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波 王海英:市场、制度与网络:产业发展的三种解释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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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波   王海英  

摘要:产业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现有的理论来看,主要形成了三个理论解释范式,即以新古典经济产业理论为代表的市场主义的解释范式、以历史制度学派和组织制度学派为代表的制度主义的解释范式,以及以网络和社会资本等新兴产业理论为代表的网络主义的解释范式。这三种理论范式分别把市场机制、制度与产业政策、产业网络与社会资本等因素视为产业发展的核心机制。在一定意义上,这些解释范式分别存在着“市场决定论”、“制度决定论”与“网络决定论”的倾向。

关键词:市场主义;制度主义;网络主义;解释范式

*作者1:梁波,上海大学社会学系,E-mail:mduhalami@126.com;作者2:王海英,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本文是上海大学博士创新基金“制度与行动策略:中国石油产业发展范式变迁的组织社会学分析”课题(SHUCX091066)成果之一。感谢李友梅教授和刘玉照教授对本文的指导,感谢匿名评审专家的中肯建议。文责自负。

作为一种经济与社会现象,经济产业的发展及其变迁长期以来就是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的产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社会学、公共政策等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与核心领域。这些学科的研究者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对经济产业及其发展变迁进行了侧重点不同的研究,并形成了一系列比较经典的理论争论,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成为世界各国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发展,实施特定产业发展政策时的重要理论依据(Doron,1979;Neumann,1990;Lall ,1995)。

关于经济产业的发展及其变迁,从现有理论研究来看,主要形成了三个重要的理论解释范式,即从新古典经济产业理论发展而来的市场主义解释范式、经济社会学中以历史制度学派和组织制度学派为代表的制度主义产业解释范式,以及以网络与社会资本等新兴产业理论为代表的网络主义解释范式。在这三种理论解释范式下,特定产业的发展分别被理解为在市场机制、政府及其制度建构、产业网络与社会资本等核心因素的作用下实现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产业发展的特定模式、产业变迁路径、产业选择与发展效果上的差异,都可以归结为这些因素的决定性作用。

一、效率、竞争与市场结构:市场主义的解释范式

以新古典产业经济学为代表的产业理论之所以是一种“市场主义”的理论范式,主要是因为,这种范式下的理论解释以自由主义经济观的主要观点如市场规律、自由市场、自由竞争、效率或利润最大化等为基本要义,将产业的发展理解为在自由市场机制的引导与作用下,实现要素与资源最优化配置的结果。只要坚持产业发展的市场自由开放与完全竞争,就能最终实现经济效用的最大化或者说是最优绩效(Lall ,2004;斯蒂格勒,1989)。按照亚当。斯密的经典论述,就是要充分运用市场这个“无形之手”来实现对产业发展的引导(转引自高国顺,2003)。

市场主义产业理论把市场机制作为产业发展的动力来源。在特定意义上,这种产业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特定产业市场的形成,产业规模、产业竞争力的培育以及产业选择、产业政策等,都要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律基础上,遵循市场的导向原则,这样才能有效克服产业发展的外部性,降低产业发展的交易成本,实现产业发展的结构性均衡。按照经济学的投入—产出函数,市场主义的产业理论把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看做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集合。在这种理论范式下,市场能够实现诸如货币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肖兴志、张嫚,2007;史忠良,2007)。产业的发展与竞争力就是这种投入—产出函数下的必然产物。例如,爱德华。丹尼森就曾提出经济或产业增长主要决定于五大要素的投入,如:劳动在数量上的增加和质量上的提高、资本(包括土地)在数量上的增加、劳动力配置的改善、规模的节约、知识的进展以及它在生产中的运用等(王秋石,1997:752)。因此,产业的特定模式的形成及演变也就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金融)资本、人力资本、产业技术等各种要素组合关系变化的结果。因而,要促进特定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特定的产业环境条件下,合理地组合与利用相关生产要素,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获得产业发展的最优绩效(李桂华,2005;郭京福,2004)。

市场主义范式的产业研究在突出强调市场机制的决定性意义的理论立场下,逐步形成了体现该理论范式特色的研究主题和重点领域,主要包括:(1)经济产业行为与市场;(2)经济产业绩效与市场;(3)产业结构与市场;(4)产业规制与市场;(5)产业发展周期与演化等。这些研究领域主要围绕着产业发展的绩效、竞争与组织结构等核心内容展开。

换句话说,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特定产业的发展本质上就是关于经济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行为(主要是指产业内、产业外各种企业的经济行为)、产业竞争(包括比较优势、竞争优势、特定产业内各个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竞争行为、政府利用产业政策所实施的管制等)、产业结构及组织形式的演变等方面的具体互动与变迁(徐传谌、谢地,2007;周耀东,2000;Winter et al.,2003)。

关于经济产业行为与市场,市场主义范式的理论首先预设产业内的(包括生产商、原料提供商、中间商等)不同经济行动者,其行为决策都建立在行动者的经济理性基础之上。对于产业内的经济互动、经济行动环境,各个行动者都拥有充分的信息与完全的理性,在追逐利润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指引下,它们展开互动,进行沟通与交易(柴盈、何自力,2006)。市场上的价格信号、供求关系决定了产业内不同行动者的经济行为,如投资行为、采购行为、交易行为等。每一个企业或生产商、投资者都是根据市场的供需状况,理性地决定其经济行为与经济决策(王国成,2009;王秋石,1997)。在这种完全理性预设下,经济行动者的个体理性行为能够带来(集体的)产业层面的均衡与效用最优化。只要充分尊重自由市场的交易规则,就能够有效地避免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机会主义,克服经济行为的外部性问题(盛洪,1995;Henderson,1997)。马克思在描述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发展时就认为,只要是有巨大经济收益的行业或产业,在设定的风险条件下,企业或个体的经济行动者都会冒险进入。所以,在市场主义的解释范式下,产业内的经济行为都应该遵循市场规律,每个经济行动者的行为都是追求利润与效用最大化的行为,而且在特定的产业或市场中,在特定的时点,存在着各个经济行动、经济目标间的相对均衡,这种均衡是市场作用的自然之物(王仲君,2002)。

