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立家:应注重提高“改革效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40 次 更新时间:2012-06-13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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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实现“民主、民生、公正、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建立一个人民民主、公正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是让人民过上心情舒畅、具有“幸福与尊严”的好日子。因此,改革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过程。改革说到底是“制度性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激活了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热情,引导国家走向繁荣富强,而不是单纯的理论敷陈。这就是说,任何改革,包括政治行政改革,必须从“制度改革”入手,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行政体制为目标,切实提高“改革效率”。在改革过程中,要坚决防止改革思路简单化,改革内容空洞化,改革过程形式化。换言之,绝不能把改革“庸俗化”、“道具化”、“碎片化”,挫伤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信心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近段时间以来,大量见诸媒体的“典型案例”说明,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的“改革顶层设计”,以“改革的名义”,占领“政治正确”的“道义制高点”,或把出台的基本管理措施和履行的基本政府职能称为“改革举措”,把“改革变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边装,从而把改革庸俗化;或把改革的口号喊得很响,实际上则在改革的名义下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而把改革当道具,搞“假改革”;或不切实进行“改革顶层设计”,使改革缺乏制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稳定性,随意性很大,为一些人和部门“公权私用”留下了很大的空间,致使“改革碎片化”。

这种状况持续发酵的结果,就可能使“改革效率”低下甚至停滞不前。我们要为民族留下“改革的制度性遗产”,使我们这个时代成为共和国最辉煌的时代之一,让历史记住我们,就必须下决心清除各种“改革障碍”,消解各种改革阻力,坚持从制度上推进以制约“公共权力”为中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从根本上夯实社会稳定和谐的制度性基础,建好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民心工程”。

要提高“改革效率”,把握好改革的“时间窗口”,消除改革过程中的庸俗化、道具化和碎片化倾向,把中国社会导向“现代性的港湾”,实现中华民族的彻底复兴,我们就必须紧紧抓住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按照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深化和加快改革进程。目前的社会现实状况和时代精神状况表明,深化改革具有极为强烈的“紧迫性”,对“改革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要提高改革效率,关键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中心”谋划改革大局,做好“改革顶层设计”。不言而喻,我们搞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换言之,是指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和体制框架内的市场经济。这就出现一个“社会主义价值”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相互适应的问题。这一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

长期以来,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意或无意被我们忽略,致使市场经济变成一种纯粹的“工具理性”而没有“价值理性”,失去了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或“灵魂”,从而导致社会主义的“政治价值”、“道德价值”、“法律价值”等基本价值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导致“市场经济”滑向“坏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民主参与意识、诚信意识、公正意识等基本价值理念,在与市场经济融合的过程中没有有效的体制机制平台,促使“制度与价值”、“实践与理论”脱节,形成“两张皮”现象。其直接的社会后果就是,公民权利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规则意识缺乏,进而形成“赢者通吃”的社会失序现象,造成社会凝聚力下降,社会团结、社会合作、社会和谐失去“共同利益”的坚实基础,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因此,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革要取得成功,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从公共精神出发、按照宪法原则和党章原则,在实践中真正落实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使“市场经济”的发展真正能够体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改革要有价值高度,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满意,社会主义才会长治久安。

其次,必须以“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为中心”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形成社会主义政治行政制度的比较优势。我们讲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最根本的前提是首先实现“社会结构性改革”。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社会结构性改革都是指社会公共资源与价值在社会公众之间公平分配的改革。因此,问题就归结到“谁来分配”和“如何分配”这两大方面,谁来分配涉及权力的来源和形成问题,如何分配则涉及“规则”问题。特别是第一个问题,既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问题,也是社会结构性改革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是我们未来推进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实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这一核心价值所“绕不开的话题”。这就是说,要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及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具有强烈的紧迫性,是提高“改革效率”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公共政策制定、干部选任、公共财政与预算等基本“制度安排”中实现人民群众有效的民主参与,对公共权力实现有效的制约,彻底消除一些人“公权私用”的空间,我们才能避免在社会上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才能实现社会公正,也才能让人民满意,凝聚党心民心,实现有效的社会稳定。

最后,必须以“社会建设为中心”形成成熟稳定的公共生活领域。我们知道,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有效的社会控制是实现从“政府治理”到“社会共同治理”的转变。这种转变的核心是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国家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实现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逐步使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进而在公共生活领域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幸福和尊严。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辩证法”。人民群众对改革过程的民主参与、批评与监督,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不竭的原动力,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利用好这一政治优势。只有在社会建设过程中形成“成熟的公共生活领域”,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社会的稳定和谐才会水到渠成。

总之,要提高改革效率,就必须认识到改革的紧迫性,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这一改革的重要“机会窗口”和“改革良机”,从基本价值的明确性、基本制度的合理性、社会变革的稳定性等三个方面思考未来改革大局,使社会稳定和谐建立在“价值与制度”紧密融合的“制度性诱导”上,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真正使社会主义改革成为凝聚共识、凝聚民心的“民心工程”,使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根本选择。来源:学习时报[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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