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征:试论文革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误入歧途的历史原因极其总结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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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征  

摘要:“文化大革命”顾名思义全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由毛泽东错误发动和领导被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中华民族带来严重灾难的政治运动。众所周知它是一场大的灾难,它是一场历史大悲剧。为了能更好的认识文化大革命,为了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历史悲剧事件再次发生,我认为有必要找到发生此次运动的历史背景,更要找到发生此类问题的根源,从而使我们从源头上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

关键词:文化大革命 成因 法制 修正主义

一 文化大革命产生的国际背景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随着雅塔尔体系的建立,形成了以美苏两国为中心的政治格局,两国在欧洲与亚洲各自培植自己的势力范围,形成两极对立的战后国际政治格局,形成苏联社会主义阵营与美国资本主义阵营的对立。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和历史原因,中国在外交领域完全倒向社会主义阵营一边。但是进入50年代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加大对中国的压制和制裁,甚至美国直接发动朝鲜战争,其目的直接指向中国的主权问题。他们在武力干涉的同时也在加强文化的深入,加强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权进行颠覆,他们通过军事、政治压力和有限的合作迫使社会主义国家屈服他们的政治发展战略,并达到促使社会主义国家改变制度的目的。还有就是通过文化渗透,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制造经济、政治、思想等种种混乱,阻挠和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促使社会主义国家分裂。与之相对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老大哥苏联,在斯大林去世后其继承者赫鲁晓夫却采取了全面否定斯大林政策,将斯大林斥为“暴君”、“俄国历史上最大的独裁者”、“凶手”等。这样全面否定斯大林也给帝国主义和反动派提供一个反共反苏的机会和根据,从而在全球掀起一股反对社会主义的浪潮。在此形势下中共中央反复讨论认为“斯大林的错同他的成绩比起来,只是居于第二位,并指出斯大林总的来说还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与此同时苏联加紧扩军备战加强其超级大国的地位。中苏关系从蜜月走向恶化,原因十分简单,但其根本性的深层次的原因是中苏两党不同的社会主义改革路线的冲突。由于中苏关系的急剧恶化,使得中国共产党对赫鲁晓夫主政时期的苏联改革采取完全排斥的态度,并引起60年代的国际公运的大论战。论战的中心论点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论战双方都从马克思、列宁那里引经据典,两个执政党在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很快上升到国家关系的恶化,国家的恶化又反过来加重了意识形态争论。1965年,毛泽东拒绝了新上台的苏联领导人停止中苏论战的要求,宣称公开论战要“一万年”。中苏关系完全破裂在激烈的意识形态论战中,中共领导人已经失去了以往审时度势的冷静,表现出一种教条主义的僵化。在中共发表的“九评”等一系列重头论战文章中,把苏联和东欧各国的一些有益的改革措施都当成修正主义进行批评,并且以此作为“阶级斗争为纲”的根据,使自己迷失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的方向感,并且在“防修反修”斗争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反“和平演变”的思想。毛泽东断定苏联已经变成了修正主义国家,十分担心这种情况会在中国重演。所以在国际开展“反修”的同时,在国内开展了以“反复辟”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批判运动越来越激烈。在国际“反修”和国内“防修”的恶性循环下,经过“左”的理论和实践的互补,使“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更加系统化了,并且为全党所接受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

二 文化大革命产生的国内环境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斗争问题上,我们党曾有较长时期的失误其教训和后果也是惨痛的。解放前曾有过但很小,但到了解放过后这个问题尤为严重。这个失误要从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开始,这场斗争是“左”倾阶级斗争的理论形成的萌芽。三大改造在整体上是胜利的,但是在改造过程中也暴漏了许多问题。少数“右”派分子趁机攻击社会主义新政权,因此反“右”是必要的。反“右”斗争从性质上来讲是属于阶级斗争,但是它与过去完整意义上的两大对抗阶级斗争是不同的,它是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当时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趁党整风之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的发动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这场斗争被严重的扩大化了,主要原因是毛泽东对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式估计过于严重。在1959年庐山会议上,毛泽东错误的发动了对彭德怀的批判,把反“右”派斗争中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进一步引申到党内,这是他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理论和实践上错误的一次大的升级。在1962年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使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的错误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这主要表现在经毛泽东审定和改写的会议公报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斗争的两条道路的斗争,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于灭亡,他们总是企图复辟。在1963年5月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在八届十中全会关于阶级斗争的错误理论指导下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实践。毛泽东亲自指出,如果不抓阶级斗争,中国“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的党,整个中国就要变颜色”这样在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的错误理论指导下,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对一些文艺作品、学术观点和文艺界学术界的一些代表人物惊醒错误的政治批判,在对待知识分子、教育科学文化问题上发生了越来越严重的“左”的偏差。这种过火的政治批判从文艺界扩大到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教育等其他各个领域。这样就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维,极大地限制了言论的自由,甚至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因为学术上的一些争论、观点遭受破坏,弄得家破人亡。

