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辉:操演的政治:现代国家仪式与民初政治合法性建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00 次 更新时间:2013-03-06 22:44

进入专题: 现代国家仪式   政权合法性  

郭辉  

摘要:现代国家仪式作为中华民国建立之初政权合法性建构的重要工具和措施,有其产生背景与契机,中国传统礼仪、节日文化为现代国家仪式产生提供本土资源,而随着近代中国逐步开放,西方现代仪式知识的传入及传播为现代国家仪式产生提供域外资源。民国成立为现代国家仪式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也利用国家仪式操演,昭示新民族国家、新政府成立,并提供正统与道统支持,构建“革命”与“共和”作为民国“新传统”,为新政权提供合法性支持。国家仪式及其政治文化,从传递社会记忆、维护政治秩序、构建文化传统、动员社会等方面形塑、表达和强化剧烈转型的民初社会的政治合法性。

关键词:现代国家仪式; 政权合法性; 政治文化; 民初

国家仪式是由国家正式主导或派员参加,出于某种原因周期性或指向性进行的程式化活动。国家仪式政策是近现代中国政府的重要统治策略和手段,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指出:“国家和政权都该把握每一个机会,利用公民对‘想象的共同体’的情感与象征,来加强国家爱国主义。”缘于内忧外患的特殊原因,晚清政府对国家仪式的操作有“力不从心”之感。随着中华民国成立,中国近代民族国家初步建立,也标志着国家仪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相较清末乃至整个古代中国,国家仪式出现不少新变化,尤其是背后的支撑制度与所具内涵。

学界对民初国家仪式略有涉及,李俊领从“孙中山再造文明中国的本土情怀与世界眼光”入手,分析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祭祀典礼,认为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祀典未能实现制度化,但其开创了民国礼仪制度的新时代”,该文未涉及国家仪式操演的更深层功用。本文拟以晚清民初国家仪式的现代转型过程为切入点,观察国家仪式在清末始包含有现代性元素,至中华民国成立最终完成现代转型,现代国家仪式及其展现出的政治文化通过多种手段为形塑、表达和强化民初政权合法性服务。

一、本土与域外: 现代国家仪式产生的背景

仪式活动为人类共有的文化现象,中国礼仪文化源远流长。近代中国逐步开放,不管是自愿抑或被迫,与西方接触越来越多,其中皆包含时人对西方众多新事物的认知、选择、接受,乃至批判。晚清国家仪式在西方政治文化的激荡下产生出“前现代”国家仪式,也即说传统中国国家仪式在晚清出现向现代转型的因子。这种转型既是对传统中国国家仪式的继承与扬弃,同样也是由于域外“现代”国家仪式知识的传入及影响。

中国古代典籍对礼仪有严格规定,但至明代中后期逾礼现象随处可见,清初礼制建设更面临严重问题。满洲入关建立少数民族政权,有待弥补满汉间文化沟壑,统治者利用礼仪建制构建政权合法性。康熙、雍正、乾隆年间修成《清会典》、《清通礼》、《满洲祭神祭天典礼》、《礼部则例》、《礼器图式》、《国朝宫史》等,规定清代礼仪制度。清宫典礼沿袭历代五礼规制,清末五礼出现诸多变化。以祭天为例,包括祭祀仪式减少、大驾卤薄缩编、天坛设施破坏、皇帝行礼次数减少等,仅大致遵守“五礼”形式。

另外,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也有悠久历史,是古代中国人们为社会生产生活形成的具有一定寓意的纪念性活动,节日“潜移默化地完善,慢慢渗入到社会生活”。中国古代节日大多与天文历法等划分出的“节气”有关,大部分中国节日“在先秦时期,就已初露端倪,但是其中风俗内容的丰富与流行,还需要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早的风俗活动和原始崇拜、迷信禁忌有关;神话传奇故事为节日平添了几分浪漫色彩; 还有宗教对节日的冲击与影响;一些历史人物被赋予永恒的纪念渗入节日。所有这些,都融合凝聚在节日的内容里,使中国的节日有了深沉的历史感”。中国节日融合各方面因素,从而具有“中国特色”。中国主要传统节日到汉代已定型,发展到唐代,节日“已经从原始崇拜、禁忌神秘的气氛中解放出来,转为娱乐礼仪型,成为真正的佳节良辰”。中国传统节日多属娱乐性质,具欢快节奏。

