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我所主持编译的日本当代思想大师广松涉之《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译本,终于在长时间的严谨斟酌之下译毕出版了。作为编译者,我们自己固然也的确对此书的译介寄予了厚望,然这么厚的一本大部头,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售磐加印,并且一经问世立即引发国内外学界如此广泛而深入的关注,却是我们始料未及的。2005年至今时日其实尚短,但已经出现了一大批与这部译著相关的文献和研究性的讨论文章,甚至可以说是围绕该书出现了一种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鲜见的、令人振奋的深度研究态势。 对此,我们深以为幸,并且由衷希望以此发端的这场热烈讨论能够真正以一种更加深入而务实的姿态延展下去,在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使中国学术界关于马克思哲学的文献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学术水平。也是因此目的,我们于2005年4月同日本学者一起,在南京大学举办了“《文献学的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曁第二届广松涉哲学国际研讨会”,研讨会的主要论文会后不久即在日本《情况》杂志分两期发表,并在日本学界引发了较大的反响。2005年秋,英国著名西方马克思学专家卡弗专程赶赴南大,和我们一起集中讨论了广松版《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的汉译工作,双方从此建立了重要的学术合作关系。当然,在如此高度的关注之下,此书的出版,尤其是我为这部中译本写下的代译序同样很快就遭遇了国内外学者的不少质疑和批评,其中最激烈的当属国内的鲁克俭先生与日本的三位马克思学专家大村泉、涩谷正和平子友长。 鲁克俭先生在《“马克思文本解读”研究不能无视版本研究的新成果》一文中对我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代译序中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篇手稿的观点的历史“陈旧性”上;而大村等日本学者在《新MEGA〈德意志意识形态〉之编辑与广松涉版的根本问题》一文中对我的批评,则更多地聚焦于我对广松涉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篇所作的评价。这些批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敦促我自己对相关问题作了冷静的反思和重考,从中也得到不少重要的启示,因此对国内外学界的关注与批评,我内心十分感激。一般情况下,我不太写商榷性的文章,不过在这一次的争鸣当中,我发现自己与当前国内外部分学者在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的整理、特别是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方法形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的地位和研究方法的问题上有非常重要的原则性分歧,其中也包括对广松哲学的理论定位和译介意义的认识。如果再衍伸下去看,这种分歧还直接涉及了文献学与整个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的重要关系。而我以为,上述问题对国内学界今后的研究其实是非常紧要和关键的,所以不妨再深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与各位同仁探讨。
1、 西方马克思学: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文本研究的基础?
鲁克俭先生在《“马克思文本解读”不能无视版本研究的新成果》(以下简称鲁文)中指出,他特别不能苟同于我之处,在于当我组织编译出版广松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已经是2005年了,而我居然还是“无视”德国西方马克思学专家陶伯特发表于1997年、并于2003年汉译过来的“版本研究的新成果”。陶伯特原系前东德研究人员,现为德国西方马克思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主持了MEGA2第一部分第五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编辑工作。籍此原因,鲁克俭先生颇有些居高临下地教导道:中国的“‘马克思文本解读’研究要走向深入,就不能无视国外‘马克思学’研究(包括版本)的新成果”。 坦率来说,对鲁先生这个指控我并不能接受,在我看来,鲁的批评当中先就内含了十分简单粗暴的意识形态意味。不过,我们在此姑且先不论这个批评本身在政治立场上的非马克思主义色彩,因为说这话时鲁先生似乎已经站到了西方马克思学的立场上。关于这一点,我会在后文中专节讨论。
公开发表的鲁文,批评我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译本代译序中所提供的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生成过程的信息不仅是一种“错误”,甚至可能导致学界的“以讹传讹”,鲁先生的这个批评确实比较危言耸听,我不得不首先对此做一个说明。其实,我在代译序中所提供的关于手稿第一章写作的基本信息,几乎都出自1988年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新译《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的编者说明当中,其中就包括: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开始设想在第一章中同时批判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第二,关于第一卷前三章写作的结构和时间;第三,第一章第一部分的内容是删除了关于鲍威尔和施蒂纳相关段落后的结果。因此,鲁先生严厉的批评令我颇感冤枉:被鲁文指控为错误和可能导致“以讹传讹”的这三个主要问题,恰恰都来自中央编译局写下的编者说明! 而且,即使是在2003年由中央编译局重新编译出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中,也并未提供关于这些问题的其它新信息。 倘若果如鲁先生所说,那么为了避免这么严重的错误和“以讹传讹”,我们中国学者今后在研究马克思主义论著时应当采用的到底是谁提供的文献根据?难道就是鲁先生所谓的西方马克思学“最新成果”吗?我不免十分困惑!
