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陆 黄宏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17 次 更新时间:2012-02-25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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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陆   黄宏基  

我们提倡人际交往中要贯彻一条基本原则,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每一个人都必须从“我为人人”做起,只有这样你才嗜可能享受到“人人为我”的恩惠。只有履行了“我为人人”的义务,你才有享受“人人为我”的权利,这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得以正常维系的基本准则。

人际交往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精神与物质的交换过程。只有在这种交换达到互惠平衡时,人际关系才能和谐,而且只有在互惠平衡的条件下,人际关系才能维持。在自然科学领域内,有一条能量守恒和转换定律,将其引申到人际关系中,虽未必十分恰切,但也告诉了我们,在社会、在学校,在我们与人相处的过程中,人们之间情感和利益的转换也要有一种相对的平衡。如果只是一味的索取,没有回报,或总是单方面的付出,没有相应的收获,这样一种关系是不能持久的。

所以我们提倡人际交往中要贯彻一条基本原则,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原则也许我们早巳耳熟能详,但并不是我们人人都能正确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在家中我们备受关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已经习惯了父母对我们的那种单向的、全身心的、不求任何回报的宠爱(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那么到了社会上,在与家庭以外的人的交往中,我们还能像在家里那样,心安理得地享受别人对你的关爱吗?

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句话的次序绝对不能颠倒。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每一个人都必须从“我为人人”做起,只有这样你才有可能享受到“人人为我”的恩惠。只有履行了“我为人人”的义务,你才有享受“人人为我”的权利,这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得以正常维系的基本准则。反之,要是每一个人都希望享受“人人为我”的恩惠,却不思如何去履行“我为人人”的义务,那么最终的结果是谁都无法得到“人人为我”的服务,这个社会将变成一个极端自私和混乱的人间地狱。具体而言,在我们和同学朋友相处的时候,也要贯彻这一原则。

美国社会学家霍曼斯的“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任何人际关系,其本质是一种交换关系。人们在交换过程中,付出的是成本,获得的是报酬,报酬减去成本就是交往的利润。这种成本、报酬、利润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人的情感因对利润的评价不同而产生差异:当利润呈正值时,评价积极肯定,就会产生亲切友好的积极情感;利润呈负值时评价消极否定,则会产生嫌恶憎恨的消极情感。

看起来我们是在用商品交换的原则来类推人际交往的关系,似乎太多的世俗味。但我们仔细地分析其中的规律,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它的科学性。根据“社会交换理论”,我们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我为人人”应该是一种理性的“投资”(事实上如果你觉得某人不值得交往,那你在情感上也就不会有投入),而这种投资,追求的利润有近期利润和长远利润之分。

过于追逐近期利润的人通常被认为是势利小人,因为他们总是希望别人先付出;或是稍有付出,马上就要获得报酬;或是把自己的付出明码标价,甚至是高价拍卖,以求获得高额利润。这种急功近利之徒,往往被人所不齿。而那些与人交往中只知索取,没有投入的人,通常是不会有人愿意与他们做朋友的。

在这种社会交换中真正的大赢家,应该是那些“只顾耕耘,不问收获”的人。眼光远大、心胸博大者,他们追求的是一种长远的利润。他们总是慷慨地自己先付出,而不急于求得回报,因而在他们的账目表上,利润长期呈负值。很显然,假如一个人能够首先把利润让给别人,也就是总是先做到“我为人人”,他在人际交往中就处于主动地位,受人欢迎,而且他最终也会得到合理的回报,得到“人人为我’’的殊荣和权利。因为在人际关系的情感和利益的转换中,不管哪一方首先付出,最终总是趋于平衡的。

我国一位著名学者在其新著《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中提出,道德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利益的等价关系或者平等关系。人自利并不错,问题是自利有一个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别人同样有自利的权利,每个人都不得侵犯别人自利的权利。

在人际交往中,一味地强调、单方面地享有“人人为我”,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极度伤害人际关系的。不能想像,一个极其自私的人,一个从不关心别人的人,一个从不愿意为别人付出的人,会有许多朋友。我所认识的一个大学生小H,在与同学交往中很不成功。他说起宿舍里同学们对他的群起而攻,心中很有些愤愤然。小H在家中已经习惯了这样一种生活:饭菜上桌,总是由他先挑,鸡大腿照例是他的专利,最大的荷包蛋他是当仁不让。其他衣食起居,莫不以他为中心。到了学校里,与同学们生活在一起,家中所有的优惠都已不复存在,可小H惟我独尊的脾性却依然故我。同学买来的零食,他拿起来就吃;人家刚借来的图书,他招呼也不打就带回家去;夜晚进了宿舍,不管别人是否已经熟睡,他总是旁若无人,咋咋呼呼。弄得大家都不喜欢他。

冲突的发生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一天,一位同学不小心打碎了两只热水瓶。到了晚上,有人提议六个人平均使用剩下的四瓶热水,大家都表示赞同,惟独小H反对。他说谁打碎了水瓶,谁承担后果,并抢先把一瓶水全部用完。这一来,触犯了众怒,大家纷纷指责小H自私。同学甲说那天小H生病,是他帮助他去食堂买的饭莱送到床头;同学乙说那天小H的父母来探视,恰巧小H不在,是他忙着接待小H的父母,端茶倒水削水果;同学丙说打碎水瓶的责任也不全在自己,本来今天应该轮到小H值日,他是看小H1400米体能测试跑得太累,才悄悄地帮他去打水的。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小H无地自容。我想用不着多说,我们就可以知道小H在学校里的处境会是什么样的了,如果你是他的同学,你会喜欢这种人吗?

中国北宋时的一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有一句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一种伟大的思想境界,是无数先哲为之终身奋斗的崇高目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则应该成为我们为人处世的一项基本准则。当然,“我为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去换取“人人为我”(虽然这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但是如果我们抱着功利的目的去履行“我为人人”的义务,那最终的结局也是很可笑的。因为你的心里始终有一杆秤,不断地计量着自己的付出和收获,如同市场上的小贩。你应该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付出必有所得。这是人际交往中的能量守恒与转换定律。世界正是在这种利益、情感的互换中维持着互惠平衡。

我们不妨每日思索一下:

当你在新生接待站受到高年级同学的热情关照的时候,你是否想到明年我也要为下一届新生志愿服务?

当你收到了同学寄来的新年贺卡的时候,你是否也给他寄去了同样的心愿?

当你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接受着别人的祝福时,是否想到也要为别人唱一首生日快乐歌?

当有人为你送来一把你遗忘在图书馆的雨伞时,你是否想过你也会千方百计地为捡到的钱包寻找失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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