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贯中:“内生型”城市化才能收敛城乡收入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90 次 更新时间:2013-06-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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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贯中 (进入专栏)  

●在目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如果退出,就自动放弃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他也不可能自动获得城市户口。所以,农民其实既无退出权,又无进入权,是很不公正的。

●城镇化是不是“内生型”,即靠民众和企业的自发参与,靠他们在要素市场上的价格信号的引导,基于对利益增量的追逐而驱动,还是几个政府官员垄断起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真正问题。

一、收入分配恶化及其背后的制度因素

由于这种强制性和垄断性,农民是“涨价归公”这种“极左”口号惟一被实施的对象。城里人的资产涨价了,没听说要归公,惟有农民如此。

我讲这个题目的背景是,西南财经大学以甘犁教授领军的研究团队最近发表了一个关于收入分配的报告指出,中国衡量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基尼系数值现在已经达到0.61。(编注:1月18日,国家统计局一次性发布了连续10年的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然后逐步回落,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

改革开放初期的基尼系数值是相当低的,大约在0.3左右。当时是很多人为因素使得这个系数值硬搞得很低,并不正常。但是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这一系数值已经如此之高,也是需要我们正视的。

现在的共识是,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是中国惟一的出路。但是,由于改革不彻底,收入分配不断恶化。今天我重点谈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的改革必要性。它们是反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的,是造成城乡收入差不断拉大的重要制度性原因。

先看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严重滞后于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现实。这两个制度是为中央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土地要素和劳动要素的强制性和垄断性控制而设计的。先看强制性。在这种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之下,即使某个农村集体完全被腐蚀,贪污、滥权盛行,农民也没有携带土地退出,另组新的集体或者干脆单干的自由和权利,所以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强制性的。

再看垄断性。尽管中国自称是市场经济,农民又是农地的所有者,但是买卖土地的权利由国家完全垄断。农民个体或集体,即使在农村中也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更没有在农村之外保留自己的土地资产的自由和权利。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是生产资料必须被强制性国有化的惟一阶级,其他阶级都可以处置自己的资产。农民没有这样的自由和权利。

由于这种强制性和垄断性,农民是“涨价归公”这种“极左”口号惟一被实施的对象。城里人的资产涨价了,没听说要归公,惟有农民如此。

农民也没有携带土地资产退出农村的自由和权利,因为你一旦要退出农村,你的土地就要被剥夺。更没有携带土地资产进入城市定居的自由和权利,因为你要进入城市,你的土地就必须被国有化。

由上可以看出,虽然退出权和进入权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是所有公民都有的基本权利,但在现行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下农民实际上被剥夺了这些权利。

所以,在中国的体制下,农村的土地和人口进入城市的渠道,靠的不是持有农地所有权对市场价格的自发而自愿的反应,只能靠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行政手段加以配置。例如,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每一个都已经至少吸引了几十万到几百万的农民工,这是劳动力市场发出的需要大量劳动的明确信号。但是,没有当地政府的批准,这些总数1.5亿到2亿的农民工并没有权利和自由在这些城市定居下来。这在允许劳动自由迁徙和定居的其他市场经济中是不可想象的。

由于户口控制和现行土地制度导致的昂贵房价,农民工在贡献了青春之后,往往只能被迫回到农村老家养老。

各地政府不但无视当地劳动市场对农民工的需求信号,而且对农民工的住房需求信号也是熟视无睹。郊区农民和市民不顾政府的禁令,以城中村、小产权房和群居楼盘等形式,自发地向他们提供廉租房和廉价房,政府又以现行土地制度为理由明令禁止。这种完全违反市场信号,违反城市化真谛的作法,反映了计划经济体制残留下来的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正在阻碍中国的城市化吸收农村人口,阻止农村人口分享城市繁荣,因而加剧城乡收入差。

二、社会转型严重滞后于经济转型及其背后的制度原因

市场经济要求所有要素能自由流动,要素之间能自由组合。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的目的正好是要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和自由组合,这是造成社会形态转型严重滞后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制度原因。