以上毕竟还只是个技术问题,终究可付之笑谈,而我在此真正希望与鲁先生深入商榷的,是鲁文之批评立场背后所居的内在逻辑构架,即我们中国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否应当不加甄别地直接以西方马克思学的研究立场和结论作为进行学术研究的标准。鲁克俭的立场并不是没有背景的,近期以来,国内的确有一些研究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在研究中倒向了西方马克思学。我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值得高度关注的理论倾向。
话题回到代译序,并不象鲁克俭所说,其实在写作此文时我已经注意到了陶伯特女士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两篇论文以及国内学者相关的介绍文章,但是,注意到了是否一定就要全盘接受呢?换句话说,我们是否必须得要用西方马克思学的观点和研究结论来替代自己原先持有的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相关信息呢,对此我是犹豫再三的。我想,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处理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问题上,我们与西方马克思学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原则分歧。众所周知,西方马克思学(Marxologie)这个提法由法国著名学者马克西米里安.吕贝尔(Marximiliem Rubel)首创,指的是一种不同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思潮。1959年,吕贝尔以之为自己倡议创办并出任主编的刊物命名,亦即后来在西方享有盛誉的《马克思学研究》。该术语旨在倡导一种研究立场,它强调把马克思的学说与马克思主义区分开来,以所谓中性的“科学”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著作,因而被理解为马克思研究中一种“超党派”或“超意识形态”的学术态度。故而可以说,西方的“马克思学”是随着上个世纪中叶因马克思早期著作的陆续出版而逐渐兴起的一种重解马克思的热潮诞生的,它寻求一种脱离于马克思主义观点的文字考据研究,即便是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相比,西方马克思学在起源、政治立场、学术立场、理论旨趣等基本方面也都存在重大差异。其中最根本的异质性就在于多数西方马克思学的学者并不信仰马克思主义。值得注意的是,当前苏东社会主义阵营全面崩溃之后,西方马克思学大旗下又聚集了一大批新成员,其中就包括前东德的陶伯特、前苏联的巴加图利亚等人,他们都是著名的转型专家。所谓转型,即指从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人转变为一个号称“客观”地研究马克思文本的学者。
而被鲁克俭先生所忽略,或者说是回避了的问题正在于此。我们之所以精研马克思,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著作为已经死去的固化文本客观地、“不加外来主观意愿”地进行解剖,以获得某种所谓的历史的“真实”。相反,我们精研马克思的初衷首先因为我们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们认真面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恰是因为我们意图通过对他们的科学理解来真正地信仰马克思主义,进而以之为武器,解决我们的时代所面临的问题与困惑。以上,是为我们与西方马克思学学者的第一个区别。故而,对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其它科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于我们来说并不只是意味着简单地用所谓历史证据来对经典文本进行僵化和冰冷的客观处理,而是应当通过正确的解读使之成为一种具有重要质性内容的科学方法和思想理论系统,指导我们的理论和实践。因此,毋庸置疑,对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而言,1845年以后马克思的经典文本及其中所体现的科学思想应当被视为走向人类解放的科学思想武器。此为我们与西方马克思学者之间横亘的第二个根本立场上的区别。其实,非马克思主义者的西方马克思学与自指马克思主义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分水岭也正是在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与否这个问题上。我注意到,在鲁克俭先生新近出版的《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中,就公开提出要将原本具有明确价值取向的“马克思学”变成一个彻底的“中性词”,甚至将前苏东马克思主义学者和一部分重要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如卢卡奇和阿尔都塞)混同于西方马克思学。 鲁先生在该书中得出的最后结论与鲁文的论调是一致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文本解读研究的依据应当建立在西方马克思学的研究成果之上。可见,鲁克俭正努力试图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为西方马克思学争取某种不恰当的更加重要的学术地位。
那么,我们究竟何去何从呢?对此,我的态度十分鲜明,我以为正确的做法无疑应当是:我们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任何研究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为指导,建立在我们自己独立、清晰和冷静的思考和研究之上。已有的任何研究性文献和资料,都必须在进行过这种独立、清晰和冷静的理论甄别之后,才能成为支持我们自己的研究的一种有效参考文献,对西方马克思学的非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结果(未加甄别,不能简单视其为成果!)就更是如此了。我们当然必须关注西方马克思学的研究进展,汲取其中合理科学的成分,但同时也不得不警惕他们简单随意地处理文献的做法,因为,许多马克思主义重要经典文本的理解和基本编排方式在西方马克思学者眼中,可能只是简单的文献结构的问题,可对我们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其意义却远非于此。
2、西方马克思学视域中看不见的东西!
