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大海:祛魅化与市场转型——1949年后中国大陆理性化过程的历时性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42 次 更新时间:2013-03-23 22:31

进入专题: 理性化   祛魅   市场转型   工作获得  

郝大海  

内容提要 本研究沿韦伯西方理性化过程研究的线索,利用 CGSS2003 的经验资料,分析了市场转型发生的社会基础。研究发现,在“文革”中后期的“上山下乡”运动中,父代与子代之间的资源转换由“文革”前“间接”转变为“直接”。而在市场转型中,职业地位正成为代际资源传递的重要途径,同时,与男性相比,女性不仅获得父代资源支持力度较低,获得优势职业也有更高的人力资本要求。笔者认为,以上发现意味着,尽管 1949年后的体制形态一定程度上阻隔了个人与家庭或家族的传统联系,但在“文革”中后期父辈力求资源代际流动的努力,不仅实现了对政治领袖个人权威的“祛魅”,同时也通过市场转型实现了体制创新。但市场转型中,对于重视家庭或家族男性传承传统伦理的复归,不仅折射出家庭本位伦理与彰显个性的理性化逻辑间的矛盾,也提示人们未来仍存在着将个人与国家关系绝对化的潜在风险。

关键词 理性化 祛魅 市场转型 工作获得

在社会分层研究领域,众多学者围绕社会主义国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发表了多篇研究论文[1],但这些研究大多是从制度主义分析视角探讨一种制度变迁现象。显然,相对于市场转型这一宏大的社会变迁事件而言,仅从这一视角展开研究是不够全面的。受历史社会学有关权力、制度社会起源研究[2]的启示,本研究希望能突破以往市场转型研究的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从社会震荡诱发制度变迁的角度,通过分析中国大陆“文革”中后期社会震荡对城市就业机会的影响,为市场转型的社会起源提供一种理论解释,并利用2003 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3)[3]资料予以检验。

一、韦伯理性化研究的启示

如果将研究问题限定为探寻市场转型的社会起源,那么韦伯(M.Weber)有关西方社会理性化[4]过程起源的研究,无疑能够提供一些有助于理论分析的线索。在韦伯看来,西方社会正经历着一个理性化过程,个人行为越来越多地受到目的理性,而非传统、情感和价值理性的支配。而这一转变源于新基督教16-17世纪的宗教改革,几位宗教先知以其超凡的个人魅力向传统的教会权力发起挑战,致使传统意义上人与神之间的神秘关系被理性化制度所取代。在此过程中,新教加尔文教派的“预选说”和“天职观”等宗教信条具有特殊意义,它告诫信徒们,个人是否能得救,是神早已选定的,选民在世俗世界的成就,都是神用以荣耀自身的。这意味着信徒们由于无法获悉是否已为神选,将始终处于能否得救的焦虑中,转而禁欲苦行式地勤勉工作,以世俗成功荣耀神,在心理上肯定自己的选民资格。于是这些信条无形中诱发出一种特别的处事态度和行为规则,使人们更理性地追求经济成功,最终导致全社会的一种理性化趋势。韦伯认为,西方社会理性化过程的核心是对世界“祛魅”,即去除掉笼罩在人类社会上的种种神化或魔化的光环,使以往那些被冠以神授英雄的机遇、约定、个人魅力的东西合理化和可预测,从而消除了教会、世袭王权和卡里斯玛[5]政治领袖的神圣性,代之以日常生活的琐碎计算和严格按合理制定的法律行事的冷峻办事程序[6]。

韦伯关于西方社会理性化转型的研究,不仅加深了对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解,同时也对其他社会转型研究提出了一种理论期许:如何理解理性化过程的普遍性?西方社会的理性化过程是否也会出现在其他社会文化体系中呢?对于此类疑问学术界是有所关注的,特别是当20 世纪 80年代东亚地区经济呈现旺盛发展势头时,一些学者也曾希望依照韦伯研究的思路,来探讨儒家文化体系[7]与社会转型之间的关联性[8]。但值得注意的是,韦伯研究表明西方社会理性化转型具有一种偶然性,他通过宗教比较研究论证了西方社会恰恰是由于诸多的历史偶然因素,才产生出冲破传统伦理束缚的理性化因素,进而造就出现代文明体系。正如卡尔·曼海姆所言:“马克斯·韦伯的全部理论归根结底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是哪些社会因素导致了西方文化的合理化?’”[9]而韦伯研究新教以外宗教伦理体系的目的,则是为了论证这些宗教伦理体系无法产生类似新教伦理的理性化因素,即韦伯以反证法的方式论证了新教伦理具有促进西方理性化过程发生的特殊性,其他宗教伦理体系具有阻碍理性化过程发生的普遍性。