目前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跟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相违背的。市场经济要求所有要素能自由流动,要素之间能自由组合。这就要求要素的所有者能够自由地处置自己的要素。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的目的正好是要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和自由组合,这是造成社会形态转型严重滞后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制度原因。

经济结构的转型是指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会日益下降。中国在这方面的成就非常大,农业比重从原来的50%已经下降到现在的不到10%。社会形态的变化是指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也会相应下降。如果农业产值占GDP比重从50%下降到10%,那么,为了使城乡间的基尼系数值不恶化,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也应该相应下降,应当由原来的80%以上(1978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18%)向10%靠近。但中国的农村人口却仍维持在50%左右。中国目前没有做到这一点,就是说经济结构急剧变化,没有引起社会形态相应的和同步的变化。按照官方数据,农村人口还占49%,加上没有消化的农民工大概1.5亿到2亿,人口的绝大部分仍然为持有农村户籍的人口,两种转型严重不同步。

中国的东亚邻居都很顺利完成了这个转型。从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东亚模式的主要特征也是政治上的权威主义,民主化是1990年代后期才开始的。最开始的几十年也是权威主义的政治加上市场导向和对外开放的经济制度,但对土地和人口在内的所有生产要素流动,是不限制的。他们大体用30到40年时间,通过高速生长,顺利地完成经济结构的转型;同时也大体完成了社会形态的转型。农业在GDP的比重和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几乎是同步下降的。那样就避免了城乡收入差的恶化,因而在世界上获得好评。就是说,这种经济增长是分享型的,成了库兹涅茨关于收入分配大体呈倒U形曲线变化这一猜想的特例(编注:库兹涅茨曲线指库兹涅茨依据推测和经验提出了经济发展与收入差距变化关系的倒U形曲线假说。库兹涅茨分析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的关系是基于从传统的农业产业向现代工业产业转变过程进行的。他认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分配差距会发生趋势性的库兹涅茨曲线变化。)。库兹涅茨原来认为,人均GDP的增长会首先导致所入分配的不平均,达到顶点之后会逐渐改善。可是东亚其他经济实体却没有遵从这种猜想。

防止收入差的恶化,就要求要素在水平方向上(即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和垂直方向上(即阶层之间和社会等级之间)都有高度的流动性。如果要素不能流动,那么要素供应过剩的地方,要素价格暴跌,要素的收入就锐减。而在要素供应短缺的地方,要素价格暴涨,要素的收入就剧增。这样,地区之间、阶层之间收入差就会拉大。所以,要求要素不但是要在本国范围之内自由流动,最好是在全球范围之内能够流动。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中国不能够自由地进口石油,今天的中国石油价格会涨到什么地步。要知道,现在中国的石油消费50%都是靠进口的。

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东亚其他经济实体获得高速增长,社会形态也发生相应的转型。中国当时的体制不但无助于逐步消化农村人口,而且发生了逆城市化的历史倒退。我自己曾经作为一个知识青年到东北插队过好几年。幸运的是,从1979年开始,中国大体走上和东亚模式十分相近的道路,即政治上的权威主义加上改革开放和市场导向,结果经济结构发生剧烈的变化。但是中国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严重违反要素必须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结果使社会转型严重滞后。

在现行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之下,每个城市都大量涌现以外来打工人口为主要居民的城中村和工棚。大量受歧视受排斥的人口出现在城市,现在占比越来越大,越来越高。凸显中国城市化已经走向了自我现代化的道路,因为它只是利用这些劳动力的黄金年龄,但没有把他们消化,没有吸收他们定居下来。这其实是完全违反城市化定义的。城市化的惟一定义是消化农村人口,而不是把原来的城市人口再一次城市化。中国很多地方的所谓城市化就是这样的,其实是城市已有的人口再次城市化,获得了更大、更新的房子,更多的绿地、道路、公共设施等等。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是把农村人口排斥出去的,是不让他们参与和融入的。

