的,因此摆在这批资本优势阶层面前的路无疑有两条,一条路是送子女出国留学以完成文化资本积累,近些年来出国留学的重心愈来愈偏低,全国各地纷纷举办的以高中生为主体的国际班或者国际学校如雨后春笋,而这批的低龄高中学生之所以被父母选择出国留洋,很大部分原因是因其在与国内同龄人激烈的高考竞争中处于劣势,很难获得进入名牌大学就读的机会,同时这批新富阶层进一步通过自生所把持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通过就业、薪酬、培训、媒介等管道无限跨大洋学历的社会含金量,使其在社会阶层流动中愈来愈扮演核心的群体认同符号;另一条路则是通过“购房”、“关系”等管道入户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或者入户高考受特殊照顾而更容易考上的民族、边远地区参加异地高考,当然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来讲,直接在那里接受优质的高中教育、甚至义务教育无疑更好。而异地高考政策如果一旦彻底放开,甚至即便是有条件的高门坎放开,也会进一步降低这批高考移民者的文化资本积累与转化成本,而在教育机会资源总量固定的城市中,无疑由此受到损害的是城市中低阶层。
事实上,“一直行走在路上”的中国教育公平的确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毕竟是社会整体公平体系建构中的子系统,“教育优先”与“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基石”的国家性承诺并不意味着教育能够不在事实上受到社会现实复杂利益博弈因素的制肘,因为教育无论如何强调形式与程序公平,都无法回避其实质意义上要履行的阶层再生产和文化再生产功能,而这种再生产的编码管道与筛选手段注定是要被社会优势阶层所赋值,无论这种赋值是显性抑或隐性的,教育在再生产中被“实质公平”诱惑着的乌托邦期待都注定只能是神话。
二、一般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并不能在这种彻底放开或者有限度放开的异地高考政策中真正获益,相反很可能遭遇“二次剥夺”
表面上看,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能够在北京、上海入读高中且就地高考,无疑能够在亲情上极大的得以满足,但是这种满足感将很快的被城市高成本的生活负担、不公正的身份歧视、城市社会中被资本系统化了的各式区隔以及多数以上学业成绩落后事实所抵消,大多数一般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会在这种社会生态中成为“入不了城,又回不了乡”的城市“蝙蝠”,这种社会生态对随迁子女在“阶层再生产”与“文化再生产”方面所造成的身份意识认同恶性效果无疑比学校教育更大,同时彻底放开的异地高考也很难真正提升随迁子女被重点大学录取的比例,形式合法性的高考制度设计实质上隐藏了知识层面中的不公正性,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重点大学的录取比例分层与社会优势阶层的结构分布是趋同的,即越具优势的社会阶层其子女就越可能被重点大学录取,城乡社会中的最底层其子女重点大学录取比例最低,这种状况不仅在高考中有所反应,甚至在义务教育阶段中,也有类似明晰分层。
笔者曾于2011年在对中国中部的D县和西部的X县实证调研中发现,父母属于外出务工人员的其子女学困率较之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员工、自雇以及务农等其它社会职业,都分别属于最高的(D县父亲为外出打工的子女其学困率达14.21%,母亲为13.21%,X县父亲为14.83%、母亲为14.53%),父母属于外出务工人员的其子女厌学率也是最高的,同时学困率和厌学率还与父母亲受教育程度成反比(D县父亲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其子女学困率高达14.06%、厌学率高达19.35%,母亲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其子女学困率高达15.91%,厌学率高达15.29%,父亲受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其子女学困率仅4.46%,厌学率仅7.79%,母亲受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其子女学困率仅3.50%,厌学率仅8.80%,而X县此类资料分别为13.76%、16.26%、14.31%、13.37%、7.36%、3.07%、7.53%和4.4%)[1],而笔者在2012年对国家中心城市C市的调研中又同样发现,在该市全国著名的教育文化区中,外来打工人员子女较之其它社会职业子女其学困率、厌学率依然最高,而学困率和厌学率仍然与父母亲受教育程度成反比。可见,如果仅仅单纯放开异地高考,而不对总体上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补偿或者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那么这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很难在教育结果层面上考入重点大学,从而实现教育意义上的阶层上升流动。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面对其它更多不断涌入的拥有各式资本优势的高考移民时,其应对挑战的能力将更为脆弱,此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遭遇事实上的“二次剥夺”,一方面,在移入城市参加高考竞争将更为激烈,当前一线城市的教育溢出利益将很快被蜂拥而入的利益群体所抵消,另一方面,因为在移入城市接受教育,且不论这种教育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否真正高质量(事实上,在城市教育扩容难的当下,人口涌入将进一步加剧城市大班额,人均受教育服务的质量也被迫下降),也不论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是否能够承担城市高额的教育负担,即便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想退出城市而返回老家参加高考,也成为了不可能,因为他们已经很难适应各省各异的高考模式,而同样在老家他们也将面临一大批在利益核算中有利可图以至于对该省高考模式轻车就熟的高考移民们。
