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铁志:取信于民是执政之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72 次 更新时间:2011-09-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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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铁志  

无信不立,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古往今来,多少先哲阐述过其中的道理。连最普通的小生意人,也知道童叟无欺、诚实经营,乃是经商致富的正道。然而同样的问题被反复提起,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就意味着问题远未解决。其实政务也罢、商务也罢、社会也罢,没有基本的诚信,一切都无从谈起。而眼下的现实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的目标以来,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就整个社会而言,诚信问题依然是困扰我们的最重要的现实问题之一。

政务诚信在所有诚信建设中居于首要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和引领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而在政务诚信中,首先是政府官员的言行直接决定政务诚信的有无多寡、效果如何。因此,必须对政务人员的诚信提出更多更严厉的要求。这应该成为解决诚信问题的逻辑起点。

诚信者,诚实守信之谓也。其中首要的一条,就是必须诚实面对民众、面对社会、面对生活,言必信,行必果,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有效地为人民服务。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把是否诚实守信放到最突出的位置加以考察。因为即便“讲政治”,也有一个真讲、假讲,真信、假信的问题。多年前曲啸同志曾说过,很多情况下人民群众不存在信仰危机,而存在信任危机。一些崇高的理想信念本身没有问题,但从一些“口眼善而身行恶”的伪君子口中说出,不仅起不到感召民众的作用,反而会贻笑大方,变得滑稽可笑,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崇高威望。所以,解决政务诚信问题,首先要设法让那些真正深入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报实情、解民忧的好同志上来,让那些热衷于表演作秀,说空话、出虚招、朝令夕改、欺上瞒下,今天一个“构想”、明天一个“工程”、后天一个“规划”,就是不干实事的人下去。而不是让诚实肯干的人吃亏,让招摇过市的人得利。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良性循环的政务诚信体系。

人们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多年来在诚信建设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基本是肯定的。之所以对某些政务诚信依然啧有烦言,主要原因无非三条:一是对一些良好的政策措施只有颁布、没有有效实行,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形式大于内容不满;二是对承诺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比如上学难、看病贵、住房紧、食品安全缺乏保证、矿难等重大安全事故无法有效避免等不满;三是对政务活动中空话、大话、套话、假话、官话太多,真话、实话、诚恳的话、与百姓贴近的话、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话太少,形式主义的东西、做样子走过场的东西、糊弄领导愚弄群众自欺欺人的东西太多不满。尽管近年来出台了不少文件、颁布了很多措施,力图改变现状,但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深得民心的主张未见有效实行。比如“领导干部用人失察追究制度”是一条得民心、合民意,可以有效制约任人唯亲等滥用人行为的好制度,但自十五届二中全会提出以来,并未见真正实行。近年来查出那么多腐败分子,但没听说当时考察任命他们的哪级组织、哪级领导为此受到追究。类似“有政策、无实行”的情况,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诚信形象,给人“说得太多、做得太少”,甚至言而无信的印象。总说“狼来了”,总也不见“狼”,其结果,是连孩子都知道的。

当然,政务诚信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必须放在全社会的大背景下考察。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得益彰,但在其中起首要和引领作用的,毫无疑问是政务诚信。不能以大背景复杂为理由,给政务诚信缺乏找借口。党政机关地位不同,党政干部身份不同,所承担的诚信责任和道德义务自然应该更重。在追问诚信缺失的根源时,我们可以指向时间深处,找出诸如“反右”、“文革”等历史原因,也可以反观现实,提出“市场经济决定论”、“腐朽思想演变论”、“公民素质低下论”。但无论找出何种原因,关键是解决现实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解决干部的问题,亦即人的问题。要努力形成一套让诚实守信的好干部上去的成本不要太高、让失信于民的伪君子下去的代价不要太低的制度。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别的方面说得再多,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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