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这是各方面都很关心的话题——企业日益关心,财经媒体日益关注,国务院2010年专门发文件明确政策予以鼓励。所谓并购,从法律关系调整的角度看,一是指企业合并,即两个以上的企业并成一个企业;二是指收购企业股份或股份交易,变化的是企业的股权结构,企业法人不变,但企业的股东部分或全部变了;三是指收购企业经营资产,如联想收购IBM公司的PC机业务,企业法人及股权情况都没变化,但企业经营业务或经营资产变了。
为什么各方面都关注并购?从企业层面看,首先是为了更快地发展,企业用并购的方式发展,不管具体目的是为了扩大市场或是为了进入新领域,都可能比靠自己内部积累的方式发展更快;其次,与资本和资金市场环境的变化及企业财务动机有关。近20多年,全球资金供应日益充裕,近几年中国资金供应也日益充裕,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成了推动并购的重要推手,一些企业为了上市或在资本市场得到更好的评价,也日益重视并购;第三还与企业经营者的偏好或冲动有关,GE公司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发展,中铝公司本世纪以来的发展,都成为激励企业CEO选择并购发展的榜样。并购早已成为全球企业关注的话题。全球并购规模,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1987年为750亿美元,2007年上升到16000多亿美元,20年增长20多倍。
从政府层面看,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支持并购,有三方面主要动机。首先是为了通过并购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并因此调整产业的结构,如适当提高集中度。第二是为了招商引资。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鼓励外资企业并购本地企业,是政府招商引资及解决国有企业困难的重要手段。近几年,鼓励国有央企并购本地国有企业,及与本地企业民营企业合作、重组,也是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方式。第三是为了解决一些头疼的问题,如解决矿难较多、污染严重的问题,一些地方出台了与并购结合的关闭小煤矿的政策。
笔者是支持中国企业并购发展的,因为总的看,中国企业确实规模偏小,产业过于分散,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实现规模经济。因此,笔者理解和赞成政府及企业支持并购的主张。笔者还欣喜地看到不少企业通过并购获得了成功发展。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国内并购,或是国外并购,中国企业成功并购已有不少案例。
但是笔者还想指出企业并购也有陷阱,有问题。从企业层面看,四个问题最值得重视。一是并购战略问题,即不能为并购而并购,一定要明确并购的战略意义,还要把握并购的战略环境是否支持并购。二是并购方案的合理设计、评估问题,必须从经营、财务、法律、文化等多个方面评估方案的合理性。三是并购必须和并购后整合结合,对并购要有从并购到整合的全面评估和管理。四是要评估企业的并购能力,包括财力、人力,不打无准备之仗。在这些问题上,国企、民企都可能犯错误。国企资源较多,并购胆子往往较大。民企过去很成功,但资源可能较少、经验不多,盲目并购也易受损。
政府层面的问题主要容易出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改进环境为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并购创造条件上下功夫不够。一些政府部门较热心具体的并购方案,推动具体的并购直接出成绩,但忽视环境改善。这几年,政策环境有改善,有关部门出了政策,银行可以贷款支持并购,工商局允许以股权作为出资;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有利的政策。这些规则的出台都有利市场化并购,得到企业很高评价。但是还有些规则要调整;有些政策要完善,如税费政策;有些工作要推进,如编写适合民营企业的并购指南,就是支持民营企业“知识学习”,了解并购意义和做法的有意义的工作。二是过多热心用行政手段推进并购,一些做法违反基本的市场经济财产制度原则,甚至违法。三是一些做法不利于国企和民企的合理的并购。如针对一些国企借贷并购负债率很高的问题,笔者问少借款不行吗?答,必须控股,不能少借。又问一定要控股?答,不控股不能并表,对考核不利。看来一些规定和思维惯性,带来的是并购“发烧”,而不是并购的合理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