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迄今,国内外社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人际信任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但是,不同规模地区居民的人际信任,以及人际信任与社会交往的关联性,还有待阐释。本文通过实证考察中国的五个不同规模地区居民的人际信任,以及人际信任对社会交往的影响,明确了这一问题。研究发现:1.在中国,不同规模地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以及不同接触对象的信任度,并不是在每一个地区均呈现显著差异,而是在某些地区大致相同,而且具体的信任度介于一般信任和非常信任之间;2.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不同的居民,社会交往的取向和拥有的关系网络是不同的,总信任度高的居民与总信任度低的居民相比,社会交往的选择取向和表面取向弱,并且拥有丰富的关系网络。最后,本文从地区性质的角度对研究发现进行了解释,并指出了国外社会学者的理论在中国社会相关研究中的局限性。
关键词:地区规模;人际信任;社会交往;地区性质
*本研究是本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规划基金项目(07JA840009)的阶段性成果。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一)研究背景
1980年以后,欧美各国相继进入后工业社会。人们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增强,但是社会的复杂性使人们面对的往往是一个匿名世界。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信任作为消减社会交往中的不确定性、风险性以及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因素,又一次成为西方社会学者的研究热点。①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信任的定义、分类、产生机制及功能,多数是围绕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信任而进行的,根据研究取向及理论主张,大致可以做如下归类。
第一,社会结构决定论。主张信任是社会结构的产物,并且两者相互制约。代表学者有卢曼(Luhmann ,1979)、巴伯(Barber,1983)、祖克尔(Zucker ,1986)、塞利格曼(Seligman,1997)、什托姆普卡(什托姆普卡,2005)等。比如,卢曼从新功能主义角度考察信任,认为信任与社会结构、制度变迁存在明确的互动关联,并将其划分为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前者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熟悉程度及感情性交往方面,后者则体现在运用惩戒式或预防式的外在机制(法律、规则)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方面(Luhmann ,1979)。祖克尔分析了美国工业化时期(1840-1920年)社会结构的变动对信任的影响,指出信任产生于个人声誉、社会相似性、社会法制三种机制,即:声誉好的人、个人特征相似的人以及法制健全的社会,容易产生信任(Zucker,1986)。塞利格曼的研究则表明,在现代社会,信任产生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系统中,并对其具有整合、稳定的作用(Seligman,1997)。什托姆普卡基于人们社会行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更是认为信任是“相信他人未来的可能行动的赌博”;但是信任会因社会的急剧变革而受到损害,以至于信任在亲密的、小的社区共同体中比在陌生的城市人群中更容易获得(什托姆普卡,2005)。
第二,文化规范决定论。通过信任的跨文化研究,主张信任受一个社会的文化规范的影响。代表学者有奥尔斯顿(Alston,1989)、山岸(Yamagishi ,1998)、福山(1998)、山岸俊男、山岸绿(2003)等。其中,福山的研究成果最具代表性,主要观点是:由于社会文化(家族文化)的差异,不同社会的信任度相差很大。中国、意大利、法国等国家的社会组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对不具有血缘关系的人缺乏信任;而美国、日本、德国的社会组织不依赖于血缘关系,对不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却具有较高的信任(福山,1998)。
第三,关系性质决定论。主张信任是人际关系的产物,信任如何体现由人际关系中的理性计算和情感关联所决定。代表学者有列维斯、韦吉特(Lewis Weigert ,1985)和麦克阿利斯特(McAllister,1995)等。他们根据人际交往中的理性计算与情感联系的程度,将信任分为认知性信任和情感性信任;并认为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人际关系中的工具理性逐渐强化,致使人际信任中的认知性信任强于情感性信任(Lewis ,1985;McAllister,1995)。
