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不要阻碍孩子的独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35 次 更新时间:2012-07-0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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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人生的许多问题,来自于人有尊严。有人将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概括为五个阶段,将尊严需求放在第四阶段,显然该理论不应被机械而武断地理解。如果人们在生理、安全和社交需求满足之前,没有尊严需求,那人就不是“人”了,恐怕连“动物”也称不上。

现代文明之公民理念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独立人格,大概就与人们认识到尊严之于人的重要性有关。

人的存在不仅是肉体的存在,也是精神的存在。相对于精神的存在,人们更容易感受到肉体的存在,人之区别于动物,在于人不仅被动地感受而且主动地建立了精神世界。善于抽象思维的人们已经抽象出人的本质,建立起人与人的平等观念。不得不说,如果不理解人的精神性存在,其实无法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某种程度上,平均主义、均富思想就是忽视人的精神存在或者说偏重人的肉体存在的结果。

最近和亲友聊天,让我想到,如今的中国大陆,许多青少年看上去生活充裕而丰富,但或许他们并不因此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青少年具有更高的幸福感,他们或许有很压抑而不幸的方面,那就是,很难走出上一代的阴影和护翼。

虽然二十世纪末正是中国大陆发生重要改变的时代,但比起今天,开放度和觉醒度还是有很大差距。但是,那时的年轻一代,很少能指望上一代的物质支持,我们那一代基本上是在集体赤贫中开始自己的人生和创业。我们那一代的许多青年怀有对父母一代的愧疚感,父母在十分困难而不幸的时代抚养我们长大,我们亲眼目睹他们的苦难,以至于当我们初尝富裕生活的时候总是想到父母一生的艰辛而因此冲淡我们的喜悦。我们在创业并开展人生的时候,也在改善父母生活的方面给予自己很大的成就感,并部分补偿我们对父母的愧疚感。

我们对父母的愧疚感大部分是不正常的,因为作为孩子我们不仅不能承担那个时代的苦难的责任,我们其实也是部分的受害者。我童年时曾经在冲动下对父亲说,“你活该,谁让你生了我,你生了我,就应当养我。”但那种因为自己而增加了父母的生活负担的想法却从未真正释然,直到若干年后内在自我获得真正的成长。虽然习惯于要么把自己当成别人的负担要么把别人当成自己的负担,但是,在那种客观情况下,我们必须依靠自己而很难指望父母,这部分帮助我们自己做决定并对自己的选择和决定负责。我们的独立,是自然而然的,也不排除环境所迫。

现在的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和我们那代人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我承认我对这代青少年的观察和了解很有限也很狭窄,但总体而言,他们比我们那一代“欠”父母更多,因为他们大多是独生子女,一些父母投入到孩子身上的精力是巨大的,许多父母投入孩子身上的金钱也是巨大的,他们倾其所有给予孩子他们认为是最好的东西,以至于有的父母在花费了其大部分积蓄的女儿在国外留学毕业后留在西方并嫁给西方人时长叹“人财两空”。中国大陆还是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的国家,养老仍然很大部分地依靠儿女和后代,而不能完全指望社会保障体系。我们那一代赶上政府还给人民有限自由的时代,再加上之前的集体赤贫,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财富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显著的增长,儿女给父母一代养老具有相对有利的条件。而如今的青少年,客观地看,指望他们为父母养老,普遍而言,会有很大困难。

我在这里无意探讨中国的养老体系,想说的是,这种社会环境对于青少年一代成长的影响。前几年报章经常报道的“啃老族”,其中也反映了年轻一代中不能独立的现象。

人,天生拥有尊严。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自然地会有独立的要求。那么,为什么有的孩子长大后依然“啃老”?这件事有两方面的原因,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有啃方的原因,也有被啃方的原因。有些父母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不能给予孩子足够的认同和信任,过多干涉,没有建立清楚的界限,这其实是导致孩子不能独立的主要原因。

中国式养育,往往在养育孩子的时候,过于保护或者疏忽照料和引导,限制了孩子各种能力的发展,到了孩子成年时,却以为孩子自然应当具有那些在应当发展时受到压抑和限制的能力。啃老族固然造成被啃者的损失,但其实啃老者所受到的伤害和损失或许在被啃者之上,这就是,不能独立,自尊缺失,并因此变得压抑、恐惧和焦虑。

按照现代文明理念,父母在儿女成年之前对儿女的照料是为人父母的天职,儿女并不必因此觉得亏欠父母,但是儿女在成年之后,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包括个人、家庭及社会责任,而这不是强加的义务,而是健全人格的一部分。中国大陆依然处于前现代社会,父母与儿女之间界限不清,在儿女幼小时,父母常常越界,到了儿女成年时,父母依然无法建立必要的界限,导致彼此越界。这直接影响儿女独立人格的建立。

有些为人父母者觉得委屈,认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却未得到适当的回报。如果能够摆脱“自我中心”的思维,能够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是否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形:父母那种不顾及孩子感受的付出,导致孩子不堪重负,要么变得懦弱,要么将其当成理所当然以逃避负疚感?

我曾经在谈施与受的问题中提到,单向的施与受是失衡的,这往往导致受者尊严缺失,为了弥补这种尊严缺失的感受,受者也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将其当成施者的当然义务,甚至认为那是施者所亏欠于他的,这样他就理所当然地享受施舍,甚至对施者生出怨恨,以令自己不再感到尊严缺失。大概正因为对人性的洞悉和体察,人类才将单向的施与受变成互助的慈善之泉,从而抑制人性的弊端,发挥人的神性部分。

乐于表现牺牲精神的父母与乐于或不得不接受这种牺牲的子女之间也是一种失衡的关系。习惯于接受父母的牺牲的子女,最终容易丧失部分责任感,乃至在社会上也是习惯索取而不乐于付出的不受欢迎的人,而多少有点被迫接受父母的牺牲的子女,则要承受很大的压力,长期生活在父母的阴影中,容易自卑并产生惯性的依赖。无论何种表现,都不利于建立独立而健全的人格。虽然看上去子女因为依靠父母而走了捷径,但长久来看,却因为脆弱和自卑而很难独自面对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困难和挫折。

我有时很佩服一些做了母亲的女人,佩服她们那种坚韧和自信,为了孩子那种所向无敌的精神和毅力,但似乎有利就有弊,她们往往因为过于自信而近乎狂妄,不仅坚信自己的正确,而且确信必须由自己充当孩子的指路明灯;前者无疑于构成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屏障,帮助他们在面对陌生的世界时建立自信和安全感,而后者则阻碍孩子的独立而令其变得懦弱而不自信,或者使得叛逆心强的孩子产生与母亲越来越大的隔膜,最终可能导致终生的沟通障碍。

自我牺牲,无疑体现了人类神性的部分,适当地克制激情,却更为重要。我们这一代生逢其时,或许是前后几代人中最幸运的一代,这容易助长我们的骄傲;客观地看待世界,我们应当怀有感激之心,也应当懂得谦逊的价值。下一代必定会超越我们的部分局限,我们应当站在他们后面,而不要挡在他们的前面,成为他们人生的障碍,阻碍他们走自己的道路、创造自己的人生。

父母所给予孩子的,对他们有重要影响的,往往不是物质财富,而是观念。人类往往更容易接受先进的器物和技术,但对于不同于传统伦理的新观念却往往有很大的抵触。世代相传的错误观念阻碍了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古老而且人口最多的国家的文明进程。至少我们这一代,应当在充分认知传统价值的同时,与世代相传的错误观念决裂,这其中就包括阻碍个体独立和健全人格的传统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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