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春 王晓敏: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应处理好几对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13 次 更新时间:2013-01-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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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春   王晓敏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要讲话,揭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克服这些弊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目的、原则和基本指导方针。这一重要讲话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深远的指导作用。

三十多年来,在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人权事业发展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活力不断增强,从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当前在民主政治生活方面,不论是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相比,还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严重不足和弊端,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

改革是历史永恒的主题,只有不断改革,党和国家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1]164。因此,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我们党总结六十多年执政经验、根据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为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参政议政热情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并指出“我们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这是党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出发,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为我国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当前,在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笔者认为必须要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三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关键在于我们始终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过程,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当前,面对国内外复杂新形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

1.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近代中国革命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做出的历史性选择。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就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中心,任何改革都将无从谈起。

邓小平认为,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164而在这四项基本原则中,邓小平最强调的就是“党的领导”,他指出:“这四个坚持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2]266“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2]341。概而言之,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现代化和改革开放事业才能取得成功。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任务,是一项涉及中国发展前途的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中国共产党承担起了这一历史使命。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重要标志,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优越性的体现。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有步骤、有领导和有秩序地进行。只有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才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不断发展。

2.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2]168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充分发扬民主、争取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在实践中,党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之路。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成功应对国内外各种重大挑战、风险和考验,并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这一切是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优势和可靠保障密不可分的。

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强调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1]178,要“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击一切敌对力量和犯罪活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2]322。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有些人所追求的西方式民主,或者原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的幌子下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实行全盘西化的所谓“改革”,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根本上是背道而驰的。如果丢掉正确的政治方向盲目改革,结果会把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毁于一旦,这必将损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破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因此,我们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划清“两种民主”的界限,宣传并捍卫社会主义的民主和人权的正确主张,从而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顺利推进。对于社会主义的中国来说,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就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扬民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国家政治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之中,从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使政治体制改革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造福。

二、正确处理制度建设与权力运行的关系

制度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规律,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是制度建设

“制度是决定因素”[2]308。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是制度建设。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333在谈到毛泽东因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而导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的教训时,邓小平又强调指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2]333可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强化全党的制度意识,把制度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位置上来,以健全的制度确保党的执政功能和执政成效,确保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只有解决好制度建设的问题,才能够保证党和国家领导的正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才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旧的、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应当被废除,而新的、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的制度将逐步建立起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领域废除了计划经济时期不适宜民主政治发展的旧制度,并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建立了一系列新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走向规范化、职责化和民主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度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永无终结的过程,只有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顺利向前推进。

2.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保证权力的规范有效运行

政治体制改革从实质上来说是对国家权力分配以及权力行使的程序、方式进行新的界定和规范,是对权力享有者行为的一种人为约束。近些年来,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出台,为权力的运行提供了制度框架、划定了运行轨道。同时,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以及依法行政在实践层面的贯彻落实,也使得“限权”逐渐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出发点。然而,我国历史上长期实行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治体制,以及新中国建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对经济社会都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这些传统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政治体制长期积弊,官僚主义、权力腐败、家长制等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当前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用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权力规范有效地运行。

正确的制度能够合理分配各政治主体的权力,避免权力的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将“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2]321。此外,制度还能够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每一个良好的政治体制,必定有预防的功能,也有矫正的功能。它应有一种自然的趋向将坏人排除在政府之外,并且不单纯依靠事后的惩罚来保障国家的安全”[3]13。官僚主义、权力腐败、家长制等现象的存在便是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或乏力造成的。其中,权力腐败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顽症之一,虽然导致权力腐败与腐败者个人政治信仰、道德修养、文化素质问题密切相关,但制度所特有的强制功能缺失则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权力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权力的正面效应、避免负面效应,必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体系,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和发展。

三、正确处理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与渐进性的关系

政治体制改革既不能过于谨慎,裹足不前,也不能超越阶段,盲目冒进。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纵深发展时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既要充分认识紧迫性,加快改革步伐,又要考虑到改革的渐进性,稳步推进。

1.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首先,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邓小平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1]176“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1]164可见,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便不可能成功,已经取得的成果也有失去的危险。为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受干扰,必须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大制度、政党制度运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建设蓬勃发展,主导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日臻完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特别是我国政治体制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直接影响甚至阻碍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因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其次,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关键期和社会矛盾多发期,伴随着利益多元化、阶层多样化、社会矛盾复杂化以及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综合国力较量渐趋激烈等诸多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相互交织,这些矛盾和问题在现行政治体制下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成为社会管理客观而迫切的要求。第三,政治体制改革是遏制腐败的必然要求。此外,如前所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遏制权力腐败,也是当前的紧迫任务。由此可见,我们能否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大胆探索、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定着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失成败。

2.在认清政治体制改革紧迫性基础上实行渐进式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由于传统政治体制的强大惯性,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加之政治体制改革涉及社会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直接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1987年9月,邓小平会见日本自民党副总裁二阶堂进时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涉及的问题很多,比经济体制改革复杂得多,难度也大得多。每一个措施都牵动成百万成千万人,所以每一个措施都要慎重、稳妥。要加深改革,步子要放快,但也要一步一步地走。”这就说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周密考虑、统筹兼顾,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要“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2]336。

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与渐进性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只看到紧迫性而忽视渐进性,急于求成,或者只看到渐进性而忽视其紧迫性,观望等待,都是错误的认识。我们既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又要注意兼顾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发展阶段,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渐进,力求避免政治高风险和大的社会动荡,保证政治社会的稳定。既不能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而好高骛远,盲目超越我国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也不能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性而停滞不前,缺乏改革应有的主动性和开拓性。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搞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与我国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与我国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水平相适应,把紧迫性与渐进性二者统一起来,既要有明确的长远目标和全盘规划,也要有阶段性目标和具体设计,分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和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和最终成功。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柏克.自由与传统[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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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唯实》2012年7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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