中国“前现代”国家仪式不仅直接承受于传统仪式,主要还是受域外现代国家仪式知识在中国传播影响,才使中国国家仪式具有“现代”转化可能。清末官方派遣到欧洲的不少外交官记录有西方君主诞辰纪念活动。如,1866年随总税务司赫德到欧美视察的张德彝在英国期间的日记中记载:“中历十一日,即西历三月二十二日,系英国君主诞辰。各处悬灯结彩四日,金吾不禁,胜似元宵,当晚乃第三日也。”而“是夜车声辘辘,游人济济”。另随团视察的斌椿在法国时也有如下记载:

“初六日,晴,系外国八月十五日。国王生辰,街市皆立大旗,通衢安玻璃灯数百万盏。城乡游人填塞,车行颇难。宫前大街长数里,陈百戏。夜放烟火,奇妙无比,有如中国流星起火者,高入云表,空中散五色明灯,璀璨满天。灯火通宵不息。有用电气灯照耀楼台,异光射目。”在后来出国的外交官中,诸如此类记载还有不少。西方君主诞辰之所以引起外交官注意,并非此类纪念活动的陌生感,从记载可知,张德彝将之比作“元宵”,似曾有些许熟悉。当然,也可能试图通过“类比”消除内心因陌生产生的焦虑,毕竟接触到诸多新事物。真正引起外交官惊奇者实为君主诞辰纪念的“开放性”,街道上悬挂灯彩,人人上街游玩庆祝,普天同庆之状颇为热烈。记载有西方君主生辰庆祝活动的外交官们的日记,有些被要求呈给当权者,有些在当时即传抄印行,其中张德彝还曾担任光绪皇帝英文教师,清朝当权者自然有机会接触。

域外“知识”传播随着中外交往增强也日益增加。除君主诞辰,其它一些仪式活动也逐渐为国人关注。如,1896年《万国公报》记载有德国庆贺“普鲁士合日耳曼列邦而成德意志国”“二十五年”事,当时德皇威廉第二“倡率臣民行庆贺礼”。但国人关注最多者为法美纪念日,特别是法国“革命纪念日”,梁启超名之曰“祝典”: “祝典呜乎起?所以纪念旧事业而奖励新事业也。凡天下一事之成,每不易易,恒历许多曲折,经许多忍耐,费许多价值,而后仅乃得之,故虽过其时,不忘其劳,于是乎有以祝之。其祝之也,或以年年,或以十年,或以五十年,或以百年,要之借已往之感情,作方新之元气,其用意至深且美。若美国之七月四日,法国之七月十四日,为其开国功成之日,年年祝之勿替焉。”1902年《大公报》从侧面报道法国革命纪念日“严肃性”,称: “法国水师提督包蒙氏与赛芳氏均已开缺,一因七月十四日偕其夫人同赴庆贺大革命之宴会,席间败乱仪节。”1905年 7 月 14 日《大公报》头版刊登祝词: “恭贺大法民主国令节”。甚至中国官员也积极参与此类外国纪念日庆祝,如,1905年法国革命纪念日,天津“法租界悬旗挂灯,以相庆贺,并燃放烟火”,是日早10点袁世凯“率同阖城司道府县各官,赴法国领事署及法国提督处祝贺,至十一点钟还署”。纪念日庆祝成为官场交往、外交往来工具,可见国人已相当谙熟西方纪念日文化。

在西方影响和新政推动下,传统万寿圣节在清末发生不少变化,从原本限于官方或朝廷的封闭性朝贺,转变成与民同庆、举国同欢的“大众型纪念日”。受“八国联军”影响,1902年慈禧太后万寿节: “所有东交民巷各国使馆及洋商铺均高悬国旗以伸庆贺,其城外各民居铺户亦奉传谕一律结彩悬灯,同祝万寿。”通过正式传谕“同庆”万寿节自此始。此前1902 年光绪皇帝万寿节尚未正式“晓谕”:“自去年联军在京时,京城铺户遇有庆贺,始悬灯彩。今夏皇上万寿,五城练局未曾晓谕,是以居民未敢冒昧,街市全无灯彩。兹届太后万寿,各街铺户皆挂绸布红条于门,实系练勇逐户招呼之故。”该报道至少说明:“京城铺户”遇“万寿”始悬挂灯彩,实为“联军”在京时,此种政治文化为国人接受似缘于“侵入者”强制;当年光绪皇帝万寿节,北京“街市全无灯彩”,只因“未曾晓谕”,则表明国人对此政治文化或纪念方式尚存芥蒂。如此正符合近代中国西方新事物传入时“普遍”情状。1902年慈禧太后万寿节后,官方晓谕万寿节各家张灯结彩“已为成例”,显然有实行“新政”缘故,需缩小朝廷与百姓间“距离”。

