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过后,曾经最热的词汇“工人阶级”再次在耳旁回响。然而,与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中经历的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相伴生的是,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流动性不断加强,社会阶层的分化与整合并行而不悖。其中,工人阶级的结构变化尤为明显,这种变化为我们透视和把脉中国社会的整体变迁,切中影响社会稳定性和发展持续性的深层动因,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结构的重大变化
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的近30年时间里,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人阶级,其内部结构相对比较简单,也比较稳定。从社会学意义的身份方面看,工人阶级分为工人和干部两个阶层;从单位的所有制性质方面看,工人阶级则分为国营单位工人和城镇集体单位工人两部分。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开放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展开,中国工人阶级内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1978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我国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从而使知识分子毫无争议地成为了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人阶级由原来的两个阶层,转变为工人、干部和知识分子三个阶层。20世纪90年代,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工人阶级也由原来的国有和集体两种公有制企业工人,向国有企业工人、集体企业工人、三资企业工人、私营企业工人和乡镇企业工人五个基本阶层并存的结构转变。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中国工人阶级内部结构变得更为复杂,也更加不稳定。今天,学界只能按照一种较为综合的标准,把中国工人阶级划分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企业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城市普通工人阶层、农民工阶层、下岗失业工人阶层等六大群体。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工人阶级内部各个阶层的地位和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内部分化现象极为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较之改革开放之前,企业经理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社会地位有很大提高,而城市普通工人阶层的地位在不断下降,尤其是新出现的下岗失业阶层,几乎处于城市社会的最底层;第二,工人阶级内部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出现严重分化,各个阶层均特征鲜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利益诉求;第三,工人阶级内部收入差距明显,甚至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第四,工人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者、企业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城市普通工人、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这些不同的阶层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经济关系,很难再用某种简单的理论框架进行分析。
工人阶级结构的变化引发干群矛盾,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工人阶级中处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重要管理岗位的阶层,掌握着国家重要的权力资源,这一点并没有因为改革开放而有所改变。与此不同的是,城市普通工人、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等这些普通劳动者阶层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却受到削弱,由此拉大了他们同各级领导干部的距离,同时导致他们对自身身份的质疑和不满情绪。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经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获得了与其身份不相称的好处,不仅极大地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畸化”了工人阶级结构,激化了干群矛盾。
近年来高发的群体性事件,其中有相当大的比例都直接或间接与官员腐败引起民愤密切相关。如今,当某一重大经济或社会问题出现时,比如食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安全事件等,总被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大,并追问:在这些严重问题长期存在而未被曝光之前,是什么样的幕后原因导致政府相关负责人长期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呢 最终,人们总是联想并归结为官员的特权和腐败。可见,腐败极大地改变了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引发一系列干群矛盾,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损害社会稳定大局。
工人阶级结构的变化引发劳资矛盾,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近年来,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从2005年的31.4万件,攀升至2008年的69万件,翻了一倍还多。而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数据则是各级法院在2008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达28万余件,同比上升93.93%。2009年上半年受理近17万件,同比又增30%。有的地区此类案件更呈激增之势。同时,企业群体性事件也频频爆发,不仅在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中占据很大的比重,而且对社会的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从工人阶级结构变化的理论视点看,这些企业群体性事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不仅涉及企业雇佣工人与企业主(资本家)之间的“阶级矛盾”,而且涉及同样是被企业主雇用的普通劳动者阶层与高级管理者阶层之间的“阶层矛盾”。可以说,后一种矛盾不过是前一种矛盾的“变形”,因为被企业主雇用的管理者阶层具有双重使命:一方面,他们要完成发展生产力所要求的“劳动职能”,就此而言,他们与普通雇佣劳动者阶层没有利害冲突;但另一方面,他们又要替企业主完成实现和维护资本生产关系的“权力职能”,就此而言,他们作为资本权力的执行者同普通雇佣劳动者阶层具有明显的利害冲突。用马克思的话说,“在这里,资本对工人的剥削是通过工人对工人的剥削来实现的。” 在一些企业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中,如“富士康跳楼”事件、深圳日资企业罢工游行等,企业经理阶层往往站在普通工人的对立面,成为资本压榨工人的帮凶,从而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当然,这种冲突和矛盾也会在转制中的公有制企业中发生,其主要表现就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管理者与资本家沆瀣一气,采用各种不法手段,转移或侵吞公有资产,损害甚至剥夺工人阶级的劳动权,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引起普通劳动者阶层的强烈不满,引发劳动纠纷和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工人阶级结构的变化引发贫富矛盾,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开放政策,既打破了过去那种“绝对平均”的收入分配结构,又造成了“收入差距过大”的局面。就全国的总体情况看,1978年以前我国城市基尼系数为0.16,收人分配处于绝对平均状态。1993年我国基尼系数突破0.4的所谓国际“警戒线”,收人分配差距已属过大。据推算,2008年我国居民实际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5,属于世界上分配不平等比较严重的国家。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由此引起的贫富矛盾虽然在性质上不同于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之间的矛盾,但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危害同样严重。在我国,工人阶级成为社会主体并且比例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众多的工人阶级下层收入过低,导致了日益突出的城市贫困问题。近些年,众多城市恶性案件的发生都与城市贫困有密切关系。许多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只有相对合理的贫富差距,社会才能在稳定的前提下,保持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否则就会导致社会动荡,甚至是崩盘。
必须承认,工人阶级内部的结构性变化对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就目前情况看,干群矛盾、劳资矛盾和贫富矛盾无疑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矛盾,而这三大矛盾,又无不与上述工人阶级内部结构的深刻变化密切相关,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作者为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人民论坛杂志(总第36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