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应有顶层设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58 次 更新时间:2013-04-17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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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伟  

内容摘要 社会动荡、社会溃败和社会分裂是中国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和危险,而解决这些问题的钥匙都寓于现代民主政治之中,同时中国必须通过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摆脱政绩合法性的困境,这些都需要民主发展的顶层设计。然而,民主理论在中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亟待在普遍性与特殊性有机统一的视野中加以梳理与整合,形成一种非西方式党际竞争的民主理论模式。中国政治改革的顶层设计要走出边缘式的改革,从体制内的“中心”入手,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为突破口渐次实现中国的民主化,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模式。

关 键 词 民主政治发展 顶层设计 政治体制改革 党内民主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都面临严峻的问题和挑战。在理论层面,目前各种观点鱼龙混杂,是非不清,给决策者和民众造成了困惑,甚至产生了误导。在实践层面,各地的民主试验形形色色,明显带有零敲碎打、各行其是的问题,民主政治建设的科学化程度亟待提高。总的来说,中国的民主发展取得了一些成就,也存在不少误区,在“民粹主义”与“权威主义”之间畸轻畸重而走向非此即彼的两极化,对公民参与的不适当的动员大大超出目前制度化水平的吸纳能力,以及理论上过高的“民主”定位与实际具体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严重滞后的矛盾等,都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后果,而这些问题还没有被充分地认识。政治工程学告诉我们,政治发展是应当也可以进行制度设计的,从而使预期的结果有效达成,进而规避风险,少走弯路。对于中国的民主发展来说,当务之急是进行顶层设计,有目标、有计划地推进我国的政治改革,解决中国社会目前所面临的矛盾、问题和威胁。

中国社会内部面临的三大威胁及其解决出路

目前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评价,有“滞后论”和“适应论”两种观点。无论是“滞后论”还是“适应论”,其逻辑前提是一致的,即政治体制和民主政治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目前中国的状况是有适应的部分,也有不适应的部分。就民主政治发展而言,目前的基本态势是社会民主超前于党内民主、基层民主超前于高层民主、网络民主超前于代议民主、参与民主超前于选举民主,这样一种民主发展的格局存在很多隐患,值得予以理性的分析和检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内有一种日渐强大的反民主声音,甚至有种观点认为,对于中国来说“民主化是一个祸国殃民的选择”。本来,“民主是个好东西”是一条不言而喻的公理,但在我国,原本的一个常识性命题却变成了一个扑朔迷离、争辩不清的难题。因此,谈论中国的政治发展问题,不得不首先为民主进行“正名”,弄清中国为什么需要民主。首先必须认识到,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中国和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战略目标之一。

但光有这样一个认识还是不够的,必须从目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深刻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角度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逐步积累了严峻的内部张力和社会矛盾,包括腐败普遍化、贫富两极化、干群白热化、价值空虚化、改革内卷化等。由此,中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稳定压力,“维稳”的成本越来越高,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将不堪重负,并会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和政治危机。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之道就在于把“高压锅”变成“炒菜锅”,至少要多一些“安全阀”和“出气口”,让社会内部的张力能够释放出来,这就意味着要扩大社会的政治参与,特别是要有制度化的渠道,这正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但我们目前通常的做法不是这样,而是把“高压锅”进一步加厚加固,这样成本自然不断升高,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进一步说,与目前朝野上下广泛关注社会稳定的问题不同,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提出:我们是不是焦虑错了问题?事实上,对中国社会最大的威胁可能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对前者的误判往往成为治愈后者的障碍。社会动荡的反面是社会稳定,社会溃败的反面是社会健康。社会溃败集中体现为权力失控,腐败不过是其外在的表现。权力成为不但外部无法约束而且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权钱结合以及由此形成的腐败,从根本上扭曲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腐败已经处于失控和“不可治理状态”。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他提出要对过去30 年的改革进行总结和反思,以此作为发展的新起点;中国的改革先天不足,其根本缺陷是没有一种真正的走向新文明的价值目标;改革的真正意义是汇入人类发展的主流文明,市场经济只是其中一个有限的部分,而这个过程其实远没有完成。那么,新文明的价值目标是什么?尽管孙教授没有明确指出,但民主政治一定是其题中之义,政治改革一定是其必由之路。