该年光绪皇帝万寿节在天津租界与北京的“街市全无灯彩”显著不同,而别具景象。绅董会议决定“于光绪皇帝万寿之日,仿照各国文明仪节,无论铺户民居一律高挂龙旗同伸祝贺”。且绅商集议在日本租界日出学馆举行庆贺典礼。日出学馆万寿祝典会有华商、日本官商等各方人士参与,其中“华人以三鞠躬礼施于君者,自此会始”,另参会女士“亦仿行三鞠躬礼,皆能以开风气为己任者”。天津各处张灯结彩,异常热闹,颇似当年出使外交官描述西方君主诞辰纪念。同时,上海一则“庆祝会小启”指出纪念光绪皇帝万寿节庆祝会乃直接援用英皇加冕礼和“法国革命令节”,欲借此表达“尊君爱国”。至此,西方现代国家仪式知识对中国的影响已比较明确。

不过,因民间对“新政”的渴望,西力激荡下的“万寿节”渐成立宪宣传工具。报刊通过“万寿节”表示支持光绪皇帝,将之书写成明君形象,希望能够亲政。光绪亲政问题实关新政实施,稍后更认为光绪亲政关乎立宪实行,没有皇帝,谈何立宪。通过“万寿节”的文字宣传,表明中国只有立宪才能振国权,并希望能早日实行立宪,阐述中国实行立宪政体的合理合法性。立宪为国家当务之急,只有行立宪才能巩固国家基础,实现长治久安。万寿节用以宣传君主立宪,借“仪式”进行“政治操演”,已显“现代”苗头,但其背后支撑的体系依然是“王朝”、“朝廷”和“帝王”。立宪改良的主张者,甚至当时中国政府,在对待法美纪念日文化上抱持比较宽容的态度,政府大员“在遇到礼仪问题时总爱询问法国公使馆”。但中国显然尚未有真正纪念日,也没有真正现代性国家仪式,表面学习、借鉴西方,骨子里有着另一番打算。

西方“现代”国家仪式知识的传入和传播引起中国固有“仪式”某些变化,并动摇国人观念世界,开始接受某些西方仪式知识。但这些变化和改变并未彻底颠覆国人价值观,依旧徘徊于“现代”边缘,作为表征的“仪式”尚非“现代”。中国传统礼仪、节日文化的影响与域外“现代”国家仪式知识的传入,提供中国现代性国家仪式产生的可能性因素,产生“中西交织”下一番新的仪式效果,是为“前现代”国家仪式。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华民国成立,国家制度层面上实行民主共和精神,为国家仪式现代转型完成提供制度保障。

二、“共和”与“革命”: 现代国家仪式的操演

辛亥革命使中国积蓄多年的社会力量终于喷发,各阶层重新寻找自身位置,革命派、立宪派,及清政府内部实力派,皆为革命震慑。短暂波动后社会很快趋于平静,各方政治势力暂时归于“中华民国”大旗之下。

中华民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民族国家”初步建立,也意味着中国现代国家仪式产生。1912 年 1 月1日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仪式,亦即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典礼,为中国首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仪式,昭示新民族国家、新政府成立。相较清末乃至整个古代中国,仪式出现不少新变化,尤其是背后的支撑制度与所具内涵。

武昌起义爆发后,1911 年 12 月 29 日,南京各省代表会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1912 年 1 月 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举行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典礼。上午 10 时,孙中山乘沪宁铁路专车离沪赴南京,夜 10 时行受任礼。仪式: 1、奏军乐;2、各省代表推景耀月报告选举情形; 3、孙中山朗声宣读誓词; 4、景耀月致欢迎词并致总统印绶,其文曰: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印”;5、孙中山盖印于就职宣言,由胡汉民代为宣读; 6、海陆军人代表徐绍桢大声读颂词; 7、孙中山答词;8、奏军乐。随由代表及海陆军人大声三呼“中华共和万岁”,礼成,奏军乐而散。