关于产业绩效与市场,市场主义范式的理论解释除了行动者的经济理性外,它还假设某个产业发展的绩效就是包括资本、技术、人力资源在内的各种要素优化组合的结果。在市场规律的引导作用下,产业发展能够自然而然地实现最优绩效。在这种解释范式下,产业的发展一般被当作“投入—产出”函数的结果。同样,它还认为,(任何特定)产业的发展,都包含着一个绩效最优的规模效应,即在产业的投入初期,随着各种要素的投入,产业的利润率或报酬率会递增,边际成本会递减,而当要素投入达到一定的比例,产品生产达到一定的规模,产业的报酬率又会进入一个临界点,继续扩大的投入不会带来收益的无限增加,边际收益开始递减。所以,每个产业的发展都有特定的规模值(曼昆,2001)。至于在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境中,为什么有些产业会繁荣起来,发展绩效良好,而有些产业则被淘汰,市场主义的解释认为,正是一些非市场的因素,如政府干预等破坏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影响了产业发展的自我调整和适应(德姆塞茨,1999;勒布,1999),并最终阻碍了产业绩效的形成与扩展。所以,市场主义的产业理论强调应该维护自由市场的运行,推动产业发展中市场机制功能的有效释放。

产业发展的生命周期与演变同样也是市场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所关注的重要内容。在这种理论范式下,研究者将产业的发展与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周期进行类比。在对具体产业的经验观察中,研究者指出,产业的发展也存在着生命周期的问题,即一个产业的发展通常要经历所谓的“开发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等主要阶段(李靖华、郭耀煌,2001)。尽管并不是所有的产业都会经历生命周期,但导致产业生命周期的原因,主要还是技术进步、技术替代、需求进化、产业比较优势的丧失等因素(史忠良,2007)。换句话说,基于市场机制的供需状况,作为市场核心要素的生产要素(如技术进步)、要素禀赋等决定了产业生命周期的变化。其中,关于技术与产业变迁的关系研究则是产业演化理论的核心内容。以温特(Sidney G.Winter)、多西(Giovanni Dosi)和尼尔森(Richard R.Nelson )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产业演化理论认为,产业随着时间的流动而发生的变动,或者说在特定的时点,产业为什么呈现出特定的形态是产业演化理论要加以解释的问题。通过建构出特定的产业演化分析模型,这些研究者发现,技术要素(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产业结构)之间以一种复杂的方式相互影响,存在着一种共同演化的关系(Nelson ,1995;Dosi&Nelson,1994)。同样,市场主义范式的产业演化理论坚持认为,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依照经济理性组合起来的各经济行动者,通过其理性化的经济行动,能够实现产业演化的路径优化,达到均衡的理性预期。这些整体产业层面的理性与均衡都是衍生于个体行动者最优化理性动机的集合,也就是说,产业演化的动机是多个个体理性动机的结合(Ericson&Pakes ,1995,转引自Winter et al.,2003)。

在产业竞争研究方面,市场主义范式的理论解释一方面重点分析了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产业战略、主导产业选择上的基本机制,即关于产业竞争优势的分析;另一方面突出强调了作为市场机制的自由竞争在解释产业发展上的决定性意义,并结合产业结构或产业构成、产业政策等,集中阐述了竞争与垄断间关系及其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关于产业竞争优势的分析研究,在市场主义的理论范式下,一个产业在特定产业生态网络中能够占据竞争优势,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发展有优势的主导性产业时,都必须对该产业在发展及演变过程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展开分析。大卫。李嘉图在亚当。斯密“绝对优势”的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产业分工理论认为,各个国家或地区在生产条件、产品生产成本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了它在某个产业上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

按照最优化的国际分工原则,每个国家都应该发展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李嘉图,1962,转引自林毅夫、李永军,2003)。在此基础上,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奥林(Bertil Ohlin )和赫克谢尔(E.Hechscher)则提出国家之间在资源禀赋上的差异是产生比较优势的原因;而美国经济学家雷蒙德。弗农(Raymand Vernon)则进一步提出了动态比较优势理论,他认为,生产要素及其动态的变化才是产生比较优势的根本原因(贾若祥、刘毅,2003)。可见,产业比较优势的获得,都是建立在资本、劳动力成本、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和技术条件等市场要素的差别基础之上的。这些要素在自由市场机制下的流动与配置则是实现产业比较优势的前提条件。

从现有的产业经济学研究来看,关于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的研究是市场主义解释范式最为重要的内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自由竞争机制不是一个单独存在的因素,它通常还与产业的市场垄断、产业规制、产业结构等方面紧密联结。在市场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中,关于这些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主要体现在经典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中。根据沃德曼与简森的概括,产业组织理论主要关注产业内的组织目标、产业集中度、产业内的进入与退出、寡头垄断、产业规制等(Waldman&Jensen,2007)。

产业组织理论作为一种理论体系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而其起源可以追溯到马歇尔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其后斯拉法(P.Sraffa )、张伯伦与琼。罗宾逊(J.Robinson )的垄断竞争理论以及克拉克(J.M.Clark )的有效竞争理论等都对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卫志民,2002)。产业组织理论以特定产业内部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及其内在联系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产业组织活动的内在规律(牛晓帆,2004)。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是以20世纪30年代的哈佛大学为中心,以梅森(Mason)和贝恩(Bain )等人为主要代表。这就是理论界著名的哈佛学派。他们所建立的理论被称之为“SCP ”范式(卫志民,2002)。SCP 范式的基本分析框架是: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公共政策。其核心是产业的“集中度—利润率”假说。该理论认为,集中的市场结构必然导致削弱竞争的市场行为,从而产生超额利润,破坏资源的配置效率。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将产业内企业间的竞争与垄断关系作为分析对象,提出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即市场结构决定产业内的企业行为,而企业行为又决定着市场运行的绩效。在公共政策上,它们积极主张政府采取企业分割、禁止兼并等直接作用于市场结构的公共政策,以恢复和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的秩序。所以,这种产业组织理论又被称为结构主义学派(程玉春、夏志强,2003)。