被鲁克俭先生集中批评的另一个重要的实质性问题是我在代译序中继续坚持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内在理论关联。在鲁文中,他明确指出我所主张的“《提纲》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新的入口”观点是因无视西方马克思学最新成果而导致的某种不“可靠和令人信服”的解读。 事实上,这个观点到真并非我自己的原创,而首先是恩格斯生前公开确认的事情。众所周知,早在110多年前(1888年),恩格斯就将《提纲》直接说成是“包含着新世界观萌芽的天才提纲”,而马克思恩格斯又都明确指认《德意志意识形态》是这个新世界观的真正诞生地。可见,《提纲》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提纲(注意:非写作提纲!) ——这也是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很是顺理成章的结论。
那么,鲁克俭先生的批评源头究竟又来自何方呢?窃以为,在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上,鲁先生的观点与我、或者说与恩格斯直接指认的结论之间之所以有如此根本的分歧,根源还是在于他心里的西方马克思学情结。陶伯特等人的确曾经指认,《提纲》只是与《神圣家族》的写作有关,然而问题是,西方马克思学学者所下的结论就一定是不折不扣的真理,人人必须遵循吗?我想,这未免过于霸道了。
鲁文写道,陶伯特得出结论的依据在于“在写有《提纲》的笔记本中,在《提纲》第一条前面有四行文字”。 这哪是什么新发现的“四行文字”呀?在由中央编译局编译,出版于1979年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42卷第273页上,这所谓的“四行文字”就被称为《笔记本中的札记》而出现了,并且,它也并非什么值得惊喜的新文献,事实上,它最早刊登在1932年出版的MEGA1第一部分第5卷上,早在大约30年前,在我自己读研究生的时代,就已经是我们所熟知的文献了。鲁克俭先生指出,陶伯特等人对这“四行文字”进行了新的解读,充分证明其内容主要与《神圣家族》相关,进而由此确认马克思的《提纲》“只是《神圣家族》中唯物主义思想的延续”。这一句话的黑体是我加注的,因为我认为这句话是至关重要的细节,后文中我们还会专门讨论。令鲁克俭义愤填膺的是, “陶伯特等人的研究成果发表于1997年,对该成果的中文介绍发表于2003年。几年过去了,但张一兵仍然无视这一研究成果,仍然说‘《提纲》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提纲’,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文本解读结论,这样的解读会是可靠和令人信服的吗”?我的问题看来是相当的严重了。可是,我不得不再次强调,鲁克俭先生对我声势浩大的理论指控确实反映了我们之间在观点上的本质分歧,而细究下来,这些分歧的症结皆是在学术研究所持的根本立场上!
首先,必须说明,我并没有像鲁克俭所说的那般,完全无视陶伯特等人的高见,同时故意回避2003年相关的中文介绍,在耳不聪、目不明的情形之下狭隘地得出自己的结论。早在我那部出版于1999年的《回到马克思》第348~353页上,我就已经讨论过鲁文告诉我们的所谓“新事实”,即马克思写在《1843~1847年笔记本》第51页上的《笔记本中的札记》(“四行文字”),当时我已明确表示自己并不同意将这一文本“简单地指认为其他思想运演的重复”。在书中,为了使说明更具针对性,我还专门用一个括号标注出巴加图利亚和这个鲁克俭先生倍加推崇的陶伯特。 鲁克俭自己说,陶伯特的研究成果发表于1997年,中文介绍则出现在2003年,而在我的记忆当中,自己写下这段文字并专门标注出陶伯特的时间是在1998年。可见,我不仅不是无视陶伯特,甚至可以说在相当早就主动遭遇了她,问题只是我不主张完全被动而不加思考地接受这些所谓的“研究成果”,相反,每每当我拿到新东西,我更愿意选择在独立考量之后形成自己的态度与立场,在此基础上再加以运用,让别人的研究成果以更科学的姿态介入我自己的研究。因此,我十分希望与鲁先生商榷的是,我认为在具体批评我的观点之前,鲁先生似应当认真读一读我的相关文献,至少是看过相关的最重要的文献,对我的观点形成一个大体准确的了解,而后才具备讨论的基础。对学者而言,争鸣固然相当可贵、也极其有益,但无疑只有在真知对象观点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批评才能实现与对方在同一个层面上的实质而有真正意义的争鸣与碰撞,从而促进学术发展,否则,只能够是一种断章取义的欲加之罪,不是我们应当提倡之风。
在《回到马克思》一书中,我关于《笔记本中的札记》的解读正是从批评和拒绝陶伯特一类的西方马克思学学者的观点出发的。我拒绝走陶伯特等人的路,仅仅从文本的一般历史文献线索出发看问题,而选择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出发铺展研究,因此我的结论与陶伯特等人的观点显然就不可能一致了。我始终认为,陶伯特的视界中看到的只能是单一从文字出发的东西,因而只能看见《神圣家族》,而我希望自己能够站在历史性、现实性和具体性的全新思考点上,透视西方马克思学学者凭他们单一的文字取向看不到的一些新东西, 在我看来,这些新的历史性、现实性和具体性的思想质点有可能是《提纲》中思想革命真正的爆发之点。我在许多场合都曾经写道,一直以来自己所作的研究都只是作为一个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的一种“在途中”的努力,因而我在某个时段所得出的研究结论也确实都只是“在途中”的成果,但是我断然不能够同意的是鲁克俭这种无条件地、不加分析地一味推崇西方马克思学成果,而将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独立思考后得出来的的研究成果简单粗暴、毫无分析地加以否定的做法。用鲁克俭的话说,我将一些“明显低于陶伯特研究水平或者已被陶伯特明确否定了的说法当作基本事实”, 可是为什么我们自己的结论必然就是一些“明显低于”人家的东西呢?两种结论,孰是孰非、各自可取之处在哪里、各自的理论不足又是什么,鲁克俭先生未作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只是简单说西方马克思学学者陶伯特发表的观点就是“最新成果”,因我的观点与之异质,就必须担上“无视”新成果的罪名而致不可靠、不能令人信服。
其次,在陶伯特等人的最新成果中,《提纲》的写作时间被延至1845年7月以后,并被判定成“《神圣家族》唯物主义思想的延续”。我估摸鲁克俭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理论可能还是有些生疏,否则不会不知道这个结论意味着什么,而非要让我们接受它。《神圣家族》中的唯物主义思想可以精确地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出现在具体讨论中的关于欧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研究;二是此时仍然被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的费尔巴哈式的哲学唯物主义立场和隐性逻辑构架。因此,那种认为《提纲》仅仅是《神圣家族》中唯物主义思想的延续的思路,实际上也就否定了马克思在《提纲》中开始的马克思主义思想革命,从而直接抹煞了《提纲》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应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这不仅不是什么最新成果了,甚至可以说是我们马克思主义者绝对不能接受的一种根本错误的观点!