三、异地高考政策的彻底放开或者有限度的放开将进一步加剧中国农村社会的衰败和农村教育的衰落
如果我们跳出利益群体之争,而从国家的整体视角出发来理性看待中国教育整体,不难发现,作为具有强政策引导性的异地高考如果彻底放开,将极可能进一步加剧中国农村社会的衰败和农村教育的衰落。伴随着中国社会三十年的整体结构变迁,县以下的中国农村社会无疑被作为大城市“人”、“财”、“物”等资源的蓄水池而存在,城市源源不断的从农村社会中如同“抽水机”一般单向吸纳资源要素,中国农村社会传统宗族共同体形态在上世纪90年代短暂恢复后又在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务工的时代潮流中迅速解体,农村中只剩下大量的老人、小孩以及少量的妇女,这些弱势群体几乎都是以原子化的状态散落在中国村落小区之中,传统意义上的教化与仪式逐渐变成了私人家庭的内部事宜,村庄的公共性在这种个体化的力量增长中渐趋消弭。原子化了的村庄个人只关心私人利益,以致于他们很难形成地方性利益组织以缓冲行政权力和市场权力的单向度垂直控制,因此他们几乎成为了村庄公共事务的局外人,除非这种公共事务直接有关于个人利益。在这样的村落政治生态背景中,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何十年来中国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能够如此迅速,而2012年校车事故频发后,农村学校为何又能够迅速的在村落社会中被恢复,乡校之所以能够在村落社会中轻易出入实质上正是源于行政力量对村落社会的全面控制与过度渗透,地方保护性力量明显不足。在行政力量如此深刻控制村落的当下,如果彻底放开异地高考,无疑将进一步吸纳农村中大量剩余的小孩和少量的妇女进入城市,前者以就学的名义进城,而后者以照顾孩子的名义进城,农村将彻底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壳村和老人村,中国教育将进一步出现结构性匮乏与拥堵并存的现象,乡校因生源不足而进一步撤并,而城市中则大班额现象进一步突出,农村教育将进一步衰落直至终结,而作为村落社会中的文化子宫与公共空间,学校的终结本质上意味着村落的终结。另外,普通中国人最重视的是代际的阶层上升流动,即便这种代际流动仅仅是短距离上升流动他们也能够得以满足,而在农村社会中,在参军越来越难以改变身份的今天,教育几乎成为了唯一能够实现代际上升流动的管道,因此,在孩子没有被宣告教育失败而被迫淘汰出教育筛选体系之前,外出务工人员家庭骨子最重视的仍然是下一代的子女教育问题,因此从城市中所赚得的大量收入几乎有一大半都用于了子女的教育投资,在异地高考没有放开的情况下,这些孩子无疑大多数都是在县以下的学校学习和生活,城市单向从农村攫取的资源通过外出打工人员所赚取收入而源源不断的回流给子女,子女因为在县以下接受教育和生活而又将这些大量的城市资金回流到县及县以下的农村社会,这样,城市对农村通过外来务工人员这一中介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反哺,从而盘活了县及县以下相当数量的产业链,提供了农村社会中大量的就业岗位,实现了城乡社会内部资源要素的良性循环,如果异地高考彻底放开,无疑这条城乡社会的相互流动的资源链条将被切断,农村社会将进一步走向衰败。
而随着中国新生代移民对旧生代移民的快速更替,这种加速中国农村社会衰败和农村教育衰落的可能则更为明显。一份遍及北京、上海、重庆等全国13个省涉及2501名新生代农民工的实证调研资料表明[2],当前新生代外出农民工将在城市中务工所赚取的收入其主要部分用于在城市消费的比例已占该群体中的40.6%,而主要邮寄回家的仅占32.3%,这与老一代农民工几乎百分百将城市收入的主要部分都邮寄回家状况形成鲜明对比。这一方面源自于城市社会通过权力和资本抬高城市生活成本以进一步从农民工那里掠夺城市本应给予农村的更多的资本回流,调研资料证明,高达56%的农民工受访者将其在城市中的日常消费(包括衣、食、交通等开支)列为其收入的最大开销,这其中还不算在城市中的其它各类消费,比如聚会、手机和上网以及学习进修等开支;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较之老一代农民工更与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中国式农耕生活疏远,其深层意义上具有更为强烈融入城市和适应城市的主动性[3],在价值观念上自我意识过于凸显,主流价值观渐趋弱化[4],更追求个体满足、瞬时享乐和身份认同,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相对更高,外部普遍性知识较之存在于乡土中的地方性知识对起影响更深,他们天然在“亲城逆农”的城市现代性意识建构中完成了其注定化的乡土叛逃,数据显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工,其将收入主要用于城市消费的比重越大(小学以下学历的为32.61%,而大专及以上为57.79%),同时邮寄回家的比重越小(小学以下学历的为41.40%,大专及以上的为13.03%)。可见,如果彻底放开异地高考,这条自发的城市资源向农村回流的资金生态链将在新生代农民工难以抑制的城市狂热中彻底断裂,农村社会和农村教育不可抑制的将走向彻底衰退。
当“异地高考”政策彻底或者有限度的放开之后,以上三重危机无疑是相关政策下一步精细化研发和具体化操作时需要深入考虑到的复杂潜在风险,如何预防性的化解这些尚可被预见到的潜在风险,从而更好的保障异地高考难题的本质性破解,根本上决定了异地高考公共政策的成败与否,而厘清这种复杂性则是深化“异地高考”政策设计关键的第一步。