到了20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的SCP 分析范式开始成为经济学界批评的对象,其中最有影响的批判者以来自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如施蒂格勒、德姆塞茨和波斯纳(R.Posner )为主要代表。在对SCP 范式进行理论批判的过程中,芝加哥学派得以诞生(周耀东,2002)。与SCP 范式强调从结构到行为再到绩效的单向因果机制不同,芝加哥学派提出,结构、行为和绩效之间应该是双向因果关系。在威廉。鲍莫尔看来,这种双向因果论是对传统的SCP 范式的“反抗”(uprising)(Baumol ,1982)。这一学派的学者认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市场绩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同的企业效率形成不同的市场结构,正是由于一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取得更高的生产效率,所以它们才能获得高额利润,并进而促进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形成以大企业和高集中度为特征的市场结构;高集中度市场中的大企业必然具有高效率,而产生这种高效率的原因主要在于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更好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企业组织与管理等因素(夏大慰,1999)。在产业规制上,芝加哥学派同样坚持市场主义的自由放任原则,并认为只要市场绩效良好,即使市场是垄断或寡占的,政府也没有必要进行干预。政府干预有可能不会取得预期效果,相反还不利于市场绩效的提高。芝加哥学派号召政府应该放松规制,减少市场干预,以有利于市场的自由竞争,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提高产业生产的效率(徐传谌、谢地,2007:155)。

此后,产业组织理论还涌现出了新奥地利学派、可竞争市场理论、博弈论、交易费用与产权理论、合同理论等新的产业组织理论,推动了产业组织理论的继续发展(周耀东,2002;肖兴志、张嫚,2007)。尽管新产业组织理论在具体的观点、研究方法上与经典的产业组织理论有所不同,但它们都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框架,强调自由市场机制对产业发展的根本性作用。

二、国家、制度与产业政策:制度主义的解释范式

作为对新古典经济学以及自由主义治理传统的“反动”,新经济社会学中以历史制度主义和组织制度学派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解释范式也充分显示了对于产业发展的独特解释力。

与市场主义解释范式不同,制度主义解释范式更加突出政府、国家制度建构、特定的产业政策等非市场要素或非市场机制对于产业发展的决定性意义。其中,政府产业政策的解释范式充分突出了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在一国特定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换句话说,具有充分理性的政府通过特定的产业政策和制度建构,选择和主导了产业发展的范式与演进方向,影响了某一产业的市场效率。政府归根到底是决定产业发展的根本力量。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包括产业鼓励政策、产业税收政策、产业投资政策、技术专利保护政策、关税政策等)来培育产业迅速发展的环境,引导产业朝向政府产业政策设定的目标发展演进。同时,政府还可以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利用非市场的产业治理机制提升产业优势,促进产业升级与转换(高柏,2008a ;佩罗,2002,转引自道宾,2008b ;道宾,2008a;Campell,1998;Kenneth&Dedrick ,2001)。

制度主义范式的理论认为,政府是一国或地区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政府通过积极干预市场运行,能够有效地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政府的产业引导、干预行为同样能够实现较好的产业绩效。在制度主义者眼中,国家或政府是一个具有相当理性与认知能力的自由行动者(高柏,2008b )。所以,在一国的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一般的观点,政府在产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其积极角色的扮演大致有:提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保障健康与有序的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制定与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与制度,推动产业的竞争力提升与产业升级,实施积极的产业治理等(胡乐明,2001)。

制度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把国家的角色放在关键位置,并认为国家建设与市场建设是一个互动的、不可分割的过程。高柏曾比较具体地概括了制度主义范式下,尤其是组织制度学派视角下的政府功能与角色。他指出,技术进步和竞争使得市场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企业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维持它在市场中与竞争对象、供应商以及雇员之间的稳定关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市场体系与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每当产业与市场受到外部条件的干扰,处在波动期的时候,交易的各方最终都会将企业推向国家。现代资本主义体系的建立需要通过国家制定产权结构、治理结构、交换规则和控制理念来实现。对于国家本质的理解,制度主义,尤其是组织制度学派把国家看成是由一系列政策领域构成的场域。在这个场域中,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相互互动。所以在这个层面上,市场建设离不开国家建设。国家在创造市场稳定性时,允许企业使用各种治理机制去处理竞争和冲突,或者直接干预市场行为以达到稳定的目的。借用坎贝尔和林德伯格的观点,对于历史制度主义而言,国家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影响治理机制的选择来构架经济。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经济与产业治理模式直接受经济行动主体的策略行为与权力分配的影响。无论是国家的行动,还是国家制度的形式,都可以制约经济行动主体的策略行为与权力。国家既可以影响经济行动主体选择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来治理经济与产业,也可以影响双边和多变的交换形式;既可以影响经济活动中资源和信息的生产与配置,又可以通过操纵产权来约束经济行动主体的行为(高柏,2008b )。

换句话说,在制度主义的解释范式下,政府具有强大的产业与经济治理功能,在资本主义发展的特定阶段,这成为世界各国采用的主要经济治理方式(Tuan&Ng,1995;Lall ,1995;Jones,1999)。在具体的产业治理上,制度主义认为,政府的制度建构、产业制度环境建设、产业政策是影响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政府的制度建构是一个非常综合的系统,它包括直接的产业与经济制度的建构,如产权制度、税收制度、财政制度、补贴制度等,也包括间接的产业发展环境的制度建构,如劳动用工制度、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等。同样,政府所实施的特定产业政策也包含了多方面的内容。一般而言,为了提升和保障本国、本地区某一产业的主导竞争优势,政府的产业政策主要会利用诸如市场准入、许可证制度、贸易补贴、税收减免等直接干预和影响产业的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制度性动力。大量的经验研究表明,政府通过制度建构、制定和实施干预性的产业政策来推动特定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肯尼斯。克雷默与杰森。德雷克在关于中国计算机产业的研究中指出,中国计算机产业在20世纪90年代的飞速发展,根本性原因在于中国政府的产业与科技政策。中国的计算机产业政策在80年代早期发生重大转变,从以获得自主科技的孤立主义的发展路径转向了现实主义的路径——以市场换技术,借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计算机产业。从80年代中期起,政府就关注推动PC机、计算机外围设备与软件的生产,主要政策措施是允许外资公司进入中国的计算机市场,也鼓励本土PC机厂商的发展。此外,中国还在一系列项目上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旨在建立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推动计算机的应用(Kraemer&Dedrick ,2001)。这些都为中国计算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政策条件。同样,约翰。亨弗里关于全球化条件下巴西与印度汽车产业发展的研究也充分突出了政府及其产业政策的根本性作用。

