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秋水:失踪的父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47 次 更新时间:2011-09-2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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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秋水  

整整三十九年了,陆莘行仍不晓得父亲是生是死。这位从小被目为才女的女子,在这一年,康熙四十六年(1707),决心记述父亲一生中最为惨痛的经历,为失踪的父亲留下一段人生记录。

1663年正月十九日,七岁的陆莘行随同母亲兄长,按照惯例,在祭祀之后摘下新年家里悬挂的神像。在陆的回忆中,那些画像皆是一幅愁苦之状,事实上,那不过是陆家人彼时的心情写照。父亲陆圻没有和家人一起过年。他被牵连到一桩文字狱中,但此时他们皆未曾料到此案牵涉广泛,十数家为之人亡家破。

事情源于湖州南浔镇富户庄廷鑨续修明史。宋元以来,汉族士人“国可亡,史不可亡”观念很深,如今明室江山已落入异族之手,如何保全故国历史,是不少遗民们的宏愿。庄廷鑨从明代史家、同乡朱国桢的后人手里,买到朱未完工的《史概》逸本二十卷,发愿要完成这部皇明信史。

庄家是湖州大户,家境殷实,他延请当地文人士子共襄盛举,他本人熬夜过度以致双目失明。1655年庄廷鑨去世,书稿稍后完工。父亲庄允诚痛惜爱子早逝,决定用庄廷鑨应得的那份遗产,代子刊刻发行。1660年,《明史辑略》刻印完毕,这部书包括了修订过的朱国桢《史概》和续写部分。按照晚明以来的出版惯例,庄允诚在书的扉页列出了二十一位“参阅”者名单,以增加发行上的卖点。

陆圻正是这众多参阅者名单中的一个。此外,尚有查继佐、范骧、吴炎等人。在陆莘行的回忆中,父亲陆圻首先被人告知自己的名字列入了一部“抵触本朝”的“秽史”中,觉得不妥,便找到查继佐、范骧,三人出首,告至湖州教谕赵君宋处。然而参考范骧之子的回忆《范氏记私史事》和查继佐的年谱,首先发现三人名列其中的并非他们自己。范骧老友周亮工,偶然翻阅此书,发现载有李自成进入北京时明朝官员的降表,下面标注是龚鼎孳的手笔。周亮工与时任清朝都察院左御史的龚鼎孳有些交情,不希望老友得罪这位权贵好友,因此竭力劝诫三人向官府检举,从而揭开了这场文字惨祸的序幕。

官府开始调查此事,赵君宋果真查出十几处悖逆文字。庄允诚一番打点遂得无事。然而,专制权力作恶,往往借助和利用了人的私念和贪欲。前归安知县、因贪腐被革职的吴之荣敲诈庄家未果,便直接到京城向刑部检举。于是,这场“明史案”真正开始了。

陆、查、范三姓家人共一百七十六人被逮捕。在狱中,年幼的陆莘行和母亲与诸位婶母诵经不辍,自从父亲被逮捕后,她便开始茹素。此后陆家无事,她归因于神佛护佑。清朝的野史、小说家则归功于查继佐早年相助的一位乞丐吴六奇。六奇此时是平南王麾下战将,愿以身家性命为查赎罪,惠及陆、范两家。海宁查家后人金庸在武侠小说《鹿鼎记》中,亦据此传闻,演绎了六奇反清复明的一段异史。

康熙二年,即1663年,“明史案”正式结案。庄廷钺、吴炎等凌迟处死;已死的庄廷鑨、庄允诚戮尸示众。编写者、印刷者、贩卖者、购买者、传阅者俱处死、抄家,家属掠卖为奴。人肉横飞,血流成河,天昏地暗,日色无光。惟有查、陆、范三家不但被宣布无罪,反而有皇帝赏赐。

此案是满清安定天下后,对明朝遗民采取强硬政策的开端,亦开此后文化残酷专制的风气。清廷借此压制读书人不加顾忌地抒发故国之思,遂以吴之荣告发为由,广为株连,终将“明史案”罗织成一个白骨累累的文字大狱。《鹿鼎记》中说查办明史案乃是奸臣鏊拜所为,而小玄子康熙英明仁厚,赦免了明史一案牵连的众人,不过是小说家为祖先涂抹之词。真正得到赦免的只有出首告发的查、陆、范三家。

陆圻、查继佐和范骧,虽然在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中逃生,然而他们的心灵却住进了永久的牢笼。此案牵连到那么多人,是他们始料未及的,作为饱读圣贤书的宿儒,三人内心不可能没有负罪感。查继佐从此纵情诗酒,调教出浙江闻名的女乐;他写的《明书》改名《罪惟录》,措辞亦极为谨慎。范骧经此打击一蹶不振。陆圻当日被移送京城途中,行舟停泊于金山之下,闻听寺院钟声,他许下诺言,如果生还,便当跳出红尘。1668年,他飘然远行,永诀亲人。

作者为杂志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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