我自己认为,对比中国大陆和东亚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都差不多,主要区别也就是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我认为,这两个制度是阻止中国达到分享型增长的主要制度障碍。在增长过程中,各个阶层并没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分享增长的成果。由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报告可以看出,中国收入分配差如此之大,说明了中国没有做到分享型的增长。

常常有人说,现行的户口制度、土地制度必须维持,因为它们能保持中国社会的稳定,缩小城乡差距,这种说法没有任何实际依据。

我认为,如果稳定是以牺牲社会正义和效率这两个原则的话,这个稳定不但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续的。所以,不是任何形式的稳定都是压倒一切的。稳定一定要以保证社会公平和效率为前提。前苏联和东欧保持了70多年的稳定,最后崩溃了,就是因为既没有效率又丧失了社会正义。所以这样的稳定,以及这样的稳定下取得的增长都是不可持续的。

我认为,中国现行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是中国目前的经济制度跟东亚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制度的根本性区别。中国的社会转型严重滞后于经济转型,这种滞后不纠正,一定会酿成爆炸性的局面。

三、现行土地制度已经成为城乡收入差难以收敛的主要制度原因

由于离谱的房价,即使我们现在废除户口制度,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无法进城定居,融入城市,成为市民。

我想重点讨论一下土地制度。由于离谱的房价,即使我们现在废除户口制度,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无法进城定居,融入城市,成为市民。因为在目前的土地制度之下,政府是城市土地惟一的合法收购者,没有任何人可以买卖土地,只有政府可以。它也是惟一的土地供应者。双重垄断使得各地政府可以搞卖地财政,造成房价和人均收入比完全超过国际上一般水准。国际上一般水准是3到6倍,中国的这一比率现在达到几十倍。

在地价、房价被推到天价之后,在继续排斥农民集体进入土地和房屋市场的情况下,现在中央政府又要求各地政府大规模建造廉租房和公租房。这其实也是不切合实际的。各地政府都迟迟不动工,或者动工以后拖着,因为没有内在的动力,也没有财力支持这项工作。所以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的解决遥遥无期。

农村人口为什么越来越相对贫困化?

首先,在现行土地制度之下,农村发生了逆淘汰,使城乡收入差不但无法收敛,反而扩大化。在市场经济之下,最能干的农民留在农村,逐渐兼并不那么能干的农民,实际上把农村最贫困的人口、土地被兼并的无地农民首先挤出农村。他们会进城打工,并被吸收到城市经济当中来,因为可以分享城市化的集聚效应,获得较高的收入,其后代成为城市人口的一部分,永远摆脱了农村。但是,在中国的土地制度下,最能干的农民由于不能稳定地扩大自己的土地经营规模,大多选择跑出来打工,农村里面留下老、弱、病、残。记得有一次我到乡下去,竟然看到有个年轻的男农民在那儿,我脱口而出,说你怎么还在这儿,旁边有人拉拉我的衣服,意思是要我不要问,后来又悄悄告诉我,是脑子有毛病,所以留下了。

其实,城镇化带来的基础设施的改善,本来应该能够提供更好、更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应该更容易使残疾的或者智障人士生存下来,而把农村留给身强力壮、脑子好、有拼搏精神的人。西欧、北美和澳大利亚就是这样,通过兼并(其实就是通过市场竞争),留下最精干的务农大户。中国现在是逆淘汰,最聪明的离开了农村,留下老的、病残的农民,所以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第二,务农大户难以自发成长,是城乡收入差难以收敛的原因。在现行土地制度下,由于进城务工人员不能出售自己家乡的土地,所以他们死活不上交自己的土地。这样一来,愿意务农的农户不能够稳定地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具有现代化意识的务农大户,除非依靠政府人为的扶持,因而缺乏普遍性和典型性。所以,一般来说,真正愿意留下务农的人口的人均收入难以追上城市人口。