研究指出,20世纪90年代,由于全球贸易自由化与全球性汽车生产商的大规模投资,包括巴西、印度在内的新兴市场的汽车产业实现了巨大转型,而这种投资所产生的效应在根本上就是受到了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Humphrey ,2003)。

关于政府的产业政策,曼弗雷德。纽曼比较了两种不同的关于产业政策的理论观点,即建构主义的产业理论与自然演化的产业理论。

他充分赞同建构主义的观点,认为产业政策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政府有义务促进社会经济福利的增长。因此,政府应该设计出一条促进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路径,建立起提升经济福利的产业结构。他强调指出,关于产业竞争的产业政策就是其中一种方式。鼓励和保护竞争的产业政策是一种能够使得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手段,因为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外部经济、额外风险等都会妨碍如市场均衡的最优方案的达成,市场失灵必须由政府的干预来进行纠正。在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首先,它能够为企业与消费者的个体经济行为提供一个规则与支持的框架;它需要提供包括各种有形与无形资本在内的基础结构,例如道路、桥梁等;它要支持教育的发展、研究活动的进行;它还要促进外部经济、法律规则、一个稳定的货币系统以及社会政策等,来提升应对各种变化的能力。其次,市场不可能完美,特别是当自然垄断出现或者外部性形成时,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行为以及设定一套规则等来替代私人经济行动,当然前提是政府机构及其代理者的行动能够产生出比市场机制更好的效果(Neumann,1990)。

如何认识和理解国家、制度与产业政策对于特定产业发展的影响,制度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重视文化观念、意义系统、社会认知等主观性因素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度与产业政策的良性实施,取决于社会大众、政府、企业等不同的经济行动主体对于政府产业政策背后理念的认知。根据约翰。坎贝尔的观点,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基础性规范结构(underlying normative structures)限制了政策观念的作用,而组织制度学派则认为这种限制性因素主要是基础性认知(underlying cognitive),因而组织制度学派通过认知框架来阐释观念是如何影响政策制定与国家建构的(Campell,1998)。弗兰克。道宾(Frank Dobbin )也认为,以国家政治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观念决定了产业政策对于产业发展的影响。关于文化,他认为主要包括共享的关于现实的概念、制度化的意义系统以及集体认识等,正是这些文化因素指导了一国或一地区特定产业政策的制定。他同时也强调,认知结构在一定意义上是被理性化了的,政策制定者会想当然地将之视为现实的一部分。以19世纪铁路时代的铁路产业政策为例,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国家历史上形成的关于制度、政治的认知结构决定了它们在铁路产业政策上的差异。法国政治文化中强调集权化的国家制度以及国家统治权的传统是这种政策秩序的关键因素,其结果是,法国巴黎的政治精英在规划铁路发展的时候使用了强力手腕,以确保自利的铁路公司不会过分偏离公共利益。相反,在美国,政策制定者将市场、地方自我管理与社区管治等当作政治秩序的来源,因此,美国铁路政策的制定权都放置在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并且通过州际商务委员会(InterstateCommerce Commission )来推动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在英国,个体的政治自治是政治秩序的基本因素,而由政府或其他私人行动者占据支配地位则是政治秩序的破坏力量,所以,英国的政策与法国不同,铁路规划完全交给私人投资商(道宾,2008a :20-21)。

可见,在制度主义范式的理论解释下,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还要取决于一国或地区在制定产业政策时所认同的意义系统。

例如,高柏曾深刻地分析了日本历史上的经济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如何影响了长期以来日本经济与产业尤其是二战后的飞速发展。他指出,由于受到德国历史学派思想以及马克思、熊彼特和凯恩斯等西方经济理论传统的影响,日本20世纪30—60年代三个连续的产业政策范式都强烈地体现出发展主义经济意识形态的影响。在他看来,日本的发展主义经济意识形态主要体现在其产业政策中管制经济、优先鼓励生产、促进出口与高增长等方面。这种发展主义的产业政策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第一,政府以产业政策来保护幼稚产业与国内市场,不鼓励外资进入,同时积极发展本国的战略产业;第二,在产业层面上以产业行会、卡特尔和企业集团等非市场治理机制来协调经济主体的生产过程,避免过度竞争;第三,努力建立内生的创新体系,进行独立自主的研发并创立自主品牌,以迅速的产业升级和高附加值产品为基础进行出口扩张和经济增长;第四,在培养国家竞争力时,政府不是指定特定的企业去一味扶植,而是通过寡占竞争的机制来选择;第五,重视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平衡;第六,在企业治理的层面重视协调而轻监控;第七,以牺牲经济结构升级为代价追求政治稳定。正是这种历史上形成的发展主义的经济意识形态决定了日本后来的特定产业政策模式,并进而决定了日本产业与经济的发展成果(高柏,2008a ;2006)。

制度主义范式对于意义系统、认知与意识形态的强调,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产业或市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一种社会建构的产物。