既然如此,再用韦伯研究的思路直接解读包括其他文化体系的社会转型似有不妥之处,这里似乎应另辟蹊径,继续寻求韦伯研究对于其他社会转型研究的指导意义。从研究结果看,韦伯是通过宗教比较论证了西方理性化过程发生的特殊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特殊性会妨碍理性化过程的传播。也就是说,通过文化传播,其他文化体系完全可以获得有关理性化过程的启示,进而通过自身文化体系来促使理性化过程的确立和发展,因此,其它文化体系转型研究的重点应是这些文化体系的特点以及与理性化过程的关联。如此说来,东亚经济兴盛并没有否定韦伯有关儒家伦理有碍理性化过程发生的论述,它只是表明儒家文化体系也具有促使理性化过程发展的支持因素;不仅如此,它还表明理性化过程的发展有赖于文化体系的自身响应。以上分析表明,理性化过程的普遍性恰恰蕴含于不同文化体系理性化过程的特殊性之中,因为,正是由于各个文化体系对于西方特殊的理性化过程各具特色的响应,方能汇聚成一种世界性的理性化趋势。

二、儒家社会的理性化及困境

如上所述,研究其他文化体系的社会转型,关注的重点首先就应该是这些文化体系及其响应的特殊性。以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传统中国社会为例,它提倡“孝”道,讲究对父亲和长辈的“敬”、“顺”,强调家庭本位的传统伦理。在这一文化体系中,个人隶属于家庭或家族,后者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而“国”则是“家”的同构体;个人在家中通过孝道训练,与长辈形成一种绝对服从关系,进而折射到国的层次,转化成对君王的“忠”,即另一层意义上的绝对服从关系。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中,个体意志并非反映了个人意志,而是家庭或家族意志的体现,集体意志或国家意志则表现为君王意志。而个体与集体间的关系则转化为个人与家庭或家族、家庭或家族与国家或君王间的“家”、“国”双重关系,这种关系遵循的“孝”、“忠”原则,实际上是一种双重绝对服从关系的现实体现。

其实,个体在传统封建社会中总是受到压抑,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也总是被代表集体意志的封建君王绝对化,西方社会也是如此。但在西方社会,个人的精神世界是由抽象的神主宰的,只是在新教改革前,神的权力被教会掌控着,它除了扮演个人与神之间的媒介外,还强有力地影响着现实世界中个体与集体(王权)的关系,有时甚至会影响到封建王权的继替更迭,这使得它与个人之间的现实关系绝对化。而新教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通过否定教会的绝对权威,确立了个人与神之间的超现实绝对关系,进而把神逐出了现实世界。与此同时,也确立了现实世界中个体与集体关系的相对性,否定了现实世界中各种相对关系转换成绝对关系的合法性,进而杜绝了圣人、卡里斯玛式的英雄上升为神的可能性。也就是说,由于抽象神的存在,西方社会的现实关系由无条件的绝对服从转变成了有条件的相对服从。

与之不同,中国社会在应对理性化过程时会陷入双重困境。首先理性化过程的内在逻辑在于唤醒个人的主体意识,增强个人在社会中的独立性。而在中国社会,一方面家庭或家族观念作为一种文化积淀,已在人们的意识中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记,成为他们安身立命之本。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类似新教伦理的支持,人们也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凭借与抽象神的独立沟通,来确立自身独立的主体意识。因此,中国社会的理性化过程,势必会遭遇到家庭或家族观念的约束与独立的主体意识之间矛盾所产生的困境。其次,西方的理性化过程由于将超现实关系屏蔽在现实世界之外,致使个体与集体之间的现实关系相对化。而在中国社会,一方面由于没有抽象神的位置,人们无法借助神的力量完成对超现实关系的屏蔽。另一方面,数千年封建专制统治致使个人养成对威权的无条件服从“惯习”,加之儒家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尊王”传统,也使得人们很难摆脱对政治领袖虚幻光环的绝对依赖。因此,中国社会的理性化过程也必然会遭遇到个体与集体之间绝对性现实关系相对性转化所产生的困境。总之,理性化过程自身的内在逻辑,如何与中国社会自身内在的文化逻辑相契合,理应成为中国社会理性化过程研究的重点所在。

三、“文革”的祛魅化与市场转型

如果按以上逻辑看 1949年后的中国大陆,会发现尽管肇始于鸦片战争的理性化过程在不断持续之中,但家庭或家族观念与个人主体意识之间矛盾,个人与卡里斯玛式政治领袖之间相对关系的绝对化趋势,仍然是阻碍中国大陆社会理性化过程的痼疾。有研究表明,在 1966年之前,中国大陆在得到群众支持和保持增长的情况下,已经取得了很大程度的平等[10],而这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结构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巨大改变。一方面传统社会的“家国同构”逐渐被“个人与国家”的社会结构形态所取代,通过土改、农村集体化和城市经济公有制改造,国家权力的触角延伸到了农村、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个人借助国家的力量,挣脱了家庭或家族的束缚,以基层社会组织成员的角色成为新的社会基本单元。另一方面,传统社会的“孝”道逐渐被“人人平等”的意识形态所取代,通过延续“五四运动”以来对旧礼教伦理的批判,国家逐步推进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改造,在此过程中,个人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家庭本位的伦理观受到西方个人本位的伦理观的挑战。