典礼中的宣誓仪节作为国家元首向“国民”宣誓,充分吸收和借鉴中国传统与西方国家的政治宣誓文化,在中国为首创,为传统仪式中所未有,实为“共和”象征,意含元首权力来自国民,对国民负责,而国民作为国家主人接受元首誓言。仪式中最重要的仪式语言则直接表达“共和”观念。景耀月报告总统选举,强调典礼为中国“五千年历史所未有”,“国民所希望者,在共和政府之成立及推倒满清政府,使人人得享自由幸福”,希望孙中山任职总统后能“爱护国民自由,毋负国民期望”。孙中山誓词针对“国民期望”,表示“颠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益,文实遵之”,并将“忠于国,为众服务”,标志中国作为民主共和国的开始。景耀月欢迎词则阐述中华民国法统:建立“汉族”政权,汲取“法兰西、美利坚人平等之制”,提倡民主共和,维护自由民权。望孙中山能“毋违宪法,毋拂舆意,毋任威福,毋崇专断,毋暱非德,毋任非才”。然后为孙中山就职宣言,再次强调临时大总统对“国民”负责,将“从国民之后,能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典礼口号也为“中华共和万岁”。共和、国民、民主、自由等词语反复出现。

新“国家”不仅需用仪式宣示其建立,且需从更深层次,即政权合法性来源上寻找资源,因政权成立之初合法性资源缺乏,宣告“正统”就显得相当必要。古已有之的“正统”观念受到重视,孙中山在南北统一大庆典上特地前往拜谒南京明太祖孝陵。1912年 2 月 15 日上午11点,孙中山率领各部及海陆军将校,并军士数万,队伍整齐,经过明故宫,出朝阳门。孙中山沿四方城陵前御道,抵拱桥下车,徐徐步入,至前殿更衣。少息,穿内殿,进甬道,上高陵,乐声大作,海陆军大炮齐鸣。礼节:1、奏军乐; 2、孙中山总统率军民人等恭谒明太祖陵,祝告光复成功,民国统一; 3、宣读谒陵文; 4、孙中山宣告民国统一,并申儆国人;5、军民人等欢呼民国统一万岁; 6、奏军乐,礼成。孙中山利用仪式表民国政权延续汉族统治之意。

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典礼延续孙中山就职典礼。虽然袁世凯违背最初规定在北方就职,但因其所具实力和权威,还是受到各方支持和拥护。袁世凯通过合法途径当选临时大总统,受职典礼似为肯定国家体制,国人颇为赞赏,从孙中山到袁世凯,国家最高权力完成交接。袁世凯的被肯定缘于其个人地位,但同时也符合新国家创立初民众的普遍心理,一切似乎充满希望。

孙中山举行民国统一庆典同日,临时参议院以十七票全票选举袁世凯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3 月 10 日下午 3时,在外务部楼上行临时大总统受职礼。典礼核心仪节为总统诵读誓文,为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所倡,国家元首向国民宣誓,宣示权力来源于国民。尤有献哈达仪节,体现民族团结。袁世凯在誓文中对孙中山及参议院等闭口不谈,称“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蕲达国家于安全强国之域”,求“五大民族同臻乐利”。内心似欲挣脱南方政权“阴影”。誓文本身并无问题,述说意思符合民国“共和”精神,参议院“大多数均认可,无异辞”。而蔡元培所代达孙中山祝词,开口闭口不离孙中山,不离参议院,称孙中山将袁世凯“推荐于代表全国之参议院”,而“参议院公举我大总统”。蔡元培祝词无非欲建构袁世凯总统的合法性源头为孙中山推荐、参议院公举,“拉拢”袁世凯。祝词也肯定“共和”精神:“我国新由专制政体而改为共和政体,现在实为过渡之时代,最重要者由召集国会、确定宪法诸事。”并“希望我大总统为我中华民国造成巩固之共和政体,为全国四万万同胞造无量之幸福焉”。袁世凯答词则再次强调“猥承大总统推荐,五大族推戴,重以参议院公举”,“愿竭心力为五大民族造幸福,使中华民国成强大之国家。”可见袁世凯与南方专使蔡元培欲申明的主旨各异。袁世凯宣扬“五大民族”与“五族共和”,不无与过去的同盟会理念划清界限,以示建立汉蒙满回藏为主的多民族国家之心,实际是通过仪式及主旨获得统治合理性与政权合法性。