本文原刊《教育发展研究》2013年第13-14期:第1-4页
作者简介:李涛,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博士;邬志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的部分学术观点得益于笔者在东北师范大学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教育政治学与社会思潮》专题课程上与部分学员们的讨论,感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SBU)商学院李茜对本文提供的相关资料帮助,但文责自负。
注:本文系作者主持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国城乡底层教育公正实现的政策设计研究”(项目批准号:11SSXT102 )、联校教育社科医学研究论文奖计划项目“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战略研究”(项目编号:JY13008)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县域内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制度设计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2BS10)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邬志辉、李涛、凡勇昆.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报告[A],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1[R].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240-340.
[2]郭晓鸣、张鸣鸣.新生代农民工发展取向研究——基于2501份调查问卷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2(5):115-125.
[3]王俊恒.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及社会工作介入研究[J].江淮论坛,2012(6):146-149.
[4]张莉莉.青年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及内化机制[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52-154.
Triple-risk Needs Prevention Urgently after Letting the Public Policy of“Migrants' Children Entering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the Area of Residence” Go in China
Li Tao Wu Zhihui
(Institute of Rural Education,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Ke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in Universitie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Changchun, Jilin Province 130024)
[Abstract]The complexity of “migrants’ children entering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the area of residence” public policy issue in China is that of subject differentiation of interest groups, that of goal levels of interest appeals, that of education equity theory application, that of social objective trends judgment, that of deviation between moral blame and fact break and so on. Clarifying this complexity entirely needs to consider the risks of letting “migrants’ children entering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the area of residence” public policy go completely or within limits. This rational consideration is designed for the more reasonable entering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the area of residence public policy, rather than the natural excuse of refusing to let the public policy go.
[Key words]migrants' children entering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the area of residence, public policy, ri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