西方马克思学的思路无视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之形成所具有的特殊历史意义,无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思想武器的批判意义,更无视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共产主义解放理论和科学思想的信仰与热爱。他们无法理解,马克思的《提纲》和马恩合作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绝不是一份可以被一般地“中性”处理的历史文献,而是我们马克思主义者从事科学研究最重要的方法论依据。因此,我十分希望与鲁克俭先生商榷的最关键之处,即在于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者进行学术研究时应有的立场和独立,我想,那种一味基于西方马克思学“成果”的观点是背离我们宗旨的,它会是大多数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不可能赞同的东西。
不过,我还是应当感谢鲁克俭先生,鲁文中的确指出了我没有留意到的一些细节,比如他所指出的陶伯特等人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的编号问题,这是我今后要加以注意的地方,大概是因为这几页手稿究竟由谁编号的意义不是那么重视,我当时还真没有大动干戈地去深究。此外,鲁文的最后对我关于广松涉针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版本研究的批评文章对巴加图利亚俄文新版的影响问题的看法是“主观猜测”的批评,我也必须解释一下。其实,我在原文中已明确指认广松涉批评巴加图利亚版的文章分别发表于1966年和1967年,因此前文中所提及的广松涉研究的影响也就明确是指1962年巴纳发现新文本之后人们对传统版本结构的重新思考,特别是“恢复马克思恩格斯原稿中的初始逻辑线索十分重要”。因此 ,我认为这应不是什么“主观猜测”。在鲁文的最后,还提到了我的代译序中有“拔高广松涉的倾向”,这与最近我刚刚拿到手的三位日本学者的批评文章中的意见一致,因此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日本学者的批评。
3、关于广松涉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评价。
2006年9月,我收到朋友转来的日本学者大村泉、涩谷正、平子友长的一篇长文,题为《新MEGA〈德意志意识形态〉之编辑与广松涉版的根本问题》(下),此文也是日本文部科学省科学研究基础研究A以及同基础研究B(大约相当于我国的国家社会规划基金项目) 的研究成果的一部分。日本学者在该文中针对我对广松涉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评价做了集中的批评。当然,批判的矛头主要是指向广松涉版和小林昌一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方式的。日本学者的批评概括起来大约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1974年出版的广松涉版《德意志意识形态》(即我们当前已经在南京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的中文译本之母本),“完全没有理解”上一世纪70年代相关研究的水平,即没有理解1972出版的新MEGA2试编本(Probeband)的标注,从而使《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的研究水平“倒退了40多年”。显然日本学者在此处所指控的“倒退40年”指的不是从现在的倒退,而是指从上一世纪70年代倒退到30年代的研究水平。具体而言,是倒退到了前苏联学者阿多拉茨基版的水平上。 这个指控既否定了广松涉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学术价值,又批评了我的学术鉴别力和判断力。
第二,广松涉的编辑方式“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特别的专业知识。在只能用手动式打字机的当时姑且不谈,在个人电脑得以普及的现在,只要会一点点德语,谁都能进行编辑”。为什么呢?因为广松涉的工作只是将阿多拉茨基版之“异文一览”中的草稿修改过程信息原封不动地移入文本正文,并将马克思修改之处用粗体标出,仅此而已。所以,广松涉“没有将阿多拉茨基版以后的40年的草稿解读,特别是关于改稿过程的研究的核心部分吸收到河出书房版之中”。于是,广松涉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在出版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它的学术生命”。这无疑是一纸釜底抽薪的死罪宣判,言下之意,我们在中国编译出版的是一本已经死亡了的书。
第三,代表当今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最高水平的版本正是日本学者涩谷正先生(此文三位作者之一)于1998年在新日本出版社出版的新书《草稿完全复原版〈德意志意识形态〉》。该文作者自己写道,这一版本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著作,它与广松涉版等在日本出版的各种不同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版本之决定性的区别在于:“涩谷版是涩谷自身对草稿进行调查,在对记载状态进行确认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从字面来看,似乎是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区别就在于广松涉没有看到真迹,而涩谷则在现场(阿姆斯特丹)看到了文本的真面目。
第四,严正批评广松涉的学生小林昌人于2000年岩波文库出版的《新编辑版〈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没有修正广松涉版的错误,反而“留下了很多遗漏和错误”。为此,此文直接指责出版此书的岩波书店是“可耻的”,作者们认为,在广松涉版的中译问题上,小林的正确做法“应该奉劝南京大学以及中央编译局的相关人员放弃该计划”。在他们看来,“试想一下,在21世纪的今天,在文本本身的核心部分即改稿过程的标注上照抄斯大林时代研究成果的广松河出书房版,有翻译的必要吗?”
