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学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四重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32 次 更新时间:2012-07-31 22:57

进入专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梅学兵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自觉与实践认同呈现出以下两条路径:一是马克思主义化中国,即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中国的实践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即在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总结中,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两大路径是实践与理论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从哲学的视阈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进程进行总体上的把握,既有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与现实,也有利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研究。这可以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四个视角来展开。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体论逻辑:从中国马克思主义化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体论问题,是指在中国具体的实践领域中,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或者说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回答:一种是脱离中国具体国情和革命、建设的实际,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具体结论,百分之百地“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将中国马克思主义化(这个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是指教条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另一种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相结合,创造出中国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历史事实已经充分证明,近一个世纪以来我们之所以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不断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在上个世纪,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堪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之作。他在总结革命遭受挫折的沉痛教训后,清醒地意识到,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1]所以我们必须“具体地研究中国的现状和中国的历史,具体地分析中国革命问题和解决中国革命问题”。[2]他对中国革命的对象、动力、道路、策略等一系列问题的深刻精辟的理论回答,无不以那个时代的中国的具体特点为前提和依据。依据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指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中国革命的对象;依据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国情,他提出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中国革命要以农村革命根据地为依托,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在一段时间里,本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马克思主义,一度变味为“红本本”、“语录”,这就严重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再次陷入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化的危机(这个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是指教条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3]不打破迷信,使马克思主义适应时代的不断变化,中国的社会主义就没有前途。邓小平以其巨大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和理论勇气,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先富共富论、市场经济论、公有制主体论等一系列科学论断,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经过近20年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问题凸现出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使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了我们党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时代课题,也是人们群众关切的问题。江泽民适应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继续推向前进。进入21世纪后,发展中的许多深层次问题开始集中地暴露出来,如民生问题、资源环境问题等。这些问题既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引起了人们的严重不满。为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解决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如何发展”等核心问题,[4]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根据时代的发展、实践的需要和人民的期待,向全党提出了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任务。总之,对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这个事关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理论问题,我们党已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上都给出了明确而坚定的回答。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认识论逻辑:从教条主义到实事求是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我们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实、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的形成过程。在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先后犯过瞿秋白的“左”倾盲动主义、李立三的“左”倾冒险主义和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等一系列“左”的错误,究其根源,就在于党内有些人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和革命实际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具体条件下做出的某些具体结论。其实,恩格斯早就明确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毛泽东坚持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带领全党逐步克服了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错误倾向,打破了对洋教条的迷信。他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剖析中国的现状,研究中国革命的客观实际及其发展规律,正确回答了“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怎样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领导我们党和人民成功地开辟了一条不同于苏联的革命道路。毛泽东后来总结这段历史时指出,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马克思主义曾有很多种,有香的马克思主义,有臭的马克思主义,有活的马克思主义,有死的马克思主义,把这些马克思主义堆在一起就多得很。我们所要的是香的马克思主义,不是臭的马克思主义,是活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死的马克思主义。“文革”期间,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重新泛滥并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给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文革”结束后,在历史发展的重要关头,邓小平举起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旗帜,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教条主义。他旗帜鲜明地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5]他以大无畏的勇气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提出要准确全面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和精髓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要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6]在这一思想路线的指引下,邓小平带领我们党果断地作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启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的征程。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新情况,开拓新思路,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求真务实,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崭新的发展理念,反映了新世纪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无论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基础的毛泽东思想,还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奠基之作的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的科学发展观,都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实、与时俱进,在接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

解放思想、实事求实、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表明我党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问题上遵循了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相统一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立国之本,立党之基,这个“老祖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更是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我们必须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形态。只有这样的马克思主义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需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逻辑:从“斗争哲学”到“和谐辩证法”