不难看出,1949年后中国大陆的理性化过程的确孕育着形成法理型社会形态的要素,但个人与政治领袖之间现实关系的绝对化趋势,却使中国社会的理性化进程遭遇挫折。相关研究显示,由于毛泽东个人的卡里斯玛特质,早在国内战争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对他的个人崇拜,或者说就已经开始了造神运动[11]。而“文革”运动则进一步将对他的神化推向了“顶峰”,并因此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低效和震荡。其实,从以往社会转型的经验看,封建王权在向法理型统治转变时,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卡里斯玛型领袖[12],他们的存在一方面加速了统治方式的转变,但另一方面,往往也会形成新的神话和迷信,以至于阻碍社会转型的过程[13],而对于卡里斯玛型领袖新的迷信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祛魅来加以消除。确切地说,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祛魅”发生在“文革”中后期[14],因为当“文革”前期对政治领袖狂热崇拜达到顶峰时,接踵而至却是国民经济运行频临崩溃,致使大量中学毕业的城市青年无法如期升学、就业。尽管政治领袖凭借个人魅力和政治权力,通过“上山下乡”运动将这些城市青年遣散至农村,但此举也成为压垮其政治权威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文革”中后期,越来越多的父母们戏剧性的转变了对待子女未来的态度,开始以一种日常生活的态度反观自己以往行动的合理性,进而在其日常经验的基础上对政治领袖、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洞察和“祛魅”,并以大量微不足道的日常抗争来应对旧体制的约束。“文革”后期人人诅咒,却又身陷其中无法自拔的返城和招工“走后门”现象,正是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从观念到行为的一种主体性抗争的表现。有关“文革”的经验研究发现,在“文革”后期,“教育获得的一般模式在各阶段教育都有更为强烈的回复”[15]“,高级官员的子女(从农村)返城的发生比是工人阶级子女的两倍”[16]。也就是说,在“文革”中后期,人们开始以一种更为理性的方式关注子女的升学、就业问题,因此,可以推断“文革”时期,在子女就业过程中,父辈的影响与“文革”前的历史时期相比会有所增大。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经济领域的行政分割形态使得单位地位对于个人社会地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17],因此,针对个人工作获得,可以得出以下与“祛魅”化相关的理论假设:

假设 1:在“文革”时期,父代资源对子代进入单位的影响程度要大于“文革”前。

假设 2:在“文革”时期,父代资源对子代获得初职的影响程度与“文革”前相比变化不大。

然而,由子女“上山下乡”引发的父辈们的抗争,表面上反映的是对于延续后代的深切关注,但背后隐含的却是对于社会秩序重建的渴望,因为延续后代的规则虽然不能等同于社会秩序的规则,但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作父母就需要向子女解释过去以及与现在的联系,并期望在子女的未来中也有自己生活中的美好事物,而这些都有赖于一个持续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作父母也就意味着与社会秩序的延续利害攸关[18],但问题是依托何种制度形态重建秩序。以往的社会形态导致“文革”这一剧烈的社会震荡,究其缘由,除了对政治领袖绝对服从关系的惯性回归外,在经济体制完全照搬苏联模式,已使得理性化制度形态的选择存有瑕疵。具体说来,对所有经济资源的国家垄断性控制,尽管可以最大限度地维系个人与国家的联系,却也最大程度地破坏了个人与家庭或家族的传统联系。虽然,基层组织部分取代了家庭或家族的功能,但一种文化形态对于个人的心理积淀,是否能通过意识形态改造加以消除,只能是一个实证性的问题,而非一种理论预设。从中国社会理性化过程看,完全阻隔个人与家庭或家族的联系[19],特别是“文革”期间公有制形态被推向极致时[20],似乎也消除了个人延续后代的理由与意义,进而使整个社会陷入一种迷茫、无助的状态之中,因此,“祛魅”也体现出一种变革背离家庭本位传统伦理观的理性化秩序及制度的期望。

如果新秩序的重建是以注重子女未来为前提,那么原有体制中阻隔个人与家庭或家族联系的特性就必然会被摈弃,新体制必然会蕴含有复归家庭本位传统伦理的冲动。但新体制究竟应采取何种形式,身处转型之中的个人其实是无法事先预知的,所有关于“改革”总体设计的叙述,只不过是对于重大事件的事后整体记忆而已。也就是说,从“文革”到经济体制的市场转型,尽管变革旧体制已成为千百万个人的主观期望,但新体制却又是千百万个人日常实践的非预期结果,这“正如成千上万的珊瑚虫杂乱无章地形成的珊瑚礁一样,成千上万的以个体形式出现的不服从与逃避行动构建了其自身的政治或经济屏障……当国家的航船搁浅在这些礁石上时,人们的注意力被典型地吸引到船只失事本身,而不会看到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行动的大量聚集才是造成失事的原因。”[21]