在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下,产业的发展与市场的形成会受到政府制度建构以及产业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制度场域的影响。例如,布迪厄就把产业或市场当成一种场域,这种场域里包含着各种关系,如国家、企业等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布迪厄,2000,转引自斯威德伯格,2005:94)。弗雷格斯坦也把产业或市场当作一个(政治的)场域。在他的市场制度创建的政治学中,弗雷格斯坦似乎暗示,产业的发展或市场的建构本身就受制于由“各类支配群体”、产权、治理结构、交易规则、国家/市场干预的主导模式等要素构成的更大的政治场域或制度场域。在关于企业内主导的合法性控制观问题上,弗雷格斯坦认为,在新市场的发展初期,规模最大的那些企业最有可能通过创立控制观和政治联盟来控制竞争。但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还在于国家制度。国家可以通过有意和无意的行动,阻止企业创立稳定的控制观。所有控制观的建立都是围绕着对当前合法的和非法的市场行为的认识而展开的。更为经常的是,国家对经济行为的管制会改变产业市场的权力平衡,使得市场从一种控制观转向另一种控制观(弗雷格斯坦,2008:73)。这充分表明,关于交易、政治合法性等各方面的社会建构、观念认知、制度建构等都会深刻影响到特定产业或市场的发展过程。

与市场主义范式强调市场机制的核心功能相对,制度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更注重非市场治理机制的意义。根据高柏(2008a)的分析,产业治理中的非市场治理机制是一种不同于市场机制的经济治理结构或治理手段。他举例指出,在德国的工业化过程中,非市场的治理机制就是一种曾经占统治地位的治理结构,如建立全国性的卡特尔企业联盟组织、工会参与企业的管理、银行与企业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高度组织化的市民社会等。

坎贝尔等人则建构了一个关于产业治理机制的理想类型。他们认为,根据市场中组织的正式整合程度、合作的范围两个维度进行划分,产业治理的可动用机制除了市场机制外,还存在着责任网络、等级制、监控制、提升性网络、行会等五类非市场的治理机制。这些非市场的治理机制和政府之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关系,至少(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产业内的经济行动者获得了对于交易原则的认同。例如,商业行会能够获取成员的支持与合作,主要依赖于国家干预的威胁和权威认同,同时还能从政府部门获取一些其他的资源(坎贝尔等,2009:11)。

苏珊。赫尔普尔与珍妮特。科尔则以日本、美国汽车元件产业为例,考察了20世纪50—80年代,在汽车元件的生产—供应链条上关系结构的变化。日本的汽车生产企业,生产商与供应商之间通过建立一种合作机制,使得各种知识与信息能够有效传递,从而不断增强供应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这种新的非市场的合作机制得到了日本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引导,有力地促进了日本汽车产业的成功(Helper&Kiehl ,2004)。

在特定意义上,政府与非市场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人们理解现实情境中制度主义色彩的产业治理。在西方协调市场经济中,政府一方面支持非市场治理机制,鼓励私人企业的自律性,并为这种自律提供一定的自治空间,政府也经常把这些非市场治理机制作为实施公共产业政策的工具。对于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言,非市场治理机制是政府进行直接管制的一个替代。另一方面,政府也必须监督非市场治理机制,以便确保非市场治理机制不会侵犯公共利益(高柏,2008b)。这也是国家干预型产业政策与治理受到质疑之所在(Demsetz ,1971;Boltho,1985)。

三、网络、社会资本与嵌入性:网络主义的解释范式

以网络、社会资本与嵌入性等作为核心概念来解释特定产业发展的网络主义范式代表了一种新近兴起的产业研究范式。在这种解释范式下,企业间建构起来的关系网络、企业所拥有的社会资本以及企业对特定关系网络的嵌入等是影响产业发展的核心机制。在网络主义的解释范式下,特别是在所谓的嵌入性理论视角下,人类社会的经济行为被理解为嵌入到特定的社会文化与制度结构中。网络主义范式认为,在市场机制与制度机制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作用机制,即网络机制对于特定产业发展所具有的独特解释力。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主要是在格拉诺维特的“嵌入性理论”提出之后大量进行的关于企业社会网络与产业(集群)的研究(Granovetter,1985;Pearson&Richardson,2001;Uzzi &Gillespie,1999)。

从具体的研究策略上看,网络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主要从两个切入点来考察网络、社会资本与嵌入性对产业发展的影响:(1)对产业内企业间形成的关系网络、社会资本、嵌入性等具有的(结构)属性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其对于产业发展的影响(Burt ,1992;Windolf&Beyer ,1996;Uzzi ,1999);(2)在网络、社会资本、嵌入性等与产业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分析性联系,具体探讨这些要素对于产业发展产生影响的原因、机制等(Koenig &Gogel ,1981;Lincolnet al.,1996;Podolny&Page,1998)。

由于网络、社会资本、嵌入性等概念在具体的应用情景与分析层次上并不完全一致,所以这种网络主义的解释范式在对产业发展进行解释时就呈现出一种复杂的混合状态(Borgatti &Foster,2003)。从变量间关系来看,网络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主要包括:(企业)网络与产业发展、社会资本与产业发展、嵌入性与产业发展1等三个方面的研究主题。

关于网络与产业发展,网络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认为,基于生产供应关系、生产协作网络以及社会关系网络等形成的企业间网络结构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从根本上决定了特定产业及企业的发展成败、运行模式以及网络中资源的摄取等(吉国秀、王伟光,2006;Lechner &Dowling ,1999)。

从网络与产业方面展开的代表性研究有很多,例如皮尔森与理查德森(Pearson&Richardson,2001)以1776—1824年间利兹、利物浦、曼彻斯特以及英格兰西部的四个火灾保险投资商群为例,分析了这些投资商之间历史上形成的关系网络对其产业投资行为(如投资的取向,即和谁进行商业往来)的影响。作者指出,网络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社会文化、政治影响、市场机制等综合而成。网络成员共享的道德态度、价值系统与正式规则及制度一样,能够降低商业交易的风险与成本。没有经济行动者仅仅依赖制度性安排或一般性道德来防止机会主义的风险、搭便车行为与欺诈。相反,他们更倾向于与有良好声誉的行动者进行交易。由资本与信用网络而建立起来的联系,提升了交易网络中的信任,降低了信息成本,并进一步反过来导致了信用网络的扩展、资本的扩大和传播。非经济形式的联系如亲属关系、社会关系、宗教、政治与文化联系等提升了经济联系的网络。

