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成:当爱狗的常纪文遇到杀狗的樊哙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93 次 更新时间:2010-03-04 16:56

张志成 (进入专栏)  

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法、反虐待动物法的始作俑者常纪文今天遇到了“杀狗的”樊哙的七十七世传人、沛县肉狗养殖协会会长樊宪涛的强烈抗议,于是,开始语焉不详了,开始强调自己的所谓的“法”不过是一个建议稿了,立不立法究竟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事了。

有所谓城市中产阶级者(不过好像据说都已经被高房价消灭了)的代表(当然是自封,属于自愿型公众人物)常纪文者,似乎多年以来都在孜孜不倦地研究动物的保护问题,其成果主要表现在以动物为主语的一些法律里。先是前年搞了个动物保护法(还是福利法?),后来看应者寥寥,而且法(当然是建议稿)对那些该死的和不该死的动物都没有进行区别,把老虎和猫都“一锅烩”了,实在是水平太低,于是,改弦易张,今年又改成了反虐待动物法,重装上阵。不管什么动物,虐待总是不对的嘛。这当然没大错。

但是呢,这样改也就罢了,中国人还是讲人道的,也是讲狗道的,除了那些闲着没事的所谓城市中产阶级及其后代,谁也不会没事去虐待动物玩去,说反虐待,估计反对的人不多。可惜啊,千不该万不该,常纪文专家不该去捅吃狗肉和猫肉的马蜂窝啊!要知道,动物不受虐待,是狗权的突出表现,但吃肉可是人权的基本表现啊——生存权嘛,不吃饱,怎么活?当人权遇到了狗权,你说,你一个狗的代表怎能干得过那些吃狗的大军呢?何况,吃狗的大军后面还有好多人指望养狗、做狗肉食品来生活呢?更何况,常纪文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竟然好像不知道我们有很多民族,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和传统,这自然让人难以忍受了。

于是,当常研究员自以为万事俱备,只欠振臂一呼的时候,忽然杀出了个樊哙的子孙,号称七十七世传人、沛县肉狗养殖协会会长樊宪涛者,代表了我辈爱吃狗肉的低俗人士,振臂一呼,强烈抗议,而且看起来,和常研究员旗下的中产阶级们相比,应者云集。于是乎,常纪文研究员有点不知所措了,于是开始从原来的立场上退缩了,说,网友(其实樊哙的这位子孙似乎并非网友)对专家建议《反虐待动物法》禁食猫狗肉理解有误。那种认为完全禁止国民吃猫狗肉的理解是错误的,“我们”(不知道这个“们”字是谁们?)公开征求意见,本身是想了解和体现民意。对于公众强烈反对之事项,我们会理所当然地予以修改。

嗯,我们不知道,如果不禁止使用猫狗肉,那又该如何界定虐待呢?毕竟,最大的虐待不过是杀害吗。当然,你非要计较是用棒子杀更痛苦,还是用刀杀更痛苦,估计只能到上帝那里去要答案——毕竟,参加讨论的人谁都没死过,谁更都没当动物死过,根本无法了解动物的感受。

要说,读书读到这个份上的专家也不容易,千方百计保护自己家里的宠物狗(或者宠物猫),也是一种真挚情感的流露。在书斋里写专家建议稿也不容易,一字一句地推敲,不易啊。可惜的是,他真是书生,不知道,狗肉还可以加上公丁香、花椒、草果、生姜、砂仁、大茴、小茴、桂皮等入锅后慢火焖煨,然后脱汤上色,作为特色菜肴,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受法规保护。看见没有?狗没被保护,狗肉倒是被保护的很好。

他似乎也不知道,日本人为了吃鲸肉,每年都要冒天之大不韪,去南极捕鲸,加拿大原住民每年都要捕杀大量海豹。当然,这些行为都不是要虐待动物的理由,只是作为学者,你需要研究的是,为什么这些行为能够合法地长期存在,而不是对你看不惯的东西就一概试图以法律禁止。历史上犯过这样错误的人不少。例如曾经禁酒的强大的美国和俄罗斯,最终在酒鬼们面前也只能面前败下阵来。而即便是禁毒,各国也渐现力不从心之象,澳大利亚正在试办公立吸毒馆,想通过引导毒品嗜好者的方式,帮助他们逐步摆脱毒瘾,而不再是一禁了之。谁都知道,无欲则刚,但事实上,人的欲望是最难规制的。无论是口腹之欲的食品,还是传宗接代的本能性欲以及后天养成的烟、酒、毒等不健康的欲望,要想一禁了之,那只有两个后果,一是使被禁物品价格飙升,从而滋生黑市经济,二是使法律弛禁,严重影响法律权威,甚至可能让黑恶势力控制市场。而常纪文研究员的立法研究还多了一个后果:那就是使法律娱乐化——特别是当沛县狗养殖协会借机宣传其狗肉之香的时候——说实话,我看了新闻后,低俗得忍不住马上要到沛县去尝尝这个非遗的滋味了。

法学是最有实践性的学问,如果脱离了现实,动辄高举先进理念的大旗,立足于道德的高地,试图“唤醒工农千百万”,那结果只能是,你常纪文“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老百姓“自岿然不动” 。毕竟,道德的问题还是靠道德解决的好。有这功夫,你不如在小区里宣传宣传你爱护动物的理念,这样,效果可能还更好些。也免得樊哙们的强烈抗议吓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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