第五,批评我本人在涩谷正这本划时代的“伟大著作”出版之后,竟然还继续向中国学界推荐广松涉的那部在学术水平上已经倒退到上个世纪30年代的、没有生命力的版本,指认我对广松涉版进行了“无条件的赞扬”,评价“过高”,因此他们“有必要向中国的相关机构以及研究者尽早告知问题的本质”。
以上五点,即为三位日本学者图文并茂的万言书中实质性的东西。拜读之后,我相当吃惊,坦白地说,这项日本国家级研究项目成果令我十分失望。
事实上,译介广松涉这部文献版《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我的研究计划当中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它是我向中国学界系统推荐广松涉学术思想的组成部分。至于推荐和研究广松涉思想的原因和意义,我曾经多次阐述,在此不想再赘言。但是我想,作为中国学者,我既应当谦虚谨慎,但也不至妄自菲薄,经过20多年开放求索,中国学者应当已经有能力自主地辨别什么是值得我们介绍和研究的东西,我非常主张与国外学界的交流与探讨,包括与日本学者的知会,但应当是一种客观、平等,互相尊重的对话。
广松涉的思想,至少是我目前看到的当代日本哲学发展史中十分值得认真对待的东西之一。无论是其一生学术研究所留下的大量论著和极有深度的学术观念,还是由其创立的一个极富东方精神的个性与特色、从而能与现代西方文化实现全面对话的思想体系,都使广松涉无愧于当代东方思想大师的赞誉。当然,我之所以欣赏广松涉,还因为他与我一样,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或者说他始终将马克思的精神遗产作为自己学术理念的重要方法论基础。早在十年前,我就曾经指出过广松涉思想方式的重要性:“他开始是一个熟知自然科学的学者,后来在关心日本左派反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实践中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他在70年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文献学式的解读仍然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学术高点。后来,他以日本民族文化为基底,以马克思为逻辑中轴,广收当代自然科学和西方哲学的成果,创立了一个很具东方(大和)特色的广松哲学”。 以民族文化为基底,广收当代自然科学和西方哲学的成果,开创独具东方特色的研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以为,广松走出了一条非常值得中国学者借鉴学习的治学道路。基于此,在我主编的这套旨在向中国学术界介绍有价值的世界学术思想的“当代学术棱镜译丛”中安排了广松哲学系列,并将这部出版于1974年的文献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篇手稿作为其中的第四部经典之作进行了译介。
与三位日本学者不同,我本人不是文献学专家,而是中国的一名普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在手头已经有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篇手稿的阿多拉茨基版、巴加图利亚版之后,广松版是最能让我激动的东西了。关于该版本的特点,我在“代译序”中非常清楚地进行了说明:“一是首次采用双联页排印的方式(手稿正文印在左页,相关文本印在右页),将手稿中新旧文本(原稿与誊写稿以及部分重要的增写内容)以左右两页并排的形式展示给读者;二是用不同字体将恩格斯与马克思所写的内容区别开来(中译本中马克思的文字用楷体字,恩格斯的文字用宋体字),这使读者能更直观地了解原手稿在文本写作上的真实情况;三是将被删除的内容用小号字体排出,并直接存留在原删除的文本位置上,并且标注了马克思恩格斯用横线与竖线删除的差异;四是用不同标记明确注明马克思恩格斯增写与改写的文字;五是关于不同版本的各种信息,被如实反映在手稿的排印中(我们的中译本又增加了日本学者小林先生和涩谷先生的两个最新版本的信息);六是广松涉在自己的日文版后,以独立成书的形式排印了按照他自己的理解结构的德文原稿,这就提供了文本研究上的一个直接来自于母语文本的比较参照系。” 其中,除掉第三点与梁赞诺夫版的编排方式相似以外(在删除记号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其余五点均是对马克思主义思想史内在逻辑有着深刻理解的广松涉之独创,与所有其它版本相比,这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出版史上至今不可替代的结构性变革。直至今日,我依然认为,这个版本在基本逻辑思路上要优于2004年由陶伯特编排出版的MEGA2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1、2篇的第二个“先行本”。
在此我愿意对上述特点再作进一步的说明。第一,我以为,广松涉之所以采用双联页排印的方式,目的就是想直观地映现手稿的原始状况。当然,这个所谓的“原始”中已经含有了广松涉自己对手稿逻辑结构的主观猜测。本来,他希望按手稿相同页码的全部内容排印,因印刷排版问题而不得不放弃。在中译本排印时,我也曾经希望能够实现广松涉的设想,后来还是失败了。第二,区分《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篇手稿中马克思与恩格斯不同文字以及马克思恩格斯不同的删除和改写的信息,意味着重现科学世界观最初形成过程的历史性构境之可能,特别是对中国学者来说,可以从中了解两位思想家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的不同角色和作用,这一点对中国学界尤其重要。仅就这个方面来看,涩谷版基本沿用了广松涉的做法,不过更加准确和细致了。第三,广松版汇集了在他之前主要版次的相关文献信息,并且第一次完整地在手稿排印中直观地呈现出来,这也让中国学者第一次直接地了解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版本研究的历史线索。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我对大村等人执意贬低广松涉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做法十分费解,那么他们所说的“倒退40年” 指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4、是谁的编辑水平“倒退40年”?