第四,人格特质决定论。主张信任是个人人格特质的表现,是一种经过社会学习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代表学者有兰普、霍姆斯和扎恩纳(Rempleet al .,1985)、古德(Good ,1988),以及赖特曼(Wrightsman,1991,1992)等。其中,赖特曼的研究表明,一个人对他人的信任程度受此人自己的人际信任倾向(有的人倾向于信任他人,有的人则倾向于怀疑他人)、他人的人格特点(人品、能力、动机)等因素的影响(Wrightsman,1991,1992)。
由以上归纳可见,社会结构决定论和文化规范决定论强调社会结构的宏观层面对人际信任的影响,而关系性质决定论和人格特质决定论则强调,社会结构的微观层面对人际信任的影响。
受国外学者研究的启发,近15年来,人际信任也成为国内社会学者的研究热点,研究成果回应了国外学者有关中国人信任行为的偏见,提出了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信任的概念指标、信任结构、信任模式,以及维持信任和产生信任的机制等。根据研究目的,国内学者的研究大致可以做如下归类。
第一,为回答韦伯、福山等国外学者的观点进行的实证研究。主要观点为:虽然血缘关系是制约中国人是否信任其他人的主要因素,但不是惟一因素,交往双方的情感内涵对中国人之间的信任也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中国人所信任的人群虽然以血缘关系为主,但也包括不具有血缘关系,却有着亲密交往的亲朋密友(李伟民、梁玉成,2002)。
第二,从本土化角度探讨中国人的信任观念、信任的行为指标、信任与人际关系的关联、建立和增强信任机制的研究。研究强调的是,应将信任放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社会中考察,并指出了中国社会中忠、诚、信三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对非正式团体的影响、本土人际信任模型等(杨中芳,1993,1998;杨中芳、彭泗清,1999;彭泗清,2003)。
第三,探讨居民信任构成的研究。比如,张静将中国人的信任分为对当事人的信任和对维持生活信任机制的信任,进而讨论了维持信任的三种机制,即人际关系约束、单位组织约束和制度约束;随着社会的变化,前两种约束的效力下降,因此必须加强制度约束(张静,1997)。胡荣、李静雅的研究则发现,居民的信任由普遍信任、一般信任和特殊信任三个部分构成,其中普遍信任最低,一般信任居中,特殊信任最高(胡荣、李静雅,2006)。
第四,信任问题的跨文化研究。张建新等学者的研究表明,北京、香港和美国的大学生对亲人的信任度没有差异,并且对他人的信任度随着与他人关系的亲密度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北京大学生对熟人和陌生人的信任度高于美国和香港的大学生(张建新、Bond,1993)。王飞雪等学者比较了中、日、美三国的城市居民对一般性他人的信任度,发现中国城市居民的信任结构较为复杂,对他人的一般信任度低于日、美居民(王飞雪、山岸俊男,1999)。
第五,农村居民社会信任的实证研究。胡荣的研究发现,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的程度与信任对象的个人特征具有紧密联系(胡荣,2005);而林聚任的研究则发现,农村的社会信任和社会资本状况不良,信任结构仍以特殊信任为主,普遍信任发育不足,制度信任尚未确立(林聚任,2007)。
另外,王绍光、刘欣的研究发现:不同城市(上海、天津、武汉、深圳)的居民对于家人的信任并没有显著差异,但是对于家人以外其他群体的信任却呈现明显差异;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社会特征不同的居民,对于他人的信任度是不同的(王绍光、刘欣,2002)。陆小娅和彭泗清讨论了中国信任危机的原因及对策(陆小娅、彭泗清,1995)。梁克从社会关系的视角考察了信任达成过程中存在的创造性空间及其填补手段(梁克,2002)。
通过对国内外社会学者的信任研究的上述整理,可以发现三个研究特点:第一,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经验层面,研究视角已经趋向多元化。第二,研究成果说明,信任的产生,与一个地区的社会结构、文化规范以及交往双方的熟悉程度、社会特征的相似性、人格特质等密切相关。第三,信任具体体现在社会交往中,影响社会交往的深度和广度,是关系网络形成的首要前提。但是,已有的研究无一不是以信任作为因变量,考察的是其他因素(社会结构、文化规范、人格特质、个人社会特征等)对它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存在以下两个不足:一是所有的研究都是围绕信任本身展开,未能深究人际信任与社会交往关系网络的相关性及复杂性。二是虽然有的学者在理论层面也指出了人际信任与社会交往、关系网络的相关性(Luhmann ,1979;Barber,1983;杨中芳、彭泗清,1999;彭泗清,2003),但是于经验研究中,视人际信任为自变量,探究其如何具体影响社会交往和关系网络的形成的实证研究还没有展开。
另外,当代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阶段,城乡仍然呈现不同的社会特征。但是,国内学者的研究,虽然明确了当代居民对于不同类型关系的信任度,但多数是围绕城市居民的人际信任而进行的(李伟民、梁玉成,2002;王绍光、刘欣,2002;胡荣、李静雅,2006),有关农村居民人际信任的研究还显得不够丰富,尤其缺乏城乡居民的人际信任的比较研究。
(二)研究问题