“革命”与“共和”作为民国“新传统”,成为新的合法性资源。“革命”为国民党历来所追求的政治信念,且付诸行动,推翻清王朝正是通过“革命”完成。国民党人建立新政权后大力宣扬和保持“革命”,随着权力从孙中山转移至袁世凯,国民党作为一方政治势力而不得不顺从当局,或说借机利用“共和”继续论证合法性,毕竟“共和”政治理念亦为国民党人长期宣传。对“革命”与“共和”的提倡体现于民元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纪念仪式。国民党人对“革命”的重视实为强调建立民国过程中自身的地位和功绩,阐释自身合法性。当然,应注意袁政府与国民党人间的些微差异,国民党靠“革命”起家,自然重视“革命”,而袁政府以“共和”淡化“革命”。

同盟会隆重进行黄花岗起义周年纪念。民国改用阳历,但周年纪念仍在“阴历三月二十九日”进行,为阳历 1912 年5 月15日。同盟会驻沪支部借英租界浙江路新新舞台开追悼大会。政军学商各界及各团体先后参会者不下千人。秩序: 1、乐作; 2、报告; 3、行礼; 4、读诔文; 5、乐作;6、演戏; 7、乐作; 8、报告赵伯先烈士历史; 9、报告容纯父先生历史;10、乐作闭会。最后摄影留念。褚民谊报告称“今日开会为纪念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起见,中国共和告成,虽云八月十九日,武汉起义,各处响应,其实三月二十九日流血诸君有以倡之,诸君以血肉购得共和,以为吾同胞幸福是不可以不纪念之而追悼之”,强调黄花岗起义的历史作用。另外,吕天民演说黄花岗历史,谭人凤演说失败之原因。后又有马君素介绍容纯父,戴季陶演说赵伯先历史。追悼会参与者通过演讲与报告讲述革命人士的革命历史,充分肯定他们对“共和”的贡献。

民国初年的国家仪式操演,“共和”逐步成为核心价值,“共和”政治理念通过仪式具体化、形象化,更易为社会各界接受。事实亦如此,国家仪式的共和操演为社会较广泛认同,举国欢腾,舆论也极力赞赏,对塑造民初政权合法性有积极作用。“共和”精神集中体现于民元国庆日纪念,作为纪念武昌起义之日,居当时国家规定三个纪念日之首,可见国家重视程度。“共和”与国庆被建构起密切联系,民元国庆纪念可称“共和”胜利的庆祝,“共和”意象通过各种方式得以广泛传播。袁政府与国民党人都在积极营造“共和”,甚至于民元“共和”国庆纪念中国民党人起到实际主导作用。

1912 年 9 月 28 日,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令公布,以10 月 10 日为国庆日,1 月 1 日与 2 月 12 日为纪念日。10 月 10日,孙中山、黄兴将“革命纪念会”改称“共和纪念会”,举行国庆纪念活动,将北京国庆纪念主会场琉璃厂布置一新。东西两门各扎松柏牌坊一座,覆以结彩楼顶,中嵌攒花五色匾,匾中书“万邦协和”、“普天同庆”等字,四周嵌以电灯。厂甸会场东首门口及西首门口分置结松结彩牌坊各一座,均以“共和纪念会”会名为匾号,门内中央蓆楼一座,命名黄鹤楼,以取武昌起义之纪念。楼中为演说处,以琉璃窑为入门,进会场照壁上挂置彩灯多盏,出外门至场内,左右循路线均以长绳串挂红灯。运动场中置彩结高门一座,名为德胜门,四周约有十余丈,南司门前亦有结彩牌坊一座,上嵌彩花“国庆”两字。国民党体现出强烈的政治意图,利用国庆进行政治宣传以扩大社会影响和增强人们认同。

袁政府在国庆日也十分注重共和宣传。袁世凯发表宣言书,尽表“共和”意,称“一人专制之旧政已不存于中国”,而“旧习之已除,新政之发展,凡政府种种设施无不予人以共见,远胜昔时之制度徒谋一朝之幸福,苟非君主之权利,不弃置之即禁阻之。溯自共和肇基,政府之崭新政策由此发生,更无帝制自为者。夫国家者国民之公产也,故效法列强先进之精神,常以国利民福为前提”。提出“政府宜以公仆自待,尽其责任,凡所设施,必使与民同乐而后已”。袁世凯以倡导“共和”自许,获取更多民众的拥戴和认同。为了能够实现“与民同乐”,政府另举行赏勋、阅兵、宴会等活动。