三 制度因素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最根本原因

对于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但是其组织制度、法制等方面的问题尤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不敢肆意妄为,制度不好也可以使好人做坏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权力过分集中导致人治和专制的出现,集体领导制度的瓦解,民主集中制度破坏。在革命年代,我们确立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在革命年代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建国后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反而把它绝对化,在实践中演变为党决定一切,党管理一切,因此党的一元化领导变成了个人领导。高度集权的决策体制赋予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权力,这些不正常的运动违背了法制,也不遵循法制轨道运行,法制对政治运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不符合法制的活动没有任何约束力。在毛泽东看来,包括法制在内的过去的各种手段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采取自下而上的群众运动即“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才能解决“走修正主义路线”的现实危险。毛泽东提醒人们注意和平演变的危险防止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思想是深刻的,随着文革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逐渐遭到破坏,社会矛盾逐渐积累,阶级斗争被认为越来越激烈,而每一次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后果就是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削弱,法制越削弱又使政治运动更加偏离法制的轨道,阶级斗争则不断被扩大化

四 文化大革命总结极其教训

经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违背了当心民意,也没有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它不但背离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也充满了自相矛盾的相互冲突。

第一:文化大革命把关于领袖“个人崇拜”发展到极致,给国家造成极大地灾难,但是这样促成了民族理性的觉醒,为以后的解放思想提供了重要条件。

由于受到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文化的深刻影响,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长期存在的“个人迷信”“领袖崇拜”的现象,这种现象也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重要原因。重要表现是在文革中,毛泽东被尊称为伟大的导师,领袖,被封为“天才的,创造的、全面的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把马克思主义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阶段”但是“文化大革命”的实践恰恰证明了毛泽东“一句顶一万句”的决策并不是那么“伟大正确”。特别是在1971年发生的林彪事件,无疑有力的证明了“文化大革命”的失败。毛泽东亲自选定的接班人要谋害毛泽东,领导这次“反修防修”运动的统帅要叛逃苏联,这对毛泽东的威信是一次极为沉重的打击,使他的错误大白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以至于在1975年时候毛泽东还要发动批邓、反右倾翻案风运动时,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是毛泽东错了。

虽然这种个人崇拜造成了巨大损失,但是却引发了人们对理性的重新思考,使人们不再盲目的去崇拜自己的领袖,不再盲目被动的接受一切。文革之后,人们马上掀起了关于真理问题的大讨论,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以此反对“两个凡是”的思想。这就突破了传统的思维定式,多年以来,人们都将马克思尤其是毛泽东的话当做真理,制定任何政策,判断任何标准都以此为依据。“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的遵循。”在“两个凡是”的指导下,很容易进入另一个“左”的错误中去。但是通过人民理性思考,通过大论战,使人们的思想大为解放。从而重新确立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这为后来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也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二:“文化大革命”以“大民主”为号召,制造“天下大乱”,对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失。但是人们在其中也认识到民主与法制的重要性。

不言而喻,“文化大革命”表面上是发动群众,以大民主去革资产阶级的命,是一场政治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袖直接发动,并号召群众造各级党委的反,一些野心家别有用心的的鼓吹“群众运动天然合理”,群众可以自由结成组织联盟。这场运动表面上轰轰烈烈,似乎最广泛的动员了群众,实际上群众的参与程度很低,是在街头政治的低层次上没有任何历史进步意义。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群众运动有极大地盲目性,缺乏现代民主的基本人权理念,组织化程度极低,很快就陷入了无政府主义的混换之中。各派群众组织之间,相互恶斗,势不两立,造成严重的族群分裂。这场群众运动也有很多缺陷。它是以“防修反修”为政治规定性,不能表达群众的真实利益诉求。在这场运动中,群众自发性的结成组织,自发性的表达政治夙愿,看似很民主其实不然,因为他们结成组织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文革,就是要革各级政府的命。他们表达的诉求也不是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或者其他问题,而只是一种问题那就是“反修防修”。这样成了一种限制性的群众运动,民主更无从谈起。其次它也脱离法制轨道,不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这次运动中,完全按照领袖的指示去做事,法律法规被严重践踏。人民不在关心一些基本的犯罪案件,即使有些人犯罪、也不会按照法律手段去解决。群众在这场运动中是被动的,凡是敢对“无产阶级司令部”提出质疑的群众,无一不受到《公安六条》的严重制裁。这场历史上参与最多的群众运动,丝毫没有现代民主的意义,破坏性极大。亿万群众只能是被动地跟随领袖的“最高指示”行动,一小撮野心家利用群众运动大搞阴谋政治,群众在极“左”思潮煽动下,破坏法制、践踏人权。“打、砸、抢、抓”的野蛮行为得到鼓励,出现了大规模群体性肆虐暴力潮。

经过文革的革命潮,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民主与法制的重要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要保证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邓小平总结文革的教训,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的著名论断,强调国家生活的法制化和程序化,阐明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直到今天还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三 必须对全民进行法制意识教育,培养全民普遍的守法精神

人民的法制意识不强,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着有法不依,以言代法,轻视乃至否定法制的思想倾向,缺乏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发展的思想根源之一。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建立必须以全体公民形成普遍的守法精神为前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特别是公检法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实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公民能否参与到法制化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是否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因为法制的决定力量来自于人,来自于公民的从法意识而不仅仅是法律。

因此要吸取“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就是要进一步倡导守法精神,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培养现代公民的法律意识,从而实现依法治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创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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