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近日举办了首届“清华社会发展论坛”,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在《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我们实际上已经陷入‘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2010年4月19日《中国青年报》)越维稳却是越不稳,如此怪圈究竟是怎样形成的?细细想来,不外乎以下三点原因。
首先,是维稳的思路和模式有偏差。如今各级政府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面前,一遇到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总是喜欢单纯依靠“维稳基金”花钱买平安,且美其名曰:“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至于政府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是否符合相关程序和原则,以及花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否收到了应有的成效,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或减少了不稳定因素,对于这些问题恐怕很少有人去作深入思考。如此一来,也是在无形中误导民众,他们的一些问题只有在影响到稳定的时候,才会被政府部门引起重视和解决。因此,民间才会生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说法。也正因为此,一方面我国在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年年增加,另一方面影响稳定的暴力事件、极端事件却屡见不鲜。
其次,是维稳重堵轻疏,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缺失。当前各级政府维稳思维的一个最大误区,就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把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维稳是治标不治本,常动用警力等专政工具来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以实现一时的社会稳定。如有些地方在“零指标”和“一票否决”的考核压力下,总是兴师动众派人赴省城跑京城堵截上访人员,而上访人员当初的正当利益诉求却无人问津。如果有了社会矛盾和冲突后,只是采取临时性的安抚措施遮掩矛盾和问题,那不仅无助于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而且就只会导致积聚矛盾、扩大问题,从而引发更大的不稳定。
再次,是维稳有效对策少,因过分敏感导致“不稳定幻象”严重。维稳工作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一味地固守旧有模式,一旦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往往会束手无策,频频产生“不稳定幻象”,感觉社会稳定面临严峻形势。其实,在我国当今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征地、拆迁、工资拖欠、劳工权益等问题,往往会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主要起因,但这种利益之争不可能严重危及我国的基本制度和社会稳定。因为应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缺失有效对策,从而得出会有大的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的结论,不免有点危言耸听。
维稳当属维护稳定的简化词,这是一个新兴词汇,维护两字最早是出现在2001年的有关政府行政文件当中,至今还不到10年的时间。如今,维稳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维稳工作显得日益繁重。如何维稳,已成为当今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门必修课。其实,维稳也没有什么秘诀,当前对于各级党政领导来说,以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应该是一条维稳良策。因为,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才会使社会稳定拥有坚固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了,自然就会人心思稳,“维稳怪圈”自然也会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