第三,纯农区剩余人口难以消化也是城乡收入差难以收敛的重要原因。在现行的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下,中央政府也希望各地政府能够吸收农村人口。在这种压力下,各地政府也吸收了一些农村人口,但主要是各地郊区的农民,他们本来就在各个城市的边界之内。如果所有的城市都这么干,那么纯农区的农民,那些远离所有城市的农民应该以什么方式城市化呢?在这种模式下,他们的命运是最不清楚的。可是,正是纯农区农民的收入是最低的,是最需要尽快提高的。各地郊区的农民其实是农民群体里相对最好的一群。你把最好的这些农民吸收到城里来,然后纯农区的农民就不要了,这就必然会进一步加大中国城乡收入差距。

第四,还有农民工的第二代的问题,现在大概有5000万左右的留守儿童。那么尽管他们父母已经在城里打工五六年、十几年了,但是,由于收入和居住的环境,小孩必须留在农村老家。他们在农村的环境里面长大,受到的教育自然比较差,很多甚至早早地就辍学了。等他们长大以后,带着一口乡音,只能步父母的后尘,变成农民工。城市小孩和农村小孩在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上的巨大差距又将拉大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这是一个非常不幸的事实,而且又是和土地制度有直接联系。这种制度使得所有城市的地价和房价远远超越了中国平均的收入水平,使得最贫困的农民工基本上无法在城市定居,更不可能成家立业,抚养后代。

现行土地制度有上述的种种问题,却又顽固存在,也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农村地区遭遇严重的危机。根据这种理论,城市地区把50万家全民所有的国营工厂私有化了,说是因为生产关系(所有制)必须和生产力相吻合。那么我就不懂了,即使城市地区的生产力都没有高到一定要搞公有制,农村地区不是生产力最落后的地方吗?为什么在生产力最落后的地方,一定要搞土地公有制呢?这种理论能够解释农村的情况吗?同样的理论,那么为什么对城市是一套解释,对农村又是另外一套解释呢?难道说这个理论在农村地区遭遇到了严重的破产?

我注意到,现行土地制度跟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应该同地同市同价的决议也是相违背的,也违反了政府避免与民争利、对土地的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原则这一条。另外,这种制度也违反了党的关于集体化必须基于自愿的原则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如果说,从互助组到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农民的加入都是自愿的,那么请问,如果是自愿加入,为什么农民就不能自愿退出呢?他们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个土地集体所有制当中?如果说,当年是不自愿的,那么这就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违反了党的集体化必须基于自愿的原则。为什么几十年之后,而且后果已经那么严重,就不能纠正这种错误呢?纠正的办法就是让农民恢复这种自愿性,恢复自由进退的权利。

现行土地制度其实是基于强制性的原则,所以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常常十分紧张。

这是比较严重、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

四、离开市场引导的城市化一定违反内生增长的要求

由于中国并没有真正的竞争性的土地市场,所以在中国不存在有自由竞争形成的土地均衡价格。

内生增长是指增长主要是靠市场价格信号的引导。就是说,投资还是不投资,移民还是不移民,要素取这种组合还是那种组合,一定要带来利益增量。如果带不来利益增量,只要交易的双方是自愿的,就不会做这个事情。

在发达国家,由于制度已经比较完善,现在主要是靠科技进步取得内生型增长。在发展中国家,科技的首创能力不强,如果针对自己的制度很不完善这一点,主动通过改善制度,使得生产力提高,也能取得增长的内生化,即要素的配置逐渐以市场的价格信号为内在动力,而价格信号又是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形成,因而根据这种价格信号配置资源,就可以尽量减少浪费。如果没有这种价格信号,或者即使有,也不依靠这种价格信号配置资源,城市化就变成外生型的、政府主导型的,这种城市化肯定是很浪费的。

