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魏桥集团供电事件引爆舆论,消息称,魏桥集团自办电厂不但为旗下的企业供电,还向周边的其他企业和居民供电。更吸引眼球的是,魏桥集团的电价“比国家电网低了1/3”,媒体纷纷评论“魏桥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小岗村”。为什么一家民用电厂能以低于国家电网电价1/3的价格供电?民企供电“魏桥模式”让谁的脸面难堪?
对此,我在《中国经济到了最危险的边缘》这本书中指出,早在2011年,我就代表老百姓和电力垄断集团过了几招,逼着中电联不得不作出回应。而中电联的这个回应等于承认它们之前扯谎了。之前,当全国的媒体都发布中电联的消息说电力企业亏损千亿时,只有我一个人站出来发问:究竟是你中电联制造了假新闻,还是五大电力集团制造了假财报?我感觉很奇怪,我们五大电力集团全是上市公司,可除我之外,为什么没有人去看看它们的财报,去仔细核实一下消息呢?
第一,中电联称:2011年1—7月,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电力业务合计亏损74.6亿元,但是,我说电厂没有亏损。因为经审计的财报显示,华电旗下的华电国际上半年归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1.18亿元,华能旗下的华能国际是11.78亿元,国电旗下的国电电力是11.40亿元,中电投旗下的上海电力是1.83亿元,大唐旗下的大唐发电是8.54亿元。没有一个亏损!不仅如此,五大电力之外的华润电力上半年净利达到20.64亿元,这个“外行”竟然成了行业第一,可见发电本身是赚钱的!
中电联怎么回应的呢?中电联承认旗下五大电力上市公司都在盈利,但是却说上市的只是东部地区的电厂,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电厂在亏损。那好,就算其他地方的电价没有华东地区贵,但是其他地方的煤价成本便宜啊。以一吨5500大卡动力煤为例,华东的价格是852元,黑龙江双鸭山是690元,新疆却不到200元。还有山西的电厂怎么会亏损呢?要知道,东部煤价里一半都是运输成本,而山西是产煤大省,为什么亏得最厉害?
第二,我说电厂用煤的六成都是发改委规定不许涨价的合同煤,所以受煤价冲击很小,但是中电联说“合同煤不到电厂全年耗煤的40%,还另需采购更贵的市场煤”。可是明明在2010年煤炭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说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高达90%以上。中间进了谁的腰包?后来我们发现,这些都被倒买倒卖腐败掉了。按煤炭订货会规定,电煤合同需要有资质的电厂与国有煤矿直接签署,但是有的电厂经常故意多签,多出来的一转手倒卖,差价就进入私人腰包了。但是倒手的话,电厂煤矿都要签字,其中猫腻怎么能不知道呢?而有电厂多签了,必然就有电厂签不到合同煤!不要急,中间商手里不是有倒腾来的嘛,正好供你所需。当然,价格就不是合同价,而是市场价了。这种情况,电厂也没办法,谁让你关系不够硬,抢不到合同煤呢?
当然,我理解作为发电厂利益集团代言人中电联的窘境,中电联想要的是涨上网电价,而不是电力零售价,因为零售价确实和它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就拿2010年来讲,国家电网从五大电力集团购电,平均价格每度仅为0.38元,但是卖给老百姓的价格却是每度0.57元。也就是说,电网从电厂购来电,然后一转手卖给老百姓,价格就上涨了49%。其实,中电联完全可以像广电告联通电信垄断一样,对国家电网发起反垄断举报调查。因为只要国家电网的转手销售毛利润率超过49%,就涉嫌垄断。
那中间这么大的利润去了哪里呢?国家电监会提供的资料显示,主要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构成中,折旧排第一占41.64%,其他费用排第二占27.15%,职工薪酬占19.32%。其他费用与职工薪酬占总成本的46.47%,接近总成本的一半。其他费用估计就是“三公”消费了,而职工薪酬占企业营收的比例恐怕也是所有行业里最高的。所以,电厂要以电荒倒逼涨价,最后国家调控还是挺有水平的,就是不涨零售价,而涨上网电价,等于让国家电网来给电厂出血。
因为电厂的发电量分为计划内与计划外,计划内电量由电网按国家规定支付上网电价,这部分电厂是能赚到钱的;超计划发电部分,电网则要降价收购,而电网的销售电价则没有变化,这部分呢,电厂因为电网压价所以是亏钱的。因此,对这部分所谓的计划外电力需求电厂完全没有动力去满足。所以,真正的电荒就是电力企业完成计划电量后,就以停机检修为名不再多发电。那是谁来制定这个所谓的计划呢?不好意思,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研究了所有的公开资料,但就是找不到答案。最后你会发现,电荒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还在搞计划经济,或者说根本的问题是电网改革不彻底。