国庆日与“共和”被建构起不可分割的联系。周年国庆纪念,人们在享受欢乐之余,表示出前所未有的振作,对未来充满希望。有人称“从此以后,政府与人民,正宜协力同心,专致力于建设事业,第欲成建设事业”,而“将一年以来争权攘利,胡作非为,相倾相轧,相残相诈之种种行动铲除净尽”,人们才能体会“共和之真精神”,享受“共和之真幸福”。有人直截了当称“中华民国之第一国庆日”即“共和开幕”日,为“推翻专制建造共和,实开辟中国新天地之纪元日”。且将国民在国庆日举行庆祝称为“热爱共和之国民”对“共和之热忱”。人们表达对共和的认识,国庆日“共和”意象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三、仪式与政治: 民初政治合法性的建构

清末民初社会经历剧烈转型,各方面呈现出变动状态。张宪文强调:“社会转型不是简单的某一社会现象的变化,而是包含着社会各方面,即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社会结构等方面整体、全面的发展与变迁。”1911年的辛亥革命及建立的中华民国,可称为 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社会转型,建立起民主共和制度,标志着中国由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的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辛亥革命后,各方政治势力活跃在中华民国这个大舞台上,因社会各方面不断变动,不管哪方政治势力在争夺社会资源上都很难取得绝对优势,正所谓“你方唱罢我登场”,他们却又想方设法利用各种手段抢夺社会资源。当权的国家统治力量希望获取更多社会资源以维持、加强自身统治地位,“在野”的政治势力也希望赢取社会资源以建构自身统治。

正因处于社会转型,合法性问题被置于显要位置。有论者指出: “中国自 19世纪被迫向西方开放以来所经历的变革的深刻性赋予了合法性特殊意义。中国近代历史不过是一个连续变革的过程。这种变革或者被外力催生,或者由内力促成;抑或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所有的这些变化把政治的合法性的问题推向了中国政坛的前沿。”其实,不管国家是否处在“变革”的阶段,都需要解决合法性问题,要不“国将不国”,即国家皆建立在牢固的合法性基础上,只是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所依靠的合法性基础各异。而具体到中华民国建立,在解决合法性问题时有着其它现代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能够很好的从西方国家汲取可资利用的政治文化资源,毕竟中国迈入“现代”的步伐较迟,“早发型”国家能提供不少经验可供参考。另外,中国有着十分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这些都能为解决中华民国的合法性问题提供“知识资源”。

中华民国的合法性诉求异常强烈,各种政治力量借助多种手段进行统治合法性建构,而国家仪式为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对政治仪式与政治合法性之间的关系,科泽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其研究探讨“政治仪式如何运作、如何建立政治组织、如何构建政治合法性、如何在政治意见不和时促成一致”等问题。王海洲进一步论述政治仪式与合法性三要素规则、法律、民意间的直接关系,认为“政治仪式的核心旨趣”在于“建构合法性”。就本质而言,民初国家仪式即国家“政治”仪式,首要功能即在于建构统治合法性。其实,古代中国国家仪式在很大程度上亦作用于政权,达到神权统一之功效,只是随着近现代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在接受西方科学知识后,古代“天人合一”思想渐遭抛弃,人们失去对自然的敬畏,“迷信”被科学击败。人们唯一信奉者即科学,转入西化,到头只剩下现实追求,失去真正信仰。古代国家仪式对天地鬼神的祭祀被现实对象取代,民初国家仪式的内容多是现实事件和人物,为现实政治目的服务。

民初国家仪式始终围绕“共和”与“革命”操演,客观上尽可能形塑国家形象,沿袭和遵崇新政制,是为塑造中华民国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那么,民初国家仪式如何实现统治合法性的建构?首先,国家仪式传递社会记忆。人们在仪式行为中的一举一动皆反映出记忆的影响,美国学者康纳顿说:“我尤其抓住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不放,因为我想论证,正是对它们的研究使我们明白,有关过去的意象和有关过去的记忆知识,是通过( 或多或少是仪式性的)操演来传达和维持的。”国家仪式的操演,特别是国家纪念仪式显然传递着记忆。