如果说与对“社会动荡”的担忧不同,“社会溃败”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点到了中国目前的要害问题,那么笔者还想提出一个新的巨大威胁,即“社会分裂”。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凸显,利益结构分化不断加剧,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于是出现了贫困者与暴富者、有权者与无权者、得益者与失益者不断加剧的裂痕。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裂痕在近年来开始反映到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形成了“左”与“右”的尖锐对立,两者不共戴天,不仅在知识阶层形成对峙,而且逐步扩展到整个社会,并影响到政治高层和政策走向。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左”与“右”的对立日益白热化,已经发展到结党结社的程度。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社会“左”与“右”的分野已经到了难以弥合和驾驭的地步,整个社会正在走向分裂性失控。而在民主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双方无法正常沟通,而是采取零和博弈甚至负和博弈的方式进行对决,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更大程度的社会分裂。社会动荡、社会溃败、社会分裂———这就是中国当前和未来所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和危险。而解决这些问题的钥匙,都寓于现代民主政治之中。

问题在于,目前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还很不充分。以往我们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后来发现单纯的经济发展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于是提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命题,把民生放在重要地位,近年来又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乃至生态文明建设都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唯独政治发展少有人问津,这就形成了“短边效应”。而且,政治发展和民主制度对于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尤为关键,其作用是经济和民生所无法替代的。如果政治发展跟不上,民主滞后,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渠道堵塞,社会内部的张力就无从释放,各种矛盾和威胁也难以化解和消除。我们往往有一种认识误区,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民生改善了,社会就稳定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况且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也离不开民主,国际上的一般经验基本是先民主化后福利化,至少要同步进行,其逻辑顺序值得三思。上述问题换一个角度,可以从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复杂关系得以进一步审视。

合法性 VS.有效性:如何走出政绩合法性困局?

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关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所谓“合法性”,是指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所谓“有效性”,是指政治体系在大多数民众及集团中满足其基本需求的能力。合法性一般可以从多种途径获得,包括意识形态、个人(魅力领袖)、政治结构与体制、传统等;而有效性主要依靠的是政府绩效或者政绩。目前有些人把合法性理解为政权的合法地位,因而拒斥合法性这一概念在中国的使用,认为中国不存在政治合法性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

另一种更为深刻的误解,是把有效性视为合法性,或者认为有效性必然带来合法性。人们在合法性的问题上往往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即认为只要政府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并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就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性。这实际上是把合法性与有效性混为一谈,而有效性并不具有合法性所蕴含的道义和信念力量。政治学家李普塞曾对政治体系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加以区分并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合法性与有效性之间是一种非线性的关系:除了合法性与有效性同时存在和同时缺失的情况外,还发现一个国家有效性高但合法性低或有效性低但合法性高的情况,这说明有效性并不一定带来合法性,而合法性也不必然需要有效性。中国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政治生态就生动展示了合法性与有效性这一非线性关系。当然,政治体系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之间也有一种正相关性,正像有学者所说的,如果政治体系能长期满足成员的需要和利益,也可赢得统治的合法性;同时,即使一传统的政治体系完全拥有统治的合法性,但如其长久以来表现得昏庸无能,亦会慢慢蚀耗其统治的合法性。只是,合法性的来源包括意识形态、传统、法理、结构和个人品质诸方面,其中非物质因素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现阶段,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它们所面对的也是同一个问题———如何维护和保持政治的合法性。有关研究表明,在不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威权体制下,合法性通常与政绩纠缠在一起,也就是说合法性维系在执政者的政绩特别是经济绩效上面,只有高经济增长率才能换得民众对政治统治的支持和认可。由此必然的结果是:政绩的不足特别是经济危机就必然导致合法性危机。问题恰恰在于,经济总会有起有落,任何一个政权都不可能持久地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更不用说是永远了,因为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和周期,它通常是不以执政者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把合法性与政绩挂钩就必然要产生政治上的危险,一旦经济上出现大的滑坡和危机,无论是否执政者有责任,都会导致合法性的丧失,最后引起政治统治的崩溃,由此形成了亨廷顿所说的“政绩合法性困局”。政绩与合法性的联姻犹如一把“悬顶之剑”。[1]