虽然争论到最后,国家发改委还是宣布了上调电价。但是我虽败犹荣,因为至少我的大声疾呼避免了最坏的结果。我当时呼吁的是:第一,电厂的亏损是上网电价偏低造成的,所以当务之急是调整上网电价,而不是调整销售电价。这样,补偿电厂的就不是我们老百姓,而是国家电网。第二,阶梯电价可以推行,但是必须学学美国,给最低收入阶层一个足够优惠的阶梯,别搞一刀切。国家发改委基本尊重了我的这两个意见,因为现在上调的是上网电价和非居民用电的销售电价,同时对居民用电又实行了阶梯电价。
那我们应该怎么改革呢?美国的思路可以借鉴一下。
任何人都有权利建设电厂。美国电力法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以投资火电项目,没有电源规划,投资者需要自己选址。一旦项目交给个人,投资人在决定投资电厂项目之前,会与配电公司签订长期合同,没有长期合同,投资人不会贸然建设电厂,银行也不会给项目发放贷款。这些工作完成后,5万千瓦以下的火电项目免于许可,对于5万千瓦以上的火电项目向州政府提交申请获得许可证。
政府的第一角色是环境保护。这个许可证不是关于我们政府做的那种是否符合电力规划、建设地点、建设时间、投资规模、发电小时等经济事项,而是关于环保。因此和我们的工作重点根本不一样。我们的思路都是把多少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全部关闭,因为我们一直都认为只有大的才能做好。
政府的第二角色是监管电价。美国受监管的公用电力公司主要集中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电价监管不是为了偏袒消费者或者发电企业,而是保障市场公平,让大家都有钱赚。受监管的公共电力公司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电力资费明细表,电力公司要求调整电价时,监管机构会成立一个审查小组,有重大分歧时举行必要的听证,并由行政法官作出裁决。如果调价申请被监管机构驳回,则此前公司多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给用户。
政府的第三角色是补贴低收入者。美国占国土面积75%的农村和小城镇的电力供应主要由不受监管的市政电力公司和农电合作社负责,它是非营利性质的自治供电机构。私营的电力企业不愿意去的农村,联邦政府就要出面。为扶持农电合作社的发展,实现广大农村小城镇地区普遍电力服务,联邦政府主要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为农电合作社提供30年长期优惠贷款,用于合作社的电力设施建设,极大地降低了农电合作社的供电成本;二是努力确保农电合作社的电力供应,联邦政府拥有的水电站优先向合作社供应质优价廉的电力。城市里的低收入人群享受政府的补贴计划,以加州为例,3口之家收入低于3.25万美元即定义为低收入家庭。满足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家庭可以享受电费20%的折扣,并且不随电价的调整而调整。
这样的结果就是,城市周围用电量大的地区有独立发电商、垂直一体的公立电力企业、公立企业的附属发电企业等;农村和小城镇有非营利性的政府资助的发电厂。而且,私营老板有合理利润的保证,他们非常乐意在城市和工业区建电厂,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现在,美国绝大部分新增电力装机都是由独立的私营发电企业建造的。而且这种模式不会出现像中国电力企业这样的巨无霸,在美国有数百家发电企业,美国最大的发电商控制的装机总容量不到全美总装机的4%,即便是全美最大的20家发电企业的装机总容量也仅仅占到45%。
再看看我们,完全不懂监管,我们的电监会根本就是个摆设。怎么改革?其实非常简单,我们只需要做三个改革就能打开局面:第一,允许直供电,强制废除电网的垄断批发权。我们应该向英国学习,设立电力交易所(Pool),就像股票市场一样,要求一定用电量的企业和一定规模的发电企业必须进场公开报价,双方自行敲定电价和电量及供电时间,只需付给电网一个固定的过路费,而国家电网必须无条件执行传输,并有法定义务就差额部分进行调剂。然后再逐步降低电厂和用电售电企业的准入门槛。第二,学习美国放开两头,只管中间。对电网单独定价的办法,就是不管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将这两个价格交给市场决定,只需要管住输配电价就可以了。通过核算电网的运营成本,由监管部门定出一个合理的输配电价标准。第三,放松对零售配电企业的准入,允许国有、地方、股份制、民营资本多元持股。我们从英国监管的实践来看,只要把前面两个管好,后面这个配电售电的股权其实就无关紧要了。最重要的是,能不能产生竞争,能不能让企业的财务足够透明,能不能让听证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