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党的执政理念也不断创新发展。党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升华,是顺应时代潮流、学习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的宝贵结晶。
一、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首要任务。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能否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国家命运、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离开了发展,实现民富国强、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坚持党的先进性都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定而鲜明地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已成为全党的共识。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科学发展观,赋予“发展”以新的科学内涵。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这就要求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求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紧密联系、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实现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发展。科学发展观从“第一要义”的高度将科学发展的深刻涵义纳入党的执政理念,从党执政的首要任务的视角创新了党的执政理念。
在实践中,这一执政理念得到了有效贯彻。10年来,我们党紧紧抓住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胜利完成了“十五”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我们战胜了非典、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和玉树大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初见成效,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按照科学发展的理念,把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的重要方面,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一同推进、协调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全面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中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的排序,从2002年的第六位,上升至第二位。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宗旨。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这一根本宗旨,鲜明地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并将之贯穿于党的执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创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与党的执政目的的有机统一。这一理念既继承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根本价值取向,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坚持这一理念,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让群众时时处处感受到党的温暖。
10年来,我们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部工作,无不坚持和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大幅增加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领域的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方针政策,比如,取消农业税、加大扶贫力度、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启动安居房建设等,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制度规定,比如,普遍建立了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定期下基层调研制度、机关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制度、群众评价监督干部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听证制度以及建立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机制,等等。广大党员干部走村下厂,倾听群众呼声,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项目、送温暖,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一大批扎根基层的党员干部,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办了一大批民需、民想、民盼的急事、难事,涌现出杨善洲、郭明义、李林森等一大批优秀党员干部。在重大自然灾害等危急关头,中央领导同志和各级领导干部及时奔赴救灾第一线指挥救灾,党员干部置自身安危不顾,舍小家顾大家,充分发挥骨干和核心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重要的特点和优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三者的有机统一之所以在党的执政理念中处于根本地位,因为这是党执政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根本原则,指明了党执政必须处理好的具有根本性的重大关系,标志着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把“三者有机统一”的理念付诸实践,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活力不断增强。通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以实现和充分保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标志着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最近10年来,通过党内选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巡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使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步,党内民主带动了人民民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的理念,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激发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了党和国家活力,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从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创新了党的执政理念。“三个执政”把按客观规律办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强调法治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回答了党如何执政的问题。科学执政就是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正确处理党和国家及社会的关系,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把坚持“三个执政”写进了党章。这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反映了党对所处历史方位和肩负历史使命的清醒认识,也反映了我们党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结合的高度自觉,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指明了方向。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上,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广泛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做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提出并积极推进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广大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根基。在组织建设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增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在制度建设上,着力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机制,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严肃党的纪律,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作风建设上,着眼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防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惩治各种腐败现象。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的实践,体现党的执政理念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了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提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这个重要指导方针;同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至关重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和促进社会和谐,揭示了党在领导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握的客观规律,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又一个历史性进步。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必须自觉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必须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必须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贯彻到各方面工作中去,既坚定不移地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改革发展,又总揽全局、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相协调。同时,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人口动态管理机制、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应急管理体制等逐步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警惕和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党的执政理念是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不断发展的。说到底,这些理念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所要求的。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实践,极大地提高了我们党的执政自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我们找到了当代中国唯一正确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找到了当代中国唯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找到了当代中国唯一合理的社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面前,胡锦涛总书记告诫全党,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党的执政理念,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着力化解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党就一定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带领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来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