温道夫和贝耶尔(Windolf&Beyer ,1996)的研究首先比较了英国和德国1100多家大型公司在资本网络与连锁董事会网络上存在的差异。

研究发现,英德两国的公司在网络结构上存在如下差异:德国公司的所有权高度集中(一般由非金融行业持有股份),并且其连锁董事会网络与资本网络相关度高,而英国企业的产权集中度则较低(由金融行业持有,最高持股比例不超过5%)。作者进而分析了这种不同的连锁董事会组织网络对于产业内企业资本投资行为的影响。他们认为,公司网络是一种介于市场与等级制之间的组织形式,它兼具市场与官僚体制的功能。

由所有权与连锁董事会形式结成的公司网络可以被看成一个集体行动者,其组织结构的形式决定了网络内企业间的竞争、合作与控制关系格局。作者区分了两类不同结构的网络对于产业内公司决策的影响:在公司网络中,如果每个企业相互持股的比例均等,那么这种公司网络可以称为“均等结构”(egalitarianstructure ),没有单一的企业成员能够控制其他企业,其决策的达成基本上是通过一致同意的方式来实现;另一种网络结构则是所谓的中心网络(star network)结构。在这种网络中,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周围是一些卫星企业。这种结构的企业网络具有一种等级结构的特征,其决策更多地是由占据中心位置的企业做出。

诺瑞与加西亚-彭特(Nohria &Garcia-Pont ,1991)试图提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来分析全球产业中战略联盟网络的结构及其意义。他们将这种全球性的战略联盟网络结构分为两类:战略群(strategic groups )结构和战略组(strategicblocks)结构。战略群结构是由那些具有相似战略能力的公司构成,而战略组结构是由那些具有相似战略联系的公司组成。他们以1980—1990年间全球汽车产业为例指出,产业的全球化破坏了产业内原有的结构与竞争均衡,它给产业内的企业带来了两个主要挑战:(1)企业必须做出判断,其现有的战略能力能否使其竞争位置得以维续;(2)企业面临着如何控制竞争不确定性的问题。企业对于竞争对手的战略反应是不确定的,新的竞争对手使得企业需要面对不同的战略互动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间战略联盟的建立能够使得公司间通过建立协商性环境的方式来控制竞争中的不确定性。

与其他研究强调产业网络结构所具有的资源提供属性不同,伯特(Burt ,1992)在其“结构洞”(structural holes )理论中指出,在产业网络中,那些占据着“结构洞”位置的企业或个体更具有相对的优势。通过与不同的产业网络间建立起“连接桥”(bridge )的关系,或者说扮演中间人的角色,这些处在“结构洞”位置上的个体或企业就能够利用与多个网络的关联来获得对他人的信息与控制优势。

关于社会资本与产业发展,网络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重点分析了产业内企业社会资本的属性、质量、数量等特征及其对产业发展的差别性意义。这一系列的研究总体上认为,社会资本的数量、质量直接影响了产业内企业在资源获取、信息传递以及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方面的能力。产业内企业应该尽可能地获取到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社会资本,借以增强其竞争优势(惠宁,2006;李胜兰,2008;Batjargal,2003)。

经典的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社会资本是现实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这些资源与拥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共同熟识和认可的关系网络有关,换言之,与一个群体中的成员身份有关。它从集体拥有的角度为每个成员提供支持,在这个词汇的多种意义上,它是为其成员提供获得信用的信任状(张文宏,2003)。

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获取资源的方式对于特定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产业内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社会资本为产业内的企业提供了能够获取经济资源、信息资源、物质资源等各种有用资源的可能性与行动能力。以国内的相关研究为例,有研究者实证性地分析了社会资本对于企业筹资能力的影响。该研究指出,企业的筹资能力与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的存在、联系的强弱以及网络构造等直接相关。社会资本与社会网络直接决定了企业从外界获取信息、资源和公共支持的通道,广泛的社会联系和相互作用使企业能够有效地获得生产要素和低成本的资金,更容易找到各类供应商和代理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商业关系。而且这种关系越强,企业就越可以获得更加丰富的资源,对资源的可摄取性(accessibility)也越好(范晓屏,2007)。

有关学者还讨论了信息传递、交易成本与产业集群之间的关系。

惠宁(2006)认为,社会资本能够有效地整合产业内企业间的交易互动行为,降低产业运行的交易成本,进而提升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率。他分析了社会资本与产业集群间的互动关系并指出,作为社会资本特定形式的企业网络是一种与市场、企业科层制不同的组织类型,是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一种规制结构,它包括了从特许经营到战略联盟等多种制度安排形式。产业集群是企业网络组织的一种形式,它建立在相互认同、互惠与信任的社会资本基础之上。在产业集群内部,上下游厂家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聚集有利于形成较为稳定的供应关系,从而减少每次成交的交易费用。集群特有的社会资本优势,即平等的市场地位,相当程度上保证了交易双方互惠互利经济目的的实现。开放的信息交流环境可以有效地减少交易前后的签约、监督和再谈判等道德风险、机会主义及其交易成本。这些社会资本因素减少了集群内企业合作中的协调与摩擦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失败的风险,从而推动了产业内的专业化分工和企业间的合作。

朱华晟(2004)在关于产业集群发展动力的研究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指出,表现为社会网络形式的社会资本是浙江产业集群发展的三大核心因素之一。传统的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构成了浙江农村地区基本的社会网络,尤其是家族关系成为社会网络的核心。亲缘关系的存在,有助于企业在创业初期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家族(庭)工厂中,家族成员有相同或相近的亲缘关系,接受相同的家族文化熏陶,有着相同的家族价值观念和利益目标的追求,彼此之间存在天然的信任关系,明白企业的命运与家族的前途休戚相关。这种文化特征决定了家族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更容易团结一致,具有较强的生命力、抗震力和凝聚力。