以下,我们具体来看大村等人所指的“40年倒退说”之基本内容。
第一.大村等人认为,广松版(包括小林版)的编辑过程并不复杂,有了电脑以后,只要懂一点德文,谁都能完成,因为广松涉所做的只是将40年前的阿多拉茨基版“异文一览”中草稿修改过程的信息“原封不动地用小号字置于〈〉内,将马克思的插入用粗体表现”。 这个判断实在是太过离谱了!首先,1932年阿多拉茨基版最重要的排版方式就是将马克思恩格斯的补入部分直接排印到正文中,更重要的是,阿多拉茨基以自己的主观理解重新分割和拼合了手稿的文本,完全破坏了原稿的理论逻辑,这是众所周知的理论事件。而广松涉本人对阿多拉茨基版基本上也是持否定态度的,任一个完整看过两个版本的人都不大可能得出大村等人这种荒唐的误识。其次,广松版的版本信息从头到尾都清楚地标注着梁赞诺夫版、阿多拉茨基版、新德文版和MEGA2试行本的四个版本的文献信息,大村等人为什么视而不见呢?其三,只要“懂一点德文”,就能做广松涉的工作,这无疑是一句相当不负责任的空话。对这一点我实在无意多说了——广松的工作“懂一点德文”就能做,这样荒唐的指责甚至已经完全不像正常的学术争鸣了——在此我想强调的还是,学术争鸣与论辩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一种严谨、客观以及至为尊重学术本身的态度,而不能让学术批评流于一种情绪化的无端指责和武断指控!
第二,大村等人认为,广松涉在编辑过程中根本没有理解MEGA2先行本中“异文一览”的核心部分,即没有理解改稿过程中的异文标注,虽然中译本也附排了这个“异文一览”的样稿,但我和译者都因没有对此发表评论受到大村的责问。大村等人告诉我们,这个“异文一览”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进行极为简单的编辑整理的方法”,是二战以后所谓的“编纂学的成果”,也是MEGA2编辑体制转换的结果。因为广松涉不按照这个新的方式来做,就使《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学研究“倒退40年”?!这里内含的一种隐性霸权逻辑十分类似于前文论及的鲁克俭先生的思路——MEGA2编辑人员制定的编辑要点,为什么一定就是全世界马克思主义者研究工作的硬性标准了呢?为什么不照着做就一定是倒退呢?在从前MEGA2编辑工作仍然处于前苏东当局严密控制之下的时候,其思路的确理所当然地就成为了“儿子党”、“兄弟党”马列主义文献编译工作的天然准则,可是我本以为,到了今天,这种老子党的“王法”已经成了历史遗迹。我以为,MEGA版的编辑工作及其编辑标准决不能阻止所有其他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独立研究,事实上,这种霸权逻辑也绝不是MEGA编辑专家们的意志。据我的了解,目前MEGA编辑机构的专家们与各国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都保持良好的相互尊重的建设性关系,他们十分注意听取各国学者的不同意见,之所以不断地出版“试编本”、“先行本” ,原因就在于此!
更何况,任何一个看到过1972年出版的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篇试编本的研究者,都不会觉得这个所谓的“异文一览”是科学的文献编排方式和便于研究者使用的做法:一堆费解的符号和远离文本语境的他处异在,既看不懂,也难以对上相应文本。
第三,在日本学者的文中,涩谷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完全复原版),是作为消除和校正了学术水平倒退40年的广松涉版以及所有“至今为止的日译本的共通的致命缺陷的版本出现的”。而张一兵却在涩谷版已经出版之后,继续无视这一划时代的新成果,反倒去出版早已过时了的广松版,误导中国学界。这样,中国学者“在依据有缺陷的版本进行研究的时候,成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以上,是大村等三位学者的判断。客观来看,涩谷版的确在广松涉版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也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出版广松版中译本的翻译和研讨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就专程从日本购买了涩谷正的“完全复原版”。经过多次的译文研讨会,我们也的确觉察到了涩谷先生的研究在文献学的意义上已经取得了不少细节上的新认识和新推进,特别是在德文原文的考据和第一手的信息上,都使《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篇手稿的研究登上了一个新的水平。也因此,我们在第一时间就邀请涩谷先生前来参加南京的研讨会议。十分遗憾,因旅费问题涩谷先生终未能赴会。但是,我们亦在中文译本中加注了涩谷版的近40条信息,以示对涩谷版的尊重。当然,我们同样加注了小林版提供的一百余条新的文献信息。这恐怕不能说是“无视”涩谷版的成果吧?
首先,我们是在译介广松涉哲学的系列当中选择编译了这本书,初衷并非是要出版日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文献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所以,我们没有因为日本学界出现了新的涩谷版、小林版、服部版和德国陶伯特2004年的试行新版,就放弃出版广松版;其次,广松版所依据的主要文本信息并非如大村等人所说,是倒退40年的过时的东西,而是自1920年代以来,列宁亲自建立的前苏联马克思主义文献研究机构中一大批马克思主义文献专家近半个世纪精心研究的成果,其中包括梁赞诺夫、阿多拉茨基领导下的文献辨识专家(如保尔?韦勒尔、弗兰茨、尼娜?伊尔伊尼奇娜?涅波姆尼亚夏亚)默默无闻的工作,以及后来前苏联巴加图利亚、东德一批文献专家的努力结果。我认为,这些原文辨识专家和研究者提供了马克思大量手稿中复杂手写体原文基本信息,一些十分厚重的、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基本文献成果,而绝不是在阿姆斯特丹待上一年“对草稿进行调查,在对记载状态进行确认”就可以轻易动摇和改写的。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都应当有一个恰如其分的估量。其三,我仍然认为,时至今日,广松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是有其极为重要的文献学价值的。在我看来,广松版的价值在于一种重要的文献结构的变革,而不仅仅是文本细节的精确性。应该指出的另一点是,涩谷版的基本编排逻辑本身就是广松涉版的进一步完善,所谓的“划时代”,不正是在广松涉开拓出来的道路继续前行吗?既然如此,对广松版做如此根本的全盘否定是否有必要,有是否有合法性呢?