令人担忧的是,这把“悬顶之剑”已经悄然出现在中国社会之上。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现代化的推进以及文化的世俗化和国家的法制化,意识形态和领袖个人魅力因素的作用受到不可避免的削弱,合法性开始越来越多地依靠政绩特别是经济增长,“给人民以实惠”成了保持稳定和秩序不可缺少的杠杆,甚至是基本的杠杆,经济增长已成为当前维持合法性的一个关键途径。于是中国目前也逐渐陷入到了“政绩合法性困局”之中。如果经济上出现了偏差和滑坡,就会直接威胁到基本的政治秩序。

既然来自政绩的合法性可谓是一把“悬顶之剑”,那么出路只能是靠制度创新来汲取和维持合法性。政绩与制度相比,政绩是暂时的、不稳定的;而制度是长久的、稳定的。制度比政绩更可靠。目前世界各国能够比较成功地、长久地解决合法性危机的办法,就是依靠一种巧妙的“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把领导人的选择权赋予民众,从而解决政治支持和认同问题;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把统治秩序与具体的统治者分开,合法性由统治秩序(制度)提供,而政绩则与具体的统治者相关联,从而使合法性与政绩脱钩。政绩不好,人们只会对具体的统治者产生怀疑,重新选择领导人,而不殃及基本的统治秩序。这样体制永固,国家也就能够长治久安。人们通常把这种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归功于以多党竞争为表象的民主制度,即认为政党的轮流执政可以让人们所不满的掌权者下台,从而平息民怨,转移视线。但实际上问题的关键不是多党竞争,而在于通过领导人的选举和更迭把统治秩序与具体的统治者分开。多党制只能说是这种制度安排的一种途径(尽管从经验上看是一种比较普遍的途径),而在多党制之外理论上还应有其他途径。

当前需要探讨的是,在保障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前提下,中国可以采取的民主制度的具体形式和途径是什么。这是一个顶层设计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予以回答。

民主之殇:当下中国凌乱的民主政治主张

遗憾的是,在当前的中国,不仅对于民主是好是坏争论不休,而且对于什么是民主以及中国需要什么民主在学界内外也是众说纷纭,凌乱不堪。民主理论在中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不但起不到指导实践的作用,反而产生了诸多误导;民主实践更是无所适从,五花八门,收效甚微,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目前,学界内外关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理论主张和流派众多,各执一词,缺乏共识。概括起来,至少有自治民主 (重点是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自治)、宪政民主(重点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党内民主 (重点是以党内民主为突破口带动国家民主)、经济民主 (重点是实现劳动者参与生产决策并分享经济成果)、法治民主(重点是先推行法治再实行民主)、行政民主 (重点是通过行政民主化推进政治民主化)、社团民主 (重点是发展公民社会作为民主的基础)、协商民主(重点是发展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网络民主 (重点是通过互联网的政治参与来推动民主政治)、纵向民主(重点是国家自上而下的领导与民众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统一)、预算民主 (重点是实现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等不同的主张。上述各种主张涉及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起点、战略路径和实质内涵等不同层面的内容,它们之间不是完全排斥的,但其实质内容和路径选择显然各不相同,有的更倾向于直接民主,有的更倾向于代议民主;有的更侧重民主的主体,有的更侧重民主的方式;有的涉及民主化的社会条件,有的涉及民主化的政治后果;有的关系到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有的则是民主制度的补充完善。