现在城镇化等同于农地的国有化,农民的土地无法自主进入土地市场,城市的土地配置完全依靠行政手段,这就使这种城市化的每一次向外扩张,不是基于作为农地所有者的农民和用地单位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而不是基于双方都认可的、通过讨价还价使经济增量极大化的努力。由于中国并没有真正的竞争性的土地市场,所以在中国不存在有自由竞争形成的土地均衡价格。我们知道,所有资源能够有效配置,需要充分竞争性的市场,形成均衡价格。如果有过度的供应,或者短缺,这个价格就会变化,并因此改变资源的配置。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价格的形成需要亿万个民众和企业的直接参与与博弈。所以,从城市化的本质来说,本来应该是一场有亿万民众和企业直接参与,由他们自主决定移民还是不移民,进城还是不进城,农地应该继续作农地之用,还是因为有了更高的机会成本而应该改为城市用地。但中国就没有这样的土地市场,也没有土地的均衡价格。所以,中国有些地方在没有信息的情况下,在并不知道哪一块土地应该开发,而且应该如何开发的情况下,就会几十亿、几百亿地投进去。虽然当期的GDP上去了,但没有第二轮和第三轮的经济效益。现在各地有很多这种不死不活的工业园区、新区、新城,就是明证。

最需要城市化的是农村人口,但是他们其实在这场本来应该是为他们而造的造城运动中没有得到特别的好处。城市的外观上确实是好了很多,这儿多了一幢大楼了,那儿多了一个广场,但是这些政绩工程又解决了多少农村户口呢?和老百姓日常的生活有多大的关系呢?

关于信息的重要性,我想特别强调一下。现在的地价并不反映土地的真正的机会成本。因为这个成本是需要存在均衡价格的前提下才能知道的。但是,在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之下,均衡价格并没有一个形成机制。既然没有足够的信息,城市化又完全由政府垄断,这和计划经济体制有什么区别呢?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

1930年代,哈耶克(编注:F.A.Hayek)与兰格(编注:OskarR.Lange)辩论。

兰格说,中央计划经济是不好,因为没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一切由中央计划支配,确实没有效率。但是,我们可以搞一个社会主义的市场,就是公有制之下的市场经济,不需要私有制,所有的资产都掌握在国家手里面,但是国家可以搞一个市场,让所有的国有企业在这个市场中竞争,一样会产生能导致有效配置的均衡价格。

哈耶克说,这是不行的,因为由这个市场产生出来的价格肯定不反映最低成本。他的理由是,在公有制下,厂长只是国家的代理人,并不占有利润,国家仅仅委托自己管理一个企业,拿的是工资,所以没有足够的动力使企业的成本最小化。只有在私有制下,而且在竞争和存在倒闭风险的压力下,价格才会抵达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如果没有私有制下的竞争,为什么企业会努力在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进行生产?所以,所谓的市场社会主义,也就是所谓公有制下的市场经济是不可能有效率的。

当时兰格认为哈耶克是错的。哈耶克坚持自己的观点,专门写了本《通向奴役之路》。几十年以后,证明哈耶克是对的,兰格是错的。中央计划经济一个一个崩溃。中国及时地从计划经济道路上转向市场经济。其实“文革”结束的时候,中国自己承认,经济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因为后来的及时转向,才避免了彻底崩溃。中国的改革开放,从信息获取的角度看,其实改革使中国得以从内部正在发育的市场上获取信息,开放使中国得以从外部市场中获取计划经济不可能产生的各种信息。靠了这些信息的引导,才有今天的经济成就。由此看,当年的这场关于公有制下是否存在能够使经济运转有效的信息的讨论是至关重要的。这场讨论的意义到今天也不应该轻忘。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中国今后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主要搞城镇化。这个方向我觉得还是对的。很高兴,城市化这个道路我们现在确定下来了。

现在的问题不再是搞不搞城市化的问题,而是搞什么样的城市化的问题。我们是继续搞政府主导的城市化,继续在没有信息的情况下由几个人拍脑袋的城市化,还是恢复到以市场导向的,有亿万民众和企业能够积极参与的内生型的城市化?