市场转型的历程也充分表明了这一点。体制转型前,个体只能在旧体制约束范围内尽可能地规避其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并没有完全冲破它的约束。但当个体与旧体制间的矛盾张力积累到某一临界点时,个体便会冲破旧体制的约束,安徽小岗村农民的分田行为所表现出的正是体制转型的一种临界突破,由此旧体制开始“搁浅”,新体制露出萌芽。而之后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个体私营经济活动,乃至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发展,都是以一种日常实践的方式实现着体制创新,也体现出一种复归家庭本位传统伦理的努力。可是体制转型中所有复归家庭本位传统伦理的努力是否有悖理性化过程的初衷呢?毋庸置疑,现在就对此给出明确回答似乎为时尚早,不过,有一点当前是可以肯定的,即任何体制都具有自身的内在运行逻辑,它在运行中势必按自身的规则来适应和改造环境。具体说来,经济体制的市场转型,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22]南方谈话后,国家对此的全力推进,必然会加快市场社会的形成,促使市场竞争取代计划指令、资源优势取代单位地位成为资源分配的主导机制。在此前提下,业绩原则、人力资本有望取代和属性原则、代际资源,成为影响个人地位获得的主要因素,而且由于职业地位在市场社会中的重要性[23],它会逐渐取代单位地位成为个人最重要的社会地位指标。由此针对个人工作获得,可以得出以下与市场转型相关的理论假设:

假设 3:在市场转型中,父代资源对子代进入工作单位的影响程度要小于改革前。

假设 4:在市场转型中,父代资源对子代获得初职的影响程度要大于改革前。

假设 5:在市场转型中,子代工作单位地位对其获得初职的影响程度要小于改革前。

综上所述,当我们从韦伯理性化研究的视角审视经济体制的市场转型时,会发现尽管改革是以提升经济效率的名义开始的,但它的另一个更深刻的推动力却源自“文革”以后中国社会的“祛魅”,即众多普通人建立一种维系资源代际流动秩序的日常实践。无疑这种日常实践会在个体与旧体制之间形成一种结构张力,并诱发体制创新,进而形成新的社会结构形态。在以下的分析中,我们将利用

1949-2003年间中国城市居民获得首个工作的经验数据,来检验以上理论观点和假设。

四、研究设计[24]

1. 数据和变量

本研究数据来自 2003 年度全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3)。调查采用了全国分阶段随机抽样,访问对象仅限于 18-69 岁的城镇住户,范围覆盖 28个省、市、自治区的城市和城镇,实际有效样本总量为5894个。由于研究关注的是首个工作的获得模式,那么本次研究对象将仅仅包括那些正在工作或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被访者。样本中有 2657 个男性和 2544个女性,共5201 个被访者满足以上条件,占全部样本的 88.2%。

被访者的首个工作涉及首个工作单位类型和初职类型两个变量,而首个工作获得的影响因素涉及被访者的父代资源和自身人力资本,前者包括父亲的教育程度、工作单位类型和职业类型等三个变量,后者则主要指被访者的教育程度。

在问卷资料中,教育程度测量的是教育等级,被设定为定序尺度。由于资料分析采用了结构方程,因此,这里参考谢宇和韩怡梅(E.Hannum)研究中使用的方法,将教育等级转换成了教育年限。转换的方法为:低于 3 年教育的=1,3年教育但未能小学毕业的=4,小学教育程度=6,初中教育程度=9,高中教育程度=12,中专教育程度=13,大专教育程度=15,大学本科教育程度及以上=17[25]。

职业变量是采用“国际标准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nternational Socio-Economic Index of Occupa-tional Status,ISEI)测量的[26]。

工作单位变量的测量主要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和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分类,包括 5种类型:1、非公有企事业,2、集体企事业,3、国有企业,4、国有事业,5、党政机关。该变量被设定为定序尺度,序号越高则假定单位地位也越高。

对时间的控制。因为是研究首个工作获得,因此对时间效应的控制采用 AC 模型[27],在该模型中时期(Period)效应和同期群效应相互重合,为了方便表述,本文按历史分期来叙述。首先,由于 1949年建国后国家政策的频繁变动,致使社会就业机会的整体规模与国家各个历史时期紧密相连。由此可以推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教育和家庭背景对个人进入初职和首个工作单位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在评估这些影响时,需要针对不同历史时期分别加以分析。这里将1949-2003 年划分为四个历史时期,即 1949-1965 年间的“文革 ”前时期,1966-1978 年间的“文革”时期,1979-1991年间的改革初期,1992-2003年间的邓小平南方谈话后改革的第二个时期。其次,在人力资源研究传统中,资历一直被认为是影响职位高低的重要变量。而年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被视为是资历的一个指标,同时也是同期群变量。虽然,对于大多数获得首个工作的劳动力而言,资历没有太大差异,但由于社会环境的迅速改变,同期群效应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在评估教育等关键变量对地位获得的相对贡献时,需要控制年龄变量的影响。