尽管上述不少主张都有一定的建设性和可取之处,例如“宪政民主”突出强调对于政治权力的制约问题并赋予宪法以应有的权威,“自治民主”夯实了整个国家民主大厦的基础并有助于公民的民主意识和素养的培育,“社团民主”注重填补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空白,从而为稳定的民主制度创造了条件,“协商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代议民主制度中公民参与和决策共识的不足,等等。[2]但是,如果对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和是非曲直缺乏分析和评价,没有系统的理论整合,各种观点互不妥协,各抒己见,莫衷一是,中国的民主往哪里走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进一步说,各种民主主张基本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自治民主只能局限在基层,不能成为现代国家的基本民主构架,也不可能成为中国民主化的逻辑起点,现代国家的基本民主构架只能是代议制。第二,协商民主、网络民主、纵向民主等都只能是对代议民主的补充而非替代,这些民主形式是必要的,但过度发展则可能有导致民粹主义的危险,不能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主流和起点,而把“协商民主”与中国现行的政治协商制度混为一谈更是一种误读和误解。第三,行政民主离不开政治民主,行政民主通常比政治民主更难以实现,目标也更高,而“行政吸纳政治”在中国会使已经存在的问题雪上加霜。第四,民主与法治不可分离,两者互为前提,而且现代民主政治本身就包含了法治,先法治后民主在理论上站不住。第五,社团民主是成熟的代议民主的社会基础,而非国家民主制度本身,同时并非只能在社团民主充分发育后才能有代议民主,两者可以协同发展,相互支撑。第六,预算民主是代议民主的逻辑结果或副产品,代议制度的发展必然要求预算民主,亦即代议民主是预算民主的前提,不能倒果为因。第七,经济民主最难实行,目前各国尚无成功的经验,不能成为中国民主化的路径,但长远看可能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之一。第八,宪政民主有很多可取之处,但这一理论目前在国内往往显得比较激进,而且在理顺党和人大的关系方面没有也难以找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可见,尽管上述民主主张或有一定的建设性,但难以胜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建构。相反,不一而足、莫衷一是的民主主张,只能让人们眼花缭乱,使国家失去民主发展的方向。在当前的中国,有关什么是民主、如何搞民主的问题,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因而顶层设计显得更为迫切、更为必要。

中国的民主建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

那么,应当如何对中国的民主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建构呢?原则上说,一是要遵循民主政治的一般规律,二是要符合中国的特殊国情,从而把民主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有机统一起来。这两点缺一不可。

首先,从民主政治的一般规律来看,尽管民主理论和模式形形色色,但从现代国家制度来看,民主政治主要表现为代议制民主。同时,“民主”这一概念虽然众所周知并被普遍使用,但它却经常被误解和滥用,这个问题在我国尤甚。对于这一问题,必须厘清现代民主与古典民主的区别。古典民主发源于古希腊,是建立在公民大会直接表决、全体参与的基础上的直接民主。但是,全体公民的参与必然会造成决策效率低下和“多数人的暴政”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近代以来政治共同体庞大的公民数量必然会实际限制这种古典民主形式的发展。到了19世纪初,“民主”开始被视为公民以民选代表为中介手段参与决定集体意志的权利。密尔父子赞扬这一代议制政府的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民主在人数上的限制条件,将大众参与和精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使精英统治获得一种合法的大众化基础,可望在巨大的领土和时间范围上实现长治久安,因而是“现代性的伟大发现”。

由此,近代以后民主理论就分化为两大基本的流派:其一是共和主义取向的,直接民主、参与民主等理论均属此类,主张公共事务由公民直接介入进行决策,国内学者所主张的自治民主、协商民主、网络民主等基本属于这种取向;其二是自由主义取向的,即代议民主,倡导由经选举产生的“官员”在严格界定的地域内行使权力,以“代表”公民的利益或主张并坚持“法治”。[3]代议民主在当今世界逐步成为了民主的主流理论和主导模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代议民主的一种具体形式。我国的民主发展,不能脱离这一世界主流模式和中国的根本制度。

其次,就中国的特殊性而言,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原则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亦即把保持党的执政地位与实行民主政治相贯通。从理论上说,中国共产党以“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民主的理想和目标,大大超越了自由主义民主的限度;同时,中国共产党提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四民主”内涵,以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的“四权利”概念,综合了直接民主与代议民主的内涵,其中“民主选举”和“选举权”正是代议民主的基础和关键。[4]问题在于,代议民主制度框架下的民主选举,在当今世界基本表现为不同政党之间的选举竞争。而我国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不能以党际竞争为主,而只能走党内民主优先发展的道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可见,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民主在现代社会基本表现为代议民主,而代议民主的关键又在于选举竞争,这反映了民主政治发展的一般逻辑或规律;对于中国来讲,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把选举竞争与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机统一起来。从民主政治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两方面要素有机结合的观点看,前面提到的形形色色的民主主张基本都不可能同时满足这两方面的要素,有的甚至连一个要素都满足不了。而只有党内民主模式可以同时满足上述两方面的要素。当然,党内民主并不排斥宪政民主、自治民主、社团民主、协商民主等民主形式,相反这些不同的民主形式是可以相互补充的。问题在于,中国的民主发展需要总体建构和顶层设计,必须抓住核心和关键,即哪一种民主形式能够决定未来中国整个民主发展的基本路径和战略,从而构成中国主导的民主模式?目前国内对于民主以及民主建设存在某些似是而非的认识,例如把民主简单理解为公众参与甚至是人民的统治,认为越广泛、越直接的参与就越好,民主就是放手让人民来统治和决策,无原则地顺从和迎合大众,没有划清现代代议民主制度与传统直接民主、民粹主义乃至无政府主义的界限。因此,对于中国民主模式的理论建构和选项,必须注重大众与精英、多数与少数、民意与效率的平衡,而党内民主模式正是一个符合现代民主原理和中国国情的理性选择。