民国初年革命党人通过纪念仪式成功塑造“革命”与“共和”记忆,将之作为自身合法性来源之一。民元黄花岗起义周年纪念,在同盟会支部及分会主导下,全国许多地方皆举行有纪念活动。黄兴在南京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逝世周年纪念会上“语极沉痛”报告黄花岗起义“诸烈士事迹”,并称赞“七十二烈士牺牲全属义务,无权利思想”。会上马相伯的演说,也将七十二烈士死义概括为“只求行自己之志气,毫无权利之思想”,宣扬烈士们的革命牺牲精神。其它类似纪念会皆有人演讲或报告,缅怀与悼念革命先烈,展示辉煌的革命历史,力图告诉国人革命者在民国缔造中做出的巨大牺牲。同盟会人士通过纪念活动的举行,塑造出新的纪念意义秩序,寻求自身合法性。当然,在强势“共和”话语影响下,舆论对黄花岗起义的评论也侧重“共和”,当时有挽联“壮君等血泪构成民国;策我辈精神建设共和”。民国作为新诞生的国家昭示着共和时代到来,借助黄花岗起义周年纪念赋原本失败的武装起义以“实现一共和国家”意义。此时同盟会人士通过对历史的回忆和诠释宣扬“革命”与“共和”。而在民元国庆纪念日,革命党人也积极的试图建构“共和国庆日”。在现代政治社会环境下,国家仪式传递的即政治记忆,通过仪式的重复操演唤起人们对过去的回忆。

其次,国家仪式维护政治秩序。仪式本身即秩序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学者称:“社会政治权力秩序的维系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合法性基础之上,而合法性本质上就是人们内心的合法性信仰的直接结果和表现形式。对于合法性信仰来说,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是不够的,它必须通过一定的外化形式变成看得见的行动”。而“通过国家性政治仪式的不断举行,能够确立并强化民众的政治信仰,从而建构能够维系社会政治权力秩序的合法性基础,顺利实现社会整合,保证政治权力秩序的稳定”。

仪式操演者即仪式主持者将自己掌握的权力反映到国家仪式操演中,以展示自身权威和权力。民元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与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典礼即如此,孙中山与袁世凯皆处于仪式的核心位置。如,孙中山就职典礼中,景耀月致总统印绶,印绶作为身份的“符信”,表示总统在“代表”允许下可以开始行使权力。孙中山受印后,印于就职宣言上,为第一次使用,不仅是权力,也是承诺。孙中山在典礼中受到极大尊重,孙中山就大总统位后,参预典礼人员排列两阶,行三鞠躬礼,各炮台鸣炮二十一响。同样,袁世凯就任典礼礼节:1、各项人员齐集礼堂,依次排列; 2、引导员请袁世凯总统至礼堂中间,偏北面南正立; 3、各项人员就本位,向袁世凯行一鞠躬礼,袁世凯答礼;4、袁世凯诵宣誓文,诵毕奏乐; 5、袁世凯以誓词交于蔡元培专使,将由蔡元培赉送南京参议院; 6、蔡元培代表孙中山总统致祝词,袁世凯致答词;7、喇嘛代表二人,供哈达,袁世凯回送哈达各一; 8、各项人员,分班至袁世凯前,行一鞠躬礼,袁世凯答礼,礼毕,退回原位;9、袁世凯退至门次立定,各项人员,向袁世凯行一鞠躬礼; 10、各项人员以次退; 11、袁世凯至他室,分次接见进谒人员,由各部首领带见;12、茶会奏乐。仪节互动中充分体现出袁世凯的重要地位和权威。国家仪式建构权力权威,构建出符合统治者意愿的国家政治文化,使民众得以相信和服从当权者政治意愿,强化民众对政权的认同感,保证社会正常运转。

再次,国家仪式构建文化传统。某些国家仪式的制定者将传统文化融入国家仪式操演中,通过对传统的共同体验和感受,达到其目的,不仅利用传统文化,同时也可以创造“新传统”,就当时而言即“现代传统”。国家仪式并非简单挪用传统文化,而是通过各种新方式展现。利用国家仪式以宣扬现代民族国家意识。不得不说,这种文化传统的构建属于政治的文化传统,国家仪式利用传统与现代所建构出的文化类型,无非也为现实政治服务,塑造民众价值认同,最终落实到合法性建构。