对性别的控制。以往研究表明对于中国城市居民首个工作获得而言,教育和家庭背景因素对男性和女性的影响是存在差异的。不仅如此,在其他一些地位获得研究中,也都对性别因素的影响给予了详尽的评估[28]。所以,这里将对不同历史时期男性和女性的首个工作获得过程分别加以分析。

2. 模型

为了评估被访者人力资本和父代资源对首个工作获得的影响,本研究采用的分析模型沿用了林南和边燕杰分析中国城市中的就业和地位获得过程的分析思路[29]:即在布劳-邓肯地位获得模型的基础上添加了工作单位变量。其中因变量包括被访者的首个工作单位和初职,自变量包括被访者父亲的教育程度、职业和工作单位,中介变量是被访者的教育程度,控制变量包括被访者的年龄和性别。

在被访者进入首个工作单位和获得初职的路径分析因果图中,假设工作单位变量位于职业变量之前。这一假设对于改革前的历史时期基本上是毋庸质疑的,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配置主要是通过国家有计划的行政分配实现的,即严格按照中央指令性计划,由各级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组织劳动力的就业安置。在这种配置机制下,作为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主体的劳动者和工作单位都没有自由选择权,劳动者是被“分配”到工作单位的。改革后劳动力的配给发生了一定变化,除了通过进入工作单位获得初职外,还出现了自雇佣者(个体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这些人并不隶属于某个工作单位,在分析中他们的单位隶属被归入“非公有企事业”。

年龄作为一个外生变量进入路径分析,在所有的路径图中它都分别作用于被访者的教育程度、被访者的首个工作单位和初职。而性别和历史时期并不直接进入路径分析,对于这两个影响因素的控制是通过划分子群实现的,相对于四个历史时期和性别的两个取值,一共将产生8 个子群,并相应产生 8个路径图[30]。

五、发现与分析

依据以上研究设计设定的结构方程模型,下面将利用全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3)调查数据检验1949-2003 年中国城镇居民首个工作获得模式的历时性变化。表 1给出了不同历史时期子代工作获得时相应结构方程的路径系数。尽管工作获得结构方程包含了教育、初职时的工作单位和初职这三个内生变量,但由于工作获得主要是指工作单位和职业的获得,因此,在分析中主要考察获得初职时的工作单位和初职这两个内生变量,而教育则主要作为中介变量来处理。下面将按不同历史时期来分析男女工作获得模式的分析结果。

1. 进入首个工作单位

通过分析表 1中子代进入首个工作单位时的路径系数,可以得出以下分析结果。首先,在各个历史时期,教育都是影响进入单位的重要影响因素。一方面子代教育均对其进入单位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另一方面,父亲教育尽管在大多数时间对子代进入单位都没有显著的直接影响,但由于它在各个历史时期对子代教育均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进而对子代进入工作单位形成稳定的间接影响。从父亲教育的影响强度看,对男性的影响始终大于对女性的;同时,改革第二个时期影响强度最大,几乎是其他时期的两倍。这些结果表明文化资本具有很强的代际传递性,对男性要比女性表现得更为明显,而且这种传递在经济体制转型中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与父亲教育类似,父亲职业地位(ISEI)也主要是通过子代教育间接对子代进入单位产生影响。相比之下,在各个时期它对女性教育都有显著影响,但对于男性教育的显著影响则主要是在改革前,改革后没有显著影响,这表明它对女性教育有更大的影响。

其次,父亲工作单位对子代进入工作单位主要是直接影响。在“文革”前,父亲工作单位对子代进入单位并不产生直接影响,只是到了“文革”时期,才对子代单位具有显著的直接影响。表2给出了“文革”时期父代单位对子代单位直接影响更细致的分析[31],这种直接影响,对于女性(0.30)而言是“文革”中期发生的;对于男性(0.18)则发生在“文革”后期。不难看出,这一分析结果是支持与“祛魅”相关的假设1 的。相比之下,父亲工作单位通过子代教育产生的间接表 1不同历史时期工作获得结构方程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影响并不突出,但在改革初期这种影响却很显著,这反映出恢复“高考”后,单位地位优势对提升子代教育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明确地显示父代和子代(教育)资源对子代进入单位的影响的变化趋势,表 3 给出了不同历史时期父代和子代资源影响所占比重的数据,图 1和图 2则依据数据分别给出了对于男性和女性影响的变化趋势图。首先,从父代资源影响所占比重的数值看,无论男女“文革”前的影响都是最小的,“文革”期间这种影响有了较大增长,男性和女性分别增长了17 和 13 个百分点,随后父代资源的影响所占比重都在 50%以上。不难看出,这一分析结果是支持与“祛魅”相关的假设 1的。也就是说,“文革”以后人们的确开始了一种确立资源代际流动秩序的努力。