从更为宽广的视野看,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战略是区别于西方多党民主模式的一种构想,其基本宗旨在于既能保证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又能顺应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趋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而是在保持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前提下,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形成一种非政党竞争的民主体制。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5]按照西方学者的话语,中国的党内民主化的思路是可以“在一党威权体制和多党民主体制之间寻求适合中国发展的第三条道路”[6],或者按照国际主流的民主理论,是形成一种“一党多元主义”体制[7]。一些人总是把民主制与多党制划等号,实际上,民主并不取决于某一种政党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民主制度与政党制度之间的匹配可以是多样的。政党的轮流执政只是民主制度安排的一种形式,尽管这是一种采用比较多的形式,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穷尽人类对于民主的探索。古希腊没有政党政治,但有民主实践;甚至在西方近代,不少主张民主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包括美国的一些“建国之父”)也反对多党政治。民主在主体内容上是有特定含义的,但在具体形式上可以是丰富多彩的。根据我国的国情,中国可以尝试一种非西方式党际竞争的民主模式,以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化来引领整个国家民主制度的发展。同时,党内民主化只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起点而非终点,党内民主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形成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自己的民主模式。

顶层设计:政治改革要从“中心”突破

由此可见,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必须进行顶层设计,以党内民主为突破口,渐次实现中国的民主化,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模式。从政治工程学或宪政工程学的视野看,民主化不能“摸着石头过河”,而应当进行战略规划,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从而指引民主进程,满足社会期待,抑制激进诉求。

由于在特定政治体系当中,民主化通常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因此正确选择改革的起点和路径是至关重要的。民主化过程需要规避陷阱和误区,避免出现一些国家由于条件不成熟、民主化过程激进而导致民主质量低下甚至民主失败的结果,这正是顶层设计的目的所在。关于这一问题,从宏观的层面看,主要有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是在中国的现行体制框架特别是政治制度的主体框架以外寻找民主的生长点,以体制外的民主成长逐步影响、冲击乃至取代现存的政治结构;第二种思路则是立足于既有的基本政治制度,在现存主体框架内寻找民主化的突破口和生长点。借用国内经济学家的概念,可以把这两种不同的思路概括为“体制外”和“体制内”的不同改革路径。[8]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走的是一条体制外的道路,即在原有经济体制之外寻找新的经济生长点,最后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了原有的计划经济。这一道路的成功经验也给政治改革的体制外道路提供了某种鼓励。上述自治民主、社团民主、网络民主等主张,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体制外民主化的倾向。但也有人认为在政治领域不存在体制外的改革,这是一个概念界定的问题。那么,换一种说法可能更贴切,即从“边缘”到“中心”的改革和从“中心”到“边缘”的改革。概括地说,两者在改革战略上的基本分野在于两方面:在改革的基本动力方面,是主要依靠政治权力自身的力量(自内而外),还是政权外部的社会力量 (自外而内);在改革的基本路线上,是从上层和精英发起(自上而下),还是从基层和民众发起(自下而上)。中国民主改革的顶层设计,取决于对这两种思路的权衡和取舍。

我国农村村民选举和自治的理论与实践,作为一种改革的路径,就是由下至上、由边缘渗透中心,因而可以说是一种“边缘式”改革。这种改革模式不乏一定的价值,经济改革的体制外道路也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示范效应,但也有一定的负面效应。特别是改革过程中矛盾和问题聚集到最后,还是要触及到中心的层次,老在边缘地带兜圈圈是不行的。这种现象在经济改革当中已有所体现,例如原有体制当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且有些问题拖的时间越长,解决起来也越不容易。而政治体制改革由于其性质与经济体制改革不尽相同,其问题将更加错综复杂。