社会资本对于产业发展的意义还表现在它为产业内的企业或交易互动双方提供诸如规则、习惯、地方文化等共识性的知识。何雄浪、李国平(2006)分析了社会资本与产业集群的关系,指出产业集群中社会资本的存在有利于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的传递。这种隐性知识依赖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环境,它没有标准化、公开化的形式,也不可能通过市场调查取得。因此,学习和创新是一个互动和非常规的过程,需要互动双方大量面对面的信息沟通与交流,而这正是建立在人际间相互信任的网络基础之上的。在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企业拥有的社会资本能够部分地抵销纯粹市场关系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减少了风险,增强了产业集群的集聚性效应。

关于嵌入性与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学中嵌入性的理论通常认为,人类社会的经济行为总是嵌入到一定的社会文化与制度结构之中的,人类的经济行为会受到其所在的社会、文化与制度环境的影响。嵌入性概念最初来自于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关于前现代社会经济行为特征的论述(余晓敏,2006)。后来,格拉诺维特(Granovetter,1985)深入探讨了在现代工业社会,经济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嵌入宏观社会关系结构中的问题。他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类行为的解释是一种“低度社会化”(undersocialized )或原子化行动者(atomized-actor )的解释。一些改革派的经济学家试图找回社会结构的影响,这种过分强调社会结构的分析又是一种“过度社会化”(oversocialized )的解释。格拉诺维特明确指出,人类社会的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而核心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社会网络,信任则是嵌入网络的主要机制。其后,他又进一步将嵌入性分为“关系性嵌入”(relational embeddedness)和“结构性嵌入”(structural embeddedness)。关系性嵌入是指个体行动者的经济行动是嵌入于他与他人互动所形成的关系网络中的,其个人关系网络中的因素会对其经济决策和行动产生重要影响;结构性嵌入则认为行动者所处的网络优势是与其他社会网络相联系的,并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网络结构。正是这两种嵌入性使经济行动者之间产生了信任和互动,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Granovetter&Swedberg,1992)。

后来,更多的学者将嵌入性理论运用于产业发展的解释,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乌兹等人的产业研究。通过对纽约地区服装公司的调查,乌兹(Uzzi,1996)分析了嵌入性的来源与后果,尤其是对产业内企业经济绩效的影响。他认为,嵌入性是一种交换制度,它能够提供与市场相关的独特机会。那些嵌入到网络中的公司比那些只具有一般市场关系的企业,通常具有更高的存活机会。然而,他也指出,尽管嵌入性概念对于理解标准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失败有用,但它不能解释社会关系是如何具体影响到经济后果的。已有研究中的核心观点——经济行为是嵌入到社会关系之中的,这种社会关系有助于促进经济交易——只是一种模糊的概念。乌兹认为,在一种嵌入性的交易逻辑中运作的组织网络主要是通过公司间资源的收集、合作与协调适应等机制来改善企业的经济绩效。但同时,这种网络也会使经济行为发生偏离,如对网络外的公司实行新信息与机会的屏蔽。

在另一项关于企业金融资本市场的研究中,乌兹与吉里斯派(Uzzi &Gillespie,1999)采用结构性嵌入的视角,具体分析了嵌入性的社会资本如何影响金融产业(资本市场)的运作。其研究假设是:银行与借贷企业间关系的质量,以及借贷者与银行间的关系网络结构会影响企业偿债的成本。研究发现,关系的持续度与关系的多样性会影响资本借贷的成本。在网络层次,那些拥有由嵌入性关系(embeddedties)与正常关系(arm‘s-length ties )组成的混合型关系网络的企业比那些仅有单一类型关系网络的企业付出的资本成本更低。

在国内相关研究中,网络主义关于嵌入性与产业关系的研究把考察产业内企业的经济行为向特定的文化与制度结构嵌入的过程作为重要内容,并具体分析了嵌入过程中产业内企业所具有的社会资本对于企业自身发展的积极作用。代表性的研究如:周石生(2008)分析了外资企业向本土产业集群的嵌入过程。他认为,外资企业社会嵌入的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外资企业网络与本土企业网络的形成;(2)企业间网络依赖性加强,信任关系建立,规模效应显现;(3)外资企业网络开始波动甚至部分瓦解,开始向本土企业延伸;(4)外资企业越来越多进入到本土企业网络体系,出现融合状态。社会关系的嵌入能够为外资企业提供知识、信息等有价值的稀缺资源,彼此的互动与信任形成社会资本,降低了交易成本与组织结构网络化风险,行动者能够在网络中获取各种资源。

网络主义的产业研究还深入分析了嵌入性何以能够对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产业内企业的发展施加关键性影响。如朱瑜等人(2008)曾规范性地分析了产业网络中社会嵌入的影响机制及其效用。该研究认为,产业网络是具有互助关系的组织在网络结构中的特定关系形态,组织在建立和维持产业网络关系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因素的影响,还要考虑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即经济行为是嵌入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网络之中的。产业网络的社会嵌入性使得组织双方拥有更多的机会与利益,并通过规范性的标准,影响双方未来的合作形式与信任关系。基于社会关系而形成的网络关系结构能使组织间产生信任和依赖,避免网络下的欺骗行为。因此,产业嵌入性促进了产业网络的延伸与发展。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以上梳理和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对比出市场主义、制度主义与网络主义的产业解释范式在一些基本要义上的差别与不同(参见表1)。就最根本的解释机制而言,市场主义、制度主义与网络主义三种解释范式分别强调了市场机制、政府及其产业政策、社会网络等因素对于产业发展的决定性意义。

市场主义的解释范式在坚持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自由竞争、利润最大化、效用最大化等理论预设的基础上,建构了对于产业发展的解释框架。市场主义的解释范式坚信,只要特定产业内自由竞争等条件具备,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效用,产业发展就能够实现理论上的均衡与最优化。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与产业发展历史充分反映了市场主义产业解释范式的特征。在分析层次上,这种解释范式是从个体主义的层次对产业经济现象展开分析,尤其是通过建构充分竞争的新古典经济分析模型来论证市场机制对于产业发展的意义。