令我最为不忿的一点在于,三位大学教授对小林昌一这样一位工人出身的自学者的傲慢态度。在译介广松涉之前,我并不认识小林先生,但在此后的三次接触中(两次在南京,一次在东京),通过交谈,我能够亲身感觉到这位非专业学者对学术、对老师的敬重。即使在我自己的身边,他也可以说是一位不多见的令人萌生敬意的学者。然而三位研究马克思思想和文献的专家对小林先生和他所编著的“文库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和贬斥却失之于不够厚道和尊重——我自己始终觉得,学问之道,也应当是一种敦实宽厚的为人之道,而后才能有治学宽阔的眼界和胸怀。任何学者,无论水平有多高,成果多么卓越,若要批判别人,都应当出于一种宽厚真诚的善意,应当善意地指出问题,建设性地帮助别人共同提高研究水平,而不是一种铺天盖地的横加指责和全盘否定,甚至将这种否定穷追猛打地延伸到他国学界来,甚至试图彻底取消别人的话语权。。
5、文献学研究与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学理论研究
商榷至此可以告一段落,但由此引发的一些问题似乎十分有必要提出来认真严肃地讨论一番,即如何正确看待文献研究的方法以及文献研究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特别是文献学与文本学研究的关系问题。近年来,中国国内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已经越来越脱离了原先那种假、大、空的叙事模式,重读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研究成为中国年青一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学术旨趣。于是,基于对第一手文本原始信息和原初逻辑结构的文献学考证研究也开始逐步引起中国学者的关注。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我们的马列主义编译机构还没有拥有足够多的第一手的经典文献原稿,从时间上也还没来得及培养出专业的文献辨识专家,所以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段中,我们的马列主义文献编译和出版工作主要依据的仍然是前苏东学界的现成成果。这就使我们在经典文献的整理和编译工作上始终不可能有太大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特别是在前苏东社会主义垮台之后,国际马列主义文献整理的主体已经从国家意识形态机构转型为民间的基金组织,从马克思主义者的专家队伍转向西方马克思学的专家群体,我个人觉得,至少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能更进一步接合好与这种新情况、新状态之间的具体关联路向。这的确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也是因此,我国学术界的马列主义文献整理和考据水平不可避免地与当下的国际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是一个不争的现实。但更重要的是,这种情况也使我们自己的一部分青年学者在遭遇西方马克思学的文献学研究时,人云亦云地迷失自己的方向,简单地随波逐流。直言不讳地说,我认为鲁克俭先生的思路就缺少自己的辨识。那么,即使是在我们现有的条件和处境当中,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是否就只能跟在西方马克思学的后面人云亦云呢?我不这么认为。
一方面,我觉得我们应该像十月革命刚刚胜利时的列宁那样 ,高度重视马列主义基本文献专业研究队伍的建设,应该立即着手建设马列主义文献原文(拷贝)的基本数据库,积极培养自己的原文辨识专家,哪怕是从零开始,也要独立自主地开展真正意义上的文献学研究,而不是满足于某种基于二手文献所做的伪文献考据。说到底,这种不是基于原文辨识和原始信息的文献考据和版本研究只能是一种变形的抄袭和非法挪用。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当积极关注西方学者、俄罗斯以及日本等国学者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文献学上的重要研究进展,谨慎小心地辨识其中的积极内容,特别是客观考据中的新发现,但这种关注必须以批判性地思考他们在文献处理中所得出的基本结论和所谓“新观念”为前提,这个前提至关重要。我们关注,但我们并不盲从,不能停止自己思考,这才能使其他国家学者的研究结果真正有益于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建设和当代发展。
此外,我认为我们还必须正确处理好文献学研究与当前马克思主义文本学理论研究的关系。文献学研究,特别是基于经典文献原稿的历史考证研究,的确是我们开展学术研究的一般基础,但是在基本文献信息准确的情况下,针对如何理解文本与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学术关系,我们还是有相当大的能动性空间的,这个空间就是文本学理论研究的领域。此处所讲的文本学,就是对文本思想内容的学术理解和深层逻辑结构的认识,这是基于文献学又超越文献学的一种科学努力。文本学不同于文献学的本质性差异就在于文本学的基础是从主要文献事实出发的创造性的独立思考。当然,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学有其自身很强的意识形态性和科学性,也因此,我们的基本立场、研究方法和学术思想的本质都将根本异质于西方马克思学。在此,我们不妨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
根据德国学者陶伯特的文献学研究,在新编MEGA2第一部分第5卷中,《德意志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一本马克思恩格斯独立撰写的论著,而变成了一部由多人参加撰写的论文集,具体来说就是由马克思、恩格斯、赫斯等人共同撰写,编排方式也按合作文集的结构独立为19篇文献的集合,并以《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和刊印稿(1845年11月至1846年6月)》为名出版。据说,陶伯特等人认为,自梁赞诺夫1926年第一次发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以来,传统所有关于这一手稿的编排方式都是将其作为“一部著作加以编辑、评述”,而陶伯特等人在上述新的编排方式中,“将力图避免将自己的诠释抬高为绝对真理,并因此排除其他有道理的观点”。 因为如果我们要将此手稿“编成一部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那就意味着要去完成马克思恩格斯所没有完成的工作。由于缺少足够的线索和根据,这样做的结果将是一种随意编成的结构”。 听起来,陶伯特等人的方案似乎排除了任何主观猜测的纯客观的文献处理方式,真如鲁克俭先生所说,是一项文献学的最新成果。但是,情况果真如此吗?