有不少人以为,“边缘式”改革比较稳妥,可以摸着石头过河,如果搞得不对可以纠正,即使改错了也不会触及到政治核心,因而比较安全。实际上,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看法。边缘式改革短期内可能不会危及现存基本秩序和政治中心,但长期看必然会触及到核心结构,我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对于民主化而言,即使是“边缘式”改革,如果方向不对,同样是难以纠正的,因为民主化的过程通常是不可逆转的,一旦启动就很难回头,就像村民选举,无论是好是坏,都无法回到原来的状态。从长远看,从“中心”突破的改革,如果有了正确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将更加有利于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为这种改革不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而是基于理性的设计有一个总体的改革路线图,是有目标、有计划、有策略、有步骤的过程,因此也更为安全。

目前,我们在民主发展和政治改革方面,一个大的问题就是缺乏顶层设计,甚至连改革的方向都不清晰。与市场经济相比,民主政治在我国还很抽象,目标也很模糊,只是迂回摸索,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对于政治改革和民主发展,我们不能采取“试错”的方法,看哪里容易就在哪里改,改到哪里算哪里,只顾眼前。有些错是经不起试的,政治上的错更经不起试。我们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应当富有理性的光芒,避免不必要的代价。

因此,在政治改革和民主化的问题上,关键就是要有顶层设计。而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顶层设计,重在厘清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自内而外与自外而内的不同路线,选取成本最小而收益最高的民主化路径。从理论上说,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自内而外与自外而内、高层民主和基层民主、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都有各自的长处,都可以尝试,但在战略选择上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是自内而外还是自外而内,情况和后果将迥然不同。我国的民主化和政治体制改革应当有一个顶层设计和总体构思,即沿着从党内到党外、从主体到边缘、从精英到大众的顺序逐步推进,首先发展党内民主。

当然,从“中心”突破的改革的复杂性和困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更加是一个现实政治问题。目前人们之所以更加倾向于体制外、边缘化的政治发展,其中的一个原因可能正在于对党内民主等“中心”型改革信心不足,甚至是畏难而退。因为“中心”突破的改革,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人的使命、愿景和魄力,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然而,世界的经验表明,很多国家的民主改革都是有富有远见的领导人发起的,政治精英在民主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国际上研究民主化问题的权威、耶鲁大学教授胡安·林兹所指出的,考察世界各地的民主化经验不难发现,民主化过程的主导者都是政治精英,特别是执政精英。在这方面有很多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由于政治改革和民主化是有一定风险的,需要审时度势,谨慎从事。但是,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也不可能从根本上保持政治和社会的稳定。同时,政治改革是需要掌握火候和时机的,过早或过迟都可能导致流产。目前的问题是,我国政治改革已经不能再拖了,进行顶层设计并稳步推进迫在眉睫。在这方面,历史是有教训的。当初维新派希望清政府能够实行“君主立宪”,全国上下在此问题上也比较有共识,但以西太后为首的统治者怕政治改革危及自己的江山,遂拒绝改革,错过了历史机遇,从而造成戊戌变法的失败和革命党人的崛起。待到1908 年,清政府迫于革命的形势,不得不颁布《钦定宪法大纲》,预备立宪,但社会和民众已经不能容忍清政府改革了,革命终于跑到了改革的前头。当然,新中国与清政府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以史为鉴,可以让我们看得更远一些。

我们不能重蹈中外历史上许多“迟到一步的改革”的覆辙。而我国政治改革从“中心”突破并进行顶层设计的希望,将寄托在具有远见卓识的中国共产党人身上!

参考文献:

[1] 胡伟.民主政治的历史趋势与党内民主的选择.探索与争鸣,2002 (8) .

[2] 胡伟.民主政治发展的中国道路:党内民主模式的选择.科学社会主义,2010 (1) .

[3] 胡伟.民主与全球治理的新思维.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6) .

[4] 胡伟.民主仅仅是投票选举吗?.解放日报,2007.2.12.

[5] 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开发中国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1999 (1) .

[ 6] Jeremy Page. China Open Up Political Debate to Strengthen Party.Reuters

News, July 20, 2002.

[7] Maurice Duverger. Political Parties: Their Organization and Activity in

the Modern State. London: Methuen, 1954:278.

[8] 胡伟.新世纪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与政治学的使命.浙江学刊,200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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