在中国,1978年以后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了近30年,但是在诸如乡镇、县城、中等城市、大城市等不同地区,其发展程度是不同的。有学者指出,由于不同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程度的巨大差异,当代城乡的社会结构已经不能再简单地用“二元结构”来概括,而是形成了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多梯度差异社会结构”(张鸿雁,2007)。
1992年开始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导致以诚信、仁义、互助为内涵的传统文化正在遭受“功利精神”的侵蚀,以至于以传统道德为基础的人际信任,正在因为“杀熟”现象的频发而出现危机,并使人们的社会交往发生扭曲(陆小娅、彭泗清,1995;郑也夫,2003a ,2003b )。
鉴此,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不足,以及中国的社会现实,本研究把不同规模地区居民的人际信任,以及人际信任与居民社会交往的关联性作为研究主题,考察的问题具体分为三个:第一,在不同规模的地区,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是否存在差异?第二,在不同规模的地区,居民面对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的对象,如何确定哪些人能被信任?哪些人不能被信任?第三,如果在不同规模的地区,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存在差异,那么,它是如何影响社会交往取向的?它又是如何影响关系网络形成的?
本研究衡量地区规模的基准是地区的行政级别。在中国,依照行政级别可以将地区分为乡村、乡镇、县城、地级城市、省级城市、直辖市,且地区规模依次增大。参照国内学者的研究,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的对象,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被概括为十类: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其他亲属、单位领导、单位同事、邻居、亲密朋友、一般朋友、一般熟人、社会上多数人(李伟民、梁玉成,2002;王绍光、刘欣,2002;胡荣、李静雅,2006)。另外,古典社会学家的理论显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居民社会交往的取向是不同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交往呈现重复性、深交性和维持性,而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则呈现选择性、表面性和扩大性(T ênnies ,1887;Sorokin Zimmerman ,1929)。考虑到现阶段不同规模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程度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社会交往的取向被规定为能够体现不同交往取向的重复性与选择性、深交性与表面性、维持性与扩大性;而本研究所说的关系网络具体包括网络总量以及亲戚、邻居、同事、同学、同乡、朋友六种类型的社会关系。
二、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社会结构决定论者认为,信任的产生受一个地区社会结构的影响,其影响机制为:一个地区的社会结构分化程度越高,人们在职业、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越产生社会差异,人们面对的往往越是一个异质性世界,人们之间的交往越容易产生戒备、紧张心理,人际信任越难于培育(Zucker,1986;Seligman,1997;什托姆普卡,2005)。国内学者也曾经指出,关于中国人信任的研究,应该注意到中国社会的变迁和社会转型对原有的人际信任产生的强烈冲击(杨中芳、彭泗清,1999)。
在中国,1978年以后的工业化、城市化,使得组织、职业、阶层以及居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发生了深刻的社会分化;并且不同规模的地区,其社会结构亦现差异。例如,农村家庭的人口规模(3127人)大于城市家庭(2197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2006:228);大城市的外来人口多于小城市和乡镇(严善平,1998);大城市的企业组织、职业类型比小城市和乡镇更加多样化。这些变化均说明,在当代中国社会,诸如群体、人口、组织、阶层等的社会构成与地区规模密切相关;规模越大的地区,社会构成越复杂。另外,有研究表明,亲属在城乡居民的财务支持网中均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农民回答亲属、邻居的比率高于市民,而回答同事和朋友的比率却低于市民(张文宏、阮丹青,1999)。城乡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除均信任自己的亲属外,农民则比较信任邻居,而市民却比较信任同事和朋友。
因此,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当代中国不同规模地区社会结构的差异,围绕研究主题,本研究特提出如下假设,待进一步验证。
假设1:在规模越大的地区,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越低;