统一性和斗争性的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内在动力,但具体到某一个历史发展阶段,这两者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总有一个方面起着主导作用。不同的思想家对两者往往也有所侧重。实事求是地说,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从马克思到毛泽东都偏好于强调“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和“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这当然有其客观历史原因。对马克思而言,作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导师和革命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他的首要任务是唤起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意识,发动无产阶级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的压迫统治。正如他在《给奥·倍倍尔等人的通告信》中所说:“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7]对列宁而言,当时俄国的阶级矛盾已经白热化,只有进行彻底的阶级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所以他特别强调:“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对毛泽东而言,在当时的中国,他面临着和马克思、列宁相同的历史任务。所以其“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斗争哲学”既是伟人的气慨,也是历史的要求。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毛泽东并没有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转变他这一思想,而是将阶级斗争不断地夸大化、绝对化,直至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左”理论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进而发动了“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灾难性的历史后果。

马克思在批判庸俗辩证法时曾指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谁要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就是立即切断了辩证运动。”[8]矛盾的斗争性和统一性这两个方面本身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斗争性和统一性的分离存在于他们的连接之中,他们的依存存在于他们的对立之中。只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性或统一性的任何一方,都是违反辩证法的。事实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也曾成功地运用了这一辩证法。他在强调对反动敌人进行彻底斗争的同时,也强调要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解放战争统一战线都是这一辩证法灵活运用的成果。但这一深刻性在建国后没有被坚持到底,博大精深的辩证法只被理解为“斗争”。邓小平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解放了思想、转变了思路。如果说毛泽东主要强调的是矛盾双方的“斗”,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强调的是矛盾双方的“和”,将矛盾双方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其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其实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有生动的体现,最著名的是他提出的“三三制”根据地政权建设思想,调动了各阶级、各阶层的抗战积极性,是“和谐辩证法”的一次伟大尝试。改革开放后,“和谐辩证法”更是成为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的主流方法论。邓小平提出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南南合作、南北对话”模式,“一国两制”的祖国统一模式,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模式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模式、先富共富的富民模式、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经济体制等,都是强调将对立面结合起来,是“和谐辩证法”的生动体现。江泽民提出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胡锦涛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这一辩证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成功运用。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价值论逻辑:从“以人民为本”到“以人为本”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自觉地践行这一原理,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与群众建立了血肉相连的密切关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共同目标”。[9]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以人民为本”的执政观对于打破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官僚主义、保证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在新中国建立后,“以人民为本”的理念被极端化,实践中导致了一些消极后果:“人民”被抽象化,现实的个人的利益被忽略。这在以下两个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一是片面强调“舍小家顾大家”、“人民的利益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利益再大也是小事”。国家建设大干快上,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不到应有的提高,长期处在贫困之中;二是个人的人权、人格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常常被肆意践踏,这一点在“文革”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种对人民概念理解上的片面性和抽象性当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要求。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基本前提就在于扬弃了西方人本主义对人的抽象思辨,代之以现实的个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0]人民是由具体的“有生命的个人存在”所构成,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出丑,用抽象的人民泛化真实社会生活中“尘世的个人”,用政治社会吞没市民社会,用国家生活淹没私人生活,其结果必然是将为人民服务虚化。

邓小平拨乱反正,在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上将群体的人民和真实物质生活境遇中活生生的个人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富民思想上。邓小平坚决反对“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他说:“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他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分配方式改革、先富带动后富政策等,都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真切关怀。现实的人不仅仅是“经济人”,还是有着多样性需求的“复杂人”。江泽民立足于人性化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我们所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六大将人的全面发展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党在如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上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具有了新的科学内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不断谋发展,促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区别于带有一定抽象色彩的“以人民为本”,更不等于“以己为本”。“以人为本”的“人”是群体的“人民”和现实的“个人”的有机统一,既提倡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又十分重视个人价值的实现。现实的“个人”价值在群体的“人民”利益中获得了真实的存在和实现方式,“人民”的利益也通过“个人”价值的实现得以确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保证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以人民为本”到“以人为本”,标志着我党的执政理念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上述四重逻辑勾勒出90多年来我们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轮廓。其中,本体论逻辑提供了前提,它表达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合法性问题,直接制约着我们如何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逻辑和方法论逻辑提供了认知方式,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哲学基础,直接影响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否得以真正实现;价值论逻辑表达了目的,它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核心关切,直接说明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功与否。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

[2]《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9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44页。

[4]卢国琪:《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求索》2011年第2期。

[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3页。

[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3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5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4页。

[9]卢国琪:《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求索》2011年第2期。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7页。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进入专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5969.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