其次,父代资源对男性进入特定工作单位的影响自 1949年起,一直处于增长状态;而对女性进入特定工作单位的影响,“文革”时期相对于之前有一个明显的上升,但在此之后变化不大。不难看出,这一分析结果尽管没有对与市场转型相关的假设3给予太强的支持,但却显示出市场转型对女性进入工作单位的影响远大于对男性的影响。第三,从父代资源对男女影响的差距看,“文革”前,父代资源对女性的影响(43.2%)远远大于对男性的影响(27.5%),相差近16 个百分点;在随后的两个时期内,这个差距则由 11 个百分点至 6个百分点逐渐缩小;而在改革的后一个时期中,父代资源对男性的影响(54.6%)与对女性的影响(58.1%)仅差 3个百分点。综合以上两个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女性比男性受到更多市场转型的影响。

2. 获得初职

通过分析表 1 中子代获得初职时的路径系数,可以得出以下分析结果。首先,与进入工作单位时的情况类似,由于子代教育的直接影响和父代资源通过子代教育的间接影响,使得教育成为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其次,与子代教育因素的直接影响类似,首个工作单位对于获得初职也具有显著的直接影响。而从“文革”中后期开始,父亲工作单位则通过子代工作单位对子代获得初职产生间接影响。唯一需要说明的是在改革的后一个时期中,子代工作单位对于女性获得初职的影响不像以前那么显著了。第三,对于子代获得初职而言,父代资源主要是通过子代教育和初职单位产生间接影响,父代资源的直接影响只出现在个别时点,这与“文革”以来,父亲工作单位与子代工作单位之间具有显著的直接相关关系有所不同。也就是说,“文革”中后期的“祛魅”效应并没有直接地通过获得初职显现出来,这一结果在一定意义上是支持与“祛魅”相关的假设2 的。

同样为了更明确地显示父代和子代(教育、工作单位)资源对子代获得初职的影响的变化趋势,表 4给出了不同历史时期父代和子代资源影响所占比重的数据,图 3 和图 4则依据数据分别给出了对男性和女性影响的变化趋势图。首先,父代资源对男性和女性获得初职的影响,在变化趋势上基本一致,均表现为从“文革”前至改革初期呈增长趋势,在改革的后一个时期又有所回落,但影响强度仍然大于改革前。这一结果基本符合与市场转型相关的假设4 的判断。也就是说,市场转型提升了职业地位的重要性,于是父代资源对子代的影响开始转向职业获得。

其次,从变化幅度看,男性和女性也没有什么差异,涨落大体维持在 10个百分点左右。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与“文革”前相比,“文革”时期父代资源对男性获得初职的影响基本没有改变,对于女性则仅上升了 4个百分点。显然这一结果是支持与“祛魅”相关的假设 2 的,即“文革”中后期的“祛魅”作用并没有通过与市场地位相关联的职业地位反映出来。

第三,从子代单位对获得初职的影响的变化趋势看,对于男性而言,“文革”前影响所占比重的数值最大,“文革”时期开始下降,在改革初期达到最低点,然后有所回升。但女性受到的影响却不同于男性,“文革”时期,子代单位对女性的影响是上升的,但改革以来,这一影响却一直呈现下降趋势,而且降幅较大,改革以来一共下降了24 个百分点。以上结果表明女性获得初职的情况更符合与市场转型相关的假设5,这也表明女性比男性承受了更大的市场转型的影响。将以上结果换成子代教育的影响来看,会发现改革以来,教育的影响强度对于女性有较大提升,对于男性则基本没有改变。这一结果以一种更直接的方式表明市场转型以来,女性和男性在求职中对人力资本要求的巨大差异,也反映出女性比男性承受了更大的市场压力。