假设2:与地区规模无关,任何地区的居民都比较信任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亲密朋友这样的亲密关系;
假设3:在规模越大的地区,居民对于工作上具有依赖、合作关系的单位领导、单位同事的信任度越高;
假设4:在规模越大的地区,居民对于交往不稳定,以及没有过多交往的人,如其他亲属、邻居、一般朋友、一般熟人、社会多数人的信任度越低;
假设5:与上述4个假设相联系,在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越低的地区(即规模越大的地区),居民社会交往的重复性、深交性、维持性越弱,而社会交往的选择性、表面性和扩大性越强。
假设6:与上述5个假设相联系,在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越低的地区,居民的网络总量,以及亲戚、邻居越少,而同事、同学、同乡、朋友越多。
(二)研究设计
1.调查地区及调查样本
根据研究主题和理论假设,本研究选择了福建省的4个地区——厦门市同安区的莲花乡、泉州市安溪县的凤城县、厦门市的思明区和湖里区、福州市以及上海市作为调查地区。其中,莲花是乡镇,90%的居民从事农业;凤城是县城,50%的居民从事制茶业和石材业,40%的居民从事第三产业;思明区和湖里区(以下称厦门)是厦门主城区,是副省级城市,劳动者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016%、5510%和4414%(厦门市统计局编,2007);福州是省级城市,劳动者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0197%、5710%和42103%(福州市统计局编,2007);而上海是直辖市,劳动者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612%、3710%和5618%(上海统计局编,2007)。因此,5个地区的行政级别依照莲花、凤城、厦门、福州、上海的顺序提高,以此测定的地区规模依照上述顺序增大。另外,从就业结构看,莲花是以第一产业为中心的农村,而其他4个地区都是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中心的城市。
社会调查分为莲花、凤城、厦门调查和福州、上海调查两个阶段。
其中,莲花、凤城、厦门调查的概况是:首先按照概率比例抽样法,分别从莲花抽取7个村组、从凤城抽取5个街道、从厦门抽取11个街道作为初级抽样单位;然后再根据概率比例抽样法,从每个被抽取的村组、街道共选取89个居民委员会,其中,莲花7个、凤城5个、厦门77个;最后根据随机原则,从各居委会的户口登记簿上抽取被访户作为调查样本,具体调查样本是被访户的家长。2006年1月完成样本抽取,共抽取样本1100个。本调查是以入户访谈的形式于2006年3-4月实施的。在1100份问卷中,有效问卷为1063份,有效率约为96.6%.其中,莲花、凤城、厦门的有效问卷分别为303份、299份、461份。
福州、上海调查的概况是:首先采用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在福州和上海随机抽取行政区、街道和居民委员会;然后按照简单随机原则,从居民委员会中抽取具体的被访户。按照此步骤,在福州抽取了4个区、8个街道、24个居民委员会,400个样本;在上海抽取了6个区、18个街道、54个居民委员会,400个样本。本调查是以入户访谈的形式于2008年2月进行的,具体访谈对象是被访户的家长。在800份问卷中,有效问卷为726份,有效率约为90.8%.其中,福州市和上海市的有效问卷分别为399份和327份。
分析得知,5个地区有效样本的特征呈现很大差异。例如,未婚者依照莲花、凤城、厦门、福州、上海的顺序递增,而已婚者却依照此顺序递减;务农者依照莲花、凤城、厦门、福州、上海的顺序递减,而厦门、福州、上海样本中,从事事务性、技术性、管理性职业的样本多于莲花和凤城;高学历者和高收入者也呈现厦门、福州、上海多于莲花、凤城的倾向。另外,福州和上海样本中的外来暂住者多于其他3个地区。上述倾向说明,5个地区居民的社会构成是不同的,依照莲花、凤城、厦门、福州、上海的顺序,居民的社会构成愈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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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与讨论
(一)不同规模地区居民的人际信任
与此相关的发现可以概括为两点。在当代中国社会:(1)不同规模地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是不同的;乡镇居民的总信任度高于县城及其以上地区的居民,乡镇居民的总信任度为比较信任,而县城及其以上地区居民的总信任度则介于一般信任和比较信任之间。(2)不同规模地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不同类型关系的信任度也是不同的。对于亲情关系(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亲密朋友)的信任度,乡镇和直辖市的居民高于县城、副省级城市和省级城市的居民;但是所有地区的居民均介于比较信任和非常信任之间。对于工作关系(单位领导、单位同事)的信任度,省级城市的居民最高,其次是乡镇、副省级城市、直辖市的居民,再次是县城的居民;但是省级城市的居民为比较信任,而乡镇、县城、副省级城市、直辖市的居民介于一般信任和比较信任之间。对于随机关系(其他亲属、邻居、一般朋友、一般熟人、社会多数人)的信任度,乡镇和县城的居民高于副省级城市、省级城市和直辖市的居民;但是所有地区的居民均介于一般信任和比较信任之间。