据我所知,这个方案一公布,就遭到了部分韩国学者、日本学者以及俄国学者,特别是巴加图利亚的坚决反对。为什么?仔细研究陶伯特的编辑方案的话,所谓的新的客观的依据无非有三:一是当时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或相关当事人在其它论著、信件和回忆文献中的直接指认;二是文本所处具体社会情境中的出版物、出版日期以及相关信件提供的评论信息;二是手稿留下的各种文献信息,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及他人的页码编号、题名、调序、修改、删除、笔迹、纸张、墨迹重新辨识等等。这些信息对文本结构的重新认证的确都有重要意义,基于这些信息,当然也可以对过去80多年马克思主义文献专家们的基本认识提出一定的修订,但是一切修订都必须以不破坏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内在逻辑为前提才是可行的。陶伯特等人在最新文本信息收集的文字工作上几乎无可指摘,可是,我们就是看不到他们对文本思想内容,即历史唯物主义生成过程的理解线索!因为他们已经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所以他们不会觉得《德意志意识形态》(前述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形成中的关键性文本。这些文本结构和基本逻辑的变化可能直接影响到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产生、形成和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理解。这是双方基本研究立场的根本区别。
在陶伯特等人对《德意志意识形态》新的处理方案中,《德意志意识形态》不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部独立著作,基本理论逻辑结构也不再是他们最后确定的用新世界观全面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科学著作,而是一部马克思、恩格斯、赫斯三人合作,仅仅出于反击在报刊上攻击了他们的鲍威尔、施蒂纳的用意的论文集,简单说就是一部争吵之作。陶伯特等完全根据《《维干德季刊》第三卷的出版日期来确认《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时间,以鲍威尔、施蒂纳的论文内容来确认马克思恩格斯的写作意图,而根本看不到马克思从1844年“巴黎笔记”就已经开始了的经济学研究的深刻学术影响,看不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思想逻辑的内在矛盾运动,看不到马克思在《评李斯特》一文中的思想变化,看不到《提纲》中的思想革命以及这一革命与《神圣家族》之间的质性逻辑差异,看不到“布鲁塞尔笔记”和“曼彻斯特笔记”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实质性影响,看不到现实工人运动对马克思恩格斯理论思想的深刻作用。正是因为对这些问题的回避和忽视,才使得《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成为他们的方案中可以简单处置的历史文献。
更致命的问题还在于:第一,据说是马克思恩格斯写下的《答布鲁诺?鲍威尔》 成了开篇之作。显然,这篇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思想内容。从该文献中,我们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竟然还在维护《神圣家族》中基于人本主义话语框架而对鲍威尔等人展开的批判。我个人对这篇没有署名的文献究竟是否真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写深表怀疑。如果这个编排方案得到普遍确认,那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逻辑起点将被改写,因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起点竟然是以肯定《神圣家族》的理论逻辑为前提的。这一点,倒是与前面我们已经看到的,陶伯特等人贬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想法一致,如果《德意志意识形态》都与《神圣家族》同质,那么何况《提纲》呢?第二,把最终成为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对象的赫斯列入《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作者之中,这就等于承认了马克思恩格斯理论逻辑的混乱,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新世界观对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尤其是对费尔巴哈式人本主义话语的批判中当然包括对赫斯哲学的直接否定。这种根本性的思想决裂从马克思与赫斯最终的分道扬镳中已经能够洞悉,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把赫斯的文本(哪怕是经过马克思修改的东西)再放进《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是可怕的引起内部爆炸的逻辑炸弹。上述问题在西方马克思学学者陶伯特等眼中或许都是根本无足轻重的东西。我以为,在他们那里,这只是文献处理的一种方式,可是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无疑将是一件大事。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对此方案我持坚决的反对态度!并且主张中国的编译机构也不要采用这种不负责任的编排方案。
因而,文献学研究,特别是西方马克思学的文献学研究与我们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学研究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既有学术关系,也有政治立场的关系,应当自主思考、谨慎处理。西方马克思学的文献专家们最关心的文字辨识、版本细节、字母后缀和版本差别问题固然重要,但对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解读文本的工作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内容。我们真正关注的,是能够影响马克思主义思想史发展、影响整个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本质的思想内容。在情况已经显著变化了的当代,我们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除掉新的文献信息之外,更重要的还当是深化我们自己对马克思主义内在理论逻辑的认识,并学会用当代中国改革的新现实、自然科学实践的新进展以及社会实践新发展中最重要的实践成果反注和推进这场科学思想运动。这项事业,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