六、 结 论

不同于在制度主义框架下展开的社会转型的研究,本研究尝试沿韦伯理性化研究的线索,探寻中国大陆市场转型的社会起源。研究发现,1949年后,尽管所选择的体制形态一定程度上阻隔了个人与家庭或家族的传统联系,但在“文革”中后期的“上山下乡”运动中,父代与子代之间的资源转换却由“文革”前“间接”转变为“直接”。表面上看,这反映了父辈力求资源代际流动的努力,但背后隐含的却是他们对于政治领袖个人权威的“祛魅”,以及变革背离传统伦理价值观的理性化秩序及制度的期望。也就是说,市场转型的社会起源,可以追朔至“文革”中后期个人对政治领袖“祛魅”化的主体性抗争之举。不仅如此,研究还发现,市场转型中,职业地位有很大提升,也逐渐成为代际资源传递的重要途径;但同时,女性获得优势职业时,对人力资本的要求高于男性,而且女性获得父代资源支持的力度也低于男性。这表明人们在通过体制创新摆脱“文革”困境时,也在复归注重家庭或家族男性传承的传统伦理。而且,两个发现都对有关延续后代规则与社会秩序规则之间紧密关联的理论假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虽然本研究通过对就业中代际资源传承的经验分析,揭示出市场转型发端于中国人对子裔传承的关注的传统伦理。但其另一层含义是揭示出一种悖论关系:革命的父辈开始借助西方思想对传统伦理进行“祛魅”,但最后却又不得不借助传统伦理突破革命乌托邦的梦寐,被“祛魅”的传统伦理又成为一种新的“祛魅”力量。这究竟是不是一种最终可以依赖的力量,本研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但有一点是可定的,就是通过以上研究,终归还是认识到了中国人无法像韦伯眼中的西方人那样,借助神的力量破解双重绝对服从关系的魔咒。而且研究也提示人们尽管已经借助家庭本位的力量“祛魅”了对政治领袖的迷信,但在未来仍存在着将个人与国家现实关系绝对化的可能性。不仅如此,研究还告诫人们,在彰显个性的同时,有可能失去对家庭或家族的依赖,而这极有可能促使握有经济理性主义利器的富裕中国人,在“祛魅”了对政治领袖的敬畏的同时,也“祛魅”了对一切妨碍自己致富的伦理价值的敬畏,彻底丧失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本研究原本希望沿着韦伯西方理性化过程研究的线索,探寻市场转型起源的社会基础,以此弥补制度变迁解释带给人们认知上的不足,殊不料却又陷入了有关“伦理缺失”的思考之中。联想到韦伯在西方理性化研究中特别指出,尽管伦理体系的约束对于资本主义的形成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但资本主义体系在摧毁旧制度的同时,也在摧毁着孕育它的伦理体系。似乎应该特别惊醒,因为中国在理性化进程中,同样也存在着在摧毁旧伦理的同时,却放弃了一切伦理约束的趋势。不过探讨当代中国人是否因缺失家庭或家族支持,而导致“伦理缺失”是一个大课题,它已经超出本研究所设定的研究范围。希望在未来的研究中,能依旧沿着韦伯有关宗教比较研究的思路,深入解读传统儒家伦理的意涵,探寻破解之道,找回家庭本位伦理对于当代中国人的绝对意义。

注释

[1]Victor Nee, 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 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 in State Socialism1.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4, no.5, (Oct. 1989),pp.663-681. Victor Nee, Social Inequali-ties in Reforming State Socialism:Between Redistribution and Mar-kets in China.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6, no.3, (June1991), pp.267-282. 魣kos Róna-Tas, The First Shall Be Last?En-trepreneurship and Communist Cadres in the Transition from So-cialism,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100, no.1 (July 1994),pp.40 -69. Yanjie Bian

and John R. Logan, Market Transition andthe Persistence of Power: The Changing Stratification System in Ur-ban China.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61(Oct. 1996), pp.739-758. David Stark, Path Dependence and Privatization Strategiesin East Central Europe, East European Politics and Societies,vol.6,no.1, 1992, pp.17-54. William L. Parish and Ethan Michelson, Pol-itics and Markets: Dual Transformation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101, no.4 (Jan. 1996), pp.1042-1059. Xueguang Zhou,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and Income

Inequality in Urban China: Evi-dence from a Panel Data.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105,no.4 (Jan. 2000), pp.1135-1174.

[2]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7年版。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张东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一卷)》,刘北成、李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

[3]2003年度全国综合社会调查(GSS)是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和香港科技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合作主持的问卷调查项目,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武汉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系、所合作参与了部分调查工作。本次调查以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为抽样框,在全国28 个省、市、自治区的城市、城镇范围内采用 PPS 与分层设计的抽样方法共抽取了 5900 位城镇居民,实际完成样本 5894个。详细抽样设计及相关资料请访问:www. chinagss. org。

[4]对于“理性化”涵义的详细解释,可参见施路赫特:《理性化与官僚化:对韦伯之研究与诠释》,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48页。

[5]韦伯认为统治是一种引起服从的命令结构,源于社会下层某种程度的道德支持,有三种理性类型:法理型、传统型和卡里斯玛型(亦可意译为超凡个人魅力型)。详细解释可参见韦伯:《韦伯作品集II》,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03-379 页。弗兰克·帕金:《马克斯·韦伯》,刘东和谢维和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年版,第 73-76 页。

[6]刘易斯·A. 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石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204-205 页。

[7]这里的儒家文化体系是对中华文化的广义理解,其中也包含道家在内的其他先哲的学说。

[8] 顾忠华:《韦伯学说》,〔南宁〕 广西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69-70,88,101-111。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贝拉:《德川宗教:现代日本的文化渊源》,王晓山和戴茸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

[9] 卡尔·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和社会》,纽约,Harcourt Brace Jovanovih,1951 年,第 52 页。

[10]W. L. Parish, “Egalitarianism in Chinese Society,”Prob-lems of Communism,vol. 29, no. 1 (Jan./Feb. 1981), pp. 37-53. W.L. Parish, “Destratification in China,”in J. Watson, eds., Class and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Post -Revolution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pp. 84-120.