仪式通过弘扬民族主义与爱国情怀等价值观念,寻求内在价值秩序,确保当权者的统治,较一般政治操演更加隐秘。孙中山在民国元年谒明太祖陵时发布祝告文和宣读文。祝告文称宋后“代于蒙古”为“神州陆沉”,否定汉政权外其他少数民族政权。在建构汉族正统政权的话语谱系下,明太祖地位得以凸显,使汉族重掌政权,日月得以重光,河山得以再造,大义得以光复。孙中山如此叙说带有大汉族主义意涵,指出满族夺取政权为“乘间入据中夏,嗟我邦人诸父兄弟,迭起迭踣,至于二百六十有八年”,明太祖高皇帝“在天之灵”“时怨时恫”。孙中山建构汉族统治正统,叙说明太祖功绩,恰恰是为说明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统治,建民国临时政府于南京的合理性。武昌起义举动、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正是得“高皇帝在天之灵”,“高皇帝光复大义,有以牖启后人”,以成兹鸿业。孙中山自认继承明太祖事业,以此获取革命事业的正当和统治的合法。宣读文出发点与祝告文同,也为论证革命事业正当性,只认汉政权为正统,而视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为“亡国”。称明太祖的事业为“光复旧物”,清朝造反者为树义旗、反帝制。如此言说无非为推导出自身革命合法性,表明已完成革命大业,构建政权合法性。

最后,国家仪式动员社会。国家仪式本身又是社会动员的方式之一。仪式有主持者与参与者,国家仪式的主持者国家与政府通过刊登广告、派发传单、组织宣传队、利用行政权力发布硬性规定等宣传方式,以望最广泛调动民众和社会各界。比如,在国家与政府主导下,知识界发表评论刊登到报刊上,以示对国家仪式的态度,此同时也是知识界被动员的体现。知识界在国家仪式中的特殊作用出于其文化程度,可以较为清晰的观察国家仪式,有“社会舆论”之功效。就广义而言,作为国家仪式参与者的普通民众,有可能直接参与国家仪式的具体操演,被现场动员。

但更广大民众或许并不能切身感受仪式现场氛围,通过各种方式形成聚合效应,则也很有可能被动员起来。如,民元国庆日纪念搭建的临时牌楼,配以松柏、鲜花、电灯等。“松叶柏子”在国庆日特定情境下被寓以“共和万岁”意,甚或直接缀以“共和”字样。上海提灯会各种纸灯有扎成“共和万岁”,商铺在门首粘“共和纪念停市一天”等字样者。另商界有将电灯缀成五色盾牌,以示“五族共和”意,外滩招商局门首则用电灯扎成“永庆共和”四字。“共和”还被作为游行标语、演讲主题、口号、戏剧名等。通过这些形式,抽象“共和”话语被具体化、形象化,原本无法言绘的意识形态得到很好表达。民众在绚烂灯彩中,享受感官刺激同时受到文字语言潜移默化影响,使活动参与者处处能感受共和,大大增强共和话语穿透力,形成对“共和”之鲜活印象,便于人们记忆“共和”,从而接受共和。国家仪式通过动员社会让民众感受仪式操演氛围,同时也接受仪式表达出的政治文化,达到塑造政权合法性的效果。

民初国家仪式通过三个层面最终为建构现实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服务,即从哲学层面增加知识记忆,从价值层面强化秩序、认同,从现实层面进行社会动员等。

社会转型时期也是“新传统”大量发明的时期,而中华民国成立前后即这么一个社会,为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阶段,为了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需要而诞生了大量的“新传统”,“现代”国家仪式大规模出现。不过,虽然民国国家仪式能够建构政权合法性,但不一定都能收到应有成效。国家仪式并非一个孤立的单独物,尤其在对合法性的建构而言,必须与当时的政治理念、社会环境、群众心理等结合到一起,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或者说仪式对合法性的建构只能“锦上添花”,而不能“雪中送炭”。换言之,国家仪式虽然能够为建构政治合法性基础发挥作用,但一旦合法性基础本身出现问题,则与之相应的国家仪式也会遭受危机。国家仪式只是形塑合法性的策略和措施之一,其命运取决于政权自身合法性基础的建设,成为“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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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安徽史学》2013年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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