因此,研究发现基本支持假设2,而没有支持假设1、假设3和假设4,即:虽然不同规模地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以及不同接触对象的信任度具有一定的不同,但并没有呈现如假设1、假设3和假设4所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规模越大的地区越低;居民对于工作关系和随机关系的信任度,规模越大的地区分别越高和越低,呈现在某些地区大致相同的倾向。另一方面,研究发现说明,无论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还是对于不同接触对象的信任度,被调查者均介于一般信任和非常信任之间,并不存在比较不信任和很不信任。
那么,如此调查结果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依照社会结构决定论,信任与社会结构紧密相关,社会结构越复杂的地区,人际信任越难以培育。显然,研究发现并没有完全支持这一观点,说明这一观点在当代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另外,在当代中国社会,很难说出乡镇与县城及其以上地区,在地区的文化规范、居民的关系性质和人格特质方面,具体存在什么差异,因此研究发现,也不能够从文化规范决定论、关系性质决定论、人格特质决定论那里获得合理、充分的解释。
我认为,研究发现(1)是由于乡镇与县城及其以上地区的地区性质的差异所致。这里说的地区性质,是指中国按照行政级别划分的农村和城市,以及农村和城市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不同。在当代中国社会,乡镇属于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往往以第一产业为中心,而县城及其以上地区则属于城市,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中心。就5个地区而言,莲花是以务农者为中心的乡镇,居民在职业、学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同质性;而凤城、厦门、福州和上海尽管地区规模不同,但均为第二和第三产业发达的城市,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具有相似性。因此,研究发现(1)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在当代中国社会,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与地区规模无关,而与地区性质密切相关,即地区性质相似的地区,居民的总信任度大致相同。
上述观点可以从表5所示的结果中得到一定程度的验证。表5显示的是,在控制教育年数、年龄之后,社会特征完全相同的莲花、凤城、厦门、福州和上海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的回归分析结果。从模型1、模型2、模型3、模型4可以发现,无论已婚者、外来暂住者,还是无职业者、男性,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莲花居民均比上海居民的分值高,并且这种倾向均呈现统计显著性;而凤城、厦门、福州的居民与上海居民相比,均没有呈现显著差异。国内学者的研究已经显示,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不同特征居民的人际信任是不同的(王绍光、刘欣,2002;胡荣,2005)。但是,为什么同为已婚者、外来暂住者、无职业者或者男性的莲花居民和其他4个地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不同呢?这也许可以从其他方面(比如,地区的诚信建设等)寻求解释,但是莲花与其他4个地区的地区性质的差异,不能不说是一个原因。
研究发现(2)说明,尽管不同规模地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不同类型关系的信任度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但是对于亲情关系均介于比较信任和非常信任之间,而对于工作关系和随机关系则均介于一般信任和比较信任之间。这一发现一方面进一步说明了社会结构决定论在中国社会的局限性,即:对于日常生活中不同类型关系的信任虽然与地区的社会结构有一定的关联,但并不是社会结构越复杂的地区人际信任越弱。另一方面与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相同(李伟民、梁玉成,2002),更加全面地质疑了韦伯、福山等国外学者关于中国人信任观点的不准确性,即:在中国社会,任何规模地区的居民,对于血缘关系以外的人,并没有表现出不信任。
研究发现(1)和(2)说明,在当代中国社会,虽然1978年以后的工业化、城市化使得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由于仅仅发展了30年,因此城乡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仍然存在很大差异,致使乡镇与县城及其以上地区的居民,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以及不同接触对象的信任,呈现如前所述的差异。也正是由于短暂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致使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人们以血缘关系为核心,通过关系运作,将关系扩展到与自己没有血缘联系的其他关系中。关系运作过程中情感的培育,使得中国人信任的群体,不仅包括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亲朋密友这样的亲密关系,还包括这些亲密关系之外的其他群体。