[11] 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

[12]例如,近现代西方世界中就有英国的克伦威尔、丘吉尔,法国的拿破仑、戴高乐,德国的希特勒,苏联的斯大林等,只不过随着这些民族国家理性化过程的不断深入,完善的政治轮替制度逐渐遏制了个人与政治领袖之间关系绝对化趋势。

[13]检讨起来,“文革”产生的社会震荡之所以没有引起政权危机,主要是源于国家政权对整个社会的掌控程度,而这又得益于基层组织的变革。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由于没有实现基层社会组织的变革,使得政治祛魅仅局限于封建王权,而一旦卡里斯玛型领袖失去个人魅力,社会必将陷入新一轮政权更迭混乱之中。

[14]根据 1981 年 6 月 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文化大革命”的过程分为三段:一、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到1969 年 4 月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二、从党的“九大”到 1973 年 8 月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三、从党的“十大”到 1976 年 10 月。

[15]刘精明:《“文革”事件对入学、升学模式的影响》,〔北京〕《社会学研究》1999 年第 6 期。

[16]Zhou Xueguang and Hou Liren,“Children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the State and the Life Cours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64, no. 1 (Feb. 1999),pp. 12-36.

[17]Bian Yanjie, Work and Inequality in Urban China, Al-bany, NY: SUNY Press,1994. Nan Lin and Yanjie Bian,“GettingAhead in Urba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97, no.3 (Nov. 1991), pp. 657-688. A. G. Walder, “Property Rights andStratification in Socialist Redistributive Economie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57, no. 4 (Aug. 1992), pp. 524-539.

[18]P. L. Berger,“Sociology and Freedom,”American Sociol-ogist, vol. 6, 1971,pp. 1-5. 转引自格利·罗斯:《当代社会学研究解析———社会学调查报告的系统分析》,林彬、时宪民译,〔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2-14页。

[19]1949 年后执行的“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的对剥削阶级子女政策,以及“文革”中提倡的“亲不亲,阶级分”的敌我原则,均起到这种作用。

[20“]文革”中的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政策,则最大限度地杜绝了私有财产的存在和代际传承。

[21]詹姆斯·C. 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郑广怀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43 页。

[22]邓小平尽管具有卡里斯玛特质,但他个人的海外留学背景使其更具创新意识,进而能做出顺应理性化过程的制度安排。

[23]P. Blau and O. D. Duncan, The American Occupational Structure, New York:Wiley, 1967.

[24]本文第四、五两节实证检验部分引自:郝大海和王卫东:《理性化、市场转型与就业机会差异———中国城镇居民工作获得的历时性分析(1949-2003》,〔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 期,在此谨对《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表示感谢。

[25]Yu Xie and E. Hannum,“Regional Variation in Earnings Inequality in Reform Era Urba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101, no. 4 (Jan. 1996), pp.950-992.

[26]具体操作是先依据国际标准职业(ISCO68)和职业编码的中国国家标准(GB/T6565-1999)对问卷资料进行编码,然后再将其转换成 ISEI。

[27]AC 模型即年龄-同期群(Age- Cohort)模型。

[28]Nan Lin and Yanjie Bian,“Getting Ahead in Urba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pp. 657-688. 边燕杰、李路路等:《结构壁垒、体制转型与地位资源含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6 年第 5期。Yu Xie and E. Hannum, “Regional Variationin Earnings Inequality in Reform Era Urba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pp. 950-992.张宛丽:《现阶段中国社会分化与性别分层》,〔杭州〕《浙江学刊》2004 年第 6 期。

[29]Nan Lin and Yanjie Bian,“Getting Ahead in Urba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pp. 657-688.

[30]本研究的路径分析是通过 LISREL 统计软件实现的。限于篇幅,这里没有给出 8个路径图,需要者可与作者联系,email:hhaodahai@gmail.com.

[31]具体分析是先依据上述“文革”三个时期的划分,将“文革”时期的样本进一步分为三个子样本(最后一个子样本延至1978 年),然后分别进行结构方程计算。这里限于篇幅没有全部给出路径系数的计算结果及 6 个路径图,需要者可与作者联系。限于篇幅,这里也没有给出协变量的描述性统计,需要者可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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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江苏社会科学》2013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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