制度主义范式的产业理论解释则是在与市场主义范式的对话过程中形成的。和市场主义的解释相对应,在制度主义的解释范式下,国家、国家的制度建构、产业政策等是影响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制度主义范式相信,在具有充分行动能力与理性认知的政府的规划与引导下,通过积极、有效、合理的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制度建构,特定产业的发展就能有效地克服自由市场可能带来的缺陷,如外部性、机会主义、搭便车等问题。所以,在特定的发展时期,实行积极的产业政策是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扩大产业规模,改善产业绩效的有效方法,甚至是政府引导产业发展的主导机制。这一产业治理论断已经被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模式所支持。在分析的层次上,和市场主义范式的个体主义分析层次不同,这种制度主义范式的产业解释是在更为宏观的制度与结构的层次上进行的。

相对于市场主义与制度主义的范式,网络主义范式的理论解释看到了关系网络作为一种中间机制联结市场与制度的作用,它试图综合市场主义与制度主义在产业分析上的优势,化解这两种范式在产业解释上的张力,以形成一种更具综合性、更具解释力的理论范式。这一理论隐含着一个基本预设:市场机制和制度机制要有效发挥作用,实现产业的良性治理,还必须借助社会网络机制的重要联结作用,打破市场与政府(规制)的二元对立。无论是市场的产业治理,还是制度的产业治理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机制失灵”的危险。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理好市场和制度对于产业发展发挥作用的方式及程度,就有可能使得产业发展出现危机,要么是发展停滞,产业衰落,要么是产业的虚假繁荣,结构失衡,形成泡沫。正是基于这一点,网络主义解释范式相信,产业内的企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能够超越市场与制度的二元对立,通过建构出一个适度的、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小生境(niche)或组织生态系统,即一种内部化的关系互动机制,就能够克服产业发展中市场的外部性以及制度的非预期后果。

以上三种解释范式从不同的理论预设和视角出发,都有一定的解释力和分析优势,但也存在自身不可避免的不足:作为一种应然的解释逻辑,市场主义范式的解释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下思考问题,过分强调了市场机制的绝对作用。它没有看到,绝对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在现实产业发展过程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实现产业最优化或均衡的现实条件并不存在。同时,它无法回避产业发展中市场机制可能存在的缺陷,过分否定了政府及其产业政策的积极作用,因而极有可能陷入一种“市场决定论”的窠臼,即在市场与产业发展之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直接线性的关系。这种理论范式早已为后来的政治经济学、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所批判。

以经济社会学的制度学派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范式的产业分析,强调了国家及其制度建构、产业政策对于产业发展的影响,是对自由市场产业解释的反动,对产业发展理论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然而,这种理论范式似乎跑到了另一个极端,即过分强调了政府及其产业政策的决定性,把政府的能力与理性过于放大。特别是它无法克服政府积极干预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外部性,如寻租、腐败、代理、特殊利益集团等问题。其次,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其社会学传统意义上的“结构”的倾向十分明显:一国的产业政策与制度结构对于产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它似乎暗示,只要设定好尽可能充分完善的产业政策及制度,产业发展最优化的状态就可以直接实现。尽管该理论也强调了社会认知的重要意义,但这种认知也是建立在已有的制度结构的基础上,建立在市场主体的充分理性或完全理性的预设基础上,而且最主要都是政府作为经济引导者的认知。制度主义范式的产业解释,过分强调了政府作为产业推动主体的作用,而没有看到产业发展过程中,在微观行动领域里不同行动者间的互动关系,因而它有可能陷入一种“政府决定论”或“制度决定论”的窘境。

网络主义的产业分析范式,强调社会网络、社会资本与嵌入性的意义,有一种综合的取向。但正是这种综合的取向与分析框架模糊了市场、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角色扮演,更多地强调宏大的社会、制度与文化结构对于产业发展的影响。网络范式的引入,有可能误导人们对于产业经济现象的认识与理解,使得人们对于产业发展的解释停留在泛化的层面上。在特定意义上,这种产业解释范式更多呈现的是产业网络、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等关系的结构,而很难看到政府、市场等主体或机制的影子。也就是说,网络主义的产业理论体现出更强的结构刚性(即无处不在的网络结构),没有体现出各产业主体在具体互动过程中各自的行动与角色扮演。对网络的普遍性、结构独特性、差异性、工具性等属性的过分强调,使得网络主义的理论范式有可能呈现出一种“网络决定论”的倾向。

市场主义、制度主义与网络主义的解释范式代表了目前学术界关于产业发展的三种最重要的解释范式。由于它们在具体的理论解释上存在着较强的差别与张力,这似乎可以给我们两个方面的重要启示:其一,从理论推进的角度而言,这三种理论范式之所以在具体的解释机制上存在较大的差异,除了基本的理论预设与理论来源的差别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在解释产业的发展上,它们都采取了一种相对结构化的处理策略,即它们只是注意到了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三种不同的结构因素,即市场、制度和网络。并且,它们简单地在市场、制度、网络与产业之间建立起了直接的线性关系,似乎特定产业的发展就是市场、制度、网络等变量的必然产物。它们从根本上都忽略了产业发展过程中潜藏着某种基于权力关系、权力游戏的行动者间的互动结构(李友梅,2009),即市场、制度与网络能够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在本质上还取决于在产业发展的具体行动领域,不同自由行动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建构与权力游戏,这构成了推动产业发展与变迁的深层结构。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预见,至少在产业的社会学研究领域,应该引入一种新的分析范式,即基于自由行动者间权力关系及权力游戏的决策分析范式,它有可能标示着社会学产业研究范式的一个重要转向。

其二,运用市场主义、制度主义与网络主义的分析范式来理解甚至指导全球化时空条件下中国的经济与产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经济的全球化过程使得中国的经济与产业发展深刻地卷入到了全球体系之中。在全球价值链不断细化与分工日益专业化的情况下,如何推动中国产业,特别是关键产业的良性发展,提升我国产业的全球竞争力是一个重要的产业治理课题。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表明,中国的产业发展模式与发展路径,应该充分结合市场机制、产业政策或产业调控以及产业网络等因素的积极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理性、有效的产业政策,在充分发挥自由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产业网络的资源动员与产业协调整合的功能,来培育和促进关键产业的发展,打造中国产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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