城镇化是不是“内生型”,即靠民众和企业的自发参与,靠他们在要素市场上的价格信号的引导,基于对利益增量的追逐而驱动,还是几个政府官员垄断起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真正问题。

人工造城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例如,郑州新城建在郑州和开封的中间,看来想要取代两个城市已有的建成区。开封作为古城已有起码上千年的历史,北宋时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看来开封这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内核要被逐渐边缘化。郑州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的老城区也要被边缘化。这两个城市中间,大概有60公里的距离,现在郑州想要在中间发展一个新的内核,郑州新城,空空荡荡,没有人气。几百年、几千年形成的,充满人气的内核要放弃,却要自己搞出一个没有人气的内核来,这是很奇怪的城市化。如果有真正的要素市场的引导,有广大民众的直接参与,会搞出这样的事吗?现在中国的地市泡沫和房市泡沫很严重,可是政府主导的人工造城却仍在大规模进行。

如果今后继续搞“外生型”的城市化,那就必然是换汤不换药。就是说,各地政府都会继续要地不要人,特别是不要外地农民。我们知道,如果是一个“内生型”的城市化,横轴衡量城市的规模(图1),主要是以城市的人口为标志,竖轴衡量城市的集聚效应(图1),集聚效应有正的和负的。随着人口逐渐增加,边际收益曲线会逐渐下降,而边际成本曲线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上升,这两条曲线的交点(图1中最右边的交点)决定了城市的自然的人口边界。

内生型城市化的前提是,几百万人甚至上千万人由利益驱动,通过自愿的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将自己拥有的要素和其他要素组合,以便从自己拥有的要素中得到最高的收益。一个企业或个人是否将自己的土地或者劳动投入到这个城市中去,追求的就是边际收益是否比边际成本高(图1)。如果边际收益高于边际成本,就有净集聚效应,那么这个企业或个人就会移入这个城市。

如果有户口制度的限制,城市政府就可以限制人口的移入。图1左边的直线代表户口限制,城市的人口规模被人为限制,形成很大的三角形,代表净集聚效应的浪费。如果人为地抬高城市的房价,边际成本曲线就上移,和边际收益曲线的交点就向左移动,结果一样形成一个三角形,代表城市的集聚效应的浪费,因为城市化的边界被人为限制。

五、小结

在目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如果退出,就自动放弃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他也不可能自动获得城市户口。所以,农民其实既无退出权,又无进入权,是很不公正的。

我归纳一下,由于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中国尽管位于东亚,很多人也说最近30年中国走了“东亚模式”的道路,但是,中国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是否基本同步的指标上,跟东亚模式存在很大的差距。显然,这两个制度必须尽快改革,才能加快中国的社会转型。

现在没有人要实行强制性的土地私有化,反而是有人在实行强制性的土地集体化。一个集体如果是自愿组成的话,就应该允许农民自愿参加,也允许农民自愿退出。如果这群农民喜欢自己的集体,那他们就有权保留这个集体,例如华西村和南街村。当然,南街村这几年发生新的变化,能否存在下去不清楚。我们希望的是,农民应该有进退自由的权利。如果这个集体的领导贪污腐败、滥权,他们就有自由和权利退出,可以另外重组一个更干净、更有效率的集体。在目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如果退出,就自动放弃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他也不可能自动获得城市户口。所以,农民其实既无退出权,又无进入权,是很不公正的。

另外我要强调的是,所有其他的阶层都能够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资本、资产。例如,知识分子的资产是人力资本,不能说我今天研究土地问题,但明天开始研究历史了,国家就可以把我的人力资本剥夺掉,没有这个说法。但惟有农民,只有用于农业,作为集体,才有土地的所有权;作为个体,才有土地的使用权。一旦说,城市房价那么高,我愿意把我的土地转而作为城市用地,例如造一些小产权房,解决房屋短缺,就不行,就不合法。

农民作为阶级兄弟,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杰出贡献,在前三十年通过所谓“剪刀差”,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巨大的积累;然后最近这三十年,通过向城市输送大量农民工和大量土地收益的形式,为中国作出巨大贡献。如果政府继续剥夺他们最主要的资源(土地),这种安排是非常有问题的;而且具体的效果,又是非常的不好,因为一边大规模地剥夺农民,不让农民分享城市的繁荣,一边又希望城乡收入差能够逐渐收敛,怎么可能呢?■来源: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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