(二)居民的总信任度与社会交往
据本项研究相关发现,可以指出:(1)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不同的居民,社会交往的取向是不同的。总信任度高的居民,其社会交往的选择取向和表面取向均弱于总信任度低的居民,即:总信任度高的居民,其社会交往的重复性、深交性强于总信任度低的居民,而总信任度低的居民,其社会交往的选择性和表面性则强于总信任度高的居民。(2)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不同的居民,关系网络也是不同的。总信任度高的居民,其网络总量,以及亲戚、邻居、朋友多于总信任度低的居民;但是总信任度高的居民和总信任度低的居民,在同事、同学和同乡的网络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研究发现基本支持假设5,而没有完全支持假设6.依照卢曼的观点,信任能够减少社会交往的复杂性,并且信任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熟悉程度及感情性交往方面,影响着人们的行动选择(Luhmann ,1979)。塞利格曼也指出,信任的存在是所有持久性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Seligman,1997)。本项研究发现基本证实了两位学者的观点,说明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影响着社会交往的取向和关系网络的形成。但是,居民的总信任度并不是对所有类型的关系网络都具有影响,而仅仅对其中的网络总量、亲戚、邻居和朋友具有影响。
之所以如此,我认为,还是由于总信任度高的居民(乡镇居民)和总信任度低的居民(县城及其以上地区居民)的生活地区的地区性质差异所致。在乡镇,多数居民就业于第一产业,在个人的社会特征方面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因此具有社会相似性的交往双方容易产生信任(Zucker,1986),进而增强社会交往的重复性、深交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持久性的关系网络。而在县城及其以上地区,发达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创造了许多不同类型的职业,致使阶层间的社会相似性减弱,进而弱化阶层间的信任,使得社会交往的选择性和表面性增强,不利于形成持久性的关系网络。
因此,正是总信任度高的居民和总信任度低的居民,其生活地区的地区性质影响了社会交往的取向,并导致总信任度高的居民的网络总量,以及亲戚、邻居、朋友的量多于总信任度低的居民。但是,为什么总信任度高的居民和总信任度低的居民,其同事、同学和同乡的网络不存在显著差异呢?本来,在中国,县城及其以上地区与乡镇相比,企业组织会更丰富,居民的学历会更高,外来人口会更多,因此在理论上可以假设,县城及其以上地区的居民比乡镇居民应该形成更加丰富的同事、同学、同乡网络。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城乡差异,县城及其以上地区的社会结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会强于乡镇。依据信任的关系性质决定论,社会结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强的地区,居民的人际信任以认知性信任而非情感性信任为基础,认知性信任不利于形成持久性的关系网络(Lewis,1985)。因此,虽然县城及其以上地区比乡镇的企业组织丰富、居民的学历高、外来人口多,但是由于居民的人际信任属于认知性信任,因此县城及其以上地区的居民并没有比乡镇居民形成更丰富的同事、同学和同乡网络。
(三)研究启示与研究缺陷
根据研究发现,我们得到两点启示:(1)诚如国内学者所说,研究中国人的信任应该在中国特定的历史、社会、文化的框架下进行,既要考虑传统社会结构和文化观念对信任行为的影响,又要考虑社会转型对信任行为和关系的冲击(彭泗清,2003),而不必以西方社会变迁作为自己社会变迁的蓝本(杨中芳、彭泗清,1999),进而把西方学者的理论照搬到中国。(2)国内学者的研究显示,信任程度与人际关系的密切度成正比(彭泗清,2003),本研究的发现也说明,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有接触对象的总信任度高的居民比总信任度低的居民拥有丰富的关系网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靠人际信任形成的关系网络反过来又对人际信任的培育具有怎样的影响——是否关系网络越丰富的居民,人际信任的程度越高——还有待今后进一步考察。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研究发现是以莲花、凤城、厦门、福州、上海作为调查地区得出的,虽然从问卷设计到调查实施严格遵循了社会学的研究规范,但是,由于每一个地区的样本量显得过少,并且社会调查是以家长为对象进行的,无疑会导致样本向男性、高龄者倾斜,以至于降低样本的代表性。因此,研究发现是否在当代中国社会具有普遍性还需要其他学